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8篇**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条 件考核验收内容标准分自评分考核分备 注一、坚持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并形成合力。 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工作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职工之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条件 考核验收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
注 一、 坚持党政工共建职工之家并形成合力。
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工作 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14 1成立共建领导小组下发共建文件定期 召开共建协调工作会 4
2建家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规划做到有 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 3
3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工作充分保护、调动、
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单位工作 全面发展成绩显著 3
4通过建家干群关系融洽本单位有较强 的凝聚力 2
5行政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建家 工作 2
二、严格执行《工 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基层工会较好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 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3 1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 履约责任、监督检查制度健全。
4
2集体合同内容符合实际条款充实具体 履约率和职工认可率高 3
3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社会 保障措施落实 3
4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和信息信访机构 劳动关系协调稳定发生劳动争议问题能够 在基层依法妥善解决职工越级上访率为 0 3
三、 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制度 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和落实 13 1、职工(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健全 3
2建立厂级、车间(分厂)、班组三级民主管 理网络 2
3职代会职权落实 2
4实行厂务(院、校、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制 度并富有成效 3
5实行职代会民主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和业务费使用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 代会报告制度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3
条
件 考核验收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
注 四、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努力为职工办实事积极参政议政
(13) 1关心职工疾苦实施送温暖工程在职工
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履行好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职责 4
2、公司制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职工
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2
3职工董事和监事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并坚持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
2
4其他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建立工会主席参加行政相关会议和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发挥工会参政议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3
5 积极兴办经济实体 增强为职工服务的能力
23
五、 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本单位改革和建设 不断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15 1 积极开展劳动竞赛、 芙蓉杯竞赛、 合理化 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制度健全 并做到有领导、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发动面达到 60以上
6
2 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成效显著 合理 化建议采纳实施率高 3
3.劳动保护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健全 3
4、 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 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成效显著 3
六、 重视职工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有益活动 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12) 1 配合党政积极创建学习型单位 做好职工 培训工作职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
2 重视职业道德教育 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取 得较好成效 2
3 有活动场所 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运动 有 计划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按规定订阅和组
织职工学习工会、工人报刊
4
4有计划培训职工代表和工会小组长等 3
条
件 考核验收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
注 七、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组织健全 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15) 1工会组织健全职工人会率达 95以上 2
2实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和工 会委员、主席民主选举制。工会各项制度健 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明显 2
3工会干部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意识强
能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工会干部到岗 一年内完成上岗资格培训及适应性岗位培训 2
4有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积极 分子队伍其先进面达 30以上 1
5经审、女职工组织健全并积极发挥作用 工作成绩突出 2
6有计划地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先进面 达 30以上 2
7工会经费独立管理收、管、用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2
8工会组织(包括建家、工会会员会籍管理 等)各项台账、档案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2
八、 模范职工之家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可
(5) 采用“民意调查表”的形式抽样调查
职工 100 人以下的单位抽样调查 60 职工 101 人一 300 人单位抽样调查 50 职工 300 人以上的单位进行成建制的部门 抽查被抽查人员不少于 150 人。
凡职工认可率在 90%以下的不能能通过验收90%的得 2.5 分95%以上的得 5 分。
5
考核验收总分
100
模范职工小家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条
件 考核验收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
注 一、 组织建设 16 1、成立了创建职工小家的工作机构 2.5
2
2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工会组织健全按民主程序选举分工会负 责人或工会小组长 3
4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活动经常 3.5
5有一批热心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 2.5
6班组负责人团结协作好得到职工拥护 2.5
二、 民主管理 16 1定期组织职工听取班组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参与制定班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4
2设立班务公开栏对生产、分配、福利、奖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内容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充分发扬民主 4
3民主管理小组或民主管理员能正常开展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4
4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和职权得到落实职工对当家作主的满意率达 90以上 4
三、 经济建设 14 1有计划地开展合理化建议、经济技术创 新、芙蓉杯竞赛活动普及面达 80以上成效显著 3
2.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无重伤以上工伤事故 4
3积极开展以师带徒岗位练兵活动和技术 培训等职工业务、技术素质明显提高 3
4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本单位生产、工作的先进班组 4
四、 思想道德教育 12 1定期组织政治、业务、技术学习职工参与率达 95以上 3
2组织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3完成上级工会分配的培训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2
4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好无违法乱纪和受处分的人员 4
条
件 考核验收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考核分 备
