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控制要求4篇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HACCP范例原辅料卫生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使原辅料的卫生质量得到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的的需要特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原料控制要求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CCP 范例 原辅料卫生控制程序1.目的
为了使原辅料的卫生质量得到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的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原辅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及贮存工作。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原辅料的采购不定期要求供应商对食品添加剂送样至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索要相关检测报告。
3.2.质控部负责对每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感官鉴定及理化检验工作。
3.3.仓储部负责对原辅料的堆放、贮存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原辅料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在对原辅料采购前应要求供应商出具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对每批原辅料进行采购活动对于小贩供应原料应先送样至厂质量监督部进行相关卫生质量指标的检测合格后方予以采购。
a.对大米、小麦、白糖及大麦等农副产品要求供应商至少有 2 次关于农药残留、重金属及三氯丙醇含量的地方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
b.对于辅料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要求供应商提供卫生生产每年至少有 1 次权威部门的毒性检测报告。
4.1.2.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技能即对将要采购的原辅料进行简单的感官鉴定。对发霉、生虫、发芽、受潮而结块板结的原辅料应不予以采购。
4.1.3.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作出要求用来盛装原辅料的包装物和容器其材质应无毒不受污染干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对特殊原辅料要求其包装物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a.对易于吸潮的原辅料应要求供应商采用低毒性的材料薄膜袋包装而且密封要好。
b.对于液态原辅料盛装的容器应采用低毒性、高强度的材质。
c.对光、氧及水分敏感的辅料要求供应商采用特殊材质进行包装。
4.1.4.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易于清洗及消毒。对污染有如机油等有毒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禁止退回供应商作重复使用在厂内作报废料予以报废。
4.2.原辅料的运输及搬运
4.2.1.运输工具如车厢、船仓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4.2.2.运输作业要防止污染不能与有毒物品同时装运。
4.2.3.搬运操作就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原辅料的损伤及其包装物的损伤。对密封要求严格的原辅料不能损伤包装物。对已穿孔的原辅料包装物应立即采取有效密封措施或给予优先使用。
4.3.原辅料的进货检验
4.3.1.每批原辅料采购回来后进仓前仓管员应第一时间通知质控部原料进货检验员到现场
4.3.2.检验员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对原辅料进行感官鉴定及抽样操作
4.3.3.检验员应及时将样品送到化验部室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4.3.4.化验员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按《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三个小时后方进行检验的样品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
4.4.原辅料的贮存
4.4.1.仓管员要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对仓库定期清扫、消毒及通风换气班组领完原辅料后要及时清洁使仓库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4.4.2.仓库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防鼠、防虫工作同时配合公司进行定期灭鼠、灭虫工作。但禁止在仓库及其周围用剧毒药品进行灭鼠及灭虫。
4.4.3.原辅料的堆放要进行定置堆放应离地、离墙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堆与堆之间要有适当距离能相互影响的原辅料必须分开贮存。原料与辅料必须分开贮存。
4.4.4.对每批原辅料要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防贮存期间过久而使原辅料变异而影响其使用性能。对已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仓管员应通知质控部进行抽样检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4.5.仓管员要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对原辅料进行管理要定期通知原料进货检验员对库存主要原辅料进行感官检查及抽样检查。
4.5.加工用水的控制依照《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样到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卫生及重金属及三氯丙醇含量的检测并索要相关检测报告。
5.不合格品
经检验的原辅料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程序》进行处理。
6.相关文件及记录
6.1.《原材料验收标准》
6.2.《原材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6.3.《产品仓贮控制程序》
6.4.《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6.5.《产品码放规定》
6.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7《取样通知单》 包装材料验收程序
1目的
为使包装材料进货检验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包装材料进货检验
3职责
3.1 包装材料检验员
3.1.1 对进货包装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包装材料质量进行判定。
3.1.2 负责包装材料进货质量异常信息的反馈并督导供应商对异常进行改善。
3.1.3 对现场反馈的包装材料状况负责跟进处理。
3.2.仓管员
核对《送料单》上包装材料的品名、规格是否与订单一致对经包装材料检验员判定合格或特采的包装材料进行点数、收货、标识对退的包装材料安排送货员退货。
3.3.质控部、技术部经理
3.3.1.对包装材料质检员判定为不合格包装材料作出处理建议。
3.3.2 对现场反馈的异常包装材料负责跟进处理。
3.4 采购部经理
对与供应商有争议的判定 负责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和确认对质量有异常的包装材料督促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改善。
3.5 主管副总
对质控部关于不合格包装材料的处理建议作出裁决。
4内容
4.1.包装材料到货后仓管员先对送货员提供的《送货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仓管员负责通知包装材料检验员进行验收。
4.2.检验员接到通知后依据《包装物验收标准》对送货包装材料进行抽样检查。检查时必须客观公正并本着先到先验的原则进行。
