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3篇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附件中卫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中卫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560 号)和市发改委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卫市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发改发〔2021〕245 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费收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章收费管理第一条 严格按规定收取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小学 2元/生·课时,幼儿园 10 元/时·生,按实际课时计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行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减收或免收课后服务费。第二条 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须科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将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经费使用、考核办法等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第三条 提前告知家长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课后服务自愿协议书。做好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入、支出、结余金额等情况的公示。第四条 课后服务费的收取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情况,多退少不补。第五条 课后服务费属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计入学校收入,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中卫市财务管理规定,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据实支出列支。第二章 支出管理第六条 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助、行政管理人员适当补助、外聘教师劳务费,保卫、保洁等物业管理人员延时补助;与课后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器材购置及维护费用;围绕课后服务开展的表演、竞赛、展演等活动的耗材及相关开支;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材料损耗等支出;聘请校外机构或个人服务费等。第七条 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每课时不高于 50 元标准,优先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补助支出,剩余部分用于行政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适当补贴、器材购置维护及其他相关支出。聘请校外机构或个人的服务费,学校根据课后服务费及公用经费实际制定发放标准。各学校要按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的岗位特点、工作
量、服务内容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考核办法,办法要通过教职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学校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八条 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坚持量入为主、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当期未使用完的可结转至下个学期继续使用。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九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安排和开展好课后服务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市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第十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费用使用合理合规,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第十一条 市教育局适时对课后服务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或内部审计,对违反规定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资料包括:( 6 篇范文)1 1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示
2 2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与教师取酬标准
3 3 、关于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4 4 、公办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5 5 、课后服务费发放实施方案
6 6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中小学 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 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 际,现就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思路 坚持办好民生实事,牢固树立为民情怀,积极回应家长 和学生的诉求,充分发挥中小学场地条件和管理服务等优 势,统筹家长、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协商共治,有效解决中 小学校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普遍建立弹 性离校制度,以学校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基础,以提供课
后托管服务为内容,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 成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校主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师资、场地、设 施设备等情况,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 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可 根据需要,与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青 少年宫共同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也可通过租用场地、外聘教 师的方式开展。有课后服务需求但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在 政府的监督和主导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 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二)坚持协商共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 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家校协同机制,重点在课后服务的资源统 筹、需求调研、计划安排等方面集思广益、协商共治。
(三)
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 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 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形式、时间等,严禁以任何方式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四)坚持非营利性。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收取并 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进 行收取。学校应将收取的中小学课后服务费专款专用,单独
核算,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 用、挤占资金。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榆林市各中小学学 生(不包括寄宿制中小学学生和发改部门核定学费标准的民 办中小学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 女课后服务需求。
(二)服务内容。一是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 可进行学生作业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二是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可组织学生进行文艺体育、劳动实践、拓展训练等活动,也可与校外活动中心合作,组织社团活动、兴 趣小组或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增强学生体魄,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三)组织形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的 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 息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 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由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时间要求。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中午放 学期间和下午正常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 18:00。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教体部门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确定。
四、收费标准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幅度不限。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多退少补, 试行一个学期,到期后根据成本调查情况,综合学校、家长、 学生意见重新制定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建档立卡、 低保户、特困供养及孤残等四类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由学校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课后服务费收支管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 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 支,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每 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二)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 发改部门要督促各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 工作,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财务管理。各县市区、榆林 高新区教体部门要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 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补贴,在教育经费安排中
予以倾斜。各中小学应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严格执行教 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扩大收费范围,并自觉接受发改、教育、市场监管、财政等 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县市区、榆林高新区要加强对中 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的监管,防止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 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 定的要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 2021 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1.
学校开展以上项目之外的特色活动,可向当地教育、 发改部门申请制定收费标准; 2.
钢琴、声乐等艺体类单独授课的,学校可向当地教育、 发改部门申请制定收费标准; 3.
