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2-06-19 16: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9篇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老干部党建工作,引导广大老干部主动融入新时代,永葆政治本色,发挥好独特优势和作用。X区委组织部将“如何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作为重点课题,组织力量、集中时间、扎实调研、联合攻关,多次走进街道社区,深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广泛走访座谈,认真听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总结社区离退休干部的工作经验与做法,找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以上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一、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现状

  (一)基本情况。X区辖X个街道X个镇,共计X个党委,其中社区党组织X个,由X个党总支,X个党支部组成,党员X人。X街道、X街道、X街道、X街道等X个街工委下辖社区共计成立X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分别为:天鹅湖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怡园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欧美亚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军安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世茂滨江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世纪花园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宜和园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北岸明珠社区退休党支部(X人),共计离退休干部党员X人。

  (二)亮点工作

  1.推行“活动联盟”离退休干部党建新模式,激发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活力。创新组织设置,以组织覆盖带动工作覆盖。“X·夕阳红活动联盟”覆盖X个街道X个镇,X个社区和X余名离退休干部党员。通过推行“活动联盟”离退休干部党建模式,组织依托街道建、社区带、党支部组、离退休干部动的思路,进一步把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直接推向党建发展第一线,把离退休干部党员作用发挥到社区建设各方面。如,X街道分会世纪花园社区成立“夕阳红”党员志愿服务队,分设的义务血压站、爱心义剪、治安巡逻等退休志愿服务队,有效地调动了离退休干部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X街道分会在社区开通“X居民里”微信公众平台,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增加邻里间的感情,畅通消息渠道,大大提升了老同志们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2.规范社区党组织设置,夯实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注重强化制度约束功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学习、交流,撰写会议记录,提升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支部班子履职能力。二是落实“五星级管理”。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分类定级,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引领带动作用。如,X街道怡园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评为三星二类支部,社区书记X带领所辖支部规范制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合开展“七一”“端午”等多场庆祝演出,年内实现了晋位升级。三是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基础保障工作。强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考核机制,落实支部书记每月补助待遇,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返缴党费,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基础保障。

  3.深入推进“四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离退休干部管理创新。一是送学上门服务。针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年事已高、居住分散的特点,采取送学习上门、送资料上门、送政策上门服务,传达国家、省、市、区现行政策,及时了解社会发展变化,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便民生活服务。为社区离退休干部订阅各类党报党刊,提供无偿剪发、体检、清扫楼道卫生等服务,成立“调解室”化解邻里间矛盾,保障社区离退休干部生活无忧、快乐和谐。三是“一对一”专员服务。开展“点对点”个性化、亲情化、精细化服务。社区按“一比一”比例配备服务专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坚持定期走访、定期联系和定期看望,经常性地到老干部家中,与老干部及家属多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健康状况,及时解决老干部生活中的困难,切实让他们能够安度晚年。四是选树评比服务。建立“以情感动人、以特吸引人、以奖激励人”的宣传模式,依托选树评比服务,每年定期评比“五好支部”、“四个最美”(最美老党员、最美入党积极分子、最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最美志愿者)、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更好的调动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积极性,增添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新动力,充分发挥典型标杆在引领社区风尚方面的示范线作用。

  三、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党组织凝聚力不强。目前,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老干部党员年龄大,健康状况逐年下降等问题,以至于社区党组织整体带动力、战斗力、凝聚力较弱,因而整体功能发挥不佳。个别社区党支部组织不规范、班子不健全,尚未配备专职书记,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党支部学习活动开展不够经常,离退休干部党员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

  (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参与程度还不高。很多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退休以后将党组织关系迁到所住社区,但人却常年在外,尤其秋冬季节,多数老同志南迁三亚,导致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党员登记在册多、实际参与少,服务照顾方面需求多、发挥作用方面意愿少。有的老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也认为退休后应该好好休息,不需要继续接受组织约束,缺乏接受教育和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这种消极思想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进展和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效。

  (三)活动阵地建设亟待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是满足老干部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载体。目前,社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场地建设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部分社区离退休干部集中活动空间狭小,活动形式单一,远远不能满足老干部学习和活动的需要。现如今,广大老干部的兴趣爱好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部分社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以室内活动为主,如棋牌、麻将等,老有所乐处于低层次水平发展。部分对场地要求较高的学习娱乐活动项目,如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等活动,因缺乏场地无法开展。这二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老干部的吸引力,也打击了老干部对更高层次文化需求的热情。