4.3.对经检验判定为合格的包装材料通知仓管员安排卸货及点收对检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包装材料检验员应填写《原辅材料不合格品报告单》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项目及不良比率报质控部经理作出处理。同时通知仓管员暂缓收货等候包装材料处理结果。
4.4.《原辅材料不合格品报告单》经主管副总核准后由包装材料质检员出具《原辅材料入库通知单》一式二份由仓储部核对后分别交仓管员。仓管员按《原辅材料入库通知单》裁定的处理意见安排收货或退货。
4.5.对检验不合格而特采收货的包装材料仓管员应作明确标识标识应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项目和不合格的比率以方便使用时进行跟踪和控制。
4.6.对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检验的包装材料依《紧急放行控制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
4.7.包装材料检验结束检验员出具《合格证》交仓库仓管员。
4.8.对现场反馈的包装材料使用异常状况包装材料检验员应进行跟踪、分析、处理并报主管和反馈给供应商督促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改善同时视情况对该批包装材料进行重新进行扣款处理以补偿生产过程造成的损失。
5.相关文件和表单
5.1.《包装物验收标准》
5.2.《紧急放行控制程序》
生产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过程各项卫生控制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过程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 职责
31质控部负责本项工作的计划和监督。
32生产车间各班组负责卫生清洁工作的实施。
4 工作程序
41质控部负责确定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并设计使用的记录表格。
42车间主管或指定的责任人员每天对以下内容进行三次检查并填写《生产卫生日检查记录》。
a 生产设施、设备及工器具的清洁状况
b 工人健康、卫生状况
c 加工过程交叉污染防止情况
d 洗手、消毒设施情况
e 加工过程防杂物、异物污染情况
f 车间防虫情况
43仓库主管或指定的责任人员每日对仓库内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4行政部每周对厂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质量监督部每周对 4。2 项内的内容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分别填入《环境卫生周检查表》《生产卫生周检查表》中。
45生产过程卫生的检查依照 GMP、SSOP 及《清洁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卫生的检查执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5 相关文件
51《良好操作规范》GMP
52《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53《清洁操作规程》
54《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55〈〈生产卫生日检查表〉〉
56〈〈生产卫生周检查表〉〉
57〈〈环境卫生周检查表〉〉 厂区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2适用范围
厂区卫生控制
3内容
31日常卫生工作
311厂区地面卫生清洁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专门由 2 名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3111全厂厂区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包括网球场、篮球场
3112《厂区环境绿化、雨水井以及鼠虫害监视责任分区图》规定的的绿化工作包括除草、拣黄叶、杂物修剪绿化施肥杀虫等一切与绿化相关的工作杀虫时必须在停产或车间下班时间进行并通知车间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并采用低毒农药责任分区的雨水井日常清理工作以及鼠、虫害的监视汇报工作
3113监督厂内员工讲卫生爱绿化。
3114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所需物品如洗手液的配给等工作。
3115每天经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垃圾倒放区的大垃圾桶内并盖好桶盖监督爱卫办每天把垃圾运走每天爱卫办运走垃圾后对所有垃圾桶进行清洗一次。
32厂区下水道、沟渠的清洁
由 1 名专职下水道、沟渠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321负责全厂沟渠的日常清理工作地下水道疏通保持沟渠、地下水道顺畅如有阻塞现象及时上报行政部处理
322负责《厂区绿化、雨水井以及鼠虫害监视责任分区图》规定的绿化工作责任分区的雨水井的日常清理工作以及鼠虫害的监视和汇报工作
323办公楼后面停车场的清洗工作锅炉房加油处的清洗工作
324车间茶水房的清洁工作。
33办公楼卫生清洁
331办公楼的卫生清洁、绿化工作
332宿舍楼的公共地段的清洁、对各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对集体宿舍每日进行卫生清洁评分安排和监督住宿人员的对宿舍的日常清洁值日工作监督个人卫生情况为各宿舍定期配给清洁用品招待室的卫生管理等等发现脏乱情况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报行政部处理
333《厂区绿化、雨水井以及鼠虫害责任分区图》规定的绿化工作责任分区内的雨水井的清理工作以及鼠虫害的监视汇报工作
334车间清理出来的杂物处理
车间清理出来的杂物主要为纸皮统一堆放到杂物区由 1 名专职清洁工进行处理有用的清洁出来无用的放垃圾桶内待爱卫办运走。并做好《厂区环境绿化、雨水井及鼠虫害监视责任分区图》规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督好车间员工的破玻璃的倒放必须倒入破玻璃池内监督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并盖好桶盖。
34每周卫生清洁工作
341每周办公楼清洁工对宿舍楼梯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工作
342厂区地面卫生清洁工对全厂道路进行一次冲洗每周对厂垃圾倒放区大垃圾用漂白粉进行一次消毒
343沟渠、下水道清洁工每周对办公楼停车场进行冲洗一次
35月度卫生清洁工作
351每月 20 日全部清洁工一齐挖沙井积泥一次以保证污水排放畅顺
352 办公楼清洁工每月对每个集体宿舍发放一次洁厕液。
对于周清洁、月清洁项目如有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频次。
4相关文件
41《厂区环境绿化、雨水井以及鼠虫害监视责任分区图》
42《环境卫生日检查记录表》
43《环境卫生周检查记录表》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人员无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保证食品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厂员工适用。
3内容
3.1.员工的健康检查
3.1.1.所有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包括车间员工、质控部员工、技术部员工等直接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每年 4 月份由厂统一安排一次由市防疫站进行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或经医疗机构检验未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方可上岗。
3.1.2.所有新员工必须持防疫站发放的食品行业健康证方可入职。
3.1.3.凡患有细菌性痢疾或痢疾带菌者伤寒或伤寒带菌者病毒性肝炎或带毒者活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为健康状况不合格人员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员工如患有或发现患这类疾病的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
3.2.工作过程中出现疾病或负伤的情况处理。
所有在工作中要接触食品或生产设备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生病或受伤应及时向主管报告由主管批假治疗。禁止带病带伤生产。
3.3.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保存
3.3.1 有接触食品的生产、检验人员个人的健康证明材料按部门、班组进行分类存放保证每一...
