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6篇

时间:2022-09-10 14:5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6篇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织就当今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网。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让这张保障网的作用发挥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6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6篇

篇一: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问题的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织就当今世界最大的社会保障网。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让这张保障网的作用发挥得充分,就要以疫情防治为契机,完善我国社会救助机制,更好发挥社会救助机制的兜底保障作用,就必须抓紧抓牢疫情防控常态化建设。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坚持“生命至上”、 “人民至上”的救治原则,社会救助机制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疫情应对过程中,也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公共卫生政府投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短板。疫情初期,社会救助机制反应迟缓、社会救助力量不足、物资紧缺,出现市场混乱等现象,必须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1] 。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是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战胜疫情关键的一步。探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会救助机制面临的挑战,对社会救助机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十分迫切。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会救助机制面临的挑战疫情防控常态化是基于疫情影响长期化或疫情风险常态化而言的。本文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从兜底发展和防疫升级两个维度进行阐述。兜底发展主要是为了保障基本民生,升级防疫系统是为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2] 。本文的疫情防控常态化是指疫情的影响和防控持续时间久,成为防控常态。社会救助机制需要适应长期的疫情防控状态,构建完整的社会救助机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社会救助机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一方面,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行兜底保障;另一方面,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波及众多领域,对我国的经济民生造成严重的影响,社会救助机制面临诸多挑战。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对我国的社会救助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一)社会救助立法不完善,阻碍社会救助机制发挥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有序、规范、快速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开展的必要前提。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社会救助单纯依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难以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功能的,相关部门必须出台政策文件补充现有政策的不足。迄今为止,政府尚未出台一部专门的《社会救助法》来统领全国社会救助法律体系。目前统筹全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法律法规是国务院于 2014 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一部行政法规,法律位阶不高、效力不强 [3]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推动新的社会救助立法是社会救助机制发挥整体效能的关键。1.社会救助项目多、整合度低,且边界不清社会救助体系涵盖范围广、涉及内容多,包含最低收稿日期:2021-05-07作者简介:宋元盛(1993-),男,山东淄博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养老服务保障研究;张静(1995-),女,贵州威宁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养老服务保障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会救助机制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宋元盛,张 静(贵州财经大学,贵阳 550025)摘 要: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在疫情防控中采取了具有制度建设意义的临时性措施,为人民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同时,社会救助制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面临着救助对象增多、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服务机制不到位、救助资金可持续性低等挑战,需要填补社会救助制度短板,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在面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机制,更好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关键词:社会救助机制;疫情防控常态化;应急机制中图分类号:R18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05-0063-04经济研究导刊ECONOMIC RESEARCH GUIDE 总第 499 期2022 年第 05 期Serial No.499No.05,202263 - -

 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等多个方面,看似各有分工、各司其职。但是,社会救助体系整合度低,没有明确边界,出现政策空白和政策重叠等现象。首先,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受灾人员提供生活帮助,受灾人员既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群体、特困人员,还包括新增人员,救助人员出现人员重叠,享受“叠加救助”服务,造成资源浪费和系列不公平现象。其次,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供就业救助的条件是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有就业能力却未就业的人,可见就业救助的范围被限制,对于新增困难人员享受的就业救助需要从临时救助中获得。社会救助体系在面临紧急情况时,发挥全方位救助机制功能是错乱的,服务对象重叠,不但增加了工作量,也不利于后期服务管理;不能及时发挥社会救助整体效应,需要功能转移才能实现救助,面对突发应急情况效率低、效果差、成本高。2.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总计 70 条,看似对社会救助做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但每章平均条款不到 6条,导致法律的可操作性差。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面对成千上万需要救助的对象,认证工作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社会救助制度设计复杂,管理业务烦琐,社会救助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二)社会救助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行动迟缓我国社会救助经过 70 年的改革和发展,逐渐丰富和完善,社会救助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功能一直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但是并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救助应急机制。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初期的社会救助应急预警反应迟缓,并未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如进行社会救助对象的摸底排查、关注特殊群体、扩大服务范围等,社会救助机制缺乏完善的应急系统,使得社会救助工作推进迟缓。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社会救助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足,专业化、常态化的社会救助应急措施仍然处于碎片化状态,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精准的社会救助应急协同机制,缺乏相应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各部门出台社会救助政策,但是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各部门的政策合力小;二是部门间协同合作不足,出台政策未成体系,政策分散,行动迟缓,不利于救助对象申请救助,导致出现救助不及时的现象,不利于整体推进社会救助应急机制的全国统筹和促进社会公平。(三)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不到位,服务有偏差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社会救助机制也逐渐的转为常态化。在疫情防控中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简单、内容单一,其主要形式就是制度化和刚性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弱势群体的生活压力,但在救助形式上,这是一种单向性的“他助”过程,是单纯的“给予”或“接受”[4] 。由于服务机制不到位,未能实现全方位的社会救助服务。完整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尚未形成,并未关注到困难群众的所需所求,服务不具有针对性,没有形成“群众所需—— — 实际服务”的双向服务机制,仅仅是服务的单项实施。首先,现金救助无法解决因疫情防控无法按时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部分人群。其次,现金救助也无法解决困难群众内生动力不足问题。再次,在特殊的疫情防控时期提供特殊照料服务的覆盖范围有限,服务形式和内容有待扩充和完善。最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康复患者及其家人的心理受到一定的影响,缺乏加强困难群体心理疏导的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社会救助主要集中于提供现金救助,以物质性救助为主,对特殊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心理服务等类型的救助项目不足,无法有效地满足现实中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需求多样化、复杂化的需求,社会救助服务机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完整的发挥。(四)社会救助资金重大考验,缺乏可持续机制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具有覆盖人群广、持续时间长、破坏力度大的特点。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波及众多行业和人群,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而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与社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由个人、企业、政府三方共同承担,而社会救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单纯依靠政府拨款是不可持续的,且挑战性强。在面临兜底人数巨大、兜底时间长,兜底责任加剧的情况下,无疑救助工作将成为政府财政的一大负担。我国尚未建立专项的社会救助应急资金,缺乏可持续机制,加之我国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抗击疫情不得不按下“经济暂停键”。社会救助资金的大额支出进一步加重了政府财政的负担,社会救助资金未建立起长效的可持续机制,将是一次重大的资金考验。(五)社会救助对象增多,社会救助体系效能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增多,社会救助保障能力面临巨大挑战。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会救助对象不仅包括原系统内的救助对象,还包括生存系统脆弱的群体陷入生存困境,成为新的社会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群:一是边缘贫困人口;二是长期或短期失业,失去生活来源的人员,临时贫困户和居家隔离困难户;三是特殊群体,包括“三留守”人员,残疾人、慢性病患者、临时流浪人员等群体 [5] ,单一的兜底主体无法供给庞大的兜底群体需求,加大社会救助的难度,需要充64 - -