注 五、 职工生活 14 1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主动向上级反映职工疾苦 4
2开展家访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访”帮助职工排忧解难 4
3开展互帮互助活动职工之间关系融洽 3
4建立职工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3
六、 文体活动 12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职工参与面达到 90以上 3.5
2建有职工小家活动室购置了相应的报刊、杂志、书籍等学习资料和文体活动器材 5
3文体活动受到了上级表彰 3.5
七、 资料管理 10 分会或班组的基本情况有图表显示或实行了微机管理民主管理活动情况、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合理化建议材料、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宣传教育、政治学习、好人好事记录文体活动、小组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互助活动、民主生活会、小组会议纪录等各种资料齐全
10
八、 职工认可 6 1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报告小家建设情况听取职工的评议 1
2采用“民意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 职工 50 人以下的抽样调查 60 职工 51—100 人抽样调查 50 职工 101 人以上的抽样调查不少于 50 人 凡职工认可率在 90以下的不得分在 90—95之间的得 25 分达 95以上的得 5 分 5
考核验收总分
100
篇二:**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市文物局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标准(试行)根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单位 “职工之家”建设
提高服务职工能力的意见》 京工发(2013)
07 号文件, 北京市政法文化卫生工会职工之家工作标准星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基层单位环境和工作特点, 制定本标准。
一、
职工之家建设的意义及原则 职工之家建设是党组织满足职工群众精神需求, 关心职工群众文体生活的重要载体, 是基层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核心内容,是职工队伍素质教育的阵地。
二、
职工之家基本设施 1、
场地及设备(五有)
①有活动场地。
各基层工会根据具体情况, 职工活动场地不低于 10 平方米; 活动场地可一室多用。
②有标识。“职工之家” 标识或悬挂或摆放在活动场地显著位置, “职工之家” 牌匾、 字体由各基层工会确定; 局工会通过检查考核, 统一为基层工会颁发的优秀“职工之家” 标识摆放显著位置(不达标单位由局工会收回); 有条件的单位, 可设置学习室(书屋)、 宣传栏(屏幕或宣传网络)
等。
③有办公设备。
设工会专职干部的单位或有条件的单位,须配备工作电脑、 电话、 文件柜(书柜)、 办公桌椅等; 工会兼职干部须建立工作档案, 工会为其配备制度汇编、 文件夹、 记录
本或资料册等。
④有文体设施。
局工会统一为基层职工之家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的文体设备; 基层工会为职工之家购置的文体用品 (图书、文化用品、 体育用品); 有条件的单位, 为职工开辟的室外活动场所(如羽毛球场、 篮球场、 台球场地或其它场地)。
⑤有职工之家制度。
内容包括:
隶属关系、 服务项目、 设备使用和人员管理要求、 工作人员职责及活动时间等。
2、 服务项目及功能(四功能)
①定期组织职工举办文体活动。
利用本单位及文博单位资源, 增进职工交流, 营造和谐单位气氛。
②开展节假日及日常的送温暖工作, 维护职工利益。
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包括:
职工生病、 子女入学或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 及时做好送温暖工作; 发挥“职工之家” 家的作用, 开展职工心理疏导、 矛盾(劳动争议)
调解、 职工休假、 离退休职工慰问等。
③定期组织职工开展职工素质教育或岗位、 技能培训, 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 文化创意活动。
④积极配合党政班子, 做好交办的工作; 及时了解职工对单位及工会工作的满意度, 征集职工对职工之家工作的意见建议, 研究反馈职工的意见建议, 及时上报或发布活动信息。
3、 管理及创新(三规范)
①配备兼职工作人员 2-3 名。
负责处理日常的职工之家工
作, 及时做好工作日志。
②职工之家工作做到“四上墙”, 即工作职责、 工作制度、人员分工、 工作流程; 因条件所限, 四项内容可合并或重点提示。
③固定资产管理、 维护、 使用, 安全、 可靠、 规范。
本标准自局工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起实施。
北京市文物局工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篇三:**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模范职工之家 、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的分别授予先进基层工会,基层工会下属先进工会或工会小组,基层工会优秀专兼职干部、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级以下优秀工会干部的荣誉称号。对积极参加基层工会活动的会员,可命名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对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厅局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可命名为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第三条 评选表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第四条 评选表彰工作的原则是:(一)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评选对象突出工会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和一线职工,畅通基层工会和广大会员的参与渠道,着力夯实工会基层基础;(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评选表彰工作规范有序,保护调动会员积极性,确保表彰对象得到广大会员普遍认可,突出评选表彰的权威性;(三)坚持会员主体地位。实行上级工会考察和职工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会员当主角;(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评选条件,做到优中选优,确保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充分体现和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性示范性;(五)坚持动态监督管理。实行动态评估、跟踪监管,形成完备的闭环管理机制,做到能进能出,破除“一评终身制”,确保评选表彰的质量。第二章 评选表彰范围和基本条件第五条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从我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工会,县级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中评选。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从基层工会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或工会小组中评选。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从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级以下干部中评选。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从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的基层工会骨干会员和兼职工会干部中命名,一线职工数量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女性占适当比例。全国优秀工会之友从给予工会工作关心支持的厅局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工会外)和其他社会组织党政负责人中命名。先进集体和个人,一般不重复评选表彰或命名。第六条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一般从省级模范职工之家中产生,其基本条件是:(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领职工建功新时代;(二)工会组织机构单独设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女职工委员会等领导机构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委员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完善,具备条件的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近三年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三)依法独立设立工会经费账户,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
之家等制度落实到位;(五)有效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实行厂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化解劳动纠纷,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六)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工会工作获得职工高度认可,近三年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率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第七条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一般从省级模范职工小家中产生,其基本条件是:(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二)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工会或工会小组建设好,依法选举工会主席或小组长,具备条件的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近三年职工(含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率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三)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科室)、班组民主管理好,依法实行厂务公开、会务公开,开展集体协商;(四)子公司(分公司)、分厂、车间(科室)、班组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好,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劳动技能竞赛,团结带领职工建功立业;(五)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活动丰富,近三年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满意率均在百分之九
