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2-09-18 11:4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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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委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根据《GSS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公安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CX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坚决有效清除我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扎实推进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以及******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围绕***和省市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第二阶段决策部署,盯紧“四个铁一般”、“五个过硬”要求,压实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民商事案件违规违法执行;违规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违规违法查扣涉案财物;违规违法社区矫正),弘扬“延安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坚持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创新方法手段,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

二、重要意义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是长期存在的积弊沉疴,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集中体现,是影响政法队伍形象的重要根源。这些问题侵害的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伤害的是全社会对政法机关的信任和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暴露出少数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为民理念不牢固、执法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严重不相适应。顽瘴痼疾整治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整治是查纠整改环节动真碰硬、触及要害、见到实效的关键环节,这是县委、县政府准确把握我县政法队伍违纪违法形势和特点,基于政法队伍建设规律作出的安排部署。顽瘴痼疾整治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整治是否坚决彻底,直接关系教育整顿成效。全县政法系统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整治顽瘴痼疾和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投身到深入开展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三、整治内容及目标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在集中整治党***明确的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基础上,将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按照“定内容、定措施、定目标”要求,形成“6+4”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1+6+N”ー揽子整治方案(《GSS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全省政法系统四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党委政法委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检察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公安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举报线索核查、SHSEAJ(线索)倒查、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政法各系统智能化排查、政法队伍建设巡查等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全链条全系统整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治、彻底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长期影响制约本地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把我县的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确保顽瘴痼疾整治见到实效。

四、整治阶段及措施从2021年4月初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坚持以思想教育来聚力、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以“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为抓手,对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来一场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一)明确负面清单,强化对照检查(4月上旬)。依据省教育整顿办列出的“6+4”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教育清单,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要以清单方式分系统、分部门组织政法干警认真逐项对照检查,建立台帐,逐一销号。(二)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思想发动(4月上中旬)。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采取召开查纠整改动员部署会、思想发动会与政法干警谈心谈话、向政法干警和家属发送公开信、召开政法干警家属座谈会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引导和政策宣讲,为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具体抓好三个环节:

1.加强教育引导,普遍谈心谈话。做到“六必谈”,即:县委书记与政法委书记、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政法干警必谈,中层干部与普通政法干警必谈,班子成员与主动交代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政法干警必谈,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澄清模糊认识,放下思想包袱,积极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做到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

3.梳理排查问题,重点谈心谈话。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对从线索排查、案件梳理、监督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政法干警,有针对性地进行谈心谈话,推心置腹规诫劝告,讲明利害、帮助挽救,促使政法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3.做好政策宣讲,消除思想顾虑。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向政法干警讲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讲清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具体体现,讲清全国、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规定,鼓励干警谈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无揭发的问题线索、个人与岗位的匹配程度、本单位班子建设和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结合岗位职责,开展自查自纠(4月中下旬)。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组织政法干警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警规警纪,对照顽瘴痼疾“6+4”整治内容和负面清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具体抓好三个环节:

1.不漏项缺项,搞好对照自查。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组织政法干警分系统学习负面清单,明确自查情形和要求,认真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提交个人自查报告,做到逐人填报、问题见底、人人见底。

2.做到以上率下,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以上率下自查自纠,带头自我剖析,带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揭短亮丑,推动问题查摆走深走实、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3.活动方式方法多样,开展警示教育。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通过组织政法干警参加廉政教育报告、观看违纪违法政法干警忏悔录和警示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以及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让教育整顿期间“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正反两方面的违纪违法政法干警现身说法等方式,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强化震效果,使更多人引以为戒,并促使有问题的干警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放弃侥幸心理,争取主动从宽。

4.从细微之处入手,认真分析研判。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根据掌握的线索,对每份《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进行综合研判和专项核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重点约谈,引导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坦白讲清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四)多种措施并举,广辟线索来源(4月-6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堵点、影响政法队伍建设的难点,通过设立“全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全面摸排本单位和政法干警存在的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情况,广避线索来源,发现案件疑点,并由案及人,深挖彻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实一个、处理一个、销号一个。

1.举报线索核查。根据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核查方案,由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线索组负责制定全县举报线索核查方案、采取纪委监委主办,县委政法委、政法单位配合的方式,建立线索跟踪督办和台账清零制度,通过领导包案、交叉处理、提级管辖等措施,必要时纪委监委、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合调查。

2.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根据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方案,由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线索组负责制定全县涉黑涉恶案件倒查方案,重点核查久侦(查)不结、“有黑无伞”“黑大伞小”,以及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根据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查方案,由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顽瘴痼疾组制定全县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方案,并组织成立评查专班,采取交叉评查方式,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重点发现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