 分发挥社会救助机制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社会救助的“8+1”体系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紧急情况下,各分类专项救助所发挥的作用和功能不一。当前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是不健全的。准入机制不健全导致应救对象进入救助系统不及时、不充分;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救助系统救助压力大,救助负担重,救助系统运转不良等情况。医疗救助所发挥的效用有限,单纯依靠医疗救助是无法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就业救助对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是排除在外的,阻碍了就业救助充分的发挥就业帮扶功能。社会救助资源是否充足是社会救助发挥整体效能的关键,新冠肺炎传染性极强,医疗费用高额的支出,社会救助面临严峻的挑战。三、化解社会救助机制面临挑战的对策建议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社会救助机制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显露出一定问题,所以笔者提出一些社会救助机制对策建议。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机制保障兜底的功能,不仅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社会救助机制的抵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要求。(一)完善社会救助立法,促进社会救助机制运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社会救助规范化、制度化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救助机制运行的关键。《社会救助法》的立法任务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指导思想,明确国家责任和保障国民基本生活,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向各类低收入群体、临时陷入急难状态的群体扩展 [6] 。因此,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独立的《社会救助法》,出台详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款加以规定。1.整合社会救助项目,理清边界在现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框架下,整合社会救助项目,解决社会救助机制出现的救助对象和救助内容交叉重叠,以及空白的现象。重新理清各社会救助子项目间的关系,避免社会救助子项目发挥作用时需要其他子项目辅助或者出现功能转接的现象,实现子项目单独运行,与其他子项目紧密衔接,提高社会救助实施的效率和效果。2.整合社会救助项目在整合社会救助项目,理清边界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我国关于社会救助的相关立法工作,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出台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具有更高法律效应、应用性更强的独立性《社会救助法》,使得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3.增强社会救助法律的可操作性增强社会救助法律的可操作性,细化和补充社会救助法律条款,强化条款使用的便捷性和明确性。构建安全、完整、有效的社会救助法律网,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注重社会救助功能在抗击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下的作用。(二)健全社会救助应急管理机制,增强灵活性应急管理机制应区分常态与非常态。中央确立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原则 [7] 。现有社会救助机制尚未建立独立的应急系统。构建社会救助的应急系统可以及时反应并采取行动保护困难群众,防止因反应迟缓、效率低下而造成社会救助低效。1.建立统一的国家疫情救助管理部门社会救助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困难群众兜底保障需要各个部门协同作战,应当加强民政部、应急管理部、财政部、人社部之间的合作,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由“九龙治水”变为“一龙管水”。2.健全社会救助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社会救助机制,加快构建和完善国家医疗战略物资储备体系,从产能保障、调度机制、储备体系各个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从而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目标,确保社会救助机制高效运转。3.构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系统构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系统,便于各部门对信息的掌控,实现横向部门的便捷交流,保证各项资源的统一调配。成立省 - 市 - 县 - 乡 - 社区社会救助五级联动系统,实现纵向的垂直式指挥系统,可以迅速反应,及时采取行动,纵向和横向相互的发挥作用,形成社会救助应急系统。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又实现垂直式的管理,健全社会救助的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主管部门、部门自身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为评估主体的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三)建立社会救助服务机制,提供多样化服务困难群众需求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建立社会救助服务机制的必要性。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对困难群众提...

篇二: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社会救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姓名:张慧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指导教师:吴海金20090501

 摘要社会救助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全国的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城乡社会救助改革和建设方面已取得了很大成就,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并由此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社会救助实践中还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建立健全和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呼声同益高涨,引起了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工作改革,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是摆在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结合社会救助的基本特征,在界定社会救助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以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为依据,从社会救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两方面着手,为提出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措施奠定理论基础与前提。从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到法制建设、运行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一体两翼的相应解决对策。论文还以笔者在鄂州市调研后了解的数据为依托,真实与客观的反映出社会救助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成绩与问题。另外,论文也分析了影响社会救助工作能否良性运行的其它因素,如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互助意识的培养,公众的积极参与等等,对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环境,形成社会救助事业建设的合力进行了探讨。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和谐;一体两翼

 AbstractSoci alassi stance,i sthe foundati on ofbui l di ngharm oni oussoci etyand thekeyfactor toprom otethedevel opm ent of econom i calsoci ety.Basedon the nati onalsi tuati on,si ncethereformandopen pol i cy, ourreformi n theci tyandcountrysi de soci etyhas obtai ned theverygreatachi evem ent,Thesoci etyasi stance hasm adethetrem endouscontri buti oni nsafeguardi ngthe di ffi cul t crow d’ S basi c l i fe,i n prom oti ng soci ety harm ony, i n m ai ntai ni ngsoci alstabi l i tyand has recei vedgreataffecti onthroughout soci aty.At present,our country’ Ssystemof soci al assi stance i s noti m perfect,the soci etyassi stance al so haveprobl em si n thepracti ce,Establ i shi ng perfect soci etyasi stancesystemi s cal l ed togrow , w hi chhas caused thecountryandthegovernm enttakeshi ghl yconsci ous.H ow to further anddeepenthesoci ety’ Srescue assi stance reform ati on andexpl orethe effecti ve reformw ay, i sai m portant topi ci nfront of researchers.Thi s arti cl e uni fi es the basi c characteri sti c of the soci alasi stance,basedonconcepti onrel evantto soci alasi stance,take ourcountry’ Snati onalcondi ti on i npresent stageas thefoundati on,fromtw oaspectsi n achi evem ent and theexi sti ng questi ontogi ve prem i sei nproposi ngthe rati onal m easure andconsum m ati on i n soci al assi stance.Formthe w orkpol i cy,to thel egi sl ati vew ork and theoperati onal m echani sm ,those threeaspectstopropose“ onebody-tw o w i ng” correspondi ngsol uti oncounterm easures.Thepaperal so uni fi esi nvesti gati onand studi es w hi ch i s takenbythe author i nEzhou,i ti s a real and theobjecti ve refl ecti on ofsoci alassi stance.M oreover, the paperal soanal yseother i nfl ueni ng factors,l i kethe soci alenterpri se devel opm ent,thesoci alcooperati onconsci ousness,the posi ti ve publ i c parti ci pati onand SO on,w hi ch has carri ed on the effecti ve di scussi on onbui l di ngw ork envi ronm ent andj oi nt forces i nconstructi on of soci al assi stance.Keyw ords:soci alassi stance;soci al harm ony;one body- tw o w i ngIl