十以上。第八条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一般从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中产生,其基本条件是:(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坚持原则,模范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和集体协商,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推动培育高素质职工队伍,受到职工广泛信赖;(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近三年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测评等次均为满意。第九条 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分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第十条 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是:(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二)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圆满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热忱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第十一条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基本条件是:(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尊重劳动,尊重职工主体地位,模范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积极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受到职工群众信赖;(三)遵守《工会法》和劳动法律法规,重视支持所辖区域(行业)或本单位工会工作,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积极落实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支持工会依法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四)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第十二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工会不得申报推荐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一)存在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
职工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二)近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职业病危害严重,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三)劳动争议案件多发,近三年内因违反法律法规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四)近三年内未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五)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制度机制不落实的;(六)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第十三条 基层工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会干部不得申报推荐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一)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党政部门的;(二)工会不依法按期换届选举,具备条件而不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的;(三)不依法独立设立工会经费账户,或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四)不推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不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第三章 评选表彰周期和基本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每五年开展两次。一般在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届中开展一次,在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换届之年开展一次。在换届之年评选表彰中,可同时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评选表彰工作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领导下进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负责推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推荐。第十五条 在评选表彰年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评选表彰通知,就评选表彰的项目、对象、条件、程序、名额分配、组织实施等作出具体要求,部署评选表彰工作。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按推荐评选条件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申报推荐集体和个人的,应通过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本单位有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应征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意见。推荐名单和事迹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被推荐人选是党员领导干部或公职人员的,基层工会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地市级以下地方工会、各产业工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查通过后,逐级上报。第十七条 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
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省(区、市)工会报刊或网络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推荐。第十八条 各省(区、市)总工会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中,来自非公有制单位的一般不少于推荐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十九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对各省(区、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对伪造材料或未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作为向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提出拟表彰和命名的建议名单。第二十条 拟表彰和命名的建议名单,经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审议通过后,在《工人日报》或中工网上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表彰和命名名单。第二十一条 对受表彰和命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奖牌。第四章 监督管理服务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会对受表彰和命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服务。做好以下日常工作:
(一)完善评选管理机制,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和协调落实有关激励政策,指导督促提高工会工作水平;(二)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档案,跟踪先进集体和个人所在单位的工会建设、劳动关系等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三)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他们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导向作用;(四)根据推荐评选条件和实际工作要求,上级工会应加强对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的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程序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命名;(五)关心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工会主席、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困难,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六)接受群众举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撤销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二)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党政部门的;(三)工会不依法按期换届选举,不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的;(四)工会经费不依法足额拨缴或使用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五)不推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不进行集体协
