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9篇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期市委出台了《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党组织对基层治理的领导,破解抓落实“最后一公里”难题。现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以供学习参考。
《实施方案》的总体考虑
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首都城市治理的一项重大改革,直接关系街乡治理,关系首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强化党组织对基层治理的领导,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保证;是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总的要求是依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依靠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走出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新路,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最终实现三个具体目标:
一是建立落实机制。“街乡吹哨、部门报到”重点在于办好街乡与部门职责交叉、条块关系不顺、需要合力推进的事,重点围绕“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三个方面吹好哨,急基层所急,办群众亟需之事,解决落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是强化基层导向。各部门要强化服务基层的意识,将各类力量在街乡综合下沉、力量聚合,在一线帮助基层解决问题。街道乡镇要克服机关化倾向,机关干部要走进街巷里、走到群众中,坚持脚步为亲,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
三是推动改革创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既是街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也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党的工作的创新,要在“赋权”“下沉”“增效”三个关键词上下功夫。层级关系要赋权,明确划分市、区、街乡的事权,赋予街乡更多权力,增强街乡统筹协调功能,让基层更加有职、有权、有物、有人。职能部门要下沉,条上要综合,块上要增效,重在形成合力。机构设置要增效,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合理设置和配置各层级机构及其职能”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街乡服务管理效能。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形成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北京经验”。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提出 14 项推进举措,主要分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保障支撑”三类。为确保落地,每项举措明确了责任单位
和完成时限。
一、落实“街乡吹哨”的重点推进举措
“街乡吹哨”,重点是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功能,使街乡吹哨有职、有权、有依据。
确保“吹哨”有依据。一是聚焦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街道强化党的领导、统筹辖区工作,促进社会共治、维护安全稳定,协调城市管理、营造良好环境,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职能定位,并以此为依据,梳理、汇总形成全市统一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职责清单。二是启动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立法工作,力争 2020 年前完成地方立法。
确保“吹哨”有职权。一是给街道乡镇赋权,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权、对辖区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督办权、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权等。二是研究完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变多部门考核为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对街乡的考核,减轻街乡负担。强化街乡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权,提高街乡考核权重,所占比例应不少于被考核部门绩效的三分之一,并按照“背靠背”原则反馈考核结果。
确保“吹哨”有力量。一是依据街道职责任务,按照扁平化管理的工作要求,综合设置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减少行政管理层级、加强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与管理机构建设。二是按照“优化结构、夯实基层、配齐配强”原则,制定街道行政、执法、事业等各类编制总量
配备标准,合理核定处科级领导职数。
二、落实“部门报到”的重点推进举措
“部门报到”,重点是将各类城市管理力量在街乡综合下沉、力量聚合,使部门报到有平台、有机制、有资源。
确保“报到”有平台。一是推进政府职能部门向街乡派出机构的管理体制改革,对于适宜由街道乡镇管理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逐步下沉至街道乡镇,实行分级管理,并由按区域设置调整为按区划设置,实现“一街(乡)一所”;对于暂不宜下沉至街道乡镇,实际工作又与街道乡镇联系紧密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有条件的区可安排专门力量常驻街道乡镇;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比例,执法力量尽可能向基层倾斜。二是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公安、消防、城管、工商、交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执法力量到街道乡镇办公,将人员、责任、工作机制、工作场地相对固化,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综合执法。
确保“报到”有机制。一是健全完善街道乡镇党(工)委工作规则,提高街道乡镇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街道乡镇领导干部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加强街乡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行区、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下一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建立基层党建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等制度。
确保“报到”有资源。一是依托“党员 E 先锋”网络平台,倡导在职党员回社区(村)报到工作,引导在职党员走出家门、走进社区,
深入群众、听取民意,服务社区、发挥作用。鼓励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二是在全市推行街道处级、科级干部担任“街巷长”制,推动街道力量下沉,逐步在乡镇探索推开。三是推广社区“两委”干部、党员群众担任“小巷管家”,共同参与“家门口”街巷环境治理。
三、落实“保障支撑”的重点推进举措
强化体系支撑。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管理网、社会治安网、城管综合执法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实现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在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
强化队伍保障。按照试点先行、分类分批实施的思路,建立市级总体统筹、区级部门招录培训、街道乡镇统筹管理使用的协管员队伍管理机制,加强协管员队伍管理,进一步优化结构、强化能力。
强化资金保障。区级层面要设立街道自主经费,灵活用于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社区层面,探索推动各类支持政策捆绑打包下放到社区,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效能。
篇二: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件:2016 年度市容环境秩序综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分 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1 规范化便民疏导点管理规范化便民疏导点,出台管理文件,实行“四统一”管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样式、统一经营时限、统一经营门类。
10 分 有相关管理文件,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样式、统一经营时限、统一经营门类的,得 10 分,否则,视情扣分。无便民疏导点的中队考核时多抽查一处重要节点,参照第 4 项考核办法进行。
2 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片长、街长制或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等长效管理机制;“街长制”考核样本库建设;市容台帐建设。
10 分 建立片长、街长制或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等长效管理机制,“街长制”考核样本库报送及时、全面、准确的,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市容台帐报送及时、全面准确,得 8 分,每少报一样扣 1 分,迟报一天扣 0.5 分(周报表每周五上午 10 点前上报,月报表每月 23 日上午十点前上报,专项相关报表以通知时间为准),相关整治明细表和前后对比资料以每月考核检查为准;上级部门考核需要提供的台帐上报不及时或不齐全,每次扣 5 分。