 湖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己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论文作者签名:始也日期:z。勺年g月『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学位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允许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学位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开学位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保密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作者签名:狼致指导撕签名:关,铨‘ 厂b吖q吖,0扩O加沪期期目日

 导论( 一) 问题的提出导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与此同时,城乡的收入分配,包括贫富悬殊之间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城镇居民丧失了传统经济模式下就业及竞争优势,除了工资收入外,没有别的生活来源,而随着下岗、失业、破产、兼并等现象的频繁出现,员工收入两极化明显,相对而言,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由于工作稳定性强,收入不断递增而形成“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但是这些就业单位的数量毕竟较少,更多的人还要面对不稳定的就业局面,一旦失业,面对的就是住房难,教育难,养老难,看病难的贫困局面,甚至连生活都无以为继,这些居民的燃眉之急需要社会救助才能解决。同时,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要借社会救助得以缓和。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2008年表现得尤为突出,从二月肆虐的雪灾,到五月的汶川大地震,另外胶济铁路火车相撞,拉萨打砸抢暴力事件,使得受灾群众不计其数,在人民群众受苦难的同时,国家也承受着巨大的损失,各种灾难的善后,都需要相当的财力、物力来渡过难关,紧急救助过后,还有灾后重建,灾民安置等恢复工作需要长期的救助才能解决问题,而社会救助能在长期的安抚工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对稳定灾民情绪,恢复灾区秩序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面对国情严峻的考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保障工作。而且多次强调,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加大社会救助的工作力度,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步伐。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又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还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国情而言,研究和完善社会救助的工作迫在眉睫。只有通过社会救助使广大受益群众了解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坚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力量和决心,才能在灾难面fj {『不低头,不放弃;只有中华大家庭这个温暖的怀抱,才能提供源源不断的社会救助和人文关怀,才能使身临绝境的人们有生存的勇气,有生活下去的动力和重建家园、创造幸福生活的决心。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不仅要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与国际接轨,而且要在社会保障领域与国际接轨,近年来,党中央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到和谐社会构建的整体框架之中,这对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与国际接轨

 湖北人学硕士学位论文才能更快更有效的借鉴西方福利国家的先进管理方式,促进我国社会救助向高层次的发展阶段转化。综上所述,社会救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和助推器;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实施途径和手段,其建立、完善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如此重要,不仅在其他学科和领域有研究价值,作为一门学科的科学社会主义也要研究它,只有深刻理解社会救助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提出切实的社会救助实施方案,才能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才能实现伟大导师马克思所提出的“ 人的全面发展” 。( 二) 选题意义1、理论意义( 1) 进一步深化对社会救助理论的认识相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我国大规模成建制的社会救助工作开展起步较晚,相应的理论研究也较为落后,人们对社会救助的了解也比较少。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工作广泛开展,学术界、政界对社会救助研究深入进行。经过研究和广泛的社会宣传,人们提高了对社会救助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尽管如此,理论研究和客观现实的需要仍处于很不适应的状态。这就导致社会救助规划和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政策缺乏衔接性,责任不明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研究社会救助问题,能为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 进一步深化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社会救助不仅是经济学研究,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范围,同时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的范围。科学社会主义因纳入社会救助等实际问题,研究范围而有所扩大。科学社会主义视域中的社会救助研究表明:社会救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手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到了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社会救助致力于努力解决好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与全体公民一起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明确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发展不仅是经济的发展,更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可持续的协调发展的正确方向,这是社会主义向前迈进的一个标志,即使中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社会救助能帮助更多

 导论的人踏上迈出初级阶段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梯。社会救助是践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理论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毛泽东强调: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江泽民在纪念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将我们党所追求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和现阶段关于人的发展目标作了区分,即目前努力实现“ 人的全面发展” ,将来为实现“ 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不断奋斗。社会救助从小处着眼,从基础做起,体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 以人为本’ ’ 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又进一步明确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每个人的发展和一切人的发展的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的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发展理论,从而也是对我们党的关于人的发展理论的重要创新。社会救助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就是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国之初党的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就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的中国共产党,贯彻和落实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就是为了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社会救助是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受灾群众的有效途径,做好社会救助是党为人民办实事、办难事的具体体现,是党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的客观反映。2、实际意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研究社会救助的实际意义在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进一步凸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城市居民已从“ 单位人” 变成“ 社会人” ,一些原来由单位承担的救济职能逐步转移给政府和社会。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弱化,集体积累减少,基层救助能力减弱,社会救助能力亟待加强。从一些相关研究及调查中不难看出,困难群众的生活、住房、医疗、教育方面的突出困难,迫切的需要完善的救助制度来解决。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除了有高度发展的经济基础之外,还必须有先进理念的指导,社会救助的研究能够对我国社会救助经验进行经验总结,寻求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特点的社会救助模式,提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思路和对策。3

 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三) 文献综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研究者对社会救助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和探讨:有的研究者认为,社会救助是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基本配套措施,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有的研究者对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难点进行分析,一些学者认为在逐渐暴露出的一些现实的矛盾和问题中,还有许多难点需引起重视,主要有:低保救济金额核定难;定期随访及资格再确认难;社会救助措施配套难;家庭隐性收入把握难。针对这些问题,专家、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有创建性的观点。曹明睿在其编著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研究》一书中,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经济分析和法学分析方法从理念、制度、立法多个层面入手,对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乐章博士的《社会救助学》以社会救助制度的结构为主线,对社会救助的主体内容、结合国内社会救助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与解决途径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他们提出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对策和措施是:构建两极管理平台;建立分类救助机制;广开就业渠道;建立公开的监督、检查办法,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加强宣传工作;加强社会主...