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六)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工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七)所在单位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八)所在单位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工会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九)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评议职工之家不满意率连续两年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十)其他需要撤销的情形。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撤销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取消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命名,收回证书和奖牌:(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二)工作严重过失,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三)存在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不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记大过以上政务处分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其他需要撤销、取消的情形。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除适用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外,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撤销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收
回证书和奖牌:(一)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测评等次连续两年为不满意,或被依法罢免的;(二)工会不依法按期换届选举,不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的;(三)工会经费不依法足额拨缴或使用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四)不推动落实职工...
篇四:**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部工会系统创建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医学部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提高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实体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与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根据上级工会组织关于建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医学部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指导,紧密围绕医学部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小家”。
第 三 条
开展建家活动遵循的原则:服务大局的原则、突出维护的原则、依靠群众的原则、创新发展的原则、齐抓共建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评选对象是院级工会的工会小组和分工会。
第五条
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的申报、验收、管理等工作由医学部工会负责。
第二章
评选条件与标准 第 六 条
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条件
(一)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必须在院级模范职工小家满一年以上的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中评选。
(二)建立会员评家机制,健全会员评家、记录、检查制度,每年召开会员会议对建家工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职工认可率要分别在 90%以上,考核分达 90 分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
1、在工会经费开支使用方面有违规违纪问题的; 2、未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或本年度会员评家没获“满意”等次的; 3、近三年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或医教研管理事故的。
第七条
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评选标准 (一)党政重视支持工会工作
党政建立定期研究和指导工会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反映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内容;分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参与党政联席会议或科室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权益等重大问题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分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配齐到位,保证其从事工会工作的时间,享受一定的工作津贴(或计工作量);党政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工会开展活动,落实教职工活动场地与器材,为工会提供基本工作条件。
(二)积极推动民主政治建设 积极组织代表参加校院两级教代会及教代会培训会,本单位代表参会率及培训率均应达到 90%以上;重视代表提案,优秀提案在校院级教代会获奖;工会委员会由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资料齐全,立档规范;本单位在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权益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 积极了解教职工需求和意见,及时上传下达,疏缓矛盾,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建立特困与重病职工档案,建立重点帮扶对象定期回访制度与送温暖长效机制;积极组织教职工办理保险,及时做好赔付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四)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注重教职工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活动;积极组织岗位技能比赛,并推荐优秀教职工参加部院级的比赛;开展选树和学习先进活动,组织教学、科研、医疗等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理论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和论文上报部院级工会;组织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设有宣传栏(或网络宣传栏)并及时更新,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院级工会报送新闻稿件,每年在《教工之声》上投稿 2 篇以上;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疏缓教职工心理机制,缓解教职工压力;积极参加部、院级各类文体宣传教育活动,参与人数超过总人数 40%。
(五)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组织健全,委员分工明确;工会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立档规范、制度完善;定期召开工会工作会议,每年有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职工入会率达到 90%以上,会员信息采集、更新及时,并按要求上报院级工会;关注非事业编制职工群体,开展特色活动,吸引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
深入开展“京卡服务卡”推广活动,会员办卡率达到 100%;经费收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定期通报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六)创新及特色工作 形成实效明显、特色突出、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第 八 条
具体评分细则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建设职工小家考核标准》执行,满分为 100 分,总分达 80 分以上为合格职工小家,90 分以上为先进职工小家,95 分以上为模范职工小家。
第三章
申报与验收 第 九 条
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第 十 条
评选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采取基层工会组织自愿申报,院级工会审核推荐,医学部工会考核验收的方式进行。
(一)医学部工会根据年度计划下发建家工作通知,下达指标,启动建家工作,一般于每年 4 月进行。
(二)有意愿申报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的工会小组或分工会,征求全体会员意见,在同意率达到 85%以上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与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院级工会。
(三)院级工会对工会小组或分工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名额分配确定推荐对象,指导督促建家工作的开展,并于每年 10 月前向医学部工会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工会小组或分工会建家工作报告和《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一式三份。
(四)医学部工会每年 11—12 月对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
第十 一 条
验收程序 (一)验收组听取科、系室整体工作和工会活动介绍 (二)验收组听取工会小组长或分工会主席建家工作汇报 (三)召开座谈会听取职工对建家的意见和建议,以问卷方式测评职工满意度 (四)查看职工小家硬件设施与档案资料 (五)验收组会议,汇总考核情况 (六)验收组反馈验收结果,对通过验收的工会小组或分工会授予奖牌
第十 二 条
验收组组成 医学部工会和院级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或副主席以及工会委员组成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验收组成员库,根据验收工作安排,抽取组员组成验收组,一般为 7 人,其中医学部工会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
第四章
表彰与奖励 第十 三 条
对获得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由医学部工会颁发奖牌,给予经费支持。
第十 四 条
通过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验收后,一次性给予 3000 元的建家基金。
第十 五 条
经费下拨至所在院级工会账户,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循医学部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用于职工小家建设。