3 市容执法规范化 违法户外广告关停机、一般程序案卷处罚规范化 10 分 上级交办的事项及相关部门转告的函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回复,回复不及时的每件扣 2 分,应立案查处的未立案每件扣 2 分;违法户外广告关停机每月各中队本地号码不少于 10 个每少一个扣 1 分,重新开机必须予以罚款处理,未罚款予以开机的每个扣 0.5 分,以处罚票据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分 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4 市容环境秩序长效管理“街长制”主次干(街)道、背街小巷、城市重要节点(包括公园广场、学校、医院、市场、车站等)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管控成效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70 分)
“六乱”(20 分)每发现一处城市立面“牛皮癣”扣 1 分;房前屋后有乱堆放、乱吊挂、乱扔倒、乱建棚子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 1分;架空管线私拉、绳索乱拉,每处扣 1 分。
流动摊贩及马路市场 (30 分)发现越门(窗)占道经营的每家店面扣 1 分;发现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每 1 摊扣 1 分,发现直接加工入口食品流动摊贩的每 1摊扣 2 分;存在 10 个以上 20 个以下摊位的马路市场每处扣 5 分;存在 20 个摊位以上的马路市场每处扣 10 分。
城市立面及广告牌匾 (20 分)存在有碍观瞻、破损的布幔、遮阳雨棚和占道广告灯箱,每处扣 1 分。城市立面、各类广告、牌匾不按照批准的要求和期限设置,或断字断亮、陈旧、损坏,或过期,影响市容的,每处扣 1 分。店面装修占道未设置完整施工围挡的,每家店面扣 1 分。LED 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 5 分钟之内播放率未达 30%的,每处扣 0.5 分;
5 总计
100 分
备注:1. 台州市局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强县组第一名的有抽查路段的中队季考核加 1 分,第二名的有抽查路段的中队季考核不加分,第三名的有抽查路段的中队季考核扣 1 分。
2. 台州市局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强县组主次街道、背街小巷、重要节点中,单项排名第一名的中队加 0.5 分,最后一名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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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XX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2017 年 11 月 30 日第二次修订)
根据《XX 市应急联动工作实施方案》(X 市委办〔2013〕68 号)和《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应急联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X 政办〔2015〕290 号)的要求,为有效提高我局应对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灾事件中的求助,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X 兼任应急联络员,负责全局日常应急事务的处理和联络工作。
建立各单位应急行动组:
(一)行政执法大队应急行动组 分管领导:XXX
责任人:XXX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队
员:XXX、XXX、XXX、XXX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应急行动组 分管领导:XXX 责任人:XXX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队
员:XXX、XXX、XXX、XXX XXX、XXX (三)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应急行动组 分管领导:XXX 责任人:XXX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队
员:XXX、XXX、XXX 二、受理范围 (一)负责组织市区除雪、户外广告牌加固等应急处置工作; (二)受理处置市区环卫设施损毁故障等方面的应急抢修、求助、投诉和举报;
(三)受理处置对乱倒生活垃圾、乱倒建筑垃圾、乱摆设摊点、店外经营、人行道乱停放机动车辆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四)受理处置对犬类管理、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五)受理处置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六)负责市场服务中心各场所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七)受理市应急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局属各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处置正常上班时间(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接到的突发事件。
(二)各应急行动组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处置正常上班时间以外接到的突发事件。
四、运行机制 (一)受理 我局为一级应急联动响应部门,应急联络员接到市应急联动中心(110)指令时,根据我局受理范围的突发事件类别,应立即将指令派送至相应局属各单位,并告知单位负责人或行动组组长。需领导到达现场的,同时将指令告知分管领导。不属我局受理范围的突发事件,在市应急联动中心
(110)下派指令时当场予以解释。
(二)处置 1、各单位应急联动负责人或行动组长接到应急联络员指令后,应立即落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主城区范围内 30分钟之内到达,其它区域 60 分钟之内到达)到达现场。特殊情况、特殊区域不能按时到达的需向市联动中心(110)讲明原因。
2、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应急联络员报告到达现场的时间及现场的基本情况。经现场确认,属我局受理范围的,立即开展处置;不属我局受理范围的,立即向应急联络员报告,由应急联络员向市应急联动中心(110)说明情况。在处置该事件的受理部门来现场以前,要维护好现场秩序,以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失,如遇较大事件需向分管领导及时报告,如遇重大事件由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及时报告。
3、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立即向应急联络员报告处置结果,由应急联络员立即向市应急联动中心(110)报告处置结果。对当场无法处置、需后续解决的,应急联络员应向市联动中心(110)说明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建立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正常上班期间,各单位应急处置人员在本单位上班,接到指
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应急行动队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出发准备,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请假,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
(二)实行统一着装制度。有制服的应急处置人员必须着制服,无制服的不作要求。
(三)驾乘统一车辆制度。应急处置队员应驾乘本单位配置有标志的应急车辆赶赴现场,无配备标志车辆的单位不作要求。
(四)建立应急处置台账。应急联络员应记录好指令的签收、应急处置的时间与地点、处置情况、反馈时间、后续处理及事件移交等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配备应急处置物资。各单位可根据工作性质配置一定数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如对讲机、应急照明灯、扫把、铁铲、榔头、钢钎、木棒、钢筋剪等,确保应急处置需要。各单位应落实专人保管,及时申请更新补充,建立物资应用清单台账,做好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
(六)根据市政府现行财政规定,应急行动队员涉及协管员、环卫作业工人可适当给予夜间出勤补贴。
篇四: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发〔2012〕 105 号草铺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 居)
委会、 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宁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2〕 57 号)
文件精神,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人口素质为目 标, 紧紧围绕宣传倡导、 健康促进、 优生咨询、 高危人群指导、 科学筛查、 全面干预等重点任务, 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提高人口素质。
经街道办研究, 现将草铺街道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职责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
马绍波( 草铺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潘
健( 草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蒋丽坤(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留忠( 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朱绍宏( 街道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祝锋( 草铺财政所所长)
武金友( 草铺小学校长)
杨富民( 草铺卫生院院长)
曹志泠( 草铺街道办团委书记)
陈玉萍( 草铺街道办妇联主席)
各村( 居)
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草铺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丽坤同志兼任,负责全街道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试点工作的实施和协调。
各村( 居)
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各部门职责 (一)
