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5篇

时间:2022-09-13 08:2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5篇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112021年机关优秀党员评选方案(办法) 方案一 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5篇

篇一: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1 2021 年 机关 优秀党员评选方案 (办法)

 方案一

 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为保持机关党员的先进性,发挥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机关党员的优良作风,同时通过宣传优秀党员的优秀事迹,为我班机关党员树立榜样并带动其共同为创建和谐共同努力,XXX 党支部就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具体评比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颁授和表彰,充分展示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全党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 评选领导小组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 2、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三 、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2.候选党员应思想积极向上,有较高的觉悟和政治理论修养,能积极主动配合和完成支部工作。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成绩良好,无挂科情况。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6、思想过硬。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放思想、与时倶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集中学习、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

  3 7、作风顽强。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立党为公。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工作勤奋扎实、讲奉献、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爱护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人格高尚、为人诚实坦荡、言行一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8、业务精湛。敢于承担重要的工作,困难的工作和重大的任务。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德教双馨、积极投身工作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忠于职责。热爱党的工作事业,关心和支持机关党政工作,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有出色表现。

 10、文明服务。工作教学工作中开拓进取,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服务、服务服务、管理服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成绩突出、爱护和关心机关党员、乐于助人。

 1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国家以及机关的规章制度,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12、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学习党章,交纳党费。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具有 2 年以上党龄。

 13、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

  4 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14、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机关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15、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机关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6、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4、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四、评选办法

 1.在互相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确定推荐若干名,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过支部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机关优秀党

  5 员。党支部考核占%,党员互评占%,群众评价占%。

  2.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班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上报研教院党总支研究决定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

 完成,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

 %左右。

 六、颁奖办法

 对荣获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机关内外广泛宣传,总结他们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并于“七一”前进行表彰奖励。

  6 1 2021 年机关 优秀党员评选方案

  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支部决定每年一次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颁授和表彰,充分展示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全党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把力量凝聚到机关工作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机关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 评选领导小组

  7

 1、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3、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三 、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极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思想过硬。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放思想、与时倶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集中学习、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

 2、作风顽强。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立党为公。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工作勤奋扎实、讲奉献、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爱护集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人格高尚、为人诚实坦荡、言行一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业务精湛。敢于承担重要的工作,困难的工作和重大的任务。勇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德教双馨、积极投身工作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 4、忠于职责。热爱党的工作事业,关心和支持机关党政工作,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有出色表现。

 5、文明服务。工作教学工作中开拓进取,不断改革创新、工作服务、服务服务、管理服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成绩突出、爱护和关心机关党员、乐于助人。

 6、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国家以及机关的规章制度,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7、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学习党章,交纳党费。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具有 2 年以上党龄。

 8、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9、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机关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10、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机关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 11、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四 、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五 、评选办法

 1、以机关党小组为单位在互相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确定推荐若干名,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过支部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机关优秀党员。

  2、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机关党支支部研究决定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 6 月中旬完成,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 15%— 20%左右。

 六、颁奖办法

  10 对荣获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总结他们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并于“七一”前进行表彰奖励。

  11 2021 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化程度

 民 族

 职务职称

 单位全称

 主

 要

 事

 迹

 基

 层 党组织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党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12 机关 201 21 年度 (优秀党员)

 评审表 (二)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党员 单位部门

 岗位名称

 文化程度

 主要事迹

 支部意见

 考评

 委员会

 意见

  备注

  13 X XXX 机关 1 2021 年 年度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三)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学历

 现任职务

 职称

  主 要 事 迹

 (可附页)

 三年以来获奖情况

 基层党组织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14 机关党委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一式四份)

  15

  X XXX 机关 1 2021 年度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四)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参 加 工 作 时间

 入党时间

 学历

 现任职务

 职称

 主 要 事 迹

  (可附页)

 三年以来获奖情况

 基层党组织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16 机关党委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一式四份)

  17 X XXX 机关 1 2021 年度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五)

 党支部全称

  主 要 事 迹

  (可附页)

 三年以来获奖情况

 基层党组织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机关党委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18 (一式四份)

篇二: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2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三、推荐原则

 四、评选推荐条件

 五、评选表彰程序

 六、评选要求

 七、表彰形式

 八、工作要求

 正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凝聚力量,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激励全市 xx 服务企业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推动红色物业建设,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本着热烈、庄重、简朴、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丰功伟绩,激励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行业党的建设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队伍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优秀共产党员 xxx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xx 名,先进基层党组织 xx 个。