第十 六 条
获得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的模范职工小家、北京大学医学部优秀教职工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会员。
第五章
管
理 第 十七 条
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管理遵循定期复验、常建常新的原则。
第 十八 条
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医学部工会每 3年对获得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验,复验工作由院级工会组织实施,医学部工会进行抽查。
第 十九 条
复验合格的单位保持荣誉称号,不合格的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并发文通报。
第 二 十条
在申报、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其申报资格或荣誉称号。对出现上述情形的院级工会,医学部工会将在下一次的评选推荐时,减少其申报名额。
第 二 十 一 条
已获得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应根据各个时期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不断赋予新的内容,不断巩固建家成果使之常建常新。
第六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二 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 二 十 三 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医学部工会所有。
篇五:**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转发广州市基层工会建设“ 职工之家” 标准的通知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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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 0 5- 0 7- 20
广州市总工会文件
穗工[2005]2 号
印发广州市基层工会 建设“职工之家"标准的通知
各区、 县级市总工会, 各产业、 直属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公会基层组织建设,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固本强基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 (粤工总[2003]170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了广州市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 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工会应按照省委关于工会组织要“固本强基” 的指示, 以履行维护基本职责统领建家活动, 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作为建家的基本内容, 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工满意; 调动职工积极性, 推动企事业发展,投资、 经营管理者满意”, 作为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否落到实处的主要标准, 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 民主化、 法制化, 努力把基层
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建设 “职工之家” 标准
一、 工会组织健全, 工作制度完善 (250 分) (一)
工会组织健全。
工会委员会经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按规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
按要求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设立工会经审委员)、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或设立工会女工委员)。
工会干部按规定配备、 待遇落实, 工会主席参加规范化岗位培训, 持证上岗。
工会主席是党员的, 参加或列席机关党委会议。
(50 分)
(二)
职工入会率达 95%以上, 工会小组健全, 有一支占会员总数 25%以上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20 分) (三)
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 建立工会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三公开” 制度, 接受会员的监督。
(30 分) (四)按规定收好、 管好、 用好工会经费, 按时足额拨交上缴工会经费。
会费收缴率达 1 00%, 并自觉接受经审组织的审查 (40 分) (五)基础工作规范。
有活动阵地、 有上墙资料、 有工作制度; 档案资料健全:工会组织档案、 工作记录档案、 上级文件及资料档案、 本级文件及资料档案、 工会各项工作活动统计表、 工作计划及总结档案、 集体合同档案等。
(40 分) (六)会议、 活动制度规范。
工会灸责人按时参加上级工会的工作会议或联席会议; 工会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工会重大问题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会员参与的活动。
(40 分) (七)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 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重大问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0 分)
二、 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 (120 分) (一)
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有针对性地开展具有工会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重视提高职工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当知识型职工” 的活动, 鼓励职工岗位成才; 建立职工思想反馈渠道, 定期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
(40 分)
(二)
结合本单位实际, 因地制宜地抓好职工俱乐部等职工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多种兴趣小组或文体涪动队, 积极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40 分)
(三)
做好劳动模范、 先进人物的培养、 选拔和教育管理工作, 宣传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 结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深入开展业务竞赛活动, 增强广大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提升广大职工的工作技能水平。
(40 分) 三、 发挥工会在机关(事业)建设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130)
(一)
结合本系统特点, 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推行厂务(校务、 院务、 行务)公开工作。
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探索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新途径。
(50 分) (二)
参加有关涉及职工劳动工资、 奖金、 货币住房、 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会议, 参与单位生活福利方面的决策, 参与单位内务管理。
(三)
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改进工作作风, 推进机关(事业)
建设。
四、 关心职工生活,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00 分)
(一)
积极协同有关部门, 创造条件, 不断改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 帮助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 每年为职工办几件实事好事。
实行职工聘任的事业单位工会指导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
(40 分) (二)
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要求和建议, 做好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0 分) (三)
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积极组织会员参加 “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和“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
(30 分)
附件:
广州市总工会“职工之家"验收评定办法
第一条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制。
市总工会负责市级先进职工之家评选; 各区、 县级市总工会, 各产业、 直属单位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负责合格职工之家的评定和向上一级工会推荐先进职工之家的评定和向上一级工会推荐先进职工之家; 合格职工小家由基层工会评定。
在工业比较发达, 职工人数多的镇(街道)、 村(社区), 实行镇(街道)
或村(社区), 实行镇(街道)
或村(社区)
或工业园区与所辖基层工会“二级联建” 职工之家; 有条件的地方, 也可实行镇(街道)、 村(社区)、 企业“三级联建”,上下联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实行“二级联建” 或“三级联建” 的, 以镇(街道)或村(社区)或工业园区为单位验收、 评定为先进职工之家。
第二条 职工之家标准, 总分为 600 分, 采取逐项计分办法, 总分达 480 分以上, 方可评定为合格职工之家。
第三条 市总工会每三年开展评选表彰市先进职工之家一次。
凡获先进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 三年后须重新参加验收、 评定, 经验收合格的, 可继续保持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如验收不合格的, 撤销其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 企业各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经该企业工会组织提出要求, 可以暂缓复验, 但暂缓期限不超过一年。
其间, 每年可对少量建家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工会进行验收、 评定命名。
第四条 申报省模范职工之家必须先获得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