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宣传倡导、 健康教育;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统筹安排, 组织协调, 指导督查;协助市计生服务站开展相关工作; 按时报送报表和负责情况收
集; 配合市级组织实施开展婚前培训、 孕前检查、 叶酸增补、 产前筛查等具体工作。
(二)
街道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宣传力度,配合人口计生部门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参加优生检查的必要性与自觉性的认识。
(三)
草铺街道妇联。
重点把提高妇女地位、 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与预防出生缺陷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自觉实行晚婚晚育、 少生优生, 对广大妇女家庭进行优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四)
草铺街道团委。
负责在广大青年团员中开展预防出生缺陷、 科普知识的宣传、 教育活动, 倡导科学、 文明、 进步的婚育观, 通过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 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多种途径对预防出生缺陷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五)
草铺财政所。
负责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服务项目 资金的落实, 确保经费足额到位, 并对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管, 确保免费优生检测工作顺利实施。
(六)
草铺小学。
负责将优生健康检查, 人口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的有关知识纳入高年级教学相关活动中,做好学生青春期教育工作, 组织学生家长配合街道计生办以多种形式开展生殖保健、 预防出生缺陷、 优生优育等相关科普知识的教育。
(七)
草铺卫生院。
负责优生、 优育宣传咨询工作, 指导科学育儿, 开展孕产期保健、 产后筛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落实出生缺陷登记制度、 季报表、 分析等具体措施。
(八)
各村(居)
委会。
负责孕前健康检查预防出生缺陷政策宣传, 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做好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
落实由村( 居)
民小组提供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名单, 与免费服务对象签订《自愿接受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 为免费服务对象按规定发放叶酸,对免费服务对象落实出生缺陷预防情况进行跟踪随访, 做好《昆明市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随访卡》登记工作; 组织新婚夫妇, 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安宁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九)
各村(居)
民小组。
做好目 标人群的调查摸底, 掌握目 标人群信息, 及时收集符合生育政策、 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和城镇居民, 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的信息, 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及时为村( 居)
委会一级上报符合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及免费服用叶酸人员名册, 提供免费人群信息及报送报表。
各村( 居)
委会、 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宣传,并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一二年六月 十四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
免费检查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
安宁市委、 市政府,
安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街道党工委、 街道人大工委、 街道人武部。
草铺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
2012 年 6 月 14 日印
篇五: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加强虹口区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市、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街道城运中心”)建设工作,落实“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工作理念,依据《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城运中心关于加强区级城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虹口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虹口区关于完善街道管理体制整合街道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虹口区加强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推进“一网统管”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街道城运中心作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纵向到底的落脚点,既是城市综合管理的主要枢纽,也是社区基层治理的指挥中心。根据市、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治理要素一张图、互联互通一张网、数据汇聚一个湖、城市大脑一朵云、系统开发一平台、移动应用一门户”为技术支撑基础,推动城市运行高效精细、指挥体系智能完善、管理重心全面下沉,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平战结合的指挥体系,构建涵盖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三大要素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机制,进一步提
升智慧城区的整体发展水平,提高城区治理现代化品质。
二、工作目标 各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实施办法,依托原有城市网格化管理、12345 市民服务热线、社区综合管理执法等资源,尽快完成街道城运中心平台的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职能融合,理顺街道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综合执法管理机制,将街道城市运行管理、值班值守和应急指挥等职能整合到街道城运中心,建立人员统一、平战结合、全年无休(7×24小时)的运行值守工作机制,统筹发挥好街道、居委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三级平台、五级应用体系中的管理作用,提升街道城运中心的实战能力。
三、工作职责 街道城运中心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街道辖区内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制度落实、指导、督查督办工作;承担对街道各单位、各城运网格、各居委相关城运工作实效的监督考评。
(二)负责领导、指挥街道综合巡查队在街道辖区内开展全面巡查、综合管理、快速处置;协调街道综合执法队,对复杂问题开展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指挥街道综合监督队,对辖区内城运日常和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三)负责街道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问题发现、立案派遣、案件处置、核查督办、结案反馈工作;负责街道辖
区内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指挥派遣、协调处置、核实核查、审核反馈、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配合辖区内非警务类 110 警情分流工作。
(四)负责依托街道城运“一网统管”平台,完成信息汇集、更新、共享等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对辖区城市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
(五)负责街道辖区应急值班值守、指挥联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接听值班电话,及时协调处理市民求助、咨询、投诉等各类事项;承担各类信息归集和报送,做好相关文件、电子文件和值班信息的收发工作;根据区城运中心的指令,完成相关任务。
四、制度规范 (一)人员配备 根据《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虹口区推进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虹府办﹝2019﹞14 号)要求,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城运中心主任,按照《虹口区关于完善街道管理体制整合街道管理服务资源的实施方案》(虹委办﹝2021﹞9 号)规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量,保障街道城运中心管理人员到位。各街道城运中心可参照区城运中心运作模式,实行全年无休(7×24 小时)的运行值守工作机制,结合辖区内网格化管理案件量、“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量、城运“一网统管”综合执
法等工作量,通过招录街道社工、购买第三方企业服务等用工形式,配足城运平台信息操作员,落实工作职责。
(二)值班值守 街道城运中心实行全时段(7×24 小时)的运行值守工作机制,设立值班长和值班员。每班自上午 8:30 至次日上午 8:30,交接班后方可下班。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以晨会形式进行,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街道城运中心按规定接受区城运中心点名应答;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做好记录,进行宣传、解释、引导,不得推诿。如收到上级下发给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街道主要领导,并按领导要求及时办理。
