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动员大会上讲话

时间:2022-10-10 15:5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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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动员大会上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动员大会,目的在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综合治理渔业生产秩序的重要决策部署。刚才,X全面总结了当前我市渔业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市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的各项工作;
X宣读了市政府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我完全赞同,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需要。X素有“鱼米之乡”美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水资源环境非常适合各种鱼类的繁殖与生长,渔业资源丰富,因此被授予“中国淡水鱼都”称号。生态优势是南X湖作为世界著名湿地的最大优势,南X湿地是我市践行绿色发展战略重点建设和保护的区域。近年来,由于部分群众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捕捞现象屡禁不止,既严重影响了我市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给我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带来了较大压力。因此,扎实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是保护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客观要求,更是加快推进X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全面践行绿色X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是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市天然水域电鱼、毒鱼、炸鱼及用迷魂阵、矮围、网围捕鱼等非法捕捞现象屡禁不止,大部分矮围、网围设置在鱼类繁衍栖息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导致我市鱼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水生生物资源破坏日益严重,X湖水生生物资源数量急剧减少,严重影响了我市鱼类资源的可持续发展。X月X日,我和X等同志到X湖实地察看了渔业生产情况,更是切身感受到了非法捕捞带来的严重后果,甚至可以说非法捕捞已严重危及渔业生产安全。据统计,X年前,X湖有鱼类X多种,如今常见的经济鱼类仅X多种。如不及时整治,长此以往,很多常见鱼类将面临灭绝的风险,我们丰富的鱼类资源更会出现断层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站在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的高度,切实抓好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三)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市长热线办经常接到城区资江河段电打鱼举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都有关于整治X湖渔业秩序的建议和提案。《X日报》、《X日报》记者多次报道X湖渔业生产秩序遭受破坏的情况。许多专业捕捞渔民反映,捕获物数量减少、质量下降,捕捞收入偏低。甚至还有个别干部充当非法捕捞人员“保护伞”,或与非法捕捞者勾结,参与非法圈禁湖场或承包矮围等。非法捕捞已导致公共资源流失,甚至危及防洪、航运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渔业生产秩序进行综合治理,是我们站在建设民本政府、责任政府的高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这次整治行动时间为X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是全面打击和取缔非法捕捞作业,规范库区网箱、拦网养殖,实现市域内水域渔业生态环境和生产秩序的根本好转。各区县(市)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尽快摸清底子,制定行动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一)要坚决取缔矮围、网围、迷魂阵等非法捕捞设施。这是治理渔业生产秩序的基础和关键,也是此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和难点。在矮围的处理上,各区县(市)要责令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限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在网围、迷魂阵的处理上,要督促事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自行拆除的,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同时,对涉嫌违法和暴力抗法的行为,要本着从快从重从严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要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各地公安、工商、渔政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制造、销售、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物品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控制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渔政部门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渔具,并严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群众举报持有电捕作业工具的,要限期上交,逾期不交者,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理。

(三)要规范库区网箱、拦网养殖行为。过度发展库区网箱、拦网养殖,已严重影响库区水质和航运。要对库区拦网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逐个登记造册。要加强对库区网箱、拦网养殖的监督管理,对没有办理养殖许可证的要依法予以取缔。要对可养水域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网箱、拦网养殖规模,做到既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又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

(四)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只是加强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的开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渔业生产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才是根本目的。为此,各地在开展综合治理集中行动中要坚持边整边改,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集中整治成效,避免集中整治过后出现反弹。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寿保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虽说我没有担任组长,但这件事我会过问到底。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特别是各区县(市)长作为本次集中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亲自协调解决集中行动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人员、目标责任、具体措施、经费保障“五到位”。各分管领导一定要集中精力抓落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重要性及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的必要性,争取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营造开展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跟踪报道集中行动的开展情况,对在集中行动中顶风作案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

(三)要凝聚工作合力。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种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位的力量难以取得实效,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社会震慑力。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等综合治理措施,始终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集中行动的目标任务,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要严明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实行全程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对执行决策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程的相关单位和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实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参与非法捕捞的违法违纪行为,或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该立案的立案,该查处的查处,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同志们,渔业生产秩序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集中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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