大连离婚登记的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六、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 |||||
离婚资料: 1、户口簿;2、身份证 3、结婚证2本;4、离婚协议一式三份(A4纸打印); 5、二寸(132.5px*87.5px 单人同版)近期彩照半身免冠照片; | |||||
办理地点: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 |
注意事项:
1、集体户口的需要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户口簿(甘井子、沙河口区)没换过的,未婚不需要变更已婚,换过的是未婚的需要变更为已婚;中山、西岗区户口簿未婚不需要变更为已婚;
3、现役军人需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结婚证两本证件均丢失的需现场补办,一本可正常办理;4、结婚证两本证件均丢失的需现场补办,一本可正常办理;
5、中山区2寸照片要求红底,甘井子、沙河口、西岗区红底 蓝底均可以;
6、离婚协议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日期及双方签字必须在离婚窗口当面签字;
7、离婚协议模板:沙河口、旅顺必须按模板;甘井子、西岗区、中山不要求,只要按模板内容写清楚就可以;
8、中山区婚姻处办理婚姻登记的超过三年到中山区档案局,地址电话:金城街10号中山广场万达大厦后身 82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