  (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性都很强,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治经验,也有着强烈的学习愿望、受教育的愿望以及发挥作用的愿望,但受制于老干部居住分散、年事已高、精力不足等因素,老干部党建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在于应付,想起来就做一做,有其他事就放一放。对于一些应该具备的诸如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联系离退休干部党员制度、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也很少建立。

  四、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从“四服务”工作到“示范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再到做好“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一方面,2022年是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社区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其作用和地位越来越凸显;另一方面,2022年也是党建工作加强之年、信息化建设之年,推动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精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是党给我们提出来的新命题。交好这份答卷,要在社区这个大舞台上,真正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管”下来、“请”出来、“用”起来。

  (一)在完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创新党组织管理机制。把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及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将摸底工作常态化。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化并转”,特别是因为人数、居住分散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运转或开展组织活动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二是优化社区党组织班子结构。以观念创新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选强配好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失时机的把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吸引到社区党组织队伍中来。三是建立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台账。将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活动情况、接受评议情况、交纳党费情况纳入台账中,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规范化管理。

  (二)在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上想办法。一是要加强从严治党思想引导。淡化离退休干部安于享乐、随波逐流的消极思想,强化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份意识,把“严”作为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新常态,把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作为离退休干部党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体现。二是要落实好老干部联系制度。及时传达、讨论上级党组织的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记录、反馈老干部的感想建议。三是强化基层培训。要定期开展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和领导水平,培养一批事业心强、有责任感、政治觉悟高、退休不褪色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

  (三)在提升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水平上寻良方。一是把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总体布局,狠抓硬件设施建设,利用好社区资源,建立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努力改善老干部学习活动条件,真正让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成为“老干部之家”。二是充分利用好“红色X”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不断提高远程教育的覆盖率和使用率,用信息化解决好新时代老干部学习活动“就近”问题。三是建立老干部学习台账。对老干部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特长爱好、服务需求等详细记载,及时掌握老干部的新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让老干部感受到组织的贴心关怀,充分调动老干部学习活动的积极性。

  (四)在强化制度约束力上找对策。一是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建机制和完善党组织体系,在制定党建目标责任制时,将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都作为重点项目考核,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进一步提升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推行规范化管理机制。要建立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科学界定决策范围,严格规范决策程序,避免出现社区书记或支部书记“一言堂”情况。以科学的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离退休干部管理混乱现象,促进干群关系,提升普通离退休干部党员在政策上的参与度。三是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定期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情况进行监督,查找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老干部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用温暖调动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助力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2

  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启航之年,中央印发《意见》,为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引领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作出系统安排,实现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老干部工作目标更明确、体系更完善、路径更清晰,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是“红色根脉”,我们将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政治担当、更细政治责任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意见》精神,重点做好“银色堡垒”强基文章、“银耀之江”助力文章、“数智赋能”迭代文章、“制度闭环”完善文章、“变革组织”塑造文章,倾力打造“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老干部精彩板块,广泛凝聚“银领先锋”“银耀之江”正能量。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3

  《意见》从政治引领、组织建设、管理监督、激励关怀、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关心关爱。作为基层老干部工作者,我们要牢固树立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把党中央对离退休干部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实处。同时要创新党建载体,引领作用发挥,开展“银辉领航”行动和“敲门”等行动,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随着时代不断的进步与发展,我们要提升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叫响射阳“夕阳红”高级专家团品牌,积极打造“四有”老干部工作队伍,全力推动我县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4

  参加为期两天的全国线上省区市老干部局长培训班学习,我深切地感到“三个前所未有”:一是对离退休干部党建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二是抓离退休干部党建方法措施之实前所未有;三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国、省市县四级联动搞培训的形式前所未有。下一步,我将进一步认真组织各基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广大离退休干部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坚持以《意见》为根本遵循,切实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站位再提高。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以高质量的离退休干部党建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二是目标再明确。主动对标对表《意见》五个方面13项目标任务要求,细化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三是措施再扎实。切实做到“五聚焦五强化”即聚焦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聚焦组织建设,强化凝聚力;聚焦规范管理,强化党性意识;聚焦作用发挥,强化激励关怀;聚焦运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四是精神再昂扬。进一步增强作为老干部工作者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把以老干部为本以服务为本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以我们老干部工作者的辛苦程度换来老干部的幸福指数,把用心用情体现在每一次、每一事与老干部的接触、服务之中。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5