篇三: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X 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 带领社会建设委员会及社会建设工委的同志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分别在市区和 XX 市、XX 市实地查看了市社会福利院、XX 市社会福利中心、XX 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XX 市南黄镇敬老院、XX 市老年人养护中心、XX 医院医养中心等社会救助机构。召开座谈会与市民政局等 X 个部门和单位进行座谈,详细听取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汇报和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经建立。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重度残疾、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等)、“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流

 浪乞讨等 9 类困难群众与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司法、慈善、救灾、保险等 N 项政策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相衔接的“9+N+1”多层次梯度式救助政策体系,铸造出“六社联动·威你办”社会救助工作品牌,搭建了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并在 XX进行试点,实现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无缝衔接,全方位强化精准救助、合力救助、长效救助。XX 年我市被推选为全省三个社会救助创新试点市之一,社会救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救助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一是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 650 元和 630 元,位居全省第二位。二是建立特困供养标准挂钩机制,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确定为城乡低保标准的 1.3 倍,位居全省前三位。三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困难残疾人 8000 余人,为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护理补贴 100 元和 80 元,保障重度残疾人 X 万余人。四是建立孤儿供养标准调整机制,孤儿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700 元和 1200 元,位列全省第三。XX-XX 年,全市各级财政社会救助支出共计 X 亿元,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年均 15%的增长。

 (三)专项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救助对象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 70%,对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对象报销比例最高提至 80%,困难群众医疗救

 助全部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开展教育救助,对低保和边缘家庭在高中和大学就读的子女,按每人每年1500元和1000 元的标准给予救助,对特困高考新生每人救助 4000 元,确保每名学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实施临时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重大疾病等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人均不超过低保标准 12 倍的救助,有效解决贫困人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四)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近三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募集款物 X 亿元,组织开展了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残、赈灾等慈善救助活动,实施的慈善大病救助、遇困高考新生救助、农民工“关爱行动”等慈善救助项目分别荣获国家级和省级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称号,其中“守护花朵、伴童成长”未成年人保护等四个活动项目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资助,这是该基金会在我省首次资助社会组织。

 二、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救助尚未形成整体合力。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市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市总工会救助困难职工、市妇联开展妇女儿童救助、市残联进行残疾康复服务活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养老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危房改造和住房救助、市卫生健康委施行急难救助等,缺乏统一管理,各部门在救助资源使用上缺乏统

 筹,有限的救助资源难以发挥最大效益,易出现重复救助、多头救助、漏救等问题。

 (二)救助信息数据没有实现互联共享。尚未建成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个别部门信息数据不能互通共享,对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致贫原因以及采取的救助措施等掌握不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同时,信息核对通道尚未全部打通,对居民的商业保险信息由于金融部门内部行业操作程序等原因,暂时没有实现数据对接,致使还不能精准核对申请对象的股票、保险等财产信息。

 (三)保障范围有待扩大,保障力度有待加强。现行政策存在一些“门槛”,保障范围还不够广,忽视了困难程度稍轻的低保边缘、低收入等其他困难群体,形成救助群体间的“断崖效应”。对特殊困难群众缺少集中收治政策,如对于低保对象中的智力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患者以及特困供养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症精神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缺乏集中收治政策。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救助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

 救助工作发展,克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大救助体系。发挥救助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重大问题,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和政策沟通,权衡各类社会救助事项和保障标准,将各类目标一致和功能相近的救助项目进行整合,统筹实施。同时,在政策制定、职能整合、资源统筹等方面给予基层更多自主权,推动社会救助更有针对性、时效性。加强监督管理,将社会救助诚信申报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对通过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金的相关人员纳入失信记录,形成有力震慑。

 (二)推进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救助信息互联共享。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一方面实现各部门救助信息整合共享,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的局面;另一方面便于困难群众办理救助业务,通过访问一个网站便可了解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救助方案,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升级救助核对平台,加强与公安、税务、银行、税务等多个部门的信息数据对接,打通信息核查比对通道,真正实现“精准识贫”。

 (三)进一步加大多渠道资金投入,提升兜底保障能力。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消除城乡困难群体保障差异,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重点关注疫情期间城乡低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保障兜底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通过降低医保、医疗救助起付线、适度提高自负医疗费救助比例、减免住院押金费用等,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加强特殊群体保障,最大限度发挥市社会福利院等精神卫生机构的作用,逐步将特困供养人员及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精神残疾对象进行集中收治,缓解困难家庭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