篇二: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1 1.1 伙食质量我公司完全遵守以下招标文件伙食质量: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购物品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蔬菜要求新鲜、 洁净无污染。食堂采购的不需加工食品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要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无霉变、异味现象。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或食物不熟的现象三餐品种丰富、荤素营养搭配合理。(早餐点心不少于 8 种,中餐不少于 15 种,晚餐不少于 15 种,中餐不能出现菜肴断档供应的情况)。一食堂、二食堂均为普餐,保证饭菜质量,不能超出经营范围。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明码标价,饭菜的份量和价格要合理。不得高于周边院校餐饮行业价格的 70%。饭菜及主食品价格由学校审定后确定,不准擅自上调价格。如上调可上报学校审批后执行。详细服务内容:一、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
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 1.2 服务质量我公司完全遵守以下招标文件服务质量: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定时检查。在加工及出售食品时需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并挂牌上岗。工作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 涂抹指甲油,两手干净,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出售食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饭,按时回收餐具我公司为切实做好食堂经营服务工作,本着“为客户健康负责”的宗旨,保证提供优质、安全、营养的食品,对于食品的质量控制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详细内容:人员卫生一、 工作态度:1、按公司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 分钟内离开酒店。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二、 制服及工作牌:1、员工制服由公司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5、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6、 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7、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8、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五、 拾遗:1、在公司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公司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餐厅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凡在本单位从事食品加工或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澡、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6、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7、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落实晨检制度,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8、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3 1.3 卫生标准质量我公司完全遵守以下招标文件卫生标准质量:工作间无苍蝇、老鼠等,防蝇、防鼠、防尘等设备齐全、有效。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 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隔离”。食堂卫生间保持洁具、地面整洁,管道畅通。详细内容: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用具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洗刷消毒间配有专人负责,从业人员要经过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熟知消毒方法,并要做好餐具消毒记录工作。2、每餐回收的餐具及盆、盘、桶、盒、刀板等需消毒的所有物品要做到立即清洗消毒,不得隔餐、隔夜。餐具、工用具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使用前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 5—10/1000 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 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 5—10 分钟后进行清洗。4、餐具热力消毒按除渣 洗涤 清洗 消毒程序进行,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 100 摄氏度,作用 10 分钟以上。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 250mg/L,作用 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6、化学消毒中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并注明可用于食品消毒字样,严禁使用已过有效期的消毒剂。按照消毒液的配比和消毒时间,严格按说明书正确使用。7、红外线消毒,保持 120 度温度/18-20 分钟。8、洗刷、消毒过程中注意保护好餐具,尽量减少损耗。9、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开饭前运往售饭窗口,防止二次污染。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10、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有毒物品、污物、易爆物品等。11、消毒间工作结束后,将水池及工作场所冲洗清扫干净,垃圾桶及时清理。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12、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对餐具的清洗消毒定期检查,保证餐具达到光、洁、涩、干的清洗消毒效果,绝不给师生提供清洗不合格或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4 1.4 食堂管理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规定,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食堂出入登记制度及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切实维护营养餐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学校食堂管理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食堂人员出入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进出食堂,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食堂操作区。第二条、师生进出食堂制度(一)食堂严格按照规定的开餐时间进行管理,明确职责,细致分工,确保餐厅有序,安全,师生按规定时间进入食堂打餐。
(二)食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非上班期间,师生也不能随意进出食堂, 确实需要进入操作区的, 必须有管理人员同意,同时做好出门登记工作。(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进入食堂。第三条、 来访登记制度(一)非单位人员来访,由保安负责向学校领导联系,原则上在门卫室接待。确须进食堂者应与学校领导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先方可进入食堂公共区域。(三)来访者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 工作证、 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登记单。离开时,应及时到门卫室签离开时间。第四条 其他人员进出食堂制度(一)食堂可以对因工作需要经常性、固定出入的外单位人员(如送货、送菜等人员),在对有关单位或人员进行规章制度的告知后,由学校管理人员带领进出。(二)对来联系工作的人员要执行严格的门禁制度,认真查验有效证件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第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5 1.5 留样制度管理食堂提供食材留样样柜,采购的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采购的食品原料等需由专人进行 48 小时留样管理,以备查验。
食堂提供专业食品留样样柜,餐厅为学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 48 小时留样备查。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食堂分餐人员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 100 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冰箱温度设定为 0℃-4℃。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 48 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6 1.6 原材料采购控制在原材料采购中,我司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
1)肉制品的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2)蔬菜类材料采购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并配备快速检验农药残留设备。3)各种主食材料(米、面、油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从...
篇三: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德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質管理指引 -與食品接觸材料和製品要求- 1. 定義食品接触材料 (歐盟), 又称食品包装材料 (中國), 间接食品添加剂 (美國), 常见英文缩写为 FCMs (Food Contact Materials 食品接触材料)。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1)
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指包裝、 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用的紙、 竹、 木、 金屬、 搪瓷、 陶瓷、 塑膠、橡膠、 天然纖維、 化學纖維、 玻璃等製品和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塗料。
2)
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 設備, 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生產、 流通、 使用過程中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機械、 管道、 傳送帶、 容器、 用具、 餐具等。
歐盟:
食品接觸材料和製品 預期與食品接觸的; 或已經接觸到食品且預定供作此用的; 或可合理地預料會與食品接觸, 或在正常或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會將其成分轉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製品, 包括活性和智慧材料。
美國 FDA 定義:
間接食品添加劑 指在食品生產、 加工、 運輸過程中接觸的物質, 以及盛放食品的容器, 而這些物質本身並不用來在食品中產生任何效應。
食品接觸材料出現於食品中, 可能是由於這些物質向食品的遷移, 或由於意外萃取而出現於食品中。
2. 主要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分類 按國際通行的分類方法, 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及器具按材質分為:
陶(搪)
瓷製品、 玻璃製品、 塑膠製品、 金屬製品、 紙製品及木製品等。
其包含的產品類別有:
食品包裝材料、 食品容器及器皿、 餐廚具、 家用食品加工器具、 食品生產加工機械等 3. 歐盟要求:
1)框架法規 EC NO.1935/2004 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製品法規, 全稱:
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on materials and articles intended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
, 于 2006 年10 月 27 日強制執行, 在歐盟市場上銷售的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製品必須符合 1935/2004/EC 相關標準的規定.