  心中有梦想就要一如既往,不能遇到困难说放就放,千锤百炼才能磨炼出好钢,饱经风霜才能更强。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问题整治的实施方案甄选 。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经县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强力整治当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纪律松散、慵懒疲软、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坐而论道、阳奉阴违、造谣中伤、私设门槛、暗中作梗、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突出问题、问责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新一届县委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努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整治对象

  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一)会风会纪方面。县作风办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进行督查,其他会议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考勤签到,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的问题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参会或委派他人代会的,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

  (1)县委或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须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本单位办公室向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2)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会议,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

  (3)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由他人代会;

  (4)未经许可又无正当理由而临时请假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5)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规定。

  2.未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的问题

  (1)参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并完成签到,按照会议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对会议要求统一上交手机的,须按规定上交手机统一保管;

  (3)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拍照录像、随意走动、交头接耳、睡觉打盹、喧哗闲谈、吸烟、频繁出入,不得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不得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需要着正装或佩戴党徽参加的会议,须按要求执行;

  (5)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的,须获得会议主持人或组织会议单位的负责人许可后方能离会;

  (6)召开的视频会议,各乡镇(管理局)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组织好会务,遵守会场纪律。

  (二)工作纪律方面。重点对违反下述规定的问题进行查处。

  1.未遵守上班纪律的问题

  (1)不得擅自缺岗、脱岗,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

  (2)不得迟到、早退;

  (3)工作时间不得就餐、聚众闲聊、玩游戏、听音乐、观看影视视频、炒股、网购,不得打牌,不得从事下棋、打球等文体娱乐活动(县里统一安排的赛事等活动按规定进行);

  (4)乡镇(管理局)干部周一至周四晚必须在工作地食宿,村(社区)干部工作日或坐班日必须在工作地食宿;

  (5)驻村工作队干部在村工作、吃住在村,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培训)不少于20天。

  2.未遵守值班值守的问题

  (1)加强双休日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县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实行双休日值班值守制度。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12个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

  (2)节假日各乡镇(管理局)至少安排1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带班,至少1名党政班子成员在岗值班,至少3名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值班(另有通知的按相应通知执行);

  (3)节假日县委办、县政府办、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卫健、城管、应急、市场监管、交警、消防救援及安委会12个牵头单位等重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值班执勤,其他县直部门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至少1名值班人员在岗值班;

  (4)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制度,实行村干部8小时坐班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工作日至少2名村支“两委”干部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坐班或在村处理公务,双休日、节假日至少1名村支“两委”干部在岗值班,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值班日记登记和交接班等事宜,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人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其他未参与带班值班的同志均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3.未遵守外出事项报告,请假规定的问题

  (1)在职县领导外出(指离开XX市)、请假事项

  ①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外出按《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永办〔2021〕15号)文件要求分别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或报告;

  ②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外出或请假,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请示经同意后向县委办公室报备;县人武部领导外出或请假按规定程序报批;  

  ③其他县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调研员外出或请假按程序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示报批;

  ④县领导的外出请示、请假或者报告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外出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2)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

  ①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X市1天以内(含1天)的,向县委或县政府分管县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在XX市1天以上或者出永的,经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分别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其中: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系统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按程序向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报批);

  ③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3)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指离开XX县)、请假事项

  ①乡镇(管理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委书记请示;乡镇(管理局)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向县人民政府县长请示,经同意后分别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备。

  ②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辖区(参加上级会议活动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请示或报告中说明情况。

  ③乡镇(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或请假,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4)驻村工作队请假事项

  ①驻村工作队队员请假,1天以内报工作队队长批准,3天(含)以内经工作队长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经工作队队长、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县驻村办同意备案;

  ②工作队队长请假,3天以下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含)以上的由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驻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所有请假须同时向派出单位备案。

  (5)村干部请假事项

  村干部坐班期间请假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村干部请假3天以内的报村党支部书记批准,3天(含)以上的经村党支部书记同意后报乡镇(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6)外出请示报告、请假时间及办理事项

  外出请示报告、请假事项原则上通过X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提前1个工作日报送审批。因紧急情况需要外出的,可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口头的方式报请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同意后,再由所在单位办公室书面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未使用XX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云平台的,须采用书面报告单或请假条的形式。领导干部经请示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7)其他干部离县或请假按照各地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施行;

