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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事关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良性运行,事关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实现,是一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快步伐,强力推进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刚才,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围绕部门职责做了很好的发言,对医保政策进行了深入辅导解读,对行业工作落实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再统一
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国务院专门印发文件进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部署。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强调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参保缴费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从顾大局、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主动对标中省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参保任务,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法覆盖全民。
当前,各县(市、区)都在积极准备迎接中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防止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市发生洪涝灾害,受灾范围广、受灾群众多、灾害损失重,低收入群体对象增多,一些脱贫群众受灾情影响因病致贫风险增大,想办法帮助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按时参保缴费,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后评估工作成效。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确保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按时参保缴费作为重点,想方设法,用情用力,努力破解。
医疗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时参保缴费是为了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工作对象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成效直接检验发展成果,检验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群众感情和业务水平。由于县区、乡镇刚刚换届,部分县镇分管领导和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都是新面孔,对政策把握、时限要求、工作节奏还有一个学习深化的过程,必须增强主动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学习政策、研究方案,从实际出发出主意、想办法,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确保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政策变化再明晰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现在有效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围绕标任务抓紧行动。
一要明确政策标准。全市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00元,其中: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80元(***464元,省市116元)。全市居民医保参保对部分特殊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和医疗救助资金解决。
二要明确工作时限。各县(市、区)要紧盯工作时限,统筹安排征收工作。原则上10月底要完成任务的30%,11月底前完成任务的50%,12月底前完成剩余的20%扫尾工作。今天会后,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及时安排,督促指导基层及时开展征缴工作。
三要明确工作目标。就是要实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二是确保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应保尽保;三是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在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下应保尽保;四是确保计划生育家庭、退役士兵、大学生和其他特殊人员相关政策得到落实,实现应保尽保。
三、部门协作再强化
按照“多方协作配合、便民高效服务、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协调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过程中的问题,做到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合力推进。
一要夯实主责。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明确各类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标准,做好参保人员的权益记录。及时将职工医保参保变动情况告知税务部门,一周传递一次职工医保停保及新参保人员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更新及时。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参保补助资金。税务部门要全面履行居民医保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责,做好征收管理,拓宽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民政部门负责核实核准纳入民政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卫健部门负责核实核准并及时提供原计划生育家庭(户)人员身份信息,落实此类参保人员参保资助政策。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核实核准并及时提供返贫致贫、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要密切协同。各级税务、医保、财政、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数据精准、信息共享,稳妥做好特殊人群核实认定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镇办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工作,确保集中缴费平稳有序。
三要建立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税务征收、乡镇(街办)村组(社区)联动、职能部门协作的“网格化”征缴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医保征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集中征缴期间,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督促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四、服务水平再提升
一要畅通渠道。各级税务、医保部门要在发挥好原有缴费渠道的同时,积极引导缴费群众通过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社保费代收系统等渠道进行缴费,形成“实体+网络+自助”全天候、便民化缴费方式,方便群众就地就近灵活缴费。
二要强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把深入宣传作为重要任务,除利用报纸、广播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引导外,更多地要采取院坝会、小组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要做好群众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了解医保、接受医保,通过高质量宣传把党委政府的号召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对一些特殊户,要靠各级干部跋涉千山万水、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历经千辛万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群众讲清说明医保工作的好处和重要性,主动解释政策变化背景和原因,争取群众的支持理解。要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畅通群众咨询渠道,做到缴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三要做好服务。各县区要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围绕医疗保障方面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大力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下沉,建立健全县、镇医疗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明确医疗保障在镇、村(社区)的职责与定位,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的主渠道放在镇办医保经办机构、村(社区)代办点,实现群众需求与政府服务无缝对接,让广大参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体验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五、工作措施再压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镇办政府要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节奏,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市县医保、税务部门要主动牵头,大量工作要依靠镇办、村组来落实。要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四支队伍的群众工作优势,送医保政策进乡村、进社区,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为老百姓算明白账、算明细账,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二要加大考核力度。市委、市政府已把城乡居民参保率纳入了对县(市、区)的目标考核。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将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对镇办的考核,建立半月通报机制,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特别是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三类”人群的参保缴费,要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对工作进展滞后、力度不大、作风漂浮、成效不明显的,运用好绩效考核和督查考核机制,实行跟踪问效。
三要抓好风险防控。各级税务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缴费特点,合理配置服务资源,采取强化缴费咨询服务、合理设置缴费场所、做好虚拟户登记和申报缴费工作,科学设立缴费窗口、优化窗口人员配置、引导错峰缴费等措施,有序分流缴费服务压力。
要畅通参保人群征缴问题反映渠道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网络舆论风险。
同志们,城乡居民医保是一项造福广大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慈善工程。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树牢民本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高质量如期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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