EC NO.1935/2004 規定導入強制標識, 與食品有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材料和製品應遵循如下說明:
- 或注明“可與食品接觸”字樣
- 或按照器具的使用說明進行, 如:
咖啡機, 電水壺等
- 或按 1935/2004/EC 規定的符號說明(見下圖符號)
EC NO.1935/2004/EC 法規目的: -與食品接觸材料和製品符合良好的製造規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當產品接觸食品時,不可釋出對人體健康構成危險的成分;
-當產品接觸食品時,不可導致食品的成分產生不能接受的改變; -當產品接觸食品時,不可降低食品的感官特性(如使食品的味道,氣味,顏色等改變). -材料和物品的標籤, 廣告及說明不應誤導消費者。
EU NO.1935/2004 法規適用範圍與針對的產品範圍:
1)
餐具:
金屬餐具、 塑膠餐具、 木制餐具、 一次性餐具等等。
2)
廚具:
砧板、 調味罐、 不銹鋼鍋、 不粘鍋、 鐵鍋、 搪瓷鍋等等。
3)
炊具:
蒸籠、 鏟、 勺等等
4)
保溫容器:
不銹鋼保溫杯、 保溫壺, 保溫瓶等等。
5)
廚用小家電:
攪拌機、 打蛋機、 咖啡機等等
EC NO.1935/2004 框架法規與特定指令(措施)
EC NO.1935/2004 是基本框架法規, 歐盟各成員國不須任何轉換, 直接完整地遵守本法規。
該法規規定了 17種材料和製品需要制定特定指令(目前為止只制定了 3 種材料和製品的特定指令:
陶瓷, 再生纖維素薄膜和塑料):
種類 材料和製品 特定指令 主要要求項目/標準 限量要求 1 活性和智能材料和製品
2 黏合劑
3 陶瓷器 84/500/EEC 2005/31/EC Pb.鉛
1)
不可填充或可填充的製品, 從規則的最低點到上端水平面的深度不超過 25mm.
2)
所有其他可填充的製品.
3)
烹飪器皿, 容積大於 3 升的包裝和儲存容器.
≦0. 8mg/dm2
≦4mg/l ≦1. 5mg/l Cd.鎘 1)
不可填充或可填充的製品, 從規則的最低點到上端水平面的深度不超過 25mm.
2)
所有其他可填充的製品.
3)
烹飪器皿, 容積大於 3 升的包裝和儲存容器.
≦0. 07mg/dm2
≦0. 3mg/l ≦0. 1mg/l 4 軟木
5 橡膠 93/11/EEC AP(2004)5 1)
N-nitrosamines (N-亞硝胺) 2)
N-nitrosatable substance (N-亞硝胺類化合物) 3)
總遷移量(TM) 4) 初級芳香胺(PAAs)
<0.01mg/kg <0.01mg/kg
≦10mg/dm2 ≦0.01mg/kg 6 玻璃
7 離子交換樹脂 AP(2004)3
8 金屬和合金 LFGB(德國)-1)
Pb.(鉛) ≦0.01mg/l
重金屬溶出 其他見下表<歐盟與食物接觸金屬製品重金屬限量一覽表 > 2)
Cd.(鎘) 3)
Cr(VI)(六價鉻) 4)
Ni (鎳) ≦0.005mg/l ≦0.05mg/l ≦0.02mg/l
9 紙和紙板 AP(2002)1 1) Cd.(鎘) 2) Pb.(鉛) 3) Hg.(汞) 4) Pentachlorophenol(五氯苯酚) ≦0.002mg/dm2 ≦0.003mg/dm2 ≦0.002mg/dm2 ≦0.15mg/kg 10 塑料 EU NO.10/2011 EU NO. 321/2011 EU NO. 284/2011 1) 總遷移量 通用要求 嬰幼兒產品 2) 特定遷移量
a. 雙酚 A(BPA)
b. 鄰苯二甲酸鹽:
DBP
BBP
DEHP
已二烯酞酸酯
非 SML 物質或其它限制物質 3)
重金屬特定遷移量
Ba.(鋇)
Co.(鈷)
Cu.(銅)
Fe.(鐵)
Li.(鋰)
Mn.(錳)
Zn.(鋅) 4)
初級芳香胺(PAA)
總和特定遷移量
≦10mg/dm2 ≦60mg/kg
≦0.6mg/kg
≦0.3mg/kg ≦30mg/kg ≦1.5mg/kg ND ≦60mg/kg
1mg/kg 0.05mg/kg 5mg/kg 48mg/kg 0.6mg/kg 0.6mg/kg 25mg/kg 檢出上限為0.01mg/kg 11 打印墨水
12 再生纖維素 93/10/EEC 93/11/EC 2004/14/EC 2007/42/EC 沒有塗層的 A. 再生纖維素 B. 添加劑
有塗層的 A. 再生纖維素 B. 添加劑
不小於 72% (W/W) 總量不大於 27%(W/W)
,具體添加劑見<附表一: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化学物质安全限量表>
不小於 72% (W/W)
C. 塗層
總量不大於 27%(W/W)
具體見<附表一: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化学物质安全限量表> 13 硅樹脂 AP(2004)5 總遷移量 ≦10mg/dm2 14 紡織品
15 清漆和塗層 AP(2005)1 總遷移量:
食品接觸表面 總遷移量:
大於 500ml 且小於 10L,以及瓶蓋瓶塞墊圈 ≦10mg/dm2 ≦60mg/kg 16 臘
17
註:
用 mg/dm2反映的限量表示了介面的惰性; 用 mg/kg 或 mg/l 表示的限量反映了食品污染的界線。
單位的選擇反映了對測試條件的評估和對食品污染危險的評價 木頭
對歐盟層次沒有特定指令的要求, 若部分國家有本國的相關法規, 按照相關國家的法規執行, 如德國 LFGB,法國French DGCCRF2004-64 等。
歐盟與食物接觸金屬製品重金屬限量一覽表 國家 製品 法律法規標準名稱 限量要求 德國 不銹鋼 LFGB section 30&31 Pb. ≦0. 01mg/dm2 Cr.