4.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根据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清查方案,由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顽瘴痼疾组制定全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方案,县委政法委统筹建立总体台账,指导、督促并组织政法单位全面梳理、自行评查本单位信访案件,依法依规明确信访诉求是否合法合理,经合议庭(检察官联席会议)、审委会(检委会或党委会)、公开听证等方式逐案确认后,及时提请上一级政法单位进行确认。对未化解的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最大限度实现息诉罢访。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处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县教育整顿办可以直接组织评查。

5.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根据省、市检察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检查方案,由县检察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方案,县检察院机关对同级政法单位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法院量刑不当、财产性判项执行不合法、罚金缴纳不及时案件,民事审判、执行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强制措施决定和侦查活动违法的案件;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案件),查找执法司法中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6.智能化数据排查。根据省、市级政法各单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制定的排查方案,由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制定智能化数据排查方案,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加强政法单位网络数据共享,围绕顽瘴痼疾大起底、执法司法问题大清查等内容,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分析排查。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信息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7.队伍建设巡查。根据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巡查方案,由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县队伍建设巡查方案,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牵头,督导检查政法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方面情况,梳理发现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五)突出队伍抓总,分类甄别查办(5月-6月)。县委牵头,协调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排查出来的相关行为、问题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在听取政法干警本人意见后,区分违法问题与不正之风,对相关问题、行为作出认定。对评查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案件,逐案核查办案人员是否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违纪违法问题;对排查出来的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逐个进行查核、比对、甄别,对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经营活动,或将违规参与经营活动等行为进行发展、延伸、变异的,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规定,以及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按照有关党纪条规和司法责任制有关政策规定,准确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与适用情形,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职责分工移送有关单位予以查办,形成震慑。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因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六)明确目标任务,整治突出问题(5月-6月)。紧盯党***明确的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强化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按照《全省

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具体措施和整治目标,分系统、逐单位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登记建档,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强力整治积弊沉疴,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多发性、顽固性问题和具体表现,将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拓展形成具有单位特色、系统特点的“6+4+X”整治内容。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摸排本单位和政法干警存在的“六大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的顽疾问题,建立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复杂问题,及时报告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机关把脉问诊,拿出解决方案,推动全面整治。(七)完善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6月中下旬)。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采取组织专项研判、梳理分析台账、邀请专家“会诊”、运用智能化分析比对等方式,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的短板漏洞,系统集成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体系、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履职保障体系,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确保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八)层层分解责任,严格评估验收(6月下旬)。采取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自评,市、县两级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复评,省级指导组验收的方式,对政法各单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际成效进行评估验收。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对照工作指引,汇总案件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对账销号。在省级驻点指导组的指导下,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通过走访调研、明察暗访、发放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工作成效是否明显,对工作效果不理想的及时督促整改。评估验收工作,重点做到“五看”:一看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二看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三看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四看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五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评估验收结束后,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通报整治情况,班子成员对整治效果作出承诺。(九)规定时限要求,持续深化整治(6月下句)。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对尚未整治完毕的剩余存量,分类梳理问题台账,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持续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承担主体责任,对顽瘴痼疾整治负总责,各政法单位要成立专班,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坚持抓早抓全程,加强对顽瘴痼疾整治的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整治工作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一批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

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要承担直接责任,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确保本单位思想发动、自查自纠、案件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五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列出具体内容、剖析形成原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加强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彻底整改。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承担协同责任,紧密结合自身职责,做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政法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宣传舆论引导管控等工作。对经过整治仍持续发生执法司法腐败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二)面向社会群众,坚持开门整顿。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召开

第二阶段“查纠整治”座谈会,主动公开要整治的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主要措施,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做到顽瘴整治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要面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的重要内容、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利民措施,持续深化执行司法领域“放管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事项,不断提升服务质效,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感受政法队伍新面貌、新气象。(三)实行清单管理,逐一销号整改。要对照整治任务,制定整治工作清单,围绕梳理出的重点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按照“定问题、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定时限”“五定”工作要求,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期限,坚持即查即治、边查边治、限期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彻底清除六大顽瘴痼疾和省上确定的执法司法中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重点整治全覆盖、规定动作不走样。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调研指导,推动精准指导、系统整治、专业治理,掌握政法单位实际整治成效,并细化完善本系统整治内容,制定考核评估标准,细化评估指标、整改标准、验收条件。要加强对政法单位顽瘴痼疾整治的指导,特别是对整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精准指导,并提出抓源治本意见。对组织不力、整改缓慢、工作不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隐报瞒报、纵容包庇、推卸责任的单位要严格问责,对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五)遵守规定要求,注重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单位)要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线上线下顽瘴痼疾整治宣传,加强与广播电视以及主流媒体的对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行动,面向社会公布顽瘴痼疾的重要内容、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把顽瘴痼疾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内外有别,严格落实新闻宣传报道审核工作机制,原则上只在内部通报、不对外发布。纪检监察机关发布政法干警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立案调查信息的,要通报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发布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具体案例和数据,要报上一级教育整顿办批准,并制定“三同步”方案,防止引发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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