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5篇

时间:2022-06-19 18:0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5篇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篇1

  没有压力的生活就会空虚;没有压力的青春就会枯萎;没有压力的生命就会黯淡。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号)、《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年9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xx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

  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规范县城管理秩序,坚持“以人为本、疏堵并举、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的原则,集中治理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牌匾广告乱涂乱挂、门市摊点乱摆乱设、电力通讯线路乱拉乱接等环境问题,以“环境容貌大整治”为抓手,促进县城环境状况大改善,促进县城环境容貌大提升。

  二、整治范围

  以主城区为重点,向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延伸,范围为东至县界,西至外环路,南至王子村南高速连接线,北至北外环。

  三、时间安排

  宣传阶段(x天时间)

  利用电视台发放公告、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载显示屏等方式,使广大县城群众及驾驶人知晓县城管理各项制度。

  实施阶段(xx天时间)

  摸排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人员,进行全面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的问题,要查明原因,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攻坚。

  总结阶段

  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力争到x月底,使县城环境容貌显著提升。

  四、任务分工

  (一)城管局

  实行xx小时保洁制度,每天早晨x:xx前完成普扫,其余时段不间断清扫,达到马路牙净,人行道净,花树池净,下水口净“四净”标准。

  清理主次街道沿线的积存垃圾杂物。

  居民要按照早x点前、晚x点后的时间要求,向各垃圾收集点倾倒垃圾,其余时间一律不准倾倒,保持县城环境卫生整洁。

  各垃圾点必须按规定时间(康乐街、建设大街、中xx路等三条示范街x:xx前)完成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同时清运车辆必须干净、整洁。

  加强占道促销活动的管理,特别是万利福、国讯尚锐、柏东购物广场、福美佳、xx广场、兴山超市、永辉超市等大型商场超市。坚决制止门前促销活动。

  拆除一店多牌、更换破损破旧广告牌匾,杜绝楼顶新立广告,减少建筑外墙广告、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立。

  对沿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乱写、乱画、乱贴、乱喷的“牛皮癣广告”,进行全面清除,杜绝城市“大花脸”现象,确保墙体、路面、树木、线杆洁净自然。

  加强渣土清运车辆管理,严厉查处垃圾乱倾乱倒行为。

  整治沿街门店门市外摆、占道经营。

  x对城区街道绿化进行补植、补栽,并加强管护,做到绿化带修剪整齐,卫生整洁。

  (二)住建局

  对公园广场绿化进行补植、补栽,加强管护,做到修剪整齐、卫生整洁。

  对破损路面及时修复,保证无坑洼现象,保证路沿石无破损歪斜,便道砖铺装完好,无井盖、路灯等市政设施缺失损坏现象。

  规范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围挡作业,工地出入口硬化,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施工工地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对路灯杆进行全新粉刷,保持外观崭新。加强路灯管理,定期检查供电线路,确保灯具完好整洁,灯杆无倾斜、变形,钢杆无锈蚀。

  (三)交通运输局

  督促长途客车、城区公交车辆按站点牌停靠,禁止随意停车载客。

  加强车站、县标区域出租车的停放管理。

  加强车站内外环境卫生治理,清除积存垃圾、小广告,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确保站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卫生。

  严格执行按站点靠边停车载客,严禁随意越线停车。

  农村客运车辆除金三角停靠外,其余县城内不得停靠。

  平石快客除转盘停靠外,其余县城内不得停靠。

  (四)工商局

  按照审批权限规范商户经营行为。

  规范县城主要街道两侧洗车店,一律店内洗车,严查占道洗车,杜绝污水外流。

  (五)林业局

  做好高速连接线两侧绿化缺苗断垄补植增绿和管护工作。

  (六)供电局和广电网络、移动、联通、电信公司

  做好县城主要街道的线路整理及变电箱的粉刷美化工作。

  拆除沿街废弃不用的线杆、线缆和光缆。

  对主要街道线路进行整治,做到整齐划一、标牌清晰。

  (七)交警大队

  严禁货车在县城主要路段随意停靠卸货,在宽阔、不影响交通的地段设置专门货车卸货场所。

  禁止大货车进城,禁止三轮车、农用车白天进入建设北大街—中xx路—康乐街通行。

  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严查禁停路段车辆乱停乱放,合理设置停车场,机动车辆入位顺向停放。