≦0. 4mg/dm2 Ni.
≦0. 1mg/dm2 Cd.
≦0. 005mg/dm2 法國 金屬鍍層 DGCCRF 2004-64 通告 Pb. ≦4mg/l Cr.
≦5mg/l Ni.
≦0. 5mg/l Cd.
≦0. 3mg/l Zn.
≦10mg/l Sb.
≦0. 01mg/l
意大利 不銹鋼 DM 21/03/73 指令 Cr. ≦0. 1mg/l Ni.
≦0. 1mg/l 芬蘭 一般製品
兒童用品 貿工部 268/1992 決議 Pb. ≦0. 5mg/dm2 Cr.
≦2. 0mg/dm2 Ni.
≦2. 0mg/dm2 Cd.
≦0. 1mg/dm2 遷移量為一般製品的 1/10 斯洛文尼亞 不銹鋼
Cr.
≦0. 1mg/l Ni.
≦0. 1mg/l Mn.
≦0. 1mg/l
其他歐盟相關指令:
1)
PAHs(多環芳香烃)
2005/69/EC 多環芳香烃(PAHs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 是一種高致癌物質從 2008 年 4 月 1 日開始已納入 GS 認證的強制測試項目。
主要測試材料:
---彈性材料, 如塑膠和橡膠
---黑色或深色聚合物
---塗層/清漆
---經防腐劑(如:
萘)
處理的材料, 如皮革, 木材, 纖維等
不必測試的材料:
---不可觸及或借助工具才可以觸及的材料
---經過風險評估認為與 PAHs 測試無關的材料
測試機構需要評估產品的哪些零件需要測試和哪些零件不用測試。
16 種多環芳香烃要求:
化合物名 称
简称
CAS No. 化合物名 称
简称
CAS No. Naphthalene Nap 91-20-3 Chrysene CHR 218-01-9 Acenaphthylene AcPy 208-96-8 Benzo[a]anthracene BaA 56-55-3 Acenaphthene Acp 83-32-9 Benzo[b]fluoranthene BbF 205-99-2 Fluorene Flu 86-73-7 Benzo[k]fluoranthene BkF 207-08-9 Phenanthrene PA 85-1-8 Benzo[a]pyrene BaP 50-32-8 Anthracene Ant 120-12-7 Dibenzo[a,h]anthrancene DBA 53-70-3 Fluoranthene FL 206-44-0 Indeno[c,d]pyrene IND
193-39-5 Pyrene Pyr 129-00-0 Benzo[g,h,i]perylene BghiP 191-24-2
参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与食物接触的材料或三岁以下孩童会放入口中的物品和玩具
塑料, 经常性和皮肤接触的部件, 接触时间会超过 30 秒的部件,以及一 类中未规范的玩具
塑料,偶 尔性接触的部件,即与皮肤接触时间少于 30 秒的部件,或与皮 肤没有接触的部件
Benzo(a)pyrene (BaP) 不得检测到 * (<0.2 mg/kg) 1 mg/kg 20 mg/kg 16 项 PAHs 总和#
不得检测到 * (<0.2 mg/kg) 10 mg/kg 200 mg/kg
2) EU NO.284/2011
2011 年 7 月 1 日開始, 從中國和中國香港輸往歐盟的聚酰胺樹脂(尼龍)
和三聚氰胺樹脂的每一批廚具, 都必須提供一份聲明(附件)
連同測試報告證明相應廚具符合 EU 初級芳香胺(PAA)
和甲醛限制:
物質 廚具範圍 特定遷移要求(mg/kg)
生效日期 PAA(初級芳香胺) 聚酰胺(即尼龍)
≦0.01 2011-07-01 Formaldehyde(甲醛)
三聚氰胺 ≦15.0
附件:
4. 美國要求
在美國, 食品接觸材料屬於食品添加劑管理的範圍, 主要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管理。
由於包裝、貯存或其他加工處理過程而遷移到食品的物質屬於間接添加劑, 美國聯邦法典第 21 卷《食品、 藥物和化妝品》 有詳細的規定。
聯邦法典(CFR)
是美國聯邦政府的行政部門和機構在聯邦登記上發佈的永久性和完整的法規彙編。
CFR 的第21 卷下收納的是美 FDA 的食品和藥物行政法規每, 年都要對 CFR 中的每捲進行修訂, 第 21 卷的修訂版一般在每年的 4 月 1 日發佈。
美國聯邦法典(CFR)
檢索網頁
http://www.gpo.gov/nara/cfr/cfr-table-search.html#page1
FDA 規定的與食品接觸的材料測試方法 通常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必須符合美國食品及藥品管理局(FDA)
的規定, 並通過以下兩種方法的測試。
(1)
化學成分組成:
包裝使用的材料必須在法規中有明確的確認, 包裝商還必須遵照法規要求的方法條件處理這些材料。
這些規定主要是針對材料而言。
(2)
遷移測試:
包裝材料需要經過檢驗, 通過複雜的遷移測試並被認定是安全可靠的材料。
遷移測試是用於評測從包裝材料中流失出來的食品殘留物的含量水準。
通常, 這個方法是新型包裝材料的必選測試。
美國食品接觸材料法規列表 Title 21--Food and Drugs 21 卷--食品和藥品 (This index contains parts 170 to 199) (本索引包含第 170 到 199 部分)
Part
170 Food additives 食品添加劑分類 171 Food additive petitions 食品添加劑申報系統 172 Food additives permitted for direct addition to food for human consumption 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清單 173 Secondary direct food additives permitted in food for human consumption 次級食品添加劑(工藝加工接觸的食品添加劑)