第五条 市总工会对获得先进职工之家称号的, 颁发奖牌、 证书。“合格职工之家” 证书由省总统一印制。
第六条 基层工会申报先进职工之家先由基层工会委员会按建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自检, 然后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小组)
民主评议考核, 经认可后写出书面报告, 报上一级工会考核和确认。
第七条 先进职工之家的评审工作要坚持民主、 公开的原则。
凡被作为推荐对象的单位, 必须经本单位职工民主评议, 或得 80%以上职工认可方能向上申报。
第八条 市总工会对先进职工之家进行验收。
市总制定验收实施细则, 经有关部门验收、 评定, 报主席办公会议确定。
各单位工会要根据市总工会目标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结合本单位实际, 扎实有效地做好建家检查和考评工作。
第九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 不能评定为合格职工之家 1、 未经工会委员会和会员代表(或工会小组)评议考核的;
2、 总分达到评定标准, 但在各条基本要求中, 其中有任何一条未达到 80%以上分数的;
3、 严重违反工会财务纪律的。
第十条 本标准解释权属广州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主题词:
工会 基层 建设 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5 年 4 月 7 日印发
篇六:**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工会关于群众安全工作经验典型材料和工会创建职工小家活动实施方案汇编
工会关于群众安全工作经验典型材料
工会关于群众安全工作经验典型材料
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党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业分公司和党政一系列安全文件和安全会议精神,以‚安康杯‛竞赛和‚双基‛建设为载体,创新安全工作思路,实现‚四化‛管理为主线,进一步完善了群众安全文化体系,巩固了群众安全工作成效,为第十个安全生产年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集团公司‚优秀群监会‛和物业分公司‚群监竞赛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创新责任化管理,积极构建安全制度管理体系,工会将‚安康杯‛竞赛同建设平安、和谐相结合,制订了‚安康杯‛竞赛考核标准。按照群众安全达标竞赛考核要求,形成了以落实‚三个定位‛和严把‚三关‛为主体的安全制度管理模式。
1、制度定位,严把行为关。从规范群监网员安全行为入手,按照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严格划分‚安全责任田‛,形成自到车间到班组的‚群众安全责任链‛,做到定人、定事、定责。完善安全督查、群监网员安全信息卡、职工代表巡视安全等制度,完善了‚一月一会一安排,一月一查一整改‛等现场监督检查联动、‚三同时‛监督和群监网员岗位责任、群监网员挂牌上岗、群众安全工作活动等各项制度,落实了群监分会主任享受同级副科级的安全抵押金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查、排、防’三位一体‛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现场管理程序,使群众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管理定位,严把细节关。细节决定成败。今年来,工会通过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和群监会负责机制的方式,进一步对群监组织和群监网员进行了充实调整,健全完
2
善了由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群监分会、群监网员组成的三级群众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和制度管理体系,配有专职劳动保护干部,真正做到了每个环节、每个层次,时时处处有人抓安全的局面,形成了网络化、梯次化的安全制度管理格局。《提升安全理念抓好群众安全工作》荣获集团公司工会创新工作三等奖。
3、标准定位,严把考核关。工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先后制订下发了《安康杯竞赛考核办法》、《群众安全工作达标竞赛考核标准》等文件和标准。结合群众安全工作考核标准,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具体实施、事故控制率、检查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对《地面安全生产检查表》、《群监网员推优创先》专业部分考核标准等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进行细化和完善。在物业公司组织的安全工作检查考核中,名列前茅,达到优胜单位标准。通过开展‚安康杯‛和群众安全工作达标竞赛,狠抓‚三关‛制度管理工作,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众安全工作制度网络体系,使全年群众安全工作做到了思路明确,脉络清晰,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二、创新理念化管理,进一步拓宽安全宣传教育阵地今年来,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宣传育人的工作职能,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从提升职工安全理念入手,以‚讲安全、说安全、话安全、育安全、系安全‛为主要形式,在职工群众中开展了‚三结合,一提升‛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职工群众安全责任意识。
1、讲安全,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认识。工会将安全工作报告纳入职代会审议专题,组织职工代表审议讨论,向职工代表说明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使用和完成情况。以班组为单位,开展了安全教育座谈会、讨论会,广大职工群众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对群众安全工作的认识,提出了促进群众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门车间工会主席会议,研究讨论群众安全工作意见,根据讨论建议细化完善工作目标。延深开展了群众安全理论研讨系列活动,并将 20 篇优秀论文及经验材料刊登在《职工天地》上,及时的把《职工天地》专刊发放给广大职工学习、讨论,增强了广大职工对群众安全工作的认识,形成共鸣。
3
2、说安全,提升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在主要路口和各个工作场所悬挂了富有浓厚安全文化氛围的安全标语、安全条幅,树立站牌、办起安全宣传专栏;积极开展安全板报一条街活动,共展出排版 30 多块;组织 4 名女职工,制作了 4 块图文并茂,主题鲜明的安全宣传排版,参加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咨询一条街‛活动,发放安全宣传资料 240 余册、安全宣传单余份;充分利用职工学习日、班前班后会等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一系列安全文件精神,从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树立‚爱岗敬业靠行动‛的安全生产意识上出发,定位了‚学深、学细、学全‛的安全学习理念,向职工灌输了‚安全就是幸福‛的理念,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亲合力和亲切感,积极营造了‚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安全文化氛围。
3、话安全,凝聚职工群众的安全意愿。在全面深化‚四大‛活动职工宣教方面,工会按照在册职工总数的 30%发放试卷 450 份,广大职工群众紧紧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服务运行实际,提出了安全管理、公共安全、修旧利废、技术创新等 4 方面11 项建议和想法,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群众对
工会关于群众安全工作经验典型材料 ‚四大‛活动的认识,调动了职工群众参与‚四大‛活动的积极性,为全面深化‚四大‛活动凝聚战斗力,鼓舞职工士气巩固基础。
4、育安全,注重群监网员的业务提速。通过组织举办群监网员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班活动,讲解安全形势,观看《煤矿地面安全习惯性教育片(正与反)》,组织群监网员安全卫生业务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监网员树立了‚安全业务勤学练‛和‚敢于与安全隐患作斗争‛的行为观念,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群众‚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在身边‛的安全意识,为管理规范化和操作精细化提供了素质保证。
5、系安全,展现女工协管的亲情动力。工会女工委充分发挥女工家属协管安全作用,积极开展安全帮教活动,组织家属协管员‚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到工作现场为工人师傅发放毛巾、鞋垫、茶叶等慰问品,开展安全猜谜、慰问演出、演讲、宣
4
读慰问信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收到了‚用真情打动人,用真诚感动人‛的良好效果。组织开展了‚巾帼话安全‛到工地、到现场巡回演讲活动,参加了集团公司和物业公司组织的安全演讲比赛,巾帼话安全演讲队获得了集团公司三等奖和物业公司演讲比赛个人一等奖、‚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通过以上五种形式的拓深开展,进一步延伸和拓宽了宣教阵地‚纸张劲力‛、‚语言合力‛、‚亲情动力‛的传播力度和宣传效应,引导职工群众提升了‚我平安,家幸福,企业形象好‛的安全文化理念,为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创新多元化管理,积极构建群众安全竞赛活动体系工会从‚双向‛管理入手,突出管理界限的层次性和效率性,通过开展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等系列竞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职工队伍整体安全技能的提高。
1、‚顺向‛管理,劳动竞赛层次分明。按照‚一季一总结、一季一安排‛的工作思路,分层次、有主题得针对职工群众技能需要,进行‚顺向‛活动管理。工会以‚劳动竞赛日常化‛为立足点,与行政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意见》,按照竞赛标准要求,积极开展了各项劳动竞赛活动,在电焊、维修、施工层面等专业,运用‚手指口述‛的学练方式,提高重点岗位和重要工种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深入开展五型班组创建创新活动,提高职工的技能和服务水平,增强职工敢于创新创效的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在水电暖中心、物业中心北单身区、消防队、污水处理厂、计算机服务中心等单位同步启动了职工岗位技能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从各车间工会选拔出来 105 名专业技能、技术优秀人才,进行电工、焊工、钳工、污水工、水质化验、单身区服务等 12 个工种的大比武,在上下迅速掀起‚同步赛,相互学‛的活动热潮。小学、中学等群监分会开展‚优质课‛评比活动,并选送优秀老师参加了集团公司教师基本功大赛、济宁市优质课评比,取得较好的成绩。中、小学群监分会在 3000 余名师生中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习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公共安全消防意识。水电暖中心群监分会开展的‚手指口述‛标准化活动成效好,从职工的‚站、坐、行、礼‛到岗位操作中‚工作前要确认,运行中要检