  (三)营商环境方面。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政务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放管服”改革行动迟缓,审批效率低下、多头审批,办证难办事难;

  (2)政务中心审批事项“明进暗不进”,授权不充分、放权不到位;

  (3)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落实,造成群众“多次跑”“往返跑”,网上办事不便,存在“数据壁垒”;

  (4)未经园区分管领导同意或未经备案随意进入企业检查或随意罚款的处罚行为。

  2.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1)执法检查“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

  (2)检查过多过滥,执法不文明不规范,选择性执法、刁难执法、以罚代管,将罚没收入变相与单位利益挂钩。

  3.招商引资不到位的问题

  (1)项目签约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导致合同无法落地、合同无法履行、无法兑现的;

  (2)“重承诺、轻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惠企政策执行打折扣、设障碍;

  (3)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延不办、“吃拿卡要”;

  (4)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建设不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落实,安排部署的消极抵制、拖延执行,未安排的胡作非为。

  (5)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

  4.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薄弱,用工、用水、用电、用地等要素保障不到位。

  5.法治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打击不力,“三强三堵”现象屡禁不止,企业维权困难。

  (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查处:

  1.不作为的问题

  (1)意志消沉、消极怠工、不思进取、做“老好人”、无所作为,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2)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主动沟通协调解决,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拒报工作情况;

  (3)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当面拍胸脯、背后不干事、动辄矛盾上交;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受理和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和办理,顶着不办、互相推诿、故意刁难。

  2.慢作为的问题

  (1)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办事推诿扯皮、态度模糊、消极应付,“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2)办事效率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以请假培训开会生病为由耽误办理时间、以问题自身无法解决为由但又不请示不汇报、以这问题那困难为名拖着不办磨着不干。

  3.乱作为的问题

  (1)对明令禁止行为,故意违反或者放纵,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违反政策;

  (2)办事态度粗暴简单、人为设置门槛障碍、“吃拿卡要”;

  (3)以罚代管、违规收费、超标收费、选择执法、钓鱼执法、以权谋私;

  (4)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重大疫情以及抢险救灾等事情中,擅自离岗(缺岗)或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五)其他方面。继续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干部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办发电〔2021〕8号)的要求,持之以恒整治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饮酒和斗酒酗酒等歪风陋习的问题

  (1)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市委“禁酒令”;

  (2)公务接待和工作日违规饮酒,酒后执行公务或执行公务期饮酒;

  (3)酒驾、醉驾、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

  (4)着工作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2.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四风”顽疾的问题

  (1)利用单位食堂、“一桌餐”“私房菜”等违规吃喝;

  (2)利用协调、汇报工作等名义公款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不吃公款吃老板”;

  (3)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同、餐饮浪费等违规公务接待;

  (4)违规操办酒席,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和有价证券、股权及其它金融产品等财物。

  3.诬告陷害、故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公众平台和网络媒体发表发布妄议攻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论和信息,恶意抹黑党政机关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

  (2)利用信访举报和网络信息发泄私愤,散布谣言,陷害、诋毁他人,或借举报之名要挟、侮辱及中伤党员干部;     

  (3)故意捏造事实、恶意扩大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影响他人提拔任用等问题。

  4.重点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为民服务不尽力不担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顺畅,“四个不摘”落实不力、工作脱节、致贫返贫等问题;

  (2)涉农、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不善、监管不力,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环保、就业创业、住房物业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不力;

  (3)常态化扫黑除恶推进不力,除“恶”找“根”不彻底;

  (4)政法系统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司法腐败问题;

  (5)执行上级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变相调研、多头检查、痕迹管理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四、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至1月7日)。各级各单位(含独立核算的三级单位,下同)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将这次集中整治的目的、重点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形成作风整治的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8日起长期坚持)。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发现、整改、处理的问题需经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县专项整治办(联络员:XXX,联系方式:15XXXXX,电子邮箱:sXXXX@163.com),对主动查找并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对不主动查找报告而被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重处理,对单位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的单位将予以重点解剖。

  (三)集中检查阶段(1月15日起长期坚持)。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配合,通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专项督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大问责曝光力度,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各乡镇(管理局)、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与原XX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合并为XX县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等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作风办、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委,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佐军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优化办、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管理局)、县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抓好落实。

  (二)强化结合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次作风建设集中整治与全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县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指导,对问题多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将重点督办、提级查办、直查直办。