(三)应急处置 节假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及雨雪冰冻、台风等自然灾害期间,街道处级领导干部应在岗带班指挥,参与城运中心指挥值守。同时,各街道城运中心要进一步增强值守力量,确保特殊时期城市运行安全平稳有序。如遇应急突发情况,街道城运中心应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平急转换,指挥街道辖区内处置力量,根据工作预案的相关流程要求对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妥善解决,及时消
除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四)岗位培训 为确保值班人员满足“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综合值班工作要求,街道城运中心要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系统平台(包括网格管理、市民热线和综合执法、城运应急等)、设备管理维护、值班记录、交接班、资料整理归档等岗位技能培训、检查、考核。
五、工作流程 为了提升处置实效,聚焦难点、热点、疑点问题,街道城运中心应通过城市运行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城区管理、社区党建、社区服务、平安建设等工作,由街道城运中心牵头街道各部门和相关街道执法力量、管理力量、自治力量,做到机制融合、重点突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全过程闭环的管理流程。街道城运中心可根据以下流程对各类问题进行巡查发现、立案派遣、处置反馈、核查结案。
(一)巡查发现 全域覆盖、隐患排查、信息汇集、发现预警。
1.主动发现 街道城运中心指挥街道综合巡查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即时将问题信息根据管理要求通过移动工作终端报送给城市运行信息系统。
2.被动发现
汇集“12345”市民服务热线、“随申拍”、“我要爆料”等各类投诉途径及社会舆情监督的各类诉求问题,转派流转至城市运行信息系统。
3.自动发现 智能物联监测传感设备自动报警、城市大脑分析预警,各类智能设施设备自动反馈相关数据记录至城市运行信息系统。
4.其他 来自政府其他不同部门的管理需求,如 110 非警情业务分流等各类信息归集和急需及时处置、协调的城市管理问题反映至城市运行信息系统。
(二)立案派遣 及时确认、有效立案、精准派遣、有力指挥。
1.审核立案 市级条线下派及区层面主动发现、被动发现、自动发现的各类问题汇聚至区城运中心,由区城运中心明确分类标准受理立案。基层发现的、各类渠道上报的、物联传感设备报警需处置的各类问题由街道城运中心根据上报问题的性质、内容、涉及区域、涉及领域等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审核,根据分类标准受理立案。
(1)核实立案。对于案件信息描述不清、反映问题有歧义或模糊、重要信息缺失或不全、不具备立案条件,通过
相应技术手段进行核实,或按照案件上报来源渠道下发核实任务,修改无误后按标准进行受理立案。
(2)无效作废。对于上报重复、反映内容不具备立案条件、反映内容超出受理范围等情况,确认后予以作废处理。
2.指挥派遣 区城运中心派遣至街道处置的案件、基层发现机制上报到街道城运中心的案件,由街道城运中心依据案件内容、性质和街道部门的管理职责,派遣至街道相关部门处置。
(1)派单处置。对于一般类案件,街道城运中心根据街道部门职责分工,通过城市运行信息系统或移动工作终端以推送、短信、微信等形式,派遣至街道部门或基层管理执法队伍处置,街道无法处置或需区级部门处置、协助的案件,可上报至区城运中心协调处理。对于紧急类案件,区城运中心按应急管理预案通过城市运行信息系统呼叫、电话或政务微信等方式指挥相关部门、街道及时处置。
(2)统筹指挥。对于较为复杂的,需多个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处置的案件,街道城运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定街道相关部门处置或协调部门协同配合,并进行案件派遣,或上报区城运中心协调区属管理执法部门协同配合。
(三)处置反馈 快速到位、依法处置、规范流转、及时反馈。
1.处置反馈
参与处置案件的管理执法部门要强化责任、依法行政,按照处置标准、处置时限及时处置。案件处置完成后,参与处置案件的管理执法部门、人员需上报处置结果,以文字录入和处置照片、执法文书、处置方案、音频视频资料等附件方式,描述详实、内容完整地向上一级派遣部门予以反馈。
2.申请退单 处置部门认为所涉事项不属其职责管理范围,在规定期限内可向上一级派遣部门申请退单,并详细说明退单理由,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和依据及建议转派管理部门,由上级派遣部门审核后重新派遣。
(四)核查结案 强化核查、严格督办、主动协调、闭环管理 1.核查确认 各类案件由相应管理部门处置完成后,统一上报街道城运中心,由街道城运中心对处置结果、反馈报告进行对比核查,或通过技术手段和指派管理人员到现场确认,进行处置结果核查。
2.协调督办 针对案件核查结果,街道城运中心对于处置部门发生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可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相关处置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有效处置或二次派遣处置部门;对于内容复杂、政策缺失、跨
区域、跨部门的特殊疑难案件,处置部门可提出申请,由街道城运中心牵头协调多部门联合处置。
3.结案归档 街道城运中心负责依照管理流程,对办结报告、适用法规、处置意见、核查结果等方面进行审核,上报区城运中心后予以结案归档处理,完成管理闭环流程。
六、优化机制 (一)建立网格长负责制。全区按城运工作要求划分为35 个网格,每个街道划分为 4 至 5 个城运网格,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全区网格处级领导管理机制。由各街道选派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网格长,落实管理职责,加强街道城运“一网统管”组织领导能力,提升工作实效。每位副处级领导干部对应一个城运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网格范围内各类城运管理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重点督查城运网格内日常巡查机制是否落实到位,各类问题处置是否及时有效,推进各类重点问题、重复问题、疑难问题的协调解决,健全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在整合城运网格、警务网格、综治网格“多格合一”的基础上,融合党建网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进城运网格和党建网格融合,让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拧成一股绳,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水平,使基层党员更有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立综合巡查机制。各街道通过整合现有的各条线基层协管队伍(人口、安监、市容、平安、劳动),组建综合巡查队,打破条线壁垒,巡查处置事项涵盖市容市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交通秩序、社会治安、市场秩序、病媒防控、外来人口管理、房屋管理等涉及城市运行的各个方面。综合巡查队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属地辖区内的各项城市管理问题,根据职责任务、管理事项、工作流程,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实现管理问题主动发现全覆盖,简单问题及时处置,重点聚焦管理的难点顽症,努力突破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建立分级处置机制。综合巡查员在接街道城运中心指派后即赶赴案事件现场。城运中心通过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可视化设备实时掌握巡察人员位置、状态、现场处置事项等实时信息。对简单案事件,自行处置;对一般案事件,街道城运中心指挥辖区综合巡查人员快速处置;对复杂案事件由街道城运中心牵头执法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专项综合执法;对疑难案事件,需区相关部门协助的报区城运中心,由区城运中心协调处置。
(四)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在街道城运中心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协商机制,由街道领导作为召集人,召开街道城运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总结阶段性的城市运行情况,查找分析薄弱环节,解决疑难共性问题,部署下阶段的重点工作,对
重点疑难案件和跨部门事项做到协调指挥,明确责任和办结时限,确保及时有效解决各类问题。
(五)建立分析研判机制。街道城运中心要及时掌握辖区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情况,形成日研判、周提示、月通报、季分析、年总结机制,定期报区城运中心。依托智能化城市运行信息系统、各类应用场景系统,通过对问题发生类型、发生区域、发生频率、发生对象、发生时段、危害程度、处置效能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找准问题成因,对规律性、普遍性、经常性问题,探索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加以解决,对行之有效的整治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形成工作预案,为城市管理精准决策提供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街道城运中心、网格、居委指挥联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市运行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立足辖区实际,制定街道城运中心建设方案,逐一细化各项工作规范,形成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尽快实现全面运行,并将相关工作纳入街道绩效考核。
(二)完善后勤保障。各街道要充分考虑街道城运中心实际运作需求及功能拓展需要,在人员安排、经费落实、装备配备、用房保障、技术支撑、政策适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要满足切换战时状态的应急保障需求,在城运中心转换为应
急指挥中心时,为相关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备电脑、电话、传真机、保暖衣物和雨具等必要的值班应急物资。要选派优秀同志支持街道城运中心建设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