5
查,工作后要确认‛的各个工序进行标准化规范,同时以扎实过硬的本领在第三届职工岗位技术比武竞赛活动中,夺得地面维修工、水质化验工、管道安装工、电焊工的前三名,并代表参加集团公司第三届职工岗位技术比武竞赛活动荣获较好成绩。
2、‚逆向‛管理,经济创新成果显著。今年来,工会针对职工群众在群众安全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隐患,以‚逆向‛管理中‚反其道而行‛的工作方法,要求职工群众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隐患,进行深刻、认真、仔细的整改和创新,以此来挖掘职工群众的创新潜力和提升创新意识。以‚安全保生产,安全创效益‛为主题,积极开展安全发展合理化建议征集和经济技术创新系列活动,全面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为安全生产献计出力,提升职工对安全自我防护的认识理念,调动了职工节能降耗和创造价值的积极性。在安全发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中,广大职工群众围绕群众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措施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提出了大量有价值、有深度、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议。活动中共发放我为安全发展合理化建议征集表100 份,征集建议 74 条,其中代表性较强的 15 条建议报送物业公司。同时组织职工群众参加职工安全卫生知识答卷活动,促进安全稳定生产。据统计,今年来小改小革4 项,创价值 8.9 余万元;技术创新 1 项,创价值 10 余万元;杜绝了跑、冒、滴、流的现象,为降本提效作出了积极贡献。水电暖中心群监分会积极开展‚每天一问,每周一提‛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通过‚一问一答,一提一解决‛的形式,对提出的隐患网络需要改造的建议,投资改造供水管道网,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节约水资源,年降耗 8 多万元,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对经济技术创新化的认识。
四、创新安全化管理,进一步细化群众安全监督检查载体工会结合季节、天气和安全工作的特点,严格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以《地面安全生产检查表》、《群监网员安全信息反馈卡》、《安全整改单》为检查形式,坚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奖惩分明,在工作中形成了‚两多、两有、两细‛的现场督查动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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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检查多安排、多总结。每月召开一次群监网员安全工作会议,开展一次安全现场督查活动,组织群监网员深入施工现场和生产车间的各个事故易发部位排查隐患,特别是对临时线路、电缆漏电保护、建筑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重点检查,提高了群监员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水平,形成了‚一处隐患,人人排查‛、‚从检查中找隐患,从隐患中找问题,从问题中总结经验‛的良好氛围。广大群监网员在抢修管道、维修房屋等施工过程中,主动深入现场,叮嘱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穿好劳动防护服、系好安全带,从细处着手遵守安全规程,筑牢了安全工作第二道防线。
2、节日检查有重点、有步骤。元旦、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工作头绪多、职工思想活跃,给安全管理带来难度,通过认真组织开展以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安全部位、安全岗位和民营厂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超前预测、预防,确保了职工平安、放心过节。加油站是物业公司唯一一个重大危险源,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为此工会加强了对加油站的管理,制订了详细的监督措施及应急预案,节假日期间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保证了加油站正常安全运行。
3、整改情况细落实、细复查。工会积极克服现场管理难度大的不利因素,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今年共组织安全检查 12 次,查出隐患 60 条,制止‚三违‛20 余次。各群监分会开展自检活动 86 次,查出隐患 227 条,制止‚三违‛71次。工会将督查情况以整改单的形式对发现隐患全面及时地进行整改落实和全面复查,通过安全办公会进行通报,确保了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率达到 100%。武保科组织开展‚安全警铃‛24 小时巡逻活动,保障社区平安,受到广大居民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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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创建职工小家活动实施方案
工会创建职工小家活动实施方案
工会创建职工小家活动实施方案为了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加强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激励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工会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对开展创建‚职工之家‛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制度建设 目标:
建立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二级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1、建立了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教代会或教职工会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会上有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通报,并通过各种措施政务公开。
3、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讨论、审议改革发展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4、分工会参与了所在单位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建立了公开监督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
5、认真处理、落实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提案,做到对教职工提案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书面)。
6、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分工会作为其工作机构,积极向部门党政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的要求。
7、分工会主席参加了政务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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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dquo;职工小家”建设方案 市局直属各单位:根据上级工作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为顺利完成“职工小家”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建家目标
围绕建家内容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开展建家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小组自身建设,让我局成为一个更加团结奋进、更有凝聚力的团队,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小组的活力,尽心尽力为本局职工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激励职工为实现梦想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让每一位职工都能在单位感受到“家”的存在。
二、建家原则
1、坚持党政工共建原则。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小组积极组织,职工积极参与,齐抓共建。
2、坚持为职工五福的原则。以建设“职工小家”活动为载体,围绕本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为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和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3、坚持以职工为主体的原则。将工会工作与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
三、组织职责
根据上级工会通知精神,结合考核验收表的考核内容,结合本网点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小家”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建设“职工小家”的各项活动,做好活动记录、收集建家各类资料,提高职工参与“职工小家”的积极性。
四、建家计划
1、第一阶段:文件学习及方案制作 深入学习上级有关“职工小家”建设的各项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领会合格“职工小家建设标准,听取职工建议,制定”职工小家“创建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活动
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职工小家”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各项职工喜闻乐见、有特色、有创新,参与率高的活动,根据“职工小家”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和管理要求。
3、第三阶段:总结及提升
对“职工小家”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自查,通过与职工座谈、自我检查等对本单位开展的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与改进,在下一阶段的建设工作中,发扬优点,完善不足,将“职工小家”真正建设到每一位职工的心中。
五、建家内容