 (四)加强基层力量建设,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及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政社合力,推动社会救助由物质救助向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综合型救助转变,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篇四: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是最基础的或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公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期,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一个牢固的低收入群体保护网,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社会转型和发展的稳定器,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还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1. 社会救助立法层次低。目前我国社会救助立法的层次还停留在条例、办法、决定和通知的水平,没有出台统一的社会救助法,与之相配套的单项救助法律也相对缺乏,尚未形成完备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这使得社会救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地方政府领导个人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容易存在随意性、不规范性、政策不连续性等弊端,社会救助的制度化建设也因此大打折扣。从国外社会保障的立法实践看,社会救助立法是给予优先考虑的,很多国家社会救助法的出台要早于社会保险法。2. 社会救助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国家在社会救助支出方面虽然逐年增加,但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仍然偏低,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城市低保制度在实施中面临较大的资金支付压力,部分城市低保标准偏低,不能满足分类施保的要求。医疗救助、助学、住房等困难群体急需的专项救助资金严重不足。据 1999~2003 年五年的民政事业费支出统计数据,我国民政事业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分别为 0.24%、0.26%、0.30%、0.38%、0.43%,而发达国家社会救助资金一般要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 1%~2%。3. 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相对缺失。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很多困难群体难以进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是他们面临的主要困难。据全国总工会 2003 年对7 省 16 市的 28 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特困职工进行调查,显示其中因患大病致贫的占特困职工总数的39.1%,居于各类致贫因素的首位。我国目前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有的仍处于试点阶段,有的覆盖面非常有限,远没有形成足以覆盖城镇和农村全部困难群体的有效制度安排,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依然任重而道远。4. 公民对社会救助态度偏失。社会救助长期不够公开透明,公民对其了解甚少,甚至没有“社会救助就是公民的一项权利”的意识,并且观念存在偏差,认识有误。在计划经济时期,舆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当有贫富之分,不承认我国还有一部分特别困难、需要救济的人口或家庭。社会上存在不尊重受助者的现象,使得受助者自尊心受挫,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人们应当在帮助贫困者、弱者的同时注意维护他们的自尊,使受助者和弱者能够和其他人一样有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的生活,这也是救助的目的所在。二、解决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1. 完善我国社会救助的法律制度。我国当前的社会救助由于缺乏明确的立法支持以及广泛充足的经济基础而显得十分薄弱,这和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加强社会成员权益保障的大趋势是相背离的,因而,积极建立以社会救助制度为核心的新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已是文明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首先,确立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第一,保障生存权原则。社会救助法救助生活困难者,帮助其维持【摘 要】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是从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改造过来的,仍然带有旧制度的痕迹,还显得不够完善。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现存问题的相关对策。【关 键 词】社会救助;分类救助;低保制度;公益组织【作者简介】刘孝龙,男,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保障。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现存的问题及对策文 / 刘孝龙经 济 论 坛Economic ForumFeb. 2009Gen.451 No.32009年 2 月总第 451 期 第 3 期·21·

 最基本的生活。第二,积极救助、协助救助原则。社会救助是一种积极形态的救贫济穷措施,通过一些积极的方式,把扶贫和自力更生结合起来,让受助者维护其自尊心和自信心,使其摆脱眼前的困难,并走向富裕的道路。第三,反贫困原则。社会救助就是要力争通过政府帮助,在短期内消灭绝对贫困。其次,确定救助的对象和标准。可以考虑在贫困地区救助与贫困人口救助中采用定量标准;在自然灾害救助和特殊事件救助中采用定性标准的方法来确定社会救助的对象。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所以实际操作中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会救助标准是毫无意义的。作为负责管理社会救助的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线做出下限的规定,在全国分为若干等次,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对大中小城市抽样调查和定量分析,得出数据,取得一个兜底的底线作为参考标准。政府还要考虑到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和物价水平的变动,最低生活保障线要逐年变更。要充分考虑救助对象的实际,把收入标准与实际需求标准结合起来,施行分类救助。针对不同情况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救助,避免不加区分地将资源都用于一部分人身上。最后,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监督。社会救助应当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而不是仅仅依靠政府独自承担。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应当有国家财政拨款、社会筹集与捐助、社会援助三个方面,在目前社会救助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国家应加大社会救助财政拨款力度,以减缓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压力。社会救助资金应当做到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贪污。在监督方面,监督主体应当多元化,包括权力机关的救助执法监督、行政机关监督、舆论监督以及一些专业方面的监督,还有人民群众自发的监督。我们建议可以在民政部门下设社会救助专门机构,履行救助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以及对民众提供咨询服务,培养一批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社会救助专职管理人员,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2. 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整体功能远大于系统各个单位功能的简单相加,建立新型的农村救助体系,就是要着眼于整个救助系统的功能,提高整体救助效果。为此要整体构思,科学论证,使各项救助相互兼顾、协调衔接,并和社会帮扶、优惠政策、社会捐赠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发挥整体功能,协调推进。今后一个时期应加快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为辅,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最重要的是加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普遍化的社会救助制度,也是发挥社会保障再分配功能的重要手段。目前城镇地区已经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有必要尽快建立与国家接轨的社会保障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扩大农村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严格规范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项目,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把社会救助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作为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十分明显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起步阶段不宜过高,应主要以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因此,要科学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与保障对象,并使其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物价指数变化相适应。随着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和农村“低保”工作的增加,原有的组织机构已经显示出不适应。为避免行政资源的浪费和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应尽快明确农村社会救助中各专项救助政策的衔接,坚持统一资金渠道;统一政策界限;统一救助水平;统一组织管理。3. 完善和规范城市低保制度。首先,分类施保。要根据低保对象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分类实施不同档次的低保标准。可以将低保对象分为以下三类:一类人员是“三无人员”、患大病或重度残疾的低保对象、低保家庭的在读子女、单亲低保家庭的子女等,执行最高标准;二类人员是“4050”就业困难群体和已经就业的低保对象,执行中等标准;三类人员是除“4050”人员外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执行最低标准。考虑到低保标准制定的刚性原则,可以将现有的低保标准定为基础标准,即最低标准,然后在此基础上上浮两档,分别适用于一、二类人员。其次,建立低保救助的应急调整机制。政府应建立对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制度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急补助基金。应急补助基金由各级政府在年初的财政预算中划拨设立。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变动时,政府要及时动用应急补助基金,根据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幅度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适当数额的应急补助。应急补助可以和低保金一起发放,以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在物价上涨时不受影响。·22 ·