  (三)强化追责问责。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双办发〔2016〕18号)文件严肃问责。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6

  夫学须志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建议。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方式,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维护稳定能力。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建设成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民主自治更加深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稳定、队伍素质更加优良、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的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充分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坚持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大胆开拓创新,积极破除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和谐的新时代社区。

  3.坚持夯基固本原则。注重基础建设,切实在政策落实、资源配置、财力投放、队伍建设等方面重点向社区倾斜,以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4.坚持统筹协调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与发展、经济与社会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政府党组织“网络”,纵向形成社区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组织体系,横向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中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点、辖区各单位各行业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建格局。

  2.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由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户左右,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9人,并成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下属委员会,有效承接社会管理和服务。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3.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原则上按照300—500户的规模设一名居民小组长,一个楼栋设一名楼(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党委、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作用,探索成立居民理事各,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

  4.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

  5.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驻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主动配合、支持所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商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1.严把规划建设验收关。凡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规范》严格把关,将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未建设社区用房的按标准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2.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社区功能室设置要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逐步达到“18室1厅1站6栏”。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其权属和数量、面积、用途由街道办事处登记造册,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备案。

  3.提升居民区日常管理水平。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要求,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三)切实加强社区管理

  1.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服务,方便社区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础台账,为居民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和培训登记、就业再就业政策援助、各项就业补贴等基础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失业人员和有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开展爱国卫生、优生优育宣传,引导居民树立先进婚育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疾病预防、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等基本公共医疗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指导社区建设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开展精神文明、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居民开展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2.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办公自动化,构建连通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网络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服务资源,采集社区墨本信息,完善社区信息数据库,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智能呼叫中心,为社区群余提供快速救援和多元化社会服务。

  3.落实社区基本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居民自治制度、议事协商制度、党务和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评议制度、社区成员走访制度、民情日记制度及社区工作考核制度。实现社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到位。新建居民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社区配合,指导业主及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按照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使用“四公开”原则,选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具体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暂不具备规范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负责,采用居民自主管理方式提供基本物业服务,负责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公用设施维修等管理服务。基本物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按成本收取费。

  5.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生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创新社区服务体系

  1.鼓励社区管理服务创新。各区(市、县)要结合自身特点,借鉴外地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四位一体”(常委、一站、一居、一办)体制,勇于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完善充满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2.积极探索社区公共管理新模式。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围绕群众需求,涉及为群众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实行管理重心下移,现有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可逐步整合过渡为统一的社区服务站,逐步实现与社区居委会职能分开,成为政府部门在社区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为群众提供贴身服务。

  3.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确稀依托社区居委会办理的行政性工作,应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政策指导。规范政府部门对社区的检查、评比、达标等潍动,压缩针对社区的各类会议、台账和材料报表。

  4.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机制。物业管理工作由区(市、县)政府负总责,街道设立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纠纷受理站和物业应急维修站,社区也要明确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区(市、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管理和指导。

  5.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发展便民网点和商业服务设施,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入社区;重点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的专项服务;积极推进空巢老人日间照料、四点半学校、知心大嫂、邻里帮扶等特色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家政、商品配送、委托代理等现代服务。

  6.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发布制度。每月将社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物业、水、电、气、暖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状况以及居民满意度调查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逐步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社区综合治理力度

  1.强化社区综合治理。结合公安、综治部门“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管理网格和楼院长、楼栋长,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实行条*结合、双重管理。

  2.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提倡社区民警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各二场安保人员,成立治安联防组织,分片仇贵,做好巡查、防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居民区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大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力度,所有居民区要安装监控设备,并要覆盖到全部公共区域,保持设备完好运行,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3.建立社区综合防范机制。罪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邪教和禁止传销等工作。

  (六)着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1.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高校毕业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区工作专业人才,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研究制定社区人才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区(市、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对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至少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培训一次,陪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服务居民和管理社区的能力。

  3.关心社区工作人员成长进步。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三、运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市、区(市、县)长及相关领导等任副主任,负责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区(市、县)应成立正科级规格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建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区(市、县)党委、政府是社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要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市、县)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管理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系点。

  3.社区建设工作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建设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探索建立一体化的联动式服务体系,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经费保障

  1.规范社区经费投入。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以及市、区(市、县)两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经费和社区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社区居民委员会兴办公益事业所需费用,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