每节课时间为 40-45 分钟。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与教师取酬标准:
学 Th 每学期
300
元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出炉,学生每学期收费 300 元,教师每课时不低于 60 元。
一、充分认识"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
性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
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校一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是因地制宜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地要充分认识“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一校一案”落实工作的指导, 认真抓好落实,努力抓出成效。
二、指导学校做好"一校一案"制定工作 各地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好课后 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落实好每周五天(周一至周五), 每天至少 2 小时的课后服务时间要求。确保开学前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和相关人员调配到位,本学期服务内容安排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到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迅速建立并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各地要抓紧落实《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 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认真落实省定的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 300 元)
和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取酬标准(每课时不低于 60 元),尽快建立并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目前,我省仍有 10 个左右县区还未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相关地区要尽快建立到 位,确保课后服务全面推进不受影响。
四、加强对课后服务督查和指导 各地要发挥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要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 对家长进行培训和引导,使家校共育发挥更好的作用。省教育厅已把各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省政府“双减”工作专 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之中,各地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典型, 积极予以推广,推动课后服务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育人水平。
五、及时报送课后服务推进情况 各设区市要及时汇总辖区内课后服务的准备情况、推进 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情况,并填 写《课后服务学校准备工作情况表》(见附件),由设区市 教育局负责同志签字后,于 8 月 23 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关于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 精神,按照教育部门的部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在我区进行 试点,为配合试点管理工作,现就试点期间校内课后服务收 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中的校内课后服务根据服务性 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二、试点期间需要向学生收取校内课后服务费的(非内 宿学生),具体标准执行:提供午休服务的小学每生每天 4 元、中学每生每天 3 元;提供午睡服务的每生每天 6 元;提 供下午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每生每天 5 元。
三、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
四、校内课后服务要严格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学校应将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 标准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示。
五、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按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2021 年 9 月 1 日
公办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积 极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 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公办中小学开 展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后服务实施范围 各公办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试行期内,经区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同意开展课后服务的公办中小学 校。
二、课后服务时间和内容 课后服务时间:一至六年级为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每 天 2 课时;七至九年级为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每天 1.5 个课时。
课后服务内容:具体课时安排以各校报送的教学大纲为
准。
三、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5.00 元/生/课时。
四、课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自愿参加,不得强制。各公办中小学校对参加课 后服务的学生须有其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学校按实登记。
(二)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按实收取,不得 盈利。对因故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每月按课时计退,对 精准扶贫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免 课后服务费用。
(三)各公办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执行收费 公示制度,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要按规定向社会进 行公开和公示,切实增强收费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 督。
(四)各公办中小学校在开展课后服务前,将课后服务 教学大纲以年度为单位,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 备查。
五、本通知从 2021 年秋期起执行,有效期 3 年。
2021 年 8 月 31 日
课后服务费发放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进行客观评价,弘扬正能量,促进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 案。
二、发放原则 1.
全校教职工(包括门卫、保安以及勤杂人员)全员参 与。
2.
根据岗位不同,以按劳取酬为原则。
3.
延时服务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以全部用于延时服务补
助为原则。
三、发放项目和计酬方法 (一) 课后延时一般性服务费发放 1.
延时服务辅导补助 以月为计算周期,按每月实际上课节数。以****年 4 月 份为例,一、二年级语文、数学每节课 57 元,三至六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 52 元。
2.
管理课时补助费
(1)
课后延时服务区域时段安全管理:按实际参加人数,体现差距,课间区域时段值班以每人每天 15 元计,门 卫、保安每人每天以 8 元计,勤杂人员每人每天 10 元计。
(2)
行政值班管理:按每天延时三节课计,每人每天 补助 52 元。
(3)
课后延时服务绩效考核 学校成立以各包年级组领导为成员的课后服务考核领 导小组,按照以下措施进行绩效考核:
1、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 作健康发展,每天包年级领导检查正常进行的,领取 100% 延时服务费。
2、请假,经校长批准安排替班老师,若无故空堂一节, 扣除当节延时服务补助服务费,同时,按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一次,扣除当天当节的延时服务补助费,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或私自调课达到三次以上
(包含三次),扣除当月 50%延时服务费。
4、放学后,值班老师负责整队送队,做好与家长交接, 无家长接送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确保安全。违规一次扣除当月 10%延时服务费,若当月出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 扣除当月 50%延时服务补助费。
5、家长投诉,老师延时服务期间不负责任,虚应故事, 敷衍应付。经查情况属实,视情节轻重可扣除当月 10%--100% 延时服务费。
6、在校延时服务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能妥善及时处理,视情节、责任轻重,可扣除本月 50%--100%延时服务费。
7.为倡导先进,表彰优秀,学期底,对延时服务期间表 现突出的老师进行评选和奖励。
四、说明 1.