 经中共 xx 市 xx 管理行业党委研究:xx 人以下的党组织推荐 x 名优秀共产党员,xx 人至 xx 人的党组织推荐 x 名优秀共产党员,xx 人以上的党组织按党员总人数的 xx%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组织推荐 x 名;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单位申报。

 三、推荐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从严把握原则。评选推荐对象注重向一线群体倾斜,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曾获得各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

 四、评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先进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品德高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疫情防控中,带头挺身而出,积极投身一线。近 3 年来至少1 个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为优秀。

 2、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从事党务工作 1 年以上。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较好推动党建工作在物业管理行业的落实。

 3、先进基层党组织: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坚决贯彻各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党组织书记有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能力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红色物业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成效显著。

 五、评选表彰程序

 1、启动(x 月 xx 日前)。由中共 xx 市 xx 管理行业党委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表彰项目、范围、名额、评选条件、奖励办法、工作程序等。

 2、推荐(x 月 xx 日至 x 月 xx 日)。各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并撰写集体和个人简要事迹材料。

 3、初评 x 月 x1 日至 x 月 x4 日)。中共 xx 市 xx 管理行业委员会牵头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所在街道、社区、党员、群众等意见。

 4、审核(6 月 7 日至 6 月 11 日)。中共 xx 市 xx 管理行业委员会召开党委会议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研究,符合条件

 的作为拟表彰对象。

 5、公示(6 月 12 日至 6 月 18 日)。通过 xx 市 xx 管理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拟表彰对象进行 5 天公示。

 6、决定(6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中共 xx 市 xx 管理行业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六、评选要求

 1、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遴选,认真考察,党组织审定的办法。具体程序是: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选,对初步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考察,推荐先进集体的,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 5 天。

 2、实行考核审查责任制。坚持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群众公论和工作实绩,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保证评选质量。所在党组织在推荐表上盖章,党组织主要领导签名。

 3、评选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倾斜基层一线,注意结构合理。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当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不推荐。

 4、报送评选材料要求。按照要求填写报送评分表和推荐表,推荐对象名册要做好排序。评选材料第一部分为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简要事迹。材料形成后,于 2021年 x 月 xx 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行业党委,电子版发送至 xx 物业邮箱 xxxxx@xx.com,联系电话:xxxxxx,联

 系人:xxx。

 七、表彰形式

 采取通报的形式表彰,向受到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向获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颁发奖牌。

 八、工作要求

 1、严格组织把关。各级党组织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持优中选优,确定推荐对象。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

 2、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推选程序方法步骤,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把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真正地推选出来,确保推荐评选活动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3、做好学习宣传。要把推选活动与学党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和宣传典型先进事迹,广泛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4、注重典型培树。各单位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为典型的成长进步创造好的条件。

篇三: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区党支部“堡垒指数”管理评价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现就实施 xx 区党支部“堡垒指数”管理评价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区的所有党支部。

 二、评价规则

 党支部“堡垒指数”实行分值制,满分为 100 分。评价时,对党支部开展日常工作、活动以及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情况分别进行赋分,并结合测评问效得分,综合得出党支部年度“堡垒指数”。评价周期为当年 1 月至 12 月,次年初进行核算。

 三、评价标准

 (一)基础分(0 60 分,采取扣分制)

 1、党支部班子健全,能按时换届,每年初进行班子年度工作承诺和个人履职承诺,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能起到表率作用。(4 分)

 2、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开好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上好党课。(12 分)

 3、坚持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4 分)

 4、坚持统一活动日制度,每月按时开展,并组织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8 分)

 5、坚持党员记实管理制度,用好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到“一人一证、一事一记”。(3 分)

 6、每月按时收齐党费,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上缴,按规定管理使用党费,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3 分)

 7、积极吸纳优秀分子入党,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从源头上把好政治关。(3 分)

 8、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初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要定期学,对党中央的最新指示、要求,要及时组织专题学习,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2 分)

 9、积极宣传党建工作,向 xx 党建、xx 发布等平台积极报送党支部党内活动、为民服务等信息,有条件的党支部应

 在网站、刊物、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信息,全年在各类平台刊载的信息不少于 2 篇。(2 分)

 10、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重大主题教育,落实好规定动作,创新形式载体,对党员的教育成效显著。(2 分)

 11、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大力建设“网上党支部”,借助 QQ 群、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对党员进行教育,能按要求用好“xx 支部宝”、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2 分)

 12、大力弘扬党员义工精神,党员义工队伍逐步壮大,定期开展各类党员义工活动。(3 分)

 13、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对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方式、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党员参与教育培训情况以及支部的重大决策决定等,按照要求及时公开。(3分)