  上下班期间在县城主要交通路段、十字路口、学校周边增设警力,及时疏导交通。

  严厉查处车辆扬撒遗漏、带泥上路、超限超载、涉牌涉证等违规运输运行。

  (八)宣传部、电视台

  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跟踪报道,曝光不文明行为,表彰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电视台在公益广告时间段播放县城环境整治情况,定期制作环境整治宣传片。

  (九)工会

  做好xx会堂广场区域容貌秩序及房前屋后垃圾清理工作。

  (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中村、个体工商户(含学校、驻平单位)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清理院内院外、房前屋后积存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门前秩序良好、并对墙体外立面进行冲洗、粉刷美化。

  (十一)xx镇

  组织城中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责任区域内容貌秩序良好,不出现积存垃圾。

  督促东关村委会派专人管理县标南街集贸市场,严控集市街道上的摊点占用城市道路,影响车辆及行人的通行。

  督促中贾壁村委会派专人管理健康街集市,以消防队门口为界,以东严禁收费安摊,以免影响消防队出警。

  (十二)桥东、桥西办事处

  对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出入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小区门口周围及门前小街巷干净整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成立县城春季“环境容貌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为组长,住建、城管、交通、工商、林业、工会、广播电视台、供电、城区交警、xx镇、桥东和桥西办事处及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统筹推进县城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力抓,集中时间,整合力量,加大投入,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既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筛查摸清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治重点,并层层量化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任、定完成时限,组织开展好整治活动。

  (三)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督导检查。县城办和政府督查室将跟踪“大整治”行动活动开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半月一小结,月底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在全县通报。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篇4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健康xx建设,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医用耗材全过程监管体系。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xxxx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完善医用耗材购销规范管理,形成临床合理使用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完善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制度,在全省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医用耗材全过程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领域的不正之风。

  二、活动范围

  全市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x),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对全市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收集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全面落实全市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贯彻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xx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执行以省为单位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已实施阳光挂网类别的产品应全部在xx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二)推动医用耗材信息公开。将主要医用耗材价格、总体用量、各科耗占比纳入院务公开范围;各医疗机构要向患者提供包括耗材名称、品规和收费价格等详细内容的费用清单,并提供所用耗材信息的查询渠道,提高医疗费用透明度。将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纳入医院管理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规范医用耗材通用名管理,对医用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四)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管。加大对医务人员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和违反“九不准”规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五)加强对医疗机构耗材和设备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六)探索建立医用耗材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医疗机构要完善医用耗材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透明化,加强医用耗材的院内信息化管理水平,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对耗材使用超过同学科平均水平的医生,进行病例的追溯再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约谈。严格临时采购医用耗材管理。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数据收集、分析、评估、上报机制,将有关结果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七)检查生产企业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血管/非血管介入类、起搏器类、骨科植入类、口腔科材料、吻合器等产品。(责任单位:市食药局)

  (八)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查处非法使用发票、过票、走票、倒票等问题,加强对发票违法问题的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处工作,深入挖掘发票违法行为背后隐藏的不正之风问题。(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九)强化对高值医用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过规定范围使用医用耗材多收费、多计或变相多计医用耗材多收费、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患者使用医用耗材数量多收费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平台,重点围绕医用耗材监管的做法、经验、成效,积极、正面引导舆论,使此次活动深入人心,吸引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整治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

  五、实施步骤

  本专项整治活动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xx月xx日结束。专项整治活动分为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总结交流x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认真排查梳理医用耗材临床使用中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阶段。

  专项检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市级各医院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各县区卫生计生局会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重点抽查。市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县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了解目前医疗耗材在购销相关环节的管理现状、阳光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及时整改。对在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落实整改处理。