  2.落实社区工作人员(不含下派人员)待遇。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没有达到标准的,每年按不低于差额部分10—20%的增长比例,逐步达到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3.加强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区(市、县)财政部门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补贴等资金及时拨付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对政府投入及接受无偿捐赠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进行监督管理,实行专项审计,防止资产流失。

  4.建立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构建市、区(市、县)、街道、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区(市、县)政府要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大对本单位居住小区的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区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兴办社区基础设施。

  (三)考评奖惩

  1.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市每年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按照“示范社区、决标社区、不达标社区”三个标准进行分类;对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由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并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2.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综合考察,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获得国家、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拿出专项资金,给予相应奖励,并对社区项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不达标社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街道(乡镇)、社区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因基础设施投入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拖沓、群众满意率较低的,除限期整改外,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4.考评和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社区建设成效的标准,通过居民满意度测评、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及整改、媒体曝光率、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量化打分,每季度对社区建设管理整体情况以区(市、县)为单位进行排序并在媒体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社区建设排序情况,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对已命名“示范社区”进行复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达不到标准的,除取消命名和摘牌外,并在第二年“以奖代补”资金中对已拨付的奖励资金进行核减。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社区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和江苏省委组织部、教育工委《关于加强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苏组通〔2020〕5号)要求,依据江苏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苏纪办发〔2019〕28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加强政治监督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要求,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严格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监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三条 加强政治监督以服从服务于学校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有效推进学校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发挥政治监督的政治导向和保障促进作用,确保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章 政治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

  第四条 学校党委、党的工作职能部门、各党支部履行政治监督的主体责任。在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纪委履行政治监督工作专责,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及纪委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政治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政治监督专题工作会,统筹谋划推进、强化协调联动。

  第五条 学校纪委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推动校党委、党的工作职能部门、各党支部落实监督主体责任。政治监督对象和范围为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

  第三章 政治监督职责定位

  第六条 学校纪委要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自觉把政治监督工作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首要位置,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到监督的全过程,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讲政治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

  第七条 学校纪委开展政治监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聚焦监督的政治属性,定位向监督聚焦,工作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持续深化“三转”,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政治监督的本质要求,既防止政治监督不力,又防止工作越位、监督发散,真正把政治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第四章 政治监督重点内容

  第八条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监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2.监督各级党组织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决不允许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做两面人、搞两面派等。

  3.监督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转化为推动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监督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5.监督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风险、有效防控风险、果断处置风险。

  第九条 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推动学校发展。

  2.监督各级党组织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优良学风师风校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力,把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三全育人”良好氛围。

  3.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全国全省教育全省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和国家制定出台的关于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精神,坚决纠正落实中的“温差”和“偏差”,切实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4.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强化高校党建主体责任、加强专职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党建考评等。

  5.监督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校长室重要决策部署,明确新形势下学校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强化制度执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学校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第十条 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监督各级党组织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到深学细照笃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规范政治言行,坚持“五个必须”,着力发现“七个有之”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

  3.监督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遵守教育部“六禁令”和“红七条”,开展警示教育,做好风险防控,杜绝各类腐败问题。

  4.监督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规定,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查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

  5.监督各级党组织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培训,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构建优良的校园政治生态。

  6.监督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纠正“四风”,加强对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纠正特权思想,持续加大对师德师风、滥发津补贴、学校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等问题的排查力度。

  第十一条 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及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重视党的基层组织,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成员,落实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工程。

  2.监督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增强其凝聚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引领力,关心尊重各界统战人士,不断增加政治共识,凝心聚力做好统战工作。

  3.监督各级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政治把关作用,严格遵守党的干部原则、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对任人唯亲、说情打招呼、封官许愿、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敢抓敢管,勇于担当。

  4.监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履职尽责,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干部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落实省委“三项机制”,重实干、重实绩,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纠正在推进学校各项改革中不敢啃硬骨头、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漠视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等问题。

  5.监督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政议事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效落实学校二级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形成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重大事项让党员知情、接受党员监督。

  6.监督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江苏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等规定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引导和培养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高知识群体等入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围绕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整改落实强化政治监督。

  1.监督各级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从政治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研究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

  2.监督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3.监督各级党组织建立整改督查机制,推动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处置问题线索,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4.监督各级党组织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做到整改方案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切实完成、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杜绝会议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对整改情况做到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情况。

  第五章 政治监督方式方法

  第十三条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学校纪委既要强化政治担当,又要勇于善于监督;既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又要强化问题导向,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落地。要创造性的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