本方案经 20**年**月**日学校第四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自 20*年 59 月 1 日开始执行。开始执行后, 如发现与上级文件、政策或精神不相符合等情况,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并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后及时调整。
2.
今后,每月延时服务费的发放,根据学生参加人数、 时间,按比例进行调整。
3.
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数、语、英老师请假,补助费 用由代课老师领取;若无故空课、迟到、早退及私自调课, 除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外,扣除的费用以及管理人员(包括行 政人员、体音美、综合科老师以及门卫、保安及其他人员)
因请假或其他原因扣除、剩余的补助费,累积到学期底最后 一个月,作为奖励,奖励给延时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老师。
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一、实施目的:
为了对教师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中的工作质量、态度...
篇三: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
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课后延时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自愿需求的学生和家长,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托管性、拓展性的服务活动。课后服务有利于解决家长按时接送子女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家长辅导学生作业学习难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学生兴趣特长培养难的问题。我校从“办好人民满育”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主动担当,创新课后服务模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把课后服务作为“五育并举”和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 2021 年秋季开学后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学校的教育资源无偿提供给学生课后服务使用,家长合理承担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有资格教师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后主动承担课后服务。
(二)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学校主动向家长告知课后延时服务的方式、内容、收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
(三)坚持规范管理原则。学校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有效开展。不得把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
全乡镇申请课后延时服务的在读小学生及其家长均是属地学校的服务对象,优先服务保障低年级学生及家长、贫困家庭学生及家长、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各种残疾儿童等群体。
(二)服务时间 1. 每周五加二。教育部规定,课后服务时间为学生节假日除外的在校学习日,每周按照五天核算,每天课后延时服务不低于两小时,简称“每周五加二”。
2. 每天一加一。中心校的指导思想是把每天服务的两小时分为两个时段完成,即中午放学期间服务一个小时,下午放学后服务一个小时,简称”每天一加一”。这两个时段正是家长接送学生矛盾的关键点。其中中午一小时放在 12:30至 13:30 期间,与学校下午上课时间(1:50)正好衔接;下午一个小时放在 4:30 至 5:30 期间,与学生放学时间 4:30 正好衔接。具体服务时间各学校可结合本服务区实际情况确定,只许微调,不能大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导向,以解决家长劳动上下班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冲突为原则,科学决策,统筹安排,全力服务于家长和学生。
(三)服务方式 各学校要根据我乡农村实际情况,结合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开辟“针对焦点重点、易落地、效果好”的服务形式,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心校建议的服务方式有:
1. 基本托管服务学校安排专 业人员组织、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休息、娱乐、作业、阅读等。托管期间教师发挥看护、保育、辅导等作用,保安全、保健康、保快乐、保成长。托管时,提倡教师对学生作业个别答疑解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指导,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拓展开发,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 素质拓展服务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