 14、每年底党支部书记应向全体党员和相关群众报告工作情况,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好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2 分)

 15、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符合“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等规范要求。(2 分)

 16、党支部书记定期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全年实现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注意做好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慰问和

 关怀,按照要求及时发放慰问金。(3 分)

 17、能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护党员权利,能够较好地团结和带领支部党员、周围群众开展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新 xx 建设。(2 分)

 (二)特色分(0 40 分,采取加分制)

 1 、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支部:

 (1)积极组织或参与党员承诺践诺、“三亮三比三评”、党员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 5分。

 (2)积极开展“双结对双促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干部“大走访”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定期与服务、工作对象联系,进行上门走访和服务,及时填写“网络民情日记”,每次活动加 1 分,最多加 6 分。

 (3)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文明科室”、“群众满意窗口”、“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等活动,引导支部党员自觉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作风建设富有成效,加 5 分。

 (4)能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团结带领支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奋发有为、积极进取,为全区中心工作做出应有贡献,加 5 分。

 (5)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 3 分。

 (6)能不断创新党支部工作方法,积极搭建特色活动载体,打造工作品牌,培育先进人物典型,在区级及以上形成一定影响力,加 5 分。

 (7)党支部、所属党员或所在单位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加 4—6 分。

 (8)对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加分的其他情形,可酌情加分,多项合并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2 、社区党支部:

 (1)能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围绕社区治理、民生服务等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加 4 分。

 (2)积极组织或参与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义工服务等活动,引导支部党员深度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加 4分。

 (3)积极开展“共产党员正家风立家规”等活动,积极参与“党员家庭”挂牌、“党员示范户”创建等活动,涵养优良家风,营造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加 4 分。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推进落实小区出新等工作中能较好地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加 4 分。

 (5)主动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党员和群众思想动态及困难诉求,及时向社区党组织汇报,加 4 分。

 (6)在社区的区域化党建工作中,能主动作为,积极加强与共建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充分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工

 作的积极性,整合资源、集聚力量,共同助推社区建设,加4 分。

 (7)能结合支部党员的特点开展工作,为社区党组织打造党建特色品牌贡献力量,加 5 分。

 (8)党支部或所属党员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加 4—6分。

 (9)对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加分的其他情形,可酌情加分,多项合并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3 、“两新”党支部:

 (1)积极开展“党员攻关小组”、“党员示范区”、“党员先锋队”等活动,实行“师徒制”、“结对帮带制”等人才培养计划,发挥党员骨干的帮带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两新”组织发展的环境,加 4 分。

 (2)党支部班子成员与“两新”组织管理层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党支部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社会组织重要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 1 次党企(社)联席会议,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合法经营,加 4 分。

 (3)有效引领“两新”组织内的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加 4 分。

 (4)搭建党员联系服务员工有效载体,能组织党员认领“菜单式”服务项目、帮扶困难员工,积极介入劳资纠纷,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 4 分。

 (5)积极争取“两新”组织出资人及负责人的支持,活动经费、场地保障到位,加 4 分。

 (6)能团结带领“两新”组织员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加 4 分。

 (7)党建工作富有特色,培育出在区级及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先进典型,或某一方面的创新做法,在区级及以上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加 5 分。

 (8)党支部、所属党员或所在单位获得有关表彰和奖励,加 4—6 分。

 (9)对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加分的其他情形,可酌情加分,多项合并累计加分不超过 5 分。

 国有企业党支部可结合实际选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或者“两新”党支部的特色分标准执行。

 (三)扣分项

 1、有新增失联党员,或未按规定做好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处置等工作,每人次扣 2 分。

 2、本年度支部有党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法律制裁的,每人次扣 2 分;被处分或法律制裁的党员是支部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 3 分。

 3、未按规定使用“xx 支部宝”管理系统,系统使用率垫底的,每月扣 1 分。

 4、因党员日常管理松散,支部党员“先锋指数”年度平

 均分低于 70 分的,扣 3 分。

 5、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重要任务的,对上级交办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在上级党组织检查评比中被通报批评或者名次垫底的,每次扣 3 分。

 6、在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考核评价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扣 5 分。

 7、对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扣分的其他情形,酌情扣 1—5 分。

 四、评价程序

 1、党支部自评。次年初,党支部根据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堡垒指数”评分标准逐条自评,填写自评表,并按照“基础分+特色分-扣除分”的规则进行计算,打出自评分,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自评时,应实事求是,详细列举有关事实依据,必要时提供证明材料,不得瞒报、虚报。