174 Indirect food additives: General 食品添加劑總要求 175 Indirect food additives: Adhesives and components of coatings 黏合劑和塗層 176 Indirect food additives: Paper and paperboard components 紙張和紙板 177 Indirect food additives: Polymers 聚合物 178 Indirect food additives: Adjuvants, production aids, and sanitizers 加工輔助劑, 助劑, 添加劑 179 Irradiation in the production, processing and handling of food 食品加工過程中的輻射 180 Food additives permitted in food or in contact with food on an interim basis pending additional study 食品添加劑和間接添加劑暫時規定 181 Prior-sanctioned food ingredients 法規生效前已經使用於食品中的成分
182 Substance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通常被認為是安全的成分 184 Direct food substances affirmed a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食品添加劑被認為是安全的成分 186 Indirect food substances affirmed as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間接添加劑被認為是安全的成分 189 Substances prohibited from use in human food 食品禁用成分 190 Dietary supplements 食品補充新規定(食品新資源申報)
191-199 [Reserved]
主要材料相關要求的章節:
材料 要求章節 材料 要求章節 有机涂层, 金属和电镀制品(不包括鍍銀)
U.S. FDA CFR 21 175.300 PC 聚碳酸酯 U.S. FDA CFR 21 177.1580 纸制品 U.S. FDA CFR 21 176.170 PET 聚对苯二甲酸 1,2--醇脂 U.S. FDA CFR 21 177.1630 木材 U.S. FDA CFR 21 176.170
U.S. FDA CFR 21 178.3800 PS 聚苯乙烯 U.S. FDA CFR 21 177.1640 ABS U.S. FDA CFR 21 181.32 or 180.22 Polysulfone resin 聚枫树脂 U.S. FDA CFR 21 177.1655 丙烯酸树脂 U.S. FDA CFR 21 177.1010 PU resins 聚氨树脂 U.S. FDA...
篇四: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原料供 应商管理制 度 一.为 了使公司对 原料的质量 实施有效控 制,确保采 购物资的质 量符合规定 要 求,价 格合理、交 货及时,特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 范围 适用 于所需的原 料采购 三 .工作程序
1.采购 应及时收集 填制供应商 档案表,内 容包括:
供应 商的名称、 产量、供货
能力、质 量保证能力 和供货情况 等方面的资 料,由主管 人员汇总分 门别类建立
档案。供 应商的档案 ,包括:
a .法人资料 、资质、资 信等; b .产品质量 状况; c .价格与交 货期; d .历史业绩 等。
2.对 合格供应商 的控制 a .质检员对 供应商每次 供货时进行 抽样检验;
b.供应 商每次供货 如产品质量 不合格按本 公司《不合 格品控制程 序》执行,
如交货期 ,交货数量 等没按合同 进行时,可 由采购员对 供应商提出 警告, 严 重时发出暂 撤消供应商 关系的通知 。
3.采购 资料 对主 要原材料的 采购由采购 部门根据订 货合同对原 材料的需求 量要求和库
存情况制 定采购计划 ,注明品名 、规格、数 量、采购依 据等报总经 理批准。
在 《合格供应 商名单》上 选择供应商 ,并与之取 得联系,拟 制采购合同 , 《采
购合同》的 拟制必须符 合国家《合 同法》有关 规定。
4. 采购产品的 验证 原辅 材料必须符 合相应的国 家标准、行 业标准、地 方标准、及 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 可证的坚决 采购有 q s 标志的 产品,质量 检验科 1
严格按照 标准要求进 行验收,不 合格的拒收 ,合格的办 理手续入库 。
原辅材料 验收:不合 格品控制程 序》执行,
如交货期 ,交货数量 等没按合同 进行时,可 由采购员对 供应商提出 警告, 严 重时发出暂 撤消供应商 关系的通知 。
3.采购 资料 对主 要原材料的 采购由采购 部门根据订 货合同对原 材料的需求 量要求和库
存情况制 定采购计划 ,注明品名 、规格、数 量、采购依 据等报总经 理批准。
在 《合格供应 商名单》上 选择供应商 ,并与之取 得联系,拟 制采购合同 , 《采
购合同》的 拟制必须符 合国家《合 同法》有关 规定。
4. 采购产品的 验证 原辅 材料必须符 合相应的国 家标准、行 业标准、地 方标准、及 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 可证的坚决 采购有 q s 标志的 产品,质量 检验科 1
