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6年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2026年县委巡察工作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县巡察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紧扣”三个聚焦”,立足”四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做到”五个着力”(即着力突出政治定位、着力拓展监督范围、着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强化问题整改)和”三个心中有数”(即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深入开展巡察监督,有力推进x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及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其他巡察任务。
(二)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16字巡察工作方针,开展x县委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生命线不能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目标不能变,把巡察融入”三不”一体格局,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准确把握”国之大者”要求,对贯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心中有数,把巡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研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究,切实增强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
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委(党组)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巡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不干预被巡察乡镇、部门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提高依规依纪监督水平,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总体目标。通过5年努力,进一步健全全县巡察监督体系,为深入推进县委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好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在十六届县委任期内,实现对乡镇(村和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任务,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建立完善县委巡察工作实施、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巡察评价、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巡察机构运行管理和巡察监督问责机制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机制体制,充分发挥巡察”前哨”“利剑”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政治巡察必须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纲”和”魂”,坚持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安排,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责任和”三定”规定监督标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突出领导班子,抓住”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主要矛盾,精准开展政治巡察,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看党委(党组)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x县实际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党***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视察甘肃、视察x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是否有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问题;看党委(党组)履职的政治站位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看是否存在对贯彻***八项规定精神,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相关的制度、举措束之高阁的问题;看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的问题;看是否坚持高标准、守底线,加强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看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看是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看是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监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看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对党建薄弱的党组织没有形成硬约束的问题;看是否存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领导班子及成员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的问题;看是否存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放任自流,缺少研究、推动不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看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的问题;看是否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选人用人的问题;看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以及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情况。
三、全面完成十六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一)统筹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高质量,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巡察上下联动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和”机动式”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合理安排巡察进度,到2026年全面完成对x个县委管理的巡察对象及x个村和社区巡察全覆盖任务。
衔接做好省委巡视带县委巡察。密切沟通联系,省委巡视县(区)时,x县抽调人员组建巡察组,在省委巡视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对县委政法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县直部门同步开展巡察。
统筹省委巡视安排县(区)同步巡察。按照省委、市委巡什么领域、县委就跟进巡什么领域的原则,统筹安排部署好对剩余部门单位的巡察工作,确保目标同向、工作协调推进。
接受市委提级巡察。主动接受领导,由市委组建巡察组,提级巡察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x个部门和x(乡)镇等x个重点乡镇x个重点村。
配合市委组织县(区)交叉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导和县委的领导下,组建2个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6个部门开展交叉巡察。
常规巡察任务。县委原则上每年安排2轮常规巡察,每轮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方式开展常规巡察。
专项巡察任务。根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确定专项巡察任务,适时开展相关领域专项巡察。
“机动式”巡察任务。根据县委要求,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
巡察”回头看”任务。在完成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从x县委巡察过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本届县委共安排x轮巡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2023年),谋划起步阶段。每年安排2轮常规巡察,每轮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N”的方式,对相关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同时,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带县委巡察、市委提级巡察和县(区)交叉巡察工作。
第二阶段(2024-2025年),集中推进阶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巡察组数量,加强工作力量,加快全覆盖进程,原则上每年安排2轮常规巡察,每轮组建4个左右巡察组,采取”一托N”方式集中开展巡察,完成60个以上部门单位(乡镇)党组织的巡察,完成90个以上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完成巡察总任务的90%以上。同时,适时安排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从2026年开始,安排开展巡察”回头看”。
第三阶段(2026年),总结提升阶段。安排1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剩余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集中开展巡察”回头看”,穿插安排1次专项巡察或”机动式”巡察。同时,对巡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为下一届县委巡察工作提。
(二)创新方式方法。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
强化上下联动。配合做好省委市委巡视巡察联动。主动加强请示汇报,加强与市委巡察工作衔接,形成市县巡察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制度,逐步形成县委巡察工作与市委巡察安排同频共振、有效联动的巡察监督格局。
加强巡察准备。加强统筹协作,巡察前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和反映,找准发力方向,让巡察组带着问题开展巡察。
创新巡察方法。下沉巡察力量,聚焦民心民意,探索应用多种有效形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拓宽巡察监督渠道,建设巡察监督网络平台,加强巡察数据系统应用。积极探索创新巡察监督与纪检、组织等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效结合的途径方法。
(三)层层落实责任。对照《x县巡察六大责任主体工作责任清单》,县委承担着县本级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统一部署。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健全工作规则,落实职责分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横向覆盖、纵向链接,左右贯通、上下联动,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做好会议筹备、选配干部、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相关工作。县委巡察组要按照授权履行监督职责,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发现、定性、报告问题,注重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查找本乡镇、本单位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属性,准确把握,配合承担在巡察各环节的具体责任,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巡察整改。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巡察成果得到充分有效运用。
严肃巡察反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并提出要求,探索邀请县级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制度,增强巡察反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双反馈”和签收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要一针见血、直指要害,把问题说清楚,把表现说具体,把原因说透彻;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情况,要传导责任和压力,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强化整改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真抓真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县纪委监委负责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县委组织部负责处置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的问题,县委宣传部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
加强整改督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责任,负责监督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的整改工作。县委巡察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挂牌督办、办结销账制度。
严肃追责问责。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县委巡察办要及时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有关部门严肃追责,公开曝光,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四、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及时传达***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县委书记巡察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四个亲自”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和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制定巡察工作年度要点、每轮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好每轮巡察,及时向县委报告巡察工作重要情况。县委巡察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发挥巡视巡察的熔炉作用”要求,把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检验干部的重要平台,建设巡察”人才库”,把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抽调到巡察岗位锻炼。加强纪律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十不准”,建立健全巡察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巡察整改评价”制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委巡察办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宣传、检察、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巡察工作与纪检、组织等工作的有机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支持配合职责,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运用好巡察成果。
(四)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完善县委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加强数据动态管理、汇总分析,明确标准要求,增强监督质效,促进规范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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