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建立企业干部职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2-10-08 16:1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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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建立企业干部职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完整)

关于建立企业干部职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

根据XX集团《关于建立企业干部职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不合格出,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良性循环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平公正,动态考核”为原则,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活力,通过综合考核及个人表现评价,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现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二、实施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含试用期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和公司实际,在3%的比例(不低于1人)范围内确定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XX

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同志任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健全以绩效综合考评为基础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常态化竞争上岗机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管理人员,调整岗位、降职降薪,做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与公司各部主要负责人沟通,对拟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人员(以下简称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拟淘汰人员)资料进行复核,提报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决策。

3.完成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措施

根据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个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采取留岗查看、调整岗位、降级降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进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一)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按XX集团《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及公司实施方案、聘任协议和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退出机制执行。

(二)公司中层干部退出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结合个人表现,采取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措施。

1.留岗查看

(1)月度考核连续6次或全年累计6次排名倒数第一者;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月旷工1天(含1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天(含2天)者;

(3)工作能力或领导能力差,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缺少敬业精神者;

(4)集团公司年度专项考评系统内倒数第1名的;

(5)根据公司安排的重点工作,连续2次或者一年内累计3次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

(6)工作态度出现问题,存在对抗领导,不服从命令,缺少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等行为的;

(7)有其他类似情形的。

2.调整岗位

(1)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留岗查看3个月后,在月度考核中排名仍倒数第一者;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月旷工2天(含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含3天)者;

(3)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差,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缺少敬业精神,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4)集团公司年度专项考评系统内倒数第1名,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5)根据公司安排的重点工作,连续2次或者一年内累计3次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6)工作态度出现问题,存在对抗领导,不服从命令,缺少团队精神,影响工作行为的,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7)有其他类似情形的。

3.停岗停薪

(1)调整岗位三个月后,进行专项考评,专项考评仍不合格的。

4.降级降薪(对于有职务的人员,降级后,行政职务自然免去)

(1)连续2次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调整岗位3个月后,在月度考核中排名仍倒数第一且无法完成任务既定目标者;

(2)违反公司纪律,造成较坏影响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月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5天)者;

(3)由于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的,情节较重者;

(4)工作能力或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原岗位,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缺少敬业精神,经停岗停薪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5)工作态度出现问题,存在对抗领导,不服从命令,缺少团队精神,影响工作行为,经调整岗位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6)调整岗位后不进行工作交接或不配合工作交接的;

(7)有其他类似情形的。

5.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3年度综合考核中累计排名倒数第一且无法完成任务目标者;

(2)违反公司重大纪律,造成较坏影响并造成经济损失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本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者;

(3)无法胜任现有岗位,经过调整岗位或降级、教育培训依旧不能完成岗位职责者;

(4)有意对抗领导,纪律涣散,目无公司制度,经培训教育、调整岗位、降级降薪等依旧不知悔改者;

(5)调整岗位后不进行工作交接或不配合工作交接,降级降薪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6)蓄意诋毁公司声誉,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对公司经济财产造成损失者;

(7)由于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的,情节非常严重者;

(8)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

(9)在考核过程中存在拉帮结派、恶意划票、打击报复行为者;

(10)有其他类似情形的。

(三)公司中层以下人员退出情形

1.留岗查看

(1)月度考核连续6次或全年累计6次平均排名排名倒数第一者;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月旷工1天(含1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天(含2天)者;

(3)工作能力差,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缺少敬业精神者;

(4)当年年度专项考评集团公司系统内倒数第1名的;

(5)根据部门安排,主要负责的重点工作,连续2次或者一年内累计3次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

(6)工作态度出现问题,存在对抗领导,不服从命令,缺少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等行为的;

(7)有其他类似情形的。

2.调整岗位

(1)留岗查看3个月期间,月度考核其中有1个月排名仍倒数第一者;

(2)工作能力差,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缺少敬业精神,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4)当年年度专项考评集团公司系统内倒数第1名,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5)根据部门安排,主要负责的重点工作,连续2次或者一年内累计3次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6)工作态度出现问题,存在对抗领导,不服从命令,缺少团队精神,影响工作行为的,留岗查看3个月后,仍无明显改善者;

(7)无法胜任现有岗位,经过留岗查看3个月后依旧不能完成岗位职责者;

(8)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当月旷工2天(含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含3天)者;

(9)有其他类似情形的。

3.停岗停薪

(1)调整岗位三个月后,进行专项考评,专项考评仍不合格的。

4.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1)停岗停薪复工后,月度考核排名仍倒数第一者;

(2)违反公司重大纪律,造成较坏影响并造成经济损失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本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者;

(3)有意对抗领导,纪律涣散,目无公司制度,经培训教育、留岗查看等依旧不知悔改者;

(4)蓄意诋毁公司声誉,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对公司经济财产造成损失者;

(5)由于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的,情节非常严重者;

(6)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

(7)在考核过程中存在拉帮结派、恶意划票、打击报复行为者;

(8)有其他类似情形的。

五、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程序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1.公司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层管理人员的业务考核情况,结合中层管理人员日常表现的评价,对符合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情形的,列为拟淘汰人员,与拟淘汰人员分管领导或部室主要负责人沟通后,确定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措施,填写《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审批表》,报公司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领导小组同意。

分管领导或部室负责人也可结合分管部室中层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随时提出申请,提出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建议措施,填写《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审批表》,由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淘汰人员资料进行复核确认。

2.同意审批的,公示3个工作日,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提起书面申诉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公示结果,服从公司安排。

3.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司员工

1.公司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员工的业务考核情况,结合日常表现评价,对符合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情形的,列为拟淘汰人员,与拟淘汰人员部室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后,确定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措施,填写《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审批表》,报公司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领导小组同意。

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也可结合部室人员的日常表现情况,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随时提出申请,提出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建议措施,填写《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审批表》,由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淘汰人员资料进行复核确认。

2.同意审批的,公示3个工作日,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提起书面申诉申请逐级解决,无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公示结果,服从公司安排。

3.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公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行办理,并及时报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

六、有关要求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对待考核,在考核过程中不准拉帮结派、恶意划票、打击报复。

2.回避制度:当预淘汰人员与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有亲属关系时,应主动进行回避。

七、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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