严格按照 标准要求进 行验收,不 合格的拒收 ,合格的办 理手续入库 。
原辅材料 验收》《各 种原辅料供 应 、 商 需提供的证 明材料清单 》进行验收 的同时,还 要按照下述 规定进行严 格控制,
并做好相关 检验、验证 内容的记录 。
采购产品 进厂时要严 格控制其验 收检验过程 ,供应商必 须提供其营 业执照、
卫生许可证 、生产许可 证(如在发 证范围)和 出厂检验合 格证明;
如供应商未 提供或证明 内容与规定 不符时,应 视情况对其 采购产品拒 收或单 独 存放, 待 证明材料重 新提供后再 进行核对,
符合要求 的即可办理 入库手续;
来自非合 格供应商的 货物拒收;
到期未提 供官方合格 证明资料或 与要求内容 不符,应停 止其合格供 应商资格
直到提供资 料齐全为止 ; 连续
3 次发生 偏差的供应 商应停止其 合格供应商 资格; 运 输车辆是否 卫生; 外 包装是否有 破损、有油 污等; 验 证货证是否 相符,货
证 不符的拒收 或单独存放 并做好标识 ; 标识是 否清楚、正 确,标识不 清楚的单独 存放; 采 购部每年对 合格供应商 进行一次复 评。
b.原 辅料的贮存 :各种原辅 料供应 、
商需提供 的证明材料 清单》进行 验收的同时 ,还要按照 下述规定进 行严格控制 , 并做好 相关检验、 验证内容的 记录。
采购 产品进厂时 要严格控制 其验收检验 过程,供应 商必须提供 其营业执照 、 卫生许 可证、生产 许可证(如 在发证范围 )和出厂检 验合格证明 ; 如供应 商未提供或 证明内容与 规定不符时 ,应视情况 对其采购产 品拒收或单
独存放,
待证明材 料重新提供 后再进行核 对, 符合 要求的即可 办理入库手 续; 来自 非合格供应 商的货物拒 收; 到期 未提供官方 合格证明资 料或与要求 内容不符, 应停止其合 格供应商资 格 直到提 供资料齐全 为止; 连 续 3 次 发生偏差的 供应商应停 止其合格供 应商资格;
运输车辆 是否卫生;
外包装是 否有破损、 有油污等;
验证货证 是否相符, 货证不符的 拒收或单独 存放并做好 标识; 标 识是否清楚 、正确,标 识不清楚的 单独存放;
采购部每 年对合格供 应商进行一 次复评。
b .原辅料的 贮存》 , 对质量下降 的供应商由 采购部门及 时反映给供 应商,并限 期整改。到 期无 改进 的供应商, 报总经理批 准取消其供 货资格。
场 所环境卫生 管理制度
1 、 严 格执行《食 品卫生法》 ,杜绝食物 中毒事故
发生 ;
2 、 中 心所有炊事
人 员
须 定 期
体 检
, 持 有
效 健
康 证 方
可 上
岗 ; 3
、 炊
事 人 员
要 做
到 “ 四
勤 ”
(即 勤
洗 手 、
剪 指
甲 、 勤
洗 澡
理 发 ; 勤 换 衣
服 被
褥 ; 勤
换 工
作 服),
五 不
(即; 不
随 地
吐 痰 , 不 抽 烟
;不 用
手 抓
食 品 ;
不 对
仪 器 打
喷 嚏
咳 嗽,不
直 接
用 勺 尝
味 )
4 、 洗
碗 池
、 洗 菜
池 及
时 擦 洗
疏 通
, 餐 厅
每 日
三 擦 三
扫, 做
到 清
洁 、 舒
适 .
5 、 严
格 执
行 双 墩
、 双
刀 制 , 生 熟 分
开 制
,杜 绝
交 叉 感
染 ;
6 、 餐
具 、
茶 具 、
炊 具
、 灶 具
及 盛
放 直 接
入 ,食
品 的
容 器 使
用 前
必 须 洗
净 消
毒 ; 7
、 采
购 各 种
肉 类,
必 须
坚 持 索
要 检
疫 证 件
及 屠
宰 证 明
等 制
度 ; 8
、 环
境 卫 生
要 做
到 无 脏
、 无
异 味 ,
泔 水
桶 、 垃
圾 车
、 废 品
堆 、
下 水 道
要 及
时 处 理
清 运
,保 持
整 洁 ,
厕 所
应 经 常
冲 洗
, 防 堵
防 漏
; 9 、
各 餐
厅 及 环
境 卫
生 要 执
行 分
片 包 干
、 定
人 定 物
、 责
任 到 人
制 度
。
清洗消毒 管理制度
1 、 成
立 消
毒 检 查
小 组
。
对 各
餐 厅 进
行 不
定 期 、
不 定
时 的 检
查 。
(
主 要
检 查 有
无 消
毒 、 有
无 消
毒 记 录
消 过
毒 的 餐
具 的
无 污 染
、 不
否 与 杂
物 、
药 物 混
放);
2 、 各
餐 厅
必 须 设
置 消
毒 专 用
间 ,并
配 备
齐 专 用
消 毒
工 具 消
毒 间
必 须 专
人 负
责 。
标
上 消 毒
人 员
姓 名,消
毒 时
间 、 记
录 消
毒 餐 具 3 、 各
餐 厅
必 须 作
到 餐
餐 消 毒
,对 周
转 快
的 餐 具
、如 粥
碗 、
筷 子 、 用 8 4
消 毒
液 随 用
随 消
毒 ; 4
、 各
餐 厅 必
须 按
照 正 确
的 消
毒 方 法
和 步
骤 进 行
消 毒
。
去 污
、 洗 涮
、 入
消 毒 柜
。
用 药
物 浸
泡 1 0
- 3
0 分 种
消 毒
。
用 药
物 消 毒
去 污
、 洗 涮
(用 药
物 浸
泡 1 0
- 2
0 分 钟
) 、
净 水 冲
洗 。
5
、 各
餐 厅 消
过 毒
的 餐 具
必 须
干 净 卫
生 ,无
污 垢
,无 油
垢 。
6
、 未 经
消 毒
的 餐 具
(如 碗
、 盘
、 筷 子
、 餐
勺 等 ) 禁 止 使
用 有
不 消 毒
使 用
者 追 究
责 任
并 给 予
处 罚
。
7 、
各 餐 厅
无 论
采 用 物
理 或
化 学 方
法 必
须 认 真
作 好
记 录 、
备 案
、 注 明
消 毒
方 法 。
8 、 各
餐 厅
所 有 人
员 的
工 作 服
、 工
作 帽 一
周 必
须 消 毒
1 至
2 次 。
9 、 各
餐 厅
的 大 厅
、 操
作 间 、
主 副
食 为 、
毛 菜
间 、 消
毒 间
、 更 衣
室 、
平 常 每
周 一
期 消 毒
2 次
,遇 有
疫 情 每
日 必
须 餐 餐
消 毒
。
人员卫生 管理制度