 最后,建立再就业激励机制。对于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通过就业增加收入后,不要马上停止其低保待遇,而是设立半年到一年的缓冲期,等其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已正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后,再停发低保金。这种做法虽然暂时多支出了部分低保金,但可以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信心和积极性,有助于其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状态,从全国促进再就业的工作大局考虑,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部署考虑,都是利大于弊的。4.培育非政府社会公益组织。从全球社会福利发展的潮流看,福利多元化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福利多元化在强调政府福利重要性的同时,提倡家庭、社区、社会团体、企业,包括个人都要成为社会福利的提供方。在社会救助领域,在强调国家承担社会救助主体职责的同时,还要大力培育非政府社会公益组织,朝着国家主导的福利多元化模式发展。政府要积极扶持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要为它们的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大力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提倡开展社会互助,为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关怀和救助。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多方面、多途径地解决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因为这种社会救济形式具有很多优势。第一,贴近弱势群体。非政府组织最大优势在于贴近社会弱势群体,这种贴近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贴近,而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贴近,公益性目标决定了他们有着改善弱势群体生活和生存状况的激情和动力,他们了解弱势群体的疾苦和需求,同弱势群体之间很少有心理距离,从而能科学地做出决策,高效率地开展工作,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第二,利于沟通。非政府组织既有同民众沟通,紧密联系民众的热情和能力,又因没有政治野心,易于同政府达成默契,获得政府的支持。因而他们既可以深入社会,向民众宣传和普及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教育和动员民众,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还可以作为民众、政府之间一条重要的纽带,传达民情,去影响政府决策。第三,整合和高效配置资源。由于非政府组织追求公益不谋求私利,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容易使人产生信任感,因而,比起政府和企业来更容易获得社会的捐赠,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实行群众参与机制,运作完全在社会的直接监督下,能较好地避免贪污和浪费,能够高效整合和高效配置各种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5. 端正社会救助主客体的救助观念。一些贫困职工不愿承认贫穷的事实,不愿接受政府的帮助,我们就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来消除救助障碍,以保障贫困者阶层的生存和规范政府的救助行动。首先应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使公民有社会救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的意识。其次,要转变社会救助工作的价值取向。救助者要改变恩赐观念,这种观念与现代社会救助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公民来说,获得救助是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最后,社会救助的工作重心应当转向以人为本。应当从维护人权和人的发展的角度来认识现代社会救助,而不仅仅是发放物资的简单工作,做到救助工作的可持续性。参考文献[1] 赵禹,李霞.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问题及完善[J].法制与经济,2007,(3).[2] 姚晓荣,井文豪.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J].社会科学家,2007,(5).[3] 陈成文,许一波.从构建和谐社会看建立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J].湖南师范大学社科学报,2006,(1).[4] 罗自立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农民三大贫困与解决原则的思考[J].中国农村小康技术,2007,(2).[5] 王思彬.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之发展[J].文史哲,2007,(7).(责任编辑:路辉)·23·

篇五: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0 关于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

 兰鹤

 科技在不断的发展,社会在不断的进步,我国的社会存在一些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政府兜底性举措。精准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直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本文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在大渡口区九宫庙街道的具体实践,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及对策建议加以探讨。

 当前,基层社会救助逐步扩展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业务,涉及千千万万基层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其经办能力建设如何事关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落地的效果。因此,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必须以精准作保障,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打造城乡全覆盖的社会救助保障网络。

 一、基层社会救助面临的主要问题 1、救助对象识别偏差较高 新时代社会救助的难点在于精准,如何消除对象识别偏差,精准定位需要救助的对象是首要问题。全球社会救助的实践表明,完全无偏差的社会救助是难以实现的。当前,各地基层救助对象瞄定存在直观化与简单化倾向,以户籍、收入和财产作为贫困测量工具而进行转移支付的救助扶贫策略饱受垢病。人口流动性增强,就业多样性明显,家庭收入和财产多元化、隐性化突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发展不平衡、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不完整不及时,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如此种种原因的聚合,导致对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核査难以做到准确、全面,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贫困对象识别偏差。瞄准偏差的产生既有“制度设计”的原因,更有“制度执行”等多维影响。

 2、人手不够,力不从心 社会救助对象覆盖面越来越宽,医疗救助从八类人群扩大到九类人群,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由每季度申报调整为每月,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要录入信息系统,要进行核查比对等。虽然有些地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各镇(街)工作人员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实际上大多数镇(街)并没有配齐配足,有的镇(街)特别是小镇仅有一人或“半个人”在从事社会救助工作。这使社会救助工作人手不够,力不从心。 

 3、农村基层党员流失较多 随着我国城镇的发展和人们追求的变化,留在本村的青年越来越少,难以为基层党组织提供有力的后援和支撑。一些农村人才相继搬出农村,很多农村党组织中的精干力量辞职外出经商、打工。缺少带头人,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相关工作难以开展。农村的大学生村官大多数不是本地人,任期满后就离开,能够扎根基层的人很少,难以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形成有力的影响。

 二、基层社会救助的对策建议 1、健全救助申请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九大以来,国家和市级层面站在“法治”与“德治”并举的高度,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此背景下,可以考虑探索社会救助申请诚信承诺模式,即申请人在提出低保申请时,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虚假隐瞒内容,若经核实或事后发现,存在少报、瞒报家庭收入等违反承诺行为的,应承担相应退赔责任并将其失信情况记入社会征信系统;同时,民政部门对其信息进行建档,作为今后工作中的重点核查对象并加强日常动态管理。此外,针对“人户分离”日益增多的问题,可以考虑探索低保户流动告知制度(一般外出务工者不应属于低保范围),要求其在离开社区一周以上的提前向申领低保金的低保工作机构进行告知,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其动态情况。

 2、地方政府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成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社会工作队伍 地方政府要尽可能地培养更多的专职和兼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就当前来看,社会救助的主要力量是政府和民间社工组织,这远远不够,因此,要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成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后备军———青年团员参与到社会工作的培训中来。这样,政府救助、专业社工机构救助和农村基层党组织救助在农村广泛存在,可以促进农村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保障能力 加大工作经费的预算,全面落实入户调查的经办人员误工补贴和交通补贴,参加评议群众的会议补贴等,充分调动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主动性。对基层聘用的社会救助工作助理员,以及村(居)民小组长和网络员的待遇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落实一定的工作补贴,确保事有人干。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基础条件的建设,给予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机构运转及人员培训的经费保障,即实行“一站式办公”,设立便民服务窗口,配套现代化设施设备,落实岗位人员,提高保障条件,方便群众办事。

 4、丰富社会救助供给方式 发展完善个案救助工作手段,考虑到困难群体的不同需求,因人而异制定具体的救助方案,通过“量身定制”把粗放式的现金救助模式转变为精细化的按需帮扶理念,将简单的“输血型”救助改变为多元的“造血型”救助模式。如对具有就业能力的家庭提供就业培训或指导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体协助开展入户家庭服务;对部分鳏寡孤独群体开展精神慰藉服务等。同时,通过建立政府转介、购买社会服务的制度,引导、鼓励专业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志愿服务组织介入社会救助工作,撬动社会慈善力量,对政府已经救助仍然贫困或处于救助盲区的对象,通过社会力量介入解决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