 2、上级党组织复评。党支部提交自评表后,由上级党组织召开班子会议,根据支部自评得分,对照相关资料,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党支部进行复核评分,形成党支部“堡垒指数”。

 3、测评问效。上级党组织要结合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等工作,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问效”。测评得分与年度“堡垒指数”得分相差较大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作出适当调整。

 4、公示和备案。上级党组织确定各党支部“堡垒指数”后,由各党(工)委进行汇总,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7 天。公示期间,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有异议的,可向党(工)委反映,党(工)委应及时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分结果。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堡垒指数”,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堡垒指数”评价工作应于次年第一季度完成。

 五、结果运用

 1、党支部评星定级。在党支部“堡垒指数”评定结束后一周内,党(工)委应召开班子会议,以“堡垒指数”为依据,结合党支部现实表现,对党支部进行星级评定。五星级党支部的“堡垒指数”不得低于 85 分(比例不超过 15%),四星级党支部的“堡垒指数”不得低于 75 分(比例不超过45%),三星级党支部的“堡垒指数”不得低于 65 分(比例不超过 35%)。

 2、评优评先。把党支部“堡垒指数”作为各项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堡垒指数”低于 80 分的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原则上不推荐作为评优评先对象。

 3、整顿提升。对未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上的党支部,党(工)委应约谈相关支部书记,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应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年度软弱后进党支部,制定整顿提升方案,

 推进整改落实。对经整改没有明显提升的,或者软弱后进情形特别严重的,要及时调整支部书记。

 4、综合运用。党支部“堡垒指数”评价结果还将作为党的建设考核、党员干部个人考核提拔使用、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社会组织评星定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责 任落实

 各党(工)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落实党支部“堡垒指数”管理评价工作,指导和督促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

 区委组织部将对“堡垒指数”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检,并与各党(工)委备案情况比对。在被抽查的党支部中,如 70%以上复检结果经比对差距较大,将按照《xx 区委组织部对区管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操作办法(试行)》严肃问责有关党(工)委负责人。

篇四: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先锋岗评选办法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公司建设,发挥党支部在公司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党员牢固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岗位就是一份责任”的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有研光电党支部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特制定争创“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落脚点,通过“党员先锋岗”的创建活动,引导支部全体党员树立“立足工作做奉献、责任意识立在前、争先创优当模范”的思想,彰显党员良好精神风貌。

 二、目标要求

  在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中,每名党员所在的工作岗位就应该是先锋模范的岗位,真正树立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素质水平,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自觉带领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公司建设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评选规则 两党小组采用投票方式(附件 1)各自推荐 2 名党员为“党员先锋岗”参评人选。采用自评与互评的方式,由党支部每季度制作《“党员先锋岗”自评互评表》(附件 2),在党支部大会上发给全体党员,经党支部大会充分酝酿后,参考《“党员先锋岗”评价标准》(附件 3)通过投票方式评出。

 四、评选维度

  主要从党员理论素养、工作业绩、服务群众、廉洁守法、示范作用五个维度进行评比。

 五、参评人员 公司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每季度评选“党员先锋岗”2 名,每党小组各 1 名。一年内,某一季度已评选上的人员不再列入第二季度参评人员内。

 六、表彰方式 对支部大会评选出的 2 名“党员先锋岗”进行大会表彰,颁发“党员先锋岗”证书,制作“党员先锋岗”标志牌,在受表彰员工工作岗位醒目位置摆放或悬挂。并在加薪晋级和外出学习方面给予优先权。

 七、检查与整改 对于当选的“党员先锋岗”以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由党支部每季度不定期抽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写“党员先锋岗”抽查表(附件 4)。如发现“党员先锋岗”在荣誉期内发生不符合党员先锋岗标准的,可经支委会研究后撤销其“党员先锋岗”称号,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本人及时整改。

 附件 1:

  “ 党员先锋岗 ”推荐选票 (按姓氏排列)

 A B C ...

  M N ...

 X Y ...

  1.在同意推荐的党员名字下面划“√”,不同意请划“×”; 2.请不要在超过 4 个人的名字下面划“√”,否则视为废票; 3.在 4 人或少于 4 人的名字下面划“√”视为有效票。

 “ 党员先锋岗 ”推荐选票 (按姓氏排列)

 A B C ...

  M N ...

 X Y ...