篇六: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省出台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 号),稳妥有序推进我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目标任务 以实现城市有序管理、高效运行、服务便民为目标,到 2016年底,完成省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工作,完成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划转、业务交接、人员配置。
到 2017 年底,理顺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完善组织机构;全省统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完成城管执法干部轮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所有市、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到 2020 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执法体制基本理顺,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政策措施 (一)明确主管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对市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市、县政府要明确或组建城市管理部门,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省市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城市管理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职责,编制也一并划转。
(二)综合设置机构。按照中央大部门制改革要求,整合省市县三级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行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推进综合执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编办提出整合归并省级有关执法队伍、设立省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的具体方案。统筹解决好市县政府城市管理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政府机构序列,确保其具有行政执法权。各市(区)设立城市管理执法局,组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各县(区)设立城市管理执法局,
组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需要向开发区、城市新区派驻执法机构。
(三)下移执法重心。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或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征求派驻地党(工)委的意见。
(四)匡定管理职责。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即是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五)推进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区域是城市规划区。推进综合执法的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除此以外的其他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原则上不得纳入城管执法范围。
(六)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城市人口(含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数量的万分之五到万分之八配备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适度调高人员配备比例,具体由各设区市确定。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具备条件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工资、福利、津贴等待遇,确保执法工作需要。要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七)规范协管行为。可以采取公开招聘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
晋升、社保、退出等制度,合理确定工资、福利、津贴等标准,规范协管人员待遇。鼓励依法依规选拔优秀协管人员进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检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八)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逐步清理规范现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内容,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的有机统一。有立法权的城市要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加快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规范,形成完备的标准规范体系。将《陕西省城市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计划,力争2017 年年底前完成立法。
(九)保障经费投入。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分级负担、收支脱钩、财政保障的城市管理经费保障机制。要将城市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城市发展速度和规模相适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得将城市管理经费与罚没收入挂钩。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服装、装备、办公用房等方面
的资金投入,将城市管理执法用车纳入执法执勤用车范围,确保执法工作需要。
(十)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省级公安机关和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及时沟通对接和研究解决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依法配合城市管理部门执法工作,建立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案件快速移交处置机制,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对城市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情况进行监督,城市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审判机关可通过采用简易程序、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便民高效、公平公正审理有关案件。司法行政部门要推动公证机构在城管部门设置公证室,对重大执法行动和执法关键环节采取证据保全。加大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十一)整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基于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到 2017年年底,所有市、县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加快升级,实
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建立全省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的对接。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探索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综合执法效益。
(十二)确立改革试点。为稳妥有序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确定西安、宝鸡、咸阳、韩城市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试点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城市管理特点,创新探索,先行先试,重点从整合执法部门职责、理顺综合执法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示范。
篇七: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城市魅力,根据省、市、县城市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灵璧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发展新要求,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以解决城市管理难题为重点,创新城市管理理念,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职能,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全面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照明等工作进行整治提升,实现整洁、有序、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确保城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城市整体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灵璧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和督查调度。尤计存任组长,刘念、刘金虎、邱增万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强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秩序专项整治 1.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中队包片、队员包街”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两薄时段监管,确保辖区整治全覆盖。强化对对城市主干道、示范街、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实行严格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严厉打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规范各类流动摊点运营。
