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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强调,实行派驻监督,就是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让所有权力都受到监督制约。省纪委四次***指出,要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上再发力,实现派驻监督提档升级。为认真贯彻***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导向,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为方法手段,以“基层建设深化年”为工作载体,对标对表、压茬推进,全市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派驻监督高质量全覆盖效应逐步显现。
一、基本情况
市2013年撤地建市,现辖2区4县、94个乡镇,总人口170余万。作为西北内陆地区的年轻城市,是全省人口大市、农业大市,也是兰西城市群建设的重要节点。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县(区)直党政机关374个(其中市直71个,县区303个),机关党组253个(市级机关41个,县区机关212个),机关党委43个,机关党员人数14632人(其中市直2331人,县区12301人)。面对党政机关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数量大、人数多的实际,派驻监督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形势和挑战依然严峻,做好新时期派驻监督工作意义重大。按照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2017年,市委印发《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改革方案》,在市级党政机关设立10个派驻纪检组,各县(区)随即印发方案,正式启动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以来,2018年,全市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启动,解决了编制、落实了人员,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市委、各县(区)委印发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科学设置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实行统一进驻,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化。2020年,按照省纪委、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全市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县(区)重点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统一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进行再推进、再深化、再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改革以来,市县(区)党委、纪委监委始终对标改革政治要求,认真落实改革工作责任,坚守“施工队长”“施工队员”定位,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在打基础、建平台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先后多次召开市县(区)派驻监督推进会、现场会、观摩会,分析研判形势,提炼总结经验,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派驻机构改革持续深入,派驻监督质效持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机关部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化,派驻监督工作中的一些短板和不足愈发明显,影响派驻监督作用发挥的一些制约因素亟待解决。为进一步掌握实情、找准症结,推动全市派驻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领题调研安排,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市直机关、各县(区)、市县两级派驻机构,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深入调研,总结派驻改革主要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二、主要做法
强化政治指引,全面覆盖更加高质量。全市上下深刻领会***、省、市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政治要求,以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引领,以《关于全面完成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为遵循,高站位推进改革。市纪委监委积极向市委请示汇报,及时协调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事宜,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科学设置派驻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确保派驻机构“建得起、立得住、行得稳”。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调市、县(区)党委分批次召开派驻机构统一进驻大会,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明确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改革任务。全市现有派驻机构50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38个,实有编制114名,单独派驻机构12个,核定编制36名(均在驻在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53名,其中市本级派驻机构10个,工作人员31名,比改革前增加41%;县区派驻机构40个,工作人员122名,比改革前增加34.1%,派驻机构更加精简高效,市县两级派驻监督实现全覆盖。
强化精准施治,日常监督更加高效能。准确把握派驻机构改革的精髓要义,在发挥派驻机构“显微镜”“探照灯”作用上下功夫,做实做细“三项监督”。政治监督具体化。对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对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准则》《条例》,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探索建立“两个责任”活页夹,督促党组(党委)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为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通过监督发现问题964条,督促整改603项,建立“活页夹”92份,提出意见建议607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3次,提出整改建议64条。日常监督精细化。聚焦中心工作,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要岗位,开展精准监督,做到清单化明责、差异化履责、精细化评责,全面提高监督效能。针对监督单位职能职责、性质类别,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补漏洞、重预防,瞄准靶心、细化措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开展集中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问题125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开展廉政风险排查84次,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730余个,全市派驻机构共受理问题线索57条,初核35件,函询17件,诫勉谈话13人,立案12件。专项监督高效化。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分类别制定工作方案,差异化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从严从实销号整改。今年以来,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57个,开展专项监督26轮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7份,督促整改问题116条。