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视频观赏、音乐训练、体育运动、绘画制作、劳动实践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场地大小,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3. 编班编组方式中心校本着“服务的了、服务的好”的原则,根据学生年级差别和班级学生数量的实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原则上以年级(班级)为单位开展课后服务活动,避免不同年级不同服务内容的交叉影响。二是对于校本部,年级(班级)申请课后服务的学生不足 20 人的,可以合并年级(班级)开展课后服务,合并只限在“第一、第二、第三”各个学段内。三是对于在校生 50 人左右的村小,允许以年龄划分和学生需求为依据,全校性实行分项目混班编排,如把原有一二三四五个年级班混编为一二三四五个项目组,开展有针对性的课后服务。
4.活动选择方式为保证各种素质活动取得切实效果,避免各小组活动时设备、场地的冲突,学校要整体统筹活动内容、错峰安排活动项目。一个学校(年级)选择的活动项目宜杂不宜单,确使全校素质活动百花齐放、错落有致;各兴趣小组或社团选择的活动项目宜单不宜杂,既保证项项活动有人练,又保证活动项目可以随服务周期轮换,实现循环发展;所有项目活动开展都要坚持周期时长,提倡以学期为周期,确保训练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深入学有所得。
(四)服务内容中心校拟定了本学期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表述如下。
1.中午 12:30—13:30 的一个小时,执行“二加四”模式:练字二十分钟,午休四十分钟。
a.练字。根据科学研究,人在饭后不宜立刻进行各种运动。此时学生来到学校先静一静,沉下心来,运运笔,练练字,或硬笔、或软笔、或粉笔,一憋一捺写人生,既能训练“写好字”的技能,又能“修身养性”“鉴美启智”,陶冶思想情操,一举多得。
b.午休。练字二十分钟的“身心沉淀”,正好为接下来的午休环节做铺垫。午休是我国传统文化倡导推行的“睡子午觉”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少地方的学校已经把学生午休写进了课程表。中午适度的休息,能够缓解上午学习与生活的疲惫,清除前摄抑制,储备精力和能量,为下午高效学习做准备。我们安排午休四十分钟的时长,在心理学上也是有科
学依据的。同时,中心校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逐步改善学生午休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2.下午 4:30—5:30 的一个小时,执行“四加二”模式:自主作业(阅读)四十分钟,集体活动二十分钟。
a.作业。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在校在班作业,教师现场督促看管,大大缓解了“家长辅导难难辅、学生不认真作业作业不认真”的困局,更是改变了学生借用电子产品抄袭作业的现状;再加上服务教师均是专业人员,及时、规范、专业的讲解与指点,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作业效率低下、作业遇到困难无所适从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现状的改善,大大提升了作业的诊断、巩固、深化功能,有力促进了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推进作用显而易见。
b.阅读。在此服务阶段,当学生作业较少时,或者作业花时教少时,我们可以借阅读活动替代或补充时长。开卷有益,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可启智、读书可明理,阅读的好处不言自明、妇孺皆知。书包里的书、图书室里的书、电子书,应该是我乡学生读物的三大来源。课后服务教师要引导学生利用好这些书籍,采取多样形式阅读,争做“诗书少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用书籍的厚度架起他们人生的高度,用知识的广度托起他们眼界的宽度。
c.活动。学生作业时身体基本是静态的,作业后大脑也比较疲乏,所以下阶段要让学生动起来,活动活动,换换脑子,舒展筋骨,锻炼身体,培养特长。根据我乡农村学校的
实际情况,中心校暂时把活动内容划定在都便于落实与开展的一些项目上,包括诵读与演讲、绘画与制作、合唱与演唱、体操与舞蹈、球类与棋艺等。学校学生喜爱什么项目,就开展什么项目;什么项目条件成熟,学校就落实什么项目。以上活动项目一定要以兴趣小组或者学生社团为载体组建并实施,这样的集体性小组或社团便于管理,便于组织,便于指导,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竞争意识和责任担当,促使大家齐进步共成长!注:由于一二年级学生作业本身较少,他们在此环节仍然可以执行“二加四”的模式,具体由服务教师调配。
(五)服务人员 1. 充分调动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学校非教学教研人员不得参与专业性课后服务,休假老师和未代课老师不得参与课后服务,语数学科老师和代课课时多的老师优先参加课后延时服务。
2. 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等组建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人员中心校实行备案审批制,严格把关并加强管理。
3. 中心校从安全和服务质量角度考虑,课后服务时原则上要保证两个以上的教职工同时服务,因为不同学科作业和
活动项目需要不同专业的教师指点答疑和指导示范。对于师资紧张的学校,每 50 名学生范围至少配备一名辅助服务人员。各学校要坚决杜绝“一个老师放一群羊”的现象。
(六)服务费用经县发改委等部门审批,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标准为每生每月 100 元,不得跨学期收取。对部分享受教育资助的学生,经学校核实情况后,实行减免服务费。学校提供课后服务实际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和学校支持。我乡校 2021 年秋季学期执行此收费办法。
(七)审核程序要建立健全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 XX 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 XX 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XX 同志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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