2.加大对各类乱拉、乱挂、乱贴等八乱行为的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沿街经营户门前一律不得堆放物品,门窗不得乱贴宣传广告、图片,保持干净美观,做到规范经营。
3.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及各类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小广告的查处力度,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发宣传品。
4.加强户外门头广告管理,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规划许可、监管程序,门头招牌必须按照规定统一标准设置。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未经审批随意设置广告牌,及时拆除破损广告牌匾等。
5.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重点做好露天烧烤、渣土运输治理等,做好渣土运输审批工作,加大对渣土抛撒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禁止沿街烧烤。
6.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积极配合公安、市监、教体等单位,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7.加大对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力度。
8.全面摸排城区主次干道违规搭建行为,并依法进行拆除。
(责任领导:刘金虎;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责任人:崔德宇、王陆生)
(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继续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加大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扫、清洗和保洁力度,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垃圾桶,做到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按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大车流量较多的主干道和老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频率,每天全覆盖 5 次并保证质量。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
2.加大对博德尔环卫公司的考核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
3.做好城区 16 座公厕的日常管理,加快推进年度新建 8 座公厕任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到主城区内每 500 米至少有一处公厕,完善公厕指示标识,配齐保洁管护人员,确保公厕管理规范、无异味、卫生达标。
4.加大对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管护力度,及时维护、保养、补充环卫基础设施,确保功能完好、运转正常、标识清晰、内外整洁。
(责任领导:刘念;责任单位:环卫所;责任人:陈春生)
(三)市政设施专项整治 1.完善市政设施日常巡查机制,建立市政设施管护清单,及时维修更换破旧损毁、设置不规范和具有安全隐患的市政设施。对市政设施进行全面大排查,及时做好毁损路面修复工作,及时更换窨井盖、路牙石、人行道铺砖等便民设施。
2.严肃查处随意破坏市政设施行为。
(责任领导:刘金虎;责任单位:市政所;责任人:耿李波)
(四)园林绿化专项整治
1.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管、养、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及时补植绿化带内枯死苗木及电杆裸土复绿,4 月 30 日前完成绿化隔离栏安装工作,年底前完成行道树补植工作。
2.严肃查处未经批准随意开口、破坏绿化带、占用绿化带堆放杂物和生产经营等行为。
3.加强苗木管理,严查任意毁坏苗木行为。
4.加强对园林养护公司的日常督查调度和运营考核,完善处罚机制。
(责任领导:刘念;责任单位:园林所;责任人:李培武)
(五)城市亮化专项整治 1.加快推进完成 G343 路灯上线配电工程和虞姬大道北延段照明工程、磬山北路太阳能灯改造工程及迎宾大道南延段配电改造项目。
2.加大照明设施维修力度,对城区路灯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更换损毁路灯、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危路灯,确保目前路灯能亮尽亮。
3.谋划实施 S303 东段(虞姬文化园至五里墩)路灯亮化工程。
4.积极推进城区智慧化路灯改造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刘念;责任单位:路灯所;责任人:陈春雷)
(六)黑臭水体专项整治 1.以环城河综合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6 月底前优先做好控源、截污、纳管工作及河道治理工作,做到河道无污水直排,水面无漂浮垃圾。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 2020 年底前完成 10 条河道项目工程。
2.积极配合住建局打通城区排水防涝的主路径,保障排水通畅。
3.建立健全城区河道排水排污处理规定,对城区河道进行定期巡查。
(责任领导:尤计存;责任单位:远达公司;责任人:孙凯、陈文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 月 18 日至 4 月 25 日)
充分利用广播、LED 显示屏、执法车辆等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氛围,各单位认真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保证整治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4 月 26 日至 6 月 15 日)
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攻坚整治活动,全力参与,按照整治内容标准,全面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局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整治任务作为当前主要任务来抓,各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定期向局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激发主人翁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
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强化落实。督察股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时督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跟踪落实。局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肃奖惩,根据各单位承担的重点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发现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并限期责令整改。
附件: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
2020 年 4 月 18 日
附件:
灵璧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尤计存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
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金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增万
副主任科员 成
员:
崔德宇
执法大队负责人
姜强强
办公室负责人
刘
刚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春生
环卫所所长
陈
超
燃气办主任
陈春雷
路灯所负责人
耿李波
市政所负责人
李培武
园林所所长
孙
凯
水环境治理工作负责人
张
环
行政审批股股长
宋继华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孙宇泉
督察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强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相关工作。
篇八: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市区街道办城区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考评体系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大善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将县城区划分为不同单元网格,明确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单位,做到城市综合管理的有序、高效,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
升城市大善,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实行网格化综合管理 将县城区划分为 6 个单元网格,每个单元网格明确一名网格长,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分别明确人员,全面负责单元网格内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市容保洁、户外广告、牌匾、市政设施排查维护、违建治理、无证经营、流动摊贩、环境质量与治理、社会治安等工作。
第一单元网格:财运来大道以南(含)、财运来公路以北(含)、财运来大道以西(含); 网格长:
副网格长:
其他人员:从县住建、执法、城管服务中心、工商、公安、环保、食药监、国土、城关镇等部门明确专人。
第二单元网格:财运来大道以南(含)、人民路以北、财运来大道以东、建设路以西(含); 网格长:
副网格长:
第三单元网格:财运来大道以南(含)、人民路以北、建设路以东、财运来大道以西(含); 网格长:
副网格长:
第四单元网格:人民路以南(含)、卫生路以北、财运来大道
以东、建设路以西(含); 网格长:
第五单元网格:人民路以南(含)、卫生路以北、建设路以东、财运来大道以西(含); 网格长:
第六单元网格:东西大街以南(含)、财运来大道以东、财运来以西。
网格长:
副网格长:
成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也要根据工作需求,固定专门人员,充实到每个单元网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严格工作标准。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大善省文明城市标准和大善省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对单元网格内的城市管理工作依法履责, (三)严格工作奖惩。城市网格化管理实行百分制(详见附表),建立常态化考评体系,每周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媒体等,对每个单元网格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进行评比,每月汇总周评比
成绩,对排名最后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连续三次排名最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施停职。
附件:
大善县城区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考评体系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责任单位 得分 备注 1 占道经营
执法局
2 店外经营
执法局
3 市容保洁
城管服务中心
4 广告牌匾治理
城管服务中心
5 市政设施维护
住建局
6 交通秩序
公安局
7 无证经营
工商局
8 环保治理
环保局
9 违法占地
国土局
10 违建治理
执法局
篇九:城市管理街长制实施方案
局城市长效管理方案 城管局城市长效管理方案(一):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定稿
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城市管理整体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完善城市功能,破解城市管理难题,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成立湟源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
主
任:胡良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郭
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沙东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高海青
县公安局局长
安永发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成
员:方得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玉祥
县目标办主任
张永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田源
县财政局局长
靳生元
县交通局局长
邹永生
县住建局负责人
李永宏
县环保局局长
马生辉
县林业局局长
田文禄
县教育局局长
罗万福
县水务局局长
杨发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燕珍
县卫生局副局长
严卓才
县农牧局副局长
李辉全
县广电局局长
范云青
县工商局局长
芦
彬
县商务局副局长
米世银
县创卫办主任
陈生财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善德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世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安柏山
大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祁增林
申中乡人民政府乡长【城管局城市长效管理方案】
纪文魁
巴燕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守成
寺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发忠
日月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生卿
和平乡人民政府乡长
芦宝林
波航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荣珍
东峡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安永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积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系,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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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办
1、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城管委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修订加强城市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方案、意见和办法。2、负责行使城市管理的组织计划、综合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督促、指导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3、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做好对城管委各成员单位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城镇管理局
1、规范占道经营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整治和引导规范户外经营行为。按照“消除聚集点、盯住易发点、减少固定点”的思路,全面取缔批准外的主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固定摊点、流动商贩,确保道路通畅、秩序井然。2、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县城主要路段要实行环卫全天候保洁,确保县城干净整洁。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认真做好垃圾袋装化推广工作,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达到 90%以上。4、与沿街单位及门店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施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5、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以县城主要街道两侧的广告、门头牌匾为重点,坚持统一标准、体现特色的原则,适度超前规划,提高设置质量,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对破损广告牌匾及时责令更换,达到广告设置规范、式样美观的效果,展现湟源新形象。6、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县城亮化工作。7、加强县城道路、广场、绿地等灯杆、护栏、配电箱、路标牌、指示牌、灯箱广告、检查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维护和 3
管理,对陈旧、破损设施,定期维修,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设施不被盗、无破坏,及时补缺、更新。8、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9、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地物料清运处置管理,严厉查处垃圾、物料遗撒污染路面和乱倒垃圾行为。10、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确保餐厨垃圾不流向社会。11、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城管协调工作会议。
12、负责督促落实城管委办公会议的工作措施,研究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1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三)公安局
1、合理设定停车点和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场数量少、容量不足的矛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执法,清理车辆占道经营现象,并建立长效机制,
一旦接到涉嫌拒绝、阻碍城管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案件的报警时,必须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处、有责必究,加大对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城市管理提供执法保障。3、在县城合理设置标志标线,进行车辆有序管理。4、加强对城区公共场所和道路停放车辆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引导出租货运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
5、突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县城东西大街、南北大街、建设东西路三条“严管街”无乱停乱放现象。6、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7、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参与联合执法;及时受理并现场处置城管执法中的突发性事件,对暴力妨碍依法整治、拆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员和事件进行处理。8、加强对特种行业的容貌秩序和环 4
境卫生的监管。9、利用县城内设置的摄像探头,积极进行对城市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监管,配合城管部门加大对破坏市政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10、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四)住建局