 总之,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适应时代的发展。“村党支部的委员会发扬共产党的楷模作用,在党的事物工作中不计报酬,以志愿者身份做好服务工作”,同时“鼓励村委干部不拿工资,做志愿者”。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再造和向志愿服务的转型还需培养人才,相关部门要抓住村民群众最迫切、最真实的需求,将“服务村民,和谐村庄”作为农村社会救助的价值目标。

 (作者单位:吉林省白城市慈善总会)

篇六: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论与实践 24 新常态下社会救助工作探索与思考 邓有光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 ,让发展的成果惠及 困难群 众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 本要求。近年来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 成效 ,但由于社会救助工作量大面广 ,有许多工作尚 处于探讨和摸索阶段 ,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立 足通过调研岑巩县近年来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实际情 况和切身经历和深刻体会,客观分析了当前社会救 助工作的现状及存在 的问题 ,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 作思考及建议。

 一、 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客观 分析 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及存 在 的问题 收入核查手段不健全导致救助对象精准认定 难。在各项社会救助对象资格认定上 ,最大的问题 是对收入缺乏有效 的审核手段 ,或者隐性收入问题 比较严重,难以;隹确掌握 ,其收入确定难。在实际操 作中,标准的确定人为因素比较多,缺乏科学合理精 算测算。所以在对于救助对象认定的过程中不好掌 握 ,对低保户的收入只能大概估算 ,对象困难与否认 定更多只能通过群众民主评议会议确定。

 救助 资金供 给与救助需求不相适应。一是 公 共财政投入不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 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人民 群众的生活需要不仅仅是坚决温饱 ,更 多的对美好 生活的需求,虽然各级政府都逐步增加 了各项救助 资金投入,但财政投入与社会救助事业发展需求和 人 民群众的对美好生活 的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 距 ,在 临时性社会救助 方面表现尤为突 出。现在低 保人群和低保边缘或低保边缘外的部分困难群众 ,

 一旦遭遇突发性灾害 (火灾 )、不可预测的事故 (车 祸 )、难以预料的重大疾病等 ,对临时性救助依赖性 较 大。而 目前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制度 ,只是解决 过渡性生活救助,对实质性家庭困难 问题 解决力度 有限。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救助 资金大多依靠上级补助 ,地方财政困难 ,县级 匹配资 金难以足额到位 ,如农村和城 乡低保金需县级财政 按全年 总支 出的9%和23%匹配 ,县级 匹配实际到 位资金少,一定程度影响了部分工作的有序开展。

 体 制机制 性 障碍依 然存 在,部 门协作效 果不 好。一是多头管理、条块 分割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仍 然存在。社会救助工作涉及项 目多、任务重,分别由 多个职能部门承担 ,而且由于部门地位和利益关系不 同,在社会救助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出现矛盾。二是 救助主体 分散 ,综合救助能力薄弱。救助工作涉及 多个部 门,既有民政、教育、扶贫、卫计部门实施 的救 助,也有司法、工会、共青团等部门提供的救助 ,各部 门在具体 实施救助时,各 自为政、缺少信息共享,不 可避免造成漏救或重复救助现象。三是协调机构作 用不明显。社会救助成员单位没有形成定期沟通和 交流信息的沟通机制,救助信息不能很好共享利用。

 社会救助机构和 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失衡。一 是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在 乡镇机构改 革中,乡镇都撤销了民政办公室 ,纳入社会事务办公 室 ,没有专 门的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二是社会救助 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作为民政部门来说 ,越到 基层人员越少 ,到了社区gu,, -j-委会人员更少,一人身 兼数职 ,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跟踪调查低保对象 家庭 收支及其他情况变化,很难完成救助对象的调 查和核定工作 ,季度审核、半年审核、年度审核成 了 一种形式。三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紧张。随着社会 救助工作的开展 ,救助工作量越来越大,规范管理要 求越来越高,工作成本随之增加,相应的业务工作经

 费却难以落实,实际到位工作经费很少,一定程度影 响了社会救助工作 的正常开展。

 (二 )主观分析 当前社会救助 工作的现状及存 在的问题 低保政 策应保尽保 落实不够。在 实施按标施 保工作 中,基层经办人 员 “死扣”标准、条件 ,部分 乡镇在具体 落实低保政策时制定了低保负面清单 ,

 在工作 中机械执行标准 ,人 为提 高门槛 ,设置严苛 条件 ,简单 “对号入座 ”,虽然做 到了 “一把尺子量 到底 ”,却也把部分 “可保”人群挡在了门外 :有的 地方为了乡镇其他工作好开展 ,在执行低保政 策走 样 ,简单地将计生两户、优抚对象、实地农民、矛盾纠 纷户等不加以考虑家庭收入生活情况,简单 的纳入 低保 :有些乡镇 、村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责 任心不够 ,存在优亲厚友的现象,在指导和引导村级 民主评议时不敢说真话 ,没有担 当意识 ,导致部分村 评定低保的对象不准确 有的地方为 了便于操作将 年长者作 为低保 的硬性条件 ,严重歪 曲了保 障原则 而产生 的 “老年保 ”;有 的地方在评 审时违反规定 而造成的 “拆户保”、“残疾保”、“政策保”,并且把 低保政策作 为发展主导产业 的普惠扶持政策和缓解 社会 矛盾 的手段 ;有些地方 “先看房、再看粮 ”,高 估外出务工工资水平 ,对现实的收入状况 了解不够 ;

 有的地方只看 “劳动力强不强”、不看 “有没有读书 郎”,对现实的支出情况判断不准 ,机械套用标准 ,没 有综合平衡 ,难免还有个别错保现象,未真正做 到应 保尽保、应退尽退。

 农村低保 与扶贫开发衔接 不够。一是 工作机 制衔接不够 ,工作 实际操作中,在基层农村低保工作 与扶贫开发工作缺乏统筹安排 ,对象认定审核没有 很好的共同审核把关,导致两 家部 门数据无法衔接 (主要体现在 乡镇扶贫站与社会事务办工作对接不 够 ),难 以共享。二是部分乡镇在农村低保评定过程 中都存在没有完全按户施保 的现象 ,而扶贫对 象完 全是按户统计 ,导致两家部门数据无法衔接。