1、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了解本单位职工的家庭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及时了解职工的心理状态,对职工提出的问题及时关注和跟踪,对职工提出的合理的要求,在保证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给予解决。无论职工在生活上还是在工作上遇到困难,“职工小家”尽最大努力帮助职工,真正为职工做到排忧解难,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宣传工作,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的权利。
2、为城市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围绕城市发展的目标,根据工作要求,从多方面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在工作方法上有所创新,进一步明确工作战略目标,并通过竞赛等方式促进职工提高工作热情,奉献建行。
3、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通报、反馈设计职工切身利益及职工关注的重要事项,对职工进行合理奖惩,合理分配任务指标。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及时讨论、沟通。
4、做好基层工会小组自身建设
做好职工对工会小组工作的认可调查,根据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工会工作,工会小组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做好新职工入会工作,保证入会率,及时更新会员资料。做好工会活动的宣传工作,为“职工小家”的建设创造良好氛围,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工会信息。
六、建家要求
1.各单位要落实本创建实施方案,按计划组织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的开展,确保目标实现。
2.会员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全体职工要群策群力、积极参与、共建共享。
3.创建活动要按标准规范运作,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注重实效,突出亮点,彰显特色。
篇八:**公司工会“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比细则
州市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创新发展加强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 等有关文件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工会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
第三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是指由工会会员评议本单位开展工会工作情况、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以及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行职责情况。
第四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会员评家的基本形式。会员评家应作为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会员评家工作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会员
代表的民主权利。
第二章
会员评家的组织 第六条
会员评家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申报上级工会表彰等重大事项应按上级工会有关规定组织会员评家并作出相关决议。
第七条
会员评家应成立工作小组由同级党组织、本级工会和会员代表等 3 至 7 人组成具体根据本单位会员人数多少确定。工作小组成员非常任制。
第八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是党组织负责人含党组织正、副书记和纪检书记的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应由不担任工会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其他领导成员或工作小组中的会员代表主持。
第九条
会员评家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会员评家工作方案 2、主持会员评家工作过程 3、负责将会员评家结果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本单位党组织、上级工会报告 4、处理评议过程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员评家的内容 第十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基本内容主要是上级工会关于基层工会工作和建设职工之家的要求。
1、健全组织落实六有 2、围绕中心促进发展 3、依法维权履行职责 4、帮困助贫服务职工 5、工作规范档案齐全 6、党政支持夯实家基 7、队伍稳定文明和谐。
第十一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 主要内容。
1、政治素质 2、工作态度 3、履行职责 4、群众基础 5、岗位业绩 6、廉洁自律。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总工会和有关产业系统工会根据第十条、第十一条的主要内容结合《企业工会工作条
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及本地区、本产业系统实际制定不同等次职工之家的具体评议内容。
第十三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副主席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可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第四章
会员评家的程序 第十四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向会员代表大会作本年度工会工作和建家工作情况报告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第十五条
会员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会员代表大会述职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评议结果。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工会主席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可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结合进行评议结果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会员代表大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应作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
第十七条
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副主席后基层工会要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同级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向会员代表反馈。
第五章
会员评家的结果 第十八条
会员评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 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 可作为推荐申报本级或上级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连续三年以上获得满意等次 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 可作为推荐申报“五一劳动奖状” 、 “五一劳动奖章”的
依据对获得满意等次 90%以上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 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
在会员评家中对民主测评结果不满意等次在50%以上的基层工会限其一年内进行整改会员仍不满意的对其所获得的合格、先进、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上级工会予以撤销。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等次 50%以上的工会主席副主席 上级工会会同同级党组织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会员评价仍不满意的应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基层单位及其党政领导拟推荐申报工会系统各类评先表彰的会员评家必须达到满意等次 85%以上。
第二十一条
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基层工会不得推荐为上级的先进、 模范职工之家 取消其工会主席 副主席参加当年工会系统评先的资格对未建立落实会员评家制度的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单位在复查验收中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六章
会员评家的领导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在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中 要把会员评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与落实会员 代表大会常任制紧密结合起来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
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总工会和有关产业系统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分类型扎实推进努力促进全市基层工会基本建立会员评家制度。
第二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激发会员参与评家的积极性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力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保证会员评家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
上级工会在考核验收各等级的职工之家工作中会员评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应作为重点内容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逐步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的会员评家制度。
第二十六条
职工小家应建立相应的评议制度可参照本细则具体由各县市区总工会、有关产业系统工会制定报市总工会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基层工会组织由荆州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