  总结经验。各县区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医用耗材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及时上报。

  (三)交流总结阶段。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将本辖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及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汇总表(见附件x)于xx月xx日前报送市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邀请相关领域管理部门和专家开展讨论,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并出台相关政策抓好医用耗材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行风建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方案,精心设计,周密安排,相互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下重手、出重拳、动真格,通过集中整治,曝光一批、通报一批、查处一批、警示一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医用耗材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医用耗材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使用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县区、各单位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医用耗材生产、采购、临床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将医用耗材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用耗材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加强物业小区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安委明电〔2019〕3号)、《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黑安发〔2019〕12号)和《黑河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黑市安发〔2019〕22号)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较大透水事故、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11·4”巷道冒顶涉险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六是安全生产“四大”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研究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形势不够,没有紧密结合本地和行业领域实际开展“四大”行动,工作力度小,成效不明显。确定的体检企业未完成“大体检”工作,“大体检”“大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尤其是重大隐患整改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的,未实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培训”全覆盖,“大曝光”力度小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管控不严问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未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社会风险值超过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且未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等问题。

  二是安全监管失控漏管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不准确,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未配备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信息存储等功能;未对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变更管理等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承包商安全管理失控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消防。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督促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农村,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车”、非法“网约车”、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急弯、陡坡、长陡下坡、高边坡路段、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客运站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技术状况检查、“安全带-生命带”和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部门协同联动、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问题。(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现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和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过审批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城镇燃气。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的行为;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倒罐、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燃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燃气行为以及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钢瓶,对自有产权钢瓶失察失管、无法溯源等行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特种设备。室内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未整改落实,不限制身体条件不符人员乘坐,开机前不严格进行乘客安全教育和安全确认检查,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生产用起重机械、电梯检验不落实,维护保养不落实,日常安全检查不落实;采暖锅炉超期未检、司炉工无证操作或证书级别与所操作锅炉不符、司炉工脱岗或不按规程操作等问题。(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三严禁”及“两关闭”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查处批发企业储存场所防静电、防火、防雷设备设施、监控设施缺失或者失效,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管理制度;零售(店)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专柜销售未相对独立,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突出问题。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未进行跨接,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等连接件未采用防爆电气,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未采用丝堵堵塞严密,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未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采用粉尘沉降室进行除尘;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粉尘涉爆场所的20区、21区及22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尘外壳或尘密外壳;疏散路线未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清扫粉尘等问题。(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旅游包车不严格落实“五不租”(即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极端天气,旅行社包车使用必须提前一天向市文广体旅局报告,并杜绝行程安排不合理,时间紧凑超速赶路等问题。要求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不具备接待条件的雪场和冰场旅游,参加高风险冰雪旅游项目。(文体广旅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商务粮食:指导、督促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工作,主要检查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机房、以及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等场所的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等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的要求;各种线路、管路是否安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大功率电器的用电及使用控管情况是否存在违章违规用电情况等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巡查及整改记录。(商务粮食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此外,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工信、农业、水务、电力、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底,开展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安委会综合督导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排查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整治事故易发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集中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安委会综合督导。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和情况汇总报送工作。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集中整治期间,开展综合督查,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市安委会计划于20xx年1月份对各签状单位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重点对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查自改,敢于动真碰硬。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衔接好安全生产“四大”行动与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行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将严格排查整改、严格执法查处、严格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要组织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改,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在主流媒体和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延续好“大曝光”期间各项措施办法,进一步拓宽曝光渠道、创新曝光形式,提高曝光率,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进行通报,性质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强化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定期对集中整治工作做出总结,及时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市安委办要进行旬报,每月x日、x日、x日进行集中整治情况通报。

  1.请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于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报送至市安委办。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牵头(负责)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汇总表》及工作小结报市安委办(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同时报送,没有问题要零报)。20xx年x月x日前将集中整治总结报市安委办。

  3.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请于每月x日、x日、x日前报送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出工作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