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在全县1-8月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9-15 11:5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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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在全县1-8月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2020年1-8月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大家共同审议了《xx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xx书记对我县今年1-8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完全赞同。下面,就抓好贯彻落实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全程纪实制度落实

今年4月,省纪委督察组(第九纪检监察室)对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发现我县存在“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不力、常委会专题研究不够、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全程记实制度不到位、听取报告和督查检查不实”等4个突出问题。针对指出的突出问题县委高度重视,按照“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的原则,下大力气加以整改,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县十二届委员会第47次常委会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全面安排整改工作;相继制定2个整改方案(《******xx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督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xx县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整改方案》)和3个整改报告(《******xx县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对xx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xx县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xx县委关于省纪委督查组来州开展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确保整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在采取以上一系列整改措施后,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仍然存在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如,县委已于5月中旬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雅委办〔2020〕99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及时报县纪委备案,但截至目前,大多数都没有制定责任清单。

这些问题根本上反映了大家仍然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既然大家都忙,都没有时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那么今天我就在会上,向大家逐条梳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雅委办〔2020〕99号)文件的关键内容,希望大家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细化责任清单是要求党委(党组、党支部)根据职责分工,细化规范党组织书记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主体责任并制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明确责任范围,制定党委(党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特别是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清单又要制定分管领域的相关责任清单,如友生同志既要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又要制定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清单。签字背书是要求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要亲自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县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要拿给我审核后才能报县纪委备案);班子成员要亲自审核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如xx同志分管民宗、教育、工商联等单位,他要亲自审核这几个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清单);每年4月底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报县纪委备案。定期听取汇报是要求县委书记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的方式,每季度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党委(党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6月、10月要专题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要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是要求党委(党组、党支部)书记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谈话、走访督查等方式,每半年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班子成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谈话、走访督查等方式,每半年对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述责述廉是要求各级党组织主要责任人每年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书面述责述廉,述责述廉报告同时抄送上一级纪委、组织部(每年11月底要将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报县纪委备案)。

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草拟《全程纪实办法》《纪实手册》,待修改完善后将统一送县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请大家严格按照“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完整真实”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的原则,认真对照《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雅委办〔2020〕99号)具体内容,填写落实相应的责任事项,并附完整的资料佐证,以确保履行职责全程留痕、检查考核一目了然、执纪问责有据可依。

二、进一步学以致用,认真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对每一名******员来说是行为准则的高压线,而《条例》的再次修订更是一次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动员,也是对全体党员的一次生动纪律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律的篱笆只会越扎越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切实筑牢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要带头贯彻落实《条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切实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迅速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学习,重点学习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内容实质,重点掌握新增、修改和整合条款,通过学习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确保《条例》学习贯彻落到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要真学、真懂、真用;要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原原本本学,切实做到《条例》具体内容的入脑、入心。同时,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破坏纪律、践踏纪律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避免“破窗效应”,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让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利器发力生威。

三、进一步查漏补缺,全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在,已经是10月中旬,对比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在某些方面、某些局部上都是落后的,扫黑除恶方面保护伞仍是“零查处”,“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开展不理想(如“学习动员阶段”有22个单位没有按要求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方案;“查找问题阶段”只有政府办、统战部、审计局、人社局、河口镇、八角楼乡、等22个单位的“一把手”按时报送了个人自查报告;“整改提高阶段”就只有人社局、农牧局2个单位的“一把手”按时报送个人整改报告)。这些存在的问题反映我们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更体现我们抓执行落实的能力水平。希望大家要引起重视,认真整改。“再好的部署不抓落实就等于0”,大家必须树立“马上办”的思想,增强“立即干”的自觉,对照年初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任务分工,逐一梳理、查漏补缺、倒排工期,列出详尽的时间表、任务表、进度表,冲刺4个月,加油120天,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完成年度既定目标任务,实现晋位升级!

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一把手”,请友生书记约谈。

同志们,时间不等人!我们必须走在时间的前面,始终争分夺秒,不带扬鞭自奋蹄,知不足而奋起,再加力而奋进,为xx奋起跻身全州第一方阵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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