  1.强化日常监督。把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首要任务,综合运用谈话函询、专项检查、走访调研、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干部考察考核、受处理人员跟踪回访等方式,聚焦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强化日常跟踪了解。同时,党的工作职能部门、各党支部要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监督。

  2.强化专项督查。建立专项督查制度,采取座谈交流、现场巡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推动专项督查整改报告公开制。开展防范重大风险、安全生产整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重要专项工作专项检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问题。

  3.强化问题线索排查。线索处置办理是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要以问题线索排查为抓手,加强政治问题的排查搜索,通过对问题线索梳理和研判,提出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处置意见,及时发现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中存在的政治偏差。

  4.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督察。关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完善、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察抽查,突出对政治问题整改落实,发现问题。

  5.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监督。以参加或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政治偏差。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建知识、党纪条规、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等为内容的政治理论测试和谈心谈话,考察政治素养和水平。

  6.强化学校政治生态评估。建立学校政治生态评估制度,以问卷调查与定量分析、日常工作检查与定性分析、回顾总结与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研判分析学校政治生态状况,着力发现影响学校政治生态的体制机制、政治文化、纪律规矩、治理管理等方面的掣肘。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要及时向党委报告、通报学校政治监督中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定期与党委会商相关事项,经常向党委书记汇报、沟通学校政治建设、问题线索等方面的情况,向党委提出学校政治建设工作建议。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不定期约谈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了解加强党的建设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要求,持续压实政治建设主体责任。

  第十六条 在政治监督中的重要事项、重要问题、作出的决定、提出的意见建议等,都必须经过学校纪委委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

  第六章 政治监督结果运用

  第十七条 把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把政治监督反馈情况同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干部评价、实绩考评等相结合,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党的政治领导。

  第十八条 学校纪委要严把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回复关,对存在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 学校纪委对发现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一般性政治问题,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向本人提出,并督促纠正,对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径送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 学校纪委对发现的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应当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省纪委监委问责制度规定,需要给予问责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或向省纪委监委、学校党委提出问责建议。

  第二十二条 围绕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学校纪委认真查找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开展问责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在查清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立足从加强政治建设出发,查清“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干部,按规定程序从严实施问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8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他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掀开了新的篇章,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党的建设。对检察机关来讲,这既是面对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是面临沉重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在这重要的历史发展新时期下,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在检察工作中的坚强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好“抓党建促队建”的工作思路,是我们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不断思考的问题。

  一、加强党建工作对检察机关的时期意义 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是确保政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是推动检察工作、化解突出矛盾、保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检察机关永葆人民性和先进性的长时间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检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役力,真正成为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实践路径;是巩固我党的大众基础的重要堡垒。

  1.明确方向。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永不动摇的根本政治原则。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才能首创和发展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才能建立和发展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保证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检察工作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加强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才能使广大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立场问题上不动摇,积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建设的大局。

  2. 牢记主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精华和本质内涵。我国现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深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期,大发展常常伴随着大变革大调剂大转折,相应地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也凸显,各种社会思潮腐蚀,必定影响到检察干警,检察干警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等也容易产生变化。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就是在强化和凝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在用虔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宏扬正气,引导全部干警全力为大局服务,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始终捉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高各项检察工作。

  3.提高素质。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重要的一项就是要加强广大干警的党性修养,而的党性修养就是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的具体表现情势。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风格养成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检察机关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就是要培养广大干警一种良好的精神品质。

  二、目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相干问题。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出现一些与时期不相适应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明,重视程度不够。目前个别党员干警认为党务工作是软任务,办案、业务等工作是硬指标,只重视抓业务,忽视了党建工作,没有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平常业务中去,致使党建工作弱化;党员意识有所减弱。

  二是党建活动缺少创新。党建活动的展开与检察机关业务结合不好,党建活动缺少载体,缺少方式方法,情势单一、内容枯燥,致使党员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上述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展开,影响到以党建促队建作用的发挥,必须要引发高度的重视。

  三是党支部的战役堡垒作用发挥不佳。党支部对党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组织生活、批评与自我批评展开不力,致使党支部缺少凝聚力、战役力和号令力 四是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个别干警没有很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员意识有所减弱,一些党员干警不注意党性修养,不注意思想改造,党的主旨意识不强,在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意识有所减弱,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有所减弱;