 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有些 乡镇、村的经办人 员 在受理审核 申请社会救助对象中,存在部分服务群 众意识淡薄 ,面对群众没有耐心,接待群众不耐烦 ,

 不认真去倾听群众的诉求,有些事情在没有调查核 实的基础上 ,通过 口头了解 ,乱下结论 ,在遇到一些 圃理论与实践 涉及多部 门办理的事情他们不是想着去怎么样才能 把老百姓事情办好 ,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答复 ,真心的 去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 ,而是相互推诿 ,职业心 不强,不敢担 当,遇事或者处理事情 的立场缺 乏换位 思考去解决问题的意识 ,缺 乏奉献精神 ,有什么好处 只是想到 自己的亲戚朋友 ,为民服务 的意识低。

 社会救助工作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乡镇社会 事务办工作人员少,大多 由村 (居 )一级上报 ,尤其 是低保对象认定 ,少数村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低 ,做事 私心重不实事求是,不认真负责 ,少部分村的低保对 象确定仍存在一些不按程序评定的情况。另外在各 项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过程 中个别工作人员及村干 部守不住底线 ,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

 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 )加 大投 入 一是积极 争取上级投入。稳定可靠 的资金来 源,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的根本保 障。社会救助工 作是政府应尽之责 ,是 民生中的民生,这决定 了其经 费的主渠道 必须是政府投入。积极向上争取重视支 持 ,争取更大力度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为我县兜底 保障工作提供可靠 的资金保 障。二是逐步完善本级 配套。按照建立 民生财政 的要求,加大财政支 出结 构调整力度 ,将社会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 算,保障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有效利 用社会力量。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充分发挥社会 力量在扶贫帮困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成立社会救助 基金会 ,将 富有爱心的企业家、社 会人 士吸纳为会 员,建立政府筹集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模 式,对特别重大疾病 、自然灾害等特困户给予重点帮 扶 ,有效解决 因病 、因灾致贫 的现象。同时 ,积极拓 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方式和途径 ,抓好福利彩票发 行销售 ,加快慈善事业 发展 ,搞好社会捐赠 ,建立部 门和社会组织对 口帮扶制度 ,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 入到兜底保障中。

 (二 )搞好统筹 一是要处理好标准尺度不一的问题 。尽量统一 标准把握 ,确保低保人群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后 还存在 “漏保”现象 ,原 因之一是 各地标准把握不 尽一致。虽然低保标;隹是全县统一 的,但执行的结 25

 囤理论与实践 26 果,乡镇之间、村之间差异较大,要严格执行动态管 理制度 ,将应保对象适时纳入低保 ,并在动态管理进 程 中逐步实现乡镇之间的均衡发展。二是要处理好 脱贫时间不一的矛盾。低保保障标准是依据人均可 支配收入核定并 由省人 民政府发布,全省是统一标 准,保障线与贫 困线存在一定的差距。保障线标准 每年以 15%递增 ,到2020年才能实现 “两线合一”。

 我县确定的脱贫时间节点各乡镇村不一样,低保兜 底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各 乡镇、各村 的脱贫时间节点 实现 “两线合一”,不仅资金压力会加 大,还将形成 诸多社会矛盾。兜底保障既不能全县一刀切,也不 能 因村而异 ,应以乡镇、村的脱贫时间节点为准实行 “两线合一”,三是要解决好兜底脱贫与发展致富的 问题。兜底保障是确保按期脱贫、全面小康的重要举 措 ,是实现全面小康 “不落一人”的重要保障,不能 片面理解兜底保障 ,更不能将其作为全面脱贫的 “挡 箭牌”。一方面政府要处理好兜底脱贫与扶贫的关 系,在精准扶贫工作 中不能简单地将贫困程度 大、 发展能力弱的困难群众作为兜底保障对象而不予扶 持 ,应在产业 发展、医疗救助、结对 帮扶等工作 中给 予更大力度 的扶持,要帮助他们发展产业、促进就业 奠定脱贫致富的基础。对通过精准扶贫其家庭经济 收入仍然在贫 困线以下的,通过补差的方式进行兜 底保障。另一方面要引导困难对象树立发展致富的 信 心和决心,增强自身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不能养 成 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不能形成越 穷越光荣 的不 良社会风气,更不能让低保兜底政策成为 “养懒汉” 的政策。积极探索 “以奖代补 ”的补助方式 ,对有 一定劳动能力的家庭在发展产业、就近就业等方面 进行奖励性补助 ,以增强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

 (三 )完善配套政策 一是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解决好 因病致贫 的 问题。贫困人 口中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现象十 分突 出。加大对低保兜底对象的医疗救助力度 ,资助低 保、五保参加农村合作 医疗 ,提 高医疗 救助比例 ,

 住 院 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大幅减 轻其 医 疗 负担 ,同时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上级要给予充分保 障,有效解决因病致贫现 象。二是要完善临时救助 制度 ,解决好突发性贫困问题。充分发挥~l Nn, -J救助 “救急难”的作用,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 因造成的突发性、短期性贫困群众及时给予II NB, -J救 助 ,帮助其度过难关。三是完善部门联动帮扶制度 ,

 解决好根本性贫困问题。整合各部门的扶贫项 目、 资金,将零散的、碎片化的扶贫政策捆绑起来 ,集中 力量办大事,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四是整合社 会救助资源 ,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解 决救助 分散、重复、遗 漏、迟缓等问题。首先建立社 会救助协调机构并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 统领作用。依托高端管理平 台,实现救助部门全参 与、救助 内容全覆盖、救助信 息全共享,确保各项救 助措施落到实处。其次搭建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县 级设立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涉及各项救助职能部 门 在大厅设立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各乡 (镇)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 ,村和社 区要明确社会救助协 理 员,同时落实协理员的薪酬。最终实现所有社会 救助事务通过一个服务体 系审批,所有社会救助资 源实行 “一 个 口子进 出”,通过 一个 网络 发放 ,形 成规范有序、集约高效、顺畅便捷 的社会救助运行 新机制。最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明确职责 ,合理 分工 ,相互配合 ,形成合 力,使救助 款物、信息等资 源得 到合理有效 的调度使用 ,避免出现救助中的重 复