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4篇

时间:2022-09-15 19:3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4篇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4篇

篇一: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 xx 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 XX 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 XX 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 xx 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 XX 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 1 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 1 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 1 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

 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

 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 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 xx 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一、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参加的人员为学校党支部委员和校务会成员,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举行会议;讨论干部工作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会到会才能有效。

 二、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商量确定,其他与会成员可以提出议题,但须经书记、校长同意。

 三、根据议题不同,党政联席会议由书记或校长分别主持。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果书记或校长认为有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四、根据议题需要,相关部门行政等可列席党政联席会议。

 五、议事决策范围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对教育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决定。

 议事决策的主要事项有:

 1、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指示,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方案;研究制定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措施。

 2、讨论研究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

 3、研究分析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任务,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教师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研究和决定加强师资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制订教师

 队伍建设规划;讨论制定关于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

 6、研究制定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等方案和措施; 7、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向上级组织推荐、提名干部。

 8、研究和决定教育资源的配置;审定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年度经费开支情况;研究决定大额经费的开支、校园基建项目的修缮、绿化和大宗物资设备的政府采购; 9、研究决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实施方案 10、研究和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1、研究决定学校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事宜。

 12、研究和决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意见。

 13、研究和决定规范教育收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意见。

 14、学校先进评选表彰和奖惩事项。

 15、其他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 六、议题审议 1、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支委会,对有关重大事项的研究,干部任免等预先沟通,支委会不决定重大问题,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的讨论议题,主管负责人事先应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或建议。

 2、讨论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在决定事项时,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有重大分歧,一般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暂缓决定的意见,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

 会议决定。

 3、职位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等重大问题,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和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4、会议参加者要严守组织纪律,不得对外谈论和泄漏会议讨论情况和尚未作出决定的议题,在没有正式公布、实施之前不得对外泄漏。会议讨论的议题凡涉及到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有关人员应回避。

 5、每次联席会议要由会议记录,存档备查,会议记录应送因故缺席干部阅。

 七、议事决策执行与督查 1、凡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

 2、凡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实施情况。决定事项因特殊原因暂缓执行或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变更的,分管领导应向党政联席会议做出说明,并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

 3、学校党政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将本规则执行情况的检查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篇二: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2 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西湾子镇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坚决立足“主战场”、守好“主阵地”、拓展“主渠道”,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主动权,提升全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真正让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作用,特制定 2022 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2 年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我们党即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年,是冬奥会举办之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西湾子镇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 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建立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

 职制度和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坚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判引导。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机关党支部每周学习日、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和党的理论知识。

 三是强化方式创新。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创新学习方式,确保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积极鼓励机关干部在“学习强国”APP、微信公共平台等“线上”学习,并成立长效奖励制度,督促全镇干部职工紧跟时代步伐。

 二是加强思想引领,强化阵地建设。坚持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通过理论武装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是抓好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丰富文化站活动内容,打造乡风文明一条街,丰富老百姓业余文化生活,为他们提供精神粮食。同时,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乡村好声音”农村广播站,村级宣传栏的打造工作,将其打造为展示西湾子镇良好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公示宣传栏,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农户进行法治理论大宣

 讲,进一步提升全民的法治素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同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等重要平台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加宣传稿件的上稿率,提高稿件质量。同时,高度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型舆论平台,打造西湾子镇在全区宣传领域的重要地位。

 三是注重主流宣传,把握舆论导向。一是把握宣传重点,引导舆论宣传。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努力做到早预见、早发现,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的言论,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二是注重信息公开,清朗网络环境。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切实管好、用好网络媒体,紧盯事关百姓福祉的热点舆情、事关我镇发展的重点舆情、事关社会稳定的焦点舆情,引导热点、提升低点、补充缺点、打造亮点。要善于应对重大突发性网信舆情,制定相应预案,提高网评员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是注重队伍组建,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各党支部基层堡垒的作用,打造村意识形态工作基础阵地,定期培训基层宣传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培养一批懂宣传、能宣传、会宣传的基层宣传能手。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全程抓好我镇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将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领导干部和党员首先抓好自身的教育,以身示范,作出表率。

 二是认真落实责任。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西湾子镇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介开设专栏、典型宣传、专题专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注意总结宣传秉持理想信念、保持崇高境界、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责任、把握重点、改进方法、务求成效。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化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议事议程、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不断健全支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创新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系列精神精神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

 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厚植全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进一步改进意识形态方式方法。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舆情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引导和工作安排,避免小问题引起大情绪,营造和谐氛围。组织全镇干部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凝聚爱岗敬业的榜样力量,激励全镇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形成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奋斗精神,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四)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宣传载体。深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应对新媒体时代挑战。加强单西湾子镇微信公共平台建设,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让清朗和谐、安全可靠成为网络生态主旋律,让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同时,要加强干部职工规范上网行为,引导全镇干部职工不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不转发内容不健康、导向错误的信息,争做文明、理性、健康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

 五、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x 镇关于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x 镇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具体落实方面 (一)落实意识形态领导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镇分管宣传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3、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纪检办 (二)落实基层宣传实地阵地建设管理

 1.加强对“村村响”广播站的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广播稿件“三人联审制”,完善相关台账记录。

 2.各村(社区)及时对本辖区宣传栏、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文化活动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内容进行更新,杜绝宣传内容导向错误、

 文字歧义、污渍破损、内容过时等情况;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镇宣传办不定期下村(社区)督促落实,及时发现各部门单位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并进行指导与整改。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三)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管理

 1、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志愿队成员名单,管理制度均要上墙。做好活动材料的动态管理,做好日常资料的保存,并定期进行整理和信息报道。

 2、每月结合最新时事以及群众实际需求确定活动内容,及时传播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发挥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服务群众的作用,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志愿服务活动。

 3、镇党委政府必要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证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的顺利开展。

 4、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活动场所(站)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成为群众感受新时代、新目示新形势、新思想的第一课堂。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四)落实其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对广播、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2.加强文化理论阵地管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开展农家书屋自清自查,确保陈列书籍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

 3.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4.加强学校思想阵地管理,强化中小学等教学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舆论阵地管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牵头领导:x 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纪检室、综治办 二、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实行报告制度。镇党委对本辖区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工作群中进行内部通报;党委班子成员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纳入监督检查。镇纪委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三)纳入绩效考核。党建办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绩效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列入干部任前考察的重要内容,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严明问责追责范围。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大思想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村(社区)总支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发表的新闻报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校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间题隐瞒不报的; 9.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追责坚持实事求是。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问责依据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x 县 x 乡 2022 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范文(3)

 2022 年 x 乡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培育和践...

篇三: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二、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班子对本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职责分工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委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随时上报。

 3、统筹协调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4、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5、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校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相关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区委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2、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区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管理职能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篇四:最新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

 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

 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

 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地区应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对下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高等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担任党委委员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 6 月和 12 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

 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級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與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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