  三、检察机关加强党建工作的思考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必须依照“抓党建促队建”的基本思路,以党建工作统领和服务检察机关业务工作、队伍建设,把党建工作纳入检察机关工作整体计划,并肯定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赏罚,实现党建工作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可延续、双赢发展。

  (一)加强干警思想教育 要有针对性展开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一是与各项主题实践学习活动相结合。检察机关每一年都有相应的主题实践学习活动,通过活动的展开,增强党员主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明确教育内容。要牢牢围绕“虔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占据意识形态阵地,培养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品行,把执法办案和对组织承当的责任,内化为个人的信心,成为保护司法公正的职业责任心和自觉的行动。三是注意教育方法。要做到三个结合:组织学习与座谈交换相结合、大会报告与谈心沟通相结合、摆大道理与说小道理相结合。四是突出实效性。通过关心干警成长、关心干警生活,了解干警思想动态,解决干警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以凝聚人心,营建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氛围。

  (二)严明责任,规范党建工作程序 一是把党建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年初要研究制定党建工作的实行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并下发各支部,明确责任,年底考核,奖罚兑现,严格履行。二是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目标管理责任机制。依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三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依照党章要求,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步骤,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四是严明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和实行每两月一次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星期一的工作汇报制度,雷打不动。重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每个月最少召开一次党委会制度等,以党建工作权威推动检察机关整体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检察机关党组领导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会、办公会、检委会等组织情势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依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二是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机制。加强党员学习管理,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完善和落实党员学习制度。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根据,构成鼓励、支持学习的鲜明导向。

  三是健全党员廉政监管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拓宽监督视野,实现无缝隙、全方位监督。通过“一案三卡”等制度,加强对干警的制约与监督,规范职业行动,严肃工作纪律,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队伍。

  四是建立健全指点督查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制,把党建各项工作量化管理,年终将抓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当年度考核内容。其次,要建立健全检查、汇报、讲评、考核、赏罚等工作机制,通过签订责任状的情势,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政工党务部门具体抓,各部门认真落实,按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是坚持党务公然制度。党务公然制度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会议、文件通知、宣扬栏、党员活动室、电子大屏幕、检察机关内外网等介质进行公然,提高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和保障党员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党的十九大已成功闭幕。在这深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应当大有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的使命,任重而道远,只要在任什么时候候都把党的建设摆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与其他各项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那末,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就将转化为带领和推动广大检察干警实行神圣职责的强大气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党旗高高飘扬。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9

  广大干部员工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工作总结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今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为打造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高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

  制定法治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列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职工培训学习计划之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法治理念,充实企业法治文化。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工作统筹谋划,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及保障体系,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有效推进法治国企建设。

  二、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集团主要领导以由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为出发点,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习强国”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优势,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热潮。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学法、 懂法、知法、用法意识,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企业氛围。微信公众号持续建设“学习进行时”专栏,全年发布法治宣传教育的信息89篇。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集团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广大党员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相结合,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领悟,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广大干部员工对“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等论断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学习。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年初,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各单位签署《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学习党内法规的责任层层传导,引导增强广大党员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认真学习《宪法》。

  开展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分层分类多渠道开展法治学习。向相关管理人员发放《宪法》书籍,通过宣传栏普及宪法知识,张贴宪法宣传的标语口号,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开展宪法知识普及。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部员工的宪法意识不断提升,维护宪法尊严的自觉性更加巩固。

  (四)认真学习《民法典》。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贯工作,购买学习资料和宣传挂图,组织举办、参加各类《民法典》培训班,积极营造主动、自觉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经营、合规管理意识,不断提高各层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认真学习企业经营领域法律法规。

  聚焦关键业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行业政策的学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邀请安全生产培训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召开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培训会,邀请网络安全高级工程师和数据安全工程师作专题授课。特邀嘉兴市国傲律师事务所律师,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讲座,律师针对国家、省相关招标投标规定和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其亲办的典型案例和实务经验,为企业干部员工作了招投标工作提供指导。

  三、严格执行党务公开

  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党委讨论研究前置程序、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责任、党务公开监督、党务公开检查考核等各项制度,把廉政教育、思想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制度化管理,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全过程,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结合党务公开的自身特点和基本规律,规范公开内容,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开展活动情况、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等内容进行公开,增强党内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通过党务公开对权利运行进行制约与监督,让权利在阳关下运行,坚定不移地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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