强化示范引领,创新实践更加高水准。始终对标派驻机构改革目标靶向,建机制、提质效,做示范、促引领,不断激发改革创新动力和活力。创新制度机制。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派驻机构向市县区纪委监委定期汇报、述职述廉机制,压实派驻机构工作责任;建立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情况通报、问题研判、线索处置、执纪办案等协调机制,压实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两个责任”;建立派驻机构与巡察、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加强“组组”“组室”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协作办案,推动监督同向发力、系统集成、贯通融合;建立协作机制,根据被监督单位属性类别、行业特点,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若干个协作组,制定协作规则,开展交叉监督、联合办案、协作审查,整合监督力量,推动资源信息共享,今年以来,市县区派驻监督协作组共开展联合监督检查81次,协作办案107件,交叉审理164次,派驻监督整体效能不断提升;建立考评机制,按照“三为主”要求,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列出年度工作清单、考核指标清单和干部履职清单,分5大类17项明确考核细则,对派驻机构进行量化考评,注重考评结果运用,2019年以来先后推荐10名年度考核成绩靠前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到县区纪委监委或系统外重要岗位任职;建立联络员制度,在被监督单位聘任派驻监督联络员64名,履行联系沟通、组织协调、工作反馈、情况报告等职责,同时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交叉检查、联合督查等工作制度,实现派驻监督联动协作。创新示范引领。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拓展派驻监督新途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育了一批市县派驻监督示范点,在城投公司实施“三清单三报告三强化”工作法,即建立主体责任、廉政风险、重点项目三个清单,实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重大事项三类报告,强化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三类监督,实现派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平安区建立“五类”事项备案制,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备案、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备案、监督对象基础资料备案、“四重一大”事项备案、监督检查台账备案,实现监督的延伸和拓展;在互助县探索形成“1+8+2+X”制度体系和“一统二联三书四谈五查”监督法,并以“清单+例会”模式压实工作责任,以“一月一主题”细化监督任务,以“案件集中查办月”“联动督查”促进能力提升,增强监督效能。
强化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更加高素质。立足派驻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注重派驻干部培养,让干部在一线锤炼摔打,确保能干事、会干事。注重择优选调。实施“三个一批”计划,在全市范围内优先招录一批、引进一批、交流一批懂党务、懂财经、懂法律的派驻干部,严把“入口关”,择优选调。改革以来,市县区选调派驻干部89名。注重素能提升。扎实开展素质能力“十注重十提升”活动,围绕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提升等,组织开展“以案代训实战提高”三年轮训、基本能力提升、“三个业务课堂”、重点课题调研、社会意见征求等22项专题活动,全面提升派驻干部素质能力。对标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工作要求,依托***纪委“一院两中心”、省纪委调训、中西部帮扶、省外高校及市委党校等平台,采取集中自办、外出培训、推荐参训等形式,分批次开展业务轮训。改革以来,共组织派驻干部参训640人次,组织市县区派驻机构赴等地考察学习5批次46人。注重实战练兵。开展派驻监督工作“秋季岗位练兵”活动,实施以专题培训、专项测试、集中授课、廉政访谈、风险排查、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专项工作,强化派驻干部对纪检监察基础理论、业务知识、技能技巧的学习,熟练掌握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关键环节及工作流程,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监督执纪水平。选派派驻机构干部到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等部门参加“以案代训”,开展“以老带新”“跟班代训”,集中“蓄能充电”,增强监督能力。
三、认识和体会
改革以来,全市派驻机构不断健全,制度机制逐步完善,人员素质大幅提升,监督效能得以增强,派驻监督在改革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调研中,我们有三点体会:一是得益于党委重视。市、县区党委始终把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强化政治担当,统筹谋划指导,支持推进改革,统一组织进驻,为深化改革打牢了基础。市县(区)直单位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市县区委关于深化派驻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二是得益于创新实践。我们立足实际,勇于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总结提炼、试点推广了一批创新实践成果。2018年召开全市派驻监督现场推进会,提炼总结派驻监督方法途径,着力解决派驻监督不到位、不越位、不缺位的问题;2019年以来,把派驻机构改革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全省“基层建设年”现场会在召开后,我们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实践,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有力有效促进了派驻监督优化升级和高质量全覆盖。三是得益于队伍建设。我们始终把强化派驻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摆在首位,围绕“缺什么、补什么”,因地制宜开展全员培训、岗位练兵,以案代训、实操实练,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统筹谋划、政策把握、法规适用、案件查办等业务能力,为提高监督效能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问题和困难
全市派驻机构改革成果丰硕、成绩斐然,但派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也不断显现。一是机构改革还不够深入。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平均每组3人,监督单位8-10个,有的监督单位基层站所较多,派驻机构监督体量较大,机构设置与被监督单位不对等,派驻监督的触角很难全面高效地延伸。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工作量不平衡,单独派驻机构只监督一个单位,综合派驻机构要监督近十个单位,这种设置不平衡导致监督工作量不平衡,存在监督畸轻畸重现象。二是监督质效还有待提升。派驻机构在把握政治定位、角色,发挥职能方面还不够,在如何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如何开展监督、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上还思考不深、谋划不够,派驻监督从“形”到“神”还有差距。从调研情况来看,有的派驻机构仅仅是参加被监督单位的有关会议,也发现不了什么问题,有的只是把到各单位转一转、走一走当做了监督,不懂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市级10个派驻机构2020年立案案件仅为4件。三是干部素质能力有所欠缺。派驻机构干部能力素质差距较大,从干部来源看,全市153名派驻干部从纪检监察机关充实到纪检监察组的仅有42人,从外单位调整配备的有111人,占总数的72.5%,55岁以上的有51人,占33.3%。有的县区把纪检监察组组长岗位,作为解决领导职级待遇的地方,对能否胜任工作要求不高。派驻干部工作经验不足、监督能力不足,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缺乏审查调查方面的系统培训,监督效率不高,对案件办理处置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对策和建议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深化派驻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途径,做好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意义重大,只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派驻机构改革才能做得实、抓得细、走得深,才能在派驻监督高质量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内涵式发展。