一 、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管 理
; 1 从
业 人 员
应 按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卫 生 法
》 的
规 定 ,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健 康
检 查,必
要 时
接 受 临
时 检
查 。
新
参 加 或
临时 参
加 工
作 的 人
员 ,应
经 健
康 检 查
,取 得
健 康
合 格 证
明 后
方 可 参 加 工 作
。
凡 患
有 痢
疾 、 伤
寒 、
病 毒 性
肝 炎
等 消 化
道 传
染 病 , 包 括病
原 携 带
者 ,
活 动 性
肺 结
核 ,化
脓 性 或
者 渗
出 性 皮
肤 病
以 及 其 他 有 碍
食 卫
生 疾 病
的 ,不
得 从
事 接 触
直 接
入 口 食
品 的
工 作 。
2 从 业
人 员
有 发 热
、 腹
泻 、 皮
肤 伤
口 或 感
染 、
咽 部 炎
症 等有
碍 食
品 卫 生
病 症
的, 应
立 即 脱
离 工
作 岗 位
,待 查
明 原
因 、 排
除有 碍
食 品
卫 生 的
病 症
或 治 愈
后 ,
方 可 重
新 上
岗 3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档 案
二 、 从
业 人
员 培 训
,新 参
加 工
作 及 临
时 参
加 工 作
的 从
业 人 员
必 须
接 受 酒
店 安
排 的 卫
生 知
识 培 训
合 格
后 方 能
上 岗
,在 职
从 业 人
员 应
进 行 卫
生 培
训 , 培
训 情
况 应 记
录 三
、 从 业
人 员
个 人 卫
生
(1)
应 保 持
良 好
个 人 卫
生,操
作 时 应
穿 戴
清 洁 的
工 作
服 、工
作 帽 , 专 间 操
作 人
员 还 需
戴 口
罩 ,头
发 不 得
外 露
,不 得
留 长指
甲 ,涂
指 甲 油
,佩 带
饰 物
(2 )
操 作 时
手 部
应 保 持
清 洁
,操 作
前 手 部
应 洗
净 。
接
触 直 接
入 口
食 品 时
,手 部
还 应
进 行 消
毒
(3)
接 触 直
接 入
口 食 品
的 操
作 人 员
在 有
下 列 情
形 时
应 洗 手
1 、
开 始 工
作 前
2 、 处
理 食
物 前 3
、 上
厕 所 后
4 、
处 理 生
食 物
后 5 、
处 理
弄 污 的
设 备
或 饮 食
用 具
后 6 、
咳 嗽
、 打 喷
嚏 、
或 擤 鼻
子 后
7 、 处
理 动
物 或 废
物 后
8 、 触
摸 耳
朵 、 鼻
子 、
头 发 、
口 腔
或 身 体
其 他
部 位 后
9 、
从事 任
何 可 能
会 污
染 双 手
活 动
( 如 处
理 货
项 、 执
行 清
洁 任 务
) 后
四 专 间
操 作
人 员 进
入 专
间 时 宜
再 次
更 换 专
间 内
专 用 工
作 衣
帽 并 佩
戴 口
罩 ,操
作 前 双
手 严
格 进 行
清 洗
消 毒 , 操 作 中
应 适
时 地 消
毒 双
手 。
不
得 穿 戴
专 间
工 作 衣
帽 从
事 与 专
间 内
操 作 无
关 的
工 作 五
个 人
衣 物 及
私 人
物 品 不
得 带
入 食 品
处 理
区 六 食
品 处
理 区 内
不 得
有 抽 烟
、 饮
食 及 其
它 可
能 污 染
食 品的
行 为
七 进 入
食 品
处 理 区
的 非
加 工 操
作 人
员 ,应
符 合 现
场 操
作人 员
卫 生 要
求 专业
人 员
工 作 服
管 理
一 、 工
作 服
、 包 括
衣 、
帽 、 罩
宜 用
白 色 或
浅 色
布料 制
作 ,也
可 按 其
工 作
的 场 所
从 颜
色 或 式
样 上
进 行 区
分 ,如
粗 加工
、 烹
调 、 仓
库 、
清 洁 等
二 、工
作 服
应 有 清
洗 保
洁 制 度
,定 期
进 行
更 换 , 保 持 清
洁 。接
触 直
接 入 口
食 品
人 员 的
工 作
服 应 每
天 更
换 三 、 从 业 人
员 上
厕 所 前
应 在
食 品 处
理 区
内 脱 去
工 作
服 四 、 待 清 洗
的 工
作 服 应
放 在
远 离 食
品 处
理 区 五
、每 名
从 业
人 员 应
有 两
套 或 以
上 工
作 服 设 施设备运行 、维护和卫 生管理制度
1 、食品处理 区应按照原 料进入、原 料处理、半 成品加工、 成品供应的 流程合理布 局设备、设 施,防止在 操作中产生 交叉污染。
2、 配备与生产 经营的食品 品种、数量 相适应的消 毒、更衣、 盥洗、采光 、照明、通 风、防腐、 防尘、防蝇 、防鼠、防 虫、洗涤以 及处理废水 、存放垃圾 和废弃物的 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 宜采用不锈 钢,易于维 修和清洁。
3、 有效消除老 鼠、蟑螂、 苍蝇及其他 有害昆虫及 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 餐场所(所 有出入口)
,设置纱门 、纱窗、门 帘或空气幕 ,如木门下 端设金属防 鼠板,排水 沟、排气、 排油烟出入 口应有网眼 孔径小于 6 mm的防鼠 金属隔栅或 网罩;距地 面 2m高度 可设置灭蝇 设施;采取 有效“除四 害”消杀措 施。
4、配置方 便使用的从 业人员洗手 设施,附近 设有相应清 洗、消毒用 品、干手设 施和洗手消 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 踏式、肘动 式或感应式 等非手动式 开关或可自 动关闭的开 关,并宜提 供温水。
5、食 品处理区应 采用机械排 风、空调等 设施,保持 良好通风, 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