  1.请在同意推荐的党员名字下面划“√”,不同意请划“×”; 2.请不要在超过 4 个人的名字下面划“√”,否则视为废票; 3.在 4 人或少于 4 人的名字下面划“√”视为有效票。

 附件 2:

 “党员先锋岗”自评互评表

  党支部名称: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评议内容 综合评定 综合评分

 (党务人员填写)

 学习提高

 理论素养 争创佳绩

 业绩成果 服务群众

 服务质量 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

 弘扬正气

 模范作用 优秀 好 一般 优秀 好 一般 优秀 好 一般 优秀 好 一般 优秀 好 一般 优秀 好 一般 A

 B

  C

  D

 说明:1、请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在相应的空格内打“√”; 2、评议内容中:优秀 20 分,好 15 分,一般 10 分;综合评定中:优秀 50 分,好 30 分,一般 20 分;综合评分=评议内容总分*70%+综合评定分*30%; 3、每党小组各自自评互评,综合评分最高者当选“党员先锋岗”; 4、本评选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现全打“优秀”的选票,否则作废。

 附件 3:

 “党员先锋岗”评价标准

  争创“党员先锋岗”必须是在职在岗、能正常履职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好。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增强知识储备,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能够很好的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成为本专业领域的骨干、专家。

 2、争创佳绩、业绩成果好。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永不满足现状,作风踏实,优质高效表现突出,积极出色的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3、服务群众,服务质量好。充分发扬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传统,自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干工作,默默无闻作奉献,令行禁止,主动服务、热情周到、积极协作、求真务实,个人口碑好,群众评价好,同志们相互关爱、相互支持,个人服从集体,努力促进形成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好。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规,集团与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的各项规律,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结,生活作风检点,民主作风优良,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廉洁从业,勤政廉政,严于律己,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5、弘扬正气,模范作用好。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到为人正直、做事公道、待人公平、作风正派,做到在人生追求上有志气,社会生活中有正气,个人得失上有大气,做到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能把自己置于领导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无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号。以严格的标准来规范自己,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举止文明、严于律己、敢于吃苦、勤奋工作、刻苦钻研,处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 4:

 “党员先锋岗”抽查表

  姓

 名

 性

 别

 入党年月

 工作年月

 工作岗位

 党内职务

 党支部 抽查意见

 优秀

 好

 一般

 不合格

 (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在履行“党员先锋岗”期间日常表现,给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党支部向党员反馈抽查结果后,党员个人填写意见,有整改内容的,要作出整改承诺)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篇五: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2 ―

  大学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服务社会等方面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以下简称“双指数”)考评对象是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组织关系在二级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离退休党支部,离退休党员或长期卧病在床、丧失劳动能力的年老体弱党员经党支部或本人申请、党组织同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可不纳入考评。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年中转入的党员纳入积分管理,当年度可不评星定级。

 第三条

 各二级党组织成立“双指数”考评管理领导小组,由二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二级党组织副书记任副组长,二级党组织委员和下属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

  ― 3 ―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双指数”考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高起点。评价目标要高起点、高标准,要设置具体工作目标和标准,常态化地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表现进行分类量化计分。

 (二)评价常态化。要落实“双指数”具体指标和要求,按照一定规则量化积分,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动态、精确、刚性管理。

 (三)创先长效化。“双指数”考评结果,由上级党组织及时进行反馈,并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双指数”的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考评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评定标准 第五条

 基层党组织的“堡垒指数”和党员的“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以年度为周期进行积分。

 第六条

 基层党组织的“堡垒指数”主要包括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制度保障、工作业绩和群众反映等五项指数。教工党员的“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师德先锋、育人先锋、纪律先锋、业绩先锋等五项指数。学生党员的“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党性修养、学习先锋、纪律先锋、服务先锋、业绩先锋等五项指数。

  ― 4 ―

 第四章

 考评程序 第七条

 “双指数”考评由各二级党组织“双指数”考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两优一先”评选前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每年评定一次。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二级党组织“双指数”考评管理领导小组评定、等级公示的程序进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部评定、亮分公示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基层党组织根据“堡垒指数”考评得分确定星级,60 分以下为无星; 60—69 分为一星级;70—79 分为二星级;80—89 分为三星级;90 分及以上为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由二级党委在四星级党组织中通过联评产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所辖党组织总数的 10%。要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

 第九条

 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得分在 90 分及以上方可参评先锋党员,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党员,60 分以下为警示党员。先锋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每一大类(教学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学生)党员总人数的 15%。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十条

 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在 90分以上的可作为参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 5 ―

 第十一条

 对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在三星级以下,党员“先锋指数”在 70 分以下的,由各二级党组织结对帮扶,逐个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晋位升级;对连续两年考评均为警示党员的,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将其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要按照《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中组发〔2014〕21 号)要求,妥善做好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推荐访问:党员先锋指数、党支部堡垒指数评选方案 党支部 指数 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