1、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工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安全防护、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废水、建筑垃圾、砂石料、泥土对城市的污染,做到所有施工工地卫生制度落实,工地围挡、隔离护栏不低于 1.8 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杜绝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现象,如设置围挡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不办理相关手续,建筑工地不得开工,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2、根据规划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在县城及县城周边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及管理工作。3、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 2004 年制定的《西宁市城市管理办法》,加大满足县城需要的蔬菜市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及建设力度。4、加强行业管理,配合城关镇政府搞好全县的物业管理。5、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五)教育局
1、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道德品质规范教育。2、组织发动师生开展城市管理义务宣传,参加维护市容卫生环境的义务劳动。3、负责落实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决议中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六)交通局
1、负责城区公交汽车、出租车营运秩序管理,教育驾乘人员 5
城管局城市长效管理方案(二):城市长效管理措施
城市长效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巩固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社区以文明城市为契机,倡导文明新风、营造
文明环境,制定了一系列社区环境长效管理措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确保服务到位
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社区由党委书记王世升任组长,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领导组。主要职责为:组织宣传贯彻有关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符合本社区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月季度检查、考核、评比。
二、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长管效果
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各责任区责任人从“总体达小康”的高度出发,做好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工作。对背街小巷管理要求为:城市牛皮癣、乱张贴、野广告等进行彻底清除。对道路管理要求为:两侧无乱耕乱植、无堆积物、无占道现象、无杂草。对生活垃圾的管理要求:居民屋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绿化带修剪整齐、无乱栽乱种,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配备齐全,正常使用。
三、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是做好城区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的关键,做到层层落实职责,做到社区保洁服务组织、保洁员责任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的责任机制。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社区评比“清洁文明户”等活动,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表彰,社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注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自觉性,监督辖区内保洁员工作质量,参与考评。保洁员负责完成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其余社区分工干部结合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
四、明确考核奖惩,确保责任到位【城管局城市长效管理方案】
建立健全考评推进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奖惩。
一是制定社区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从组
织领导、宣传发动、措施落实、整治成果、长效治理等制度的建立执行和经费统筹方面对社区责任人、分工干部、保洁员按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对个人年终奖金的考核。对连续三次考核不符合标准的保洁人员及时给予调整。
二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治理的评先评优活动,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注重绩效、奖惩分明,将考核重点放在考察片区责任人、分工干部、保洁员平时实绩上,加大随机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落实整改的加倍扣分,分数与年终考核、工资补助直接挂钩。对在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中,破坏环境、影响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到位,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康东社区
2010 年 1 月
城市长效管理措施
康东社区
城管局城市长效管理方案(三):2015 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 1 篇: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城市,实现居民安居乐业、环境整洁优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临城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繁荣、文明、和谐新临城”为目标,按照”宏观标准简单、微观管理精细”理念,启动为期三年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构建”大城管”格局,理顺体制,着力做好占道经营、广告牌匾、环境卫生、街道交通秩序等整治工作,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
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三级网络”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大城管”格局,实现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解决部门之间交叉管理、职责不清、标准不一等严重影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程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临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环境卫生、市政、市容、绿化、规划管理以及流动商贩、露天经营、城市交通、客运秩序和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职能,达到城市管理高效、快捷、综合执法的目的。
(二)增加环卫基础设施
在新建道路、小区等处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同时,结合我县道路实际情况,购买必要的机械清扫车、垃圾清运车。
(三)加强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实行”一证管多证”模式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将县城划分为若干个功能分区,实施城区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大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力度。结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停车场、水果专业市场、蔬菜专业市场、小吃(烧烤)市场、汽修建材市场
等市场体系建设,为经营者提供合适场所。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结合市场建设,逐步取缔街道占道经营摊点。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城区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县城功能分区规划。在经营业主申请办理营业手续时,经建设局(城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其他部门办理有关证照,以免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四)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突破
1、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重点治理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墙体外立面包装、垃圾清扫、清运、公用设施维护及绿化亮化等工作。
2、公安局负责制定《临城县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区内养犬、户外遛犬的管理,并负责做好对狂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
3、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临城县县城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整顿城市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县城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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