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全覆盖。派驻机构改革监督对象多、监督难度大,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就要充分发挥“常驻不走的巡察组”的职能优势,强化对派驻机构的集中统一管理,综合考虑管理幅度和监督跨度,合理划分监督半径,科学设置派驻机构,从组织领导、人员选配、干部使用、工作经费等方面为派驻机构提供保障。创新方式确保全覆盖。实施“报备式”监督查找疑点,把好入口关。以开展报备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根据不同事项,进行程序性过滤、合规性审核、廉洁性把关;“参与式”监督把握重点,掌握动态关。通过廉政谈话、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参加“四重一大”会议、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民主生活会等,贴近并融入驻在部门的履职和管理过程,增强派驻监督针对性、实效性;“督查式”监督聚焦重点,盯紧问题关。坚持抓日常与抓节点相结合,紧盯老问题与关注新动向相统一,紧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扯袖子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醒式”监督扫除盲点,守好预防关。建立驻在部门基础信息统计台账和监察对象统计表,对驻在部门人员、权力、职能、风险点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集体谈话、提醒约谈、廉政宣讲、警示教育等方式,提前打好“预防针”,消除监督的“盲点”和“死角”,督促党员干部筑牢廉洁“防线”。善于运用“两书一函”。把“两书一函”作为发挥派驻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做实做细,针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查漏洞、建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并按照“谁建议、谁跟踪”的原则,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提醒、定期跟进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切实增强监督意见的刚性约束力。通过一手抓主体责任履行到位,一手抓监督责任落实到位,高质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突出重点,增强日常监督效能。面对驻在部门类型复杂多样、情况差别较大的实际,需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选准监督方向。要围绕权力运行这个重点进行监督,把好监督对象,紧盯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对有问题的先警告,再不改正就建议组织处理、调整岗位。用好监督方法。要注意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和驻在部门内部纪检监察机构或纪检委员、联络员的作用,用专业人员的“眼和脑”,弥补派驻干部因不熟悉业务看不清腐败“路子”、拿不准防控措施的短板。要强化“菜单”式台账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总结、民主生活会和党组会议记录、“四重一大”研究决策、廉政教育及廉政风险防控等“菜单”式台账,通过不定期检查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再监督”。派驻机构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和任务变化,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环环参与、全程监管的工作方式,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一岗双责”,聚焦权力运行,将监督的工作重点转向部门(单位)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再监督”。监督常态化。监督工作重在日常,贵在经常。要把党员干部想什么和做什么联系起来、工作圈和社交圈衔接起来、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贯通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多点“婆婆嘴”,常念“紧箍咒”;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提出监督监察建议等,变被动为主动,实现日常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
统筹力量,推进监督一体化。派驻机构受人员力量、能力水平、工作经验等限制,监督工作中“单打独斗”现象仍然存在,要分级分类开办专家课堂、常委课堂、组长课堂,开展派驻监督业务大讲堂和岗位大练兵,加大全员培训、一案代训力度,选派派驻干部到市县纪委监委相关业务部门跟班学习,提升监督能力。针对县级纪检监察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监督执纪执法偏松偏软等问题,统筹工作力量,深化运用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凝聚监督合力,统筹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或采取巡回派驻、蹲点派驻的方式,分批分类进驻被监督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或专项监督,持续推动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要深化运用市派驻监督协作组工作机制,在联合督查、交叉检查、协作办案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协作组“项目化”监督,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督察、巡视巡察整改等***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派驻监督协作组为单位进驻被监督单位开展蹲点监督、专项监督,集中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切实增强派驻监督效能。提升能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监督别人,首先要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才能理直气壮执纪监督。一要严格执行纪检干部准入制度。选拔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优秀干部担任派驻机构领导职务,配足一批熟悉财会、法律、审计等业务的干部,不断优化派驻机构人才队伍结构,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做太平官、不当老好人。二要健全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提拔任用和交流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省委巡视机构干部交流办法》,打通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派驻机构干部、巡察干部、其他党政机关干部之间相互交流任职的渠道,不断吸收优秀年轻干部,构建纵向、横向、内外互动的“立体式”培养模式,有效解决派驻机构干部“流不动、转不开、出不去”的问题。三要加强派驻干部教育管理。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注重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的干部,要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始终保持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派驻铁军。四要强化统一管理。针对市县具体情况,开展派驻机构改革领题调研,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提出工作建议,积极与组织人事和编制部门沟通联系,协调推进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划转,探索推进单独派驻向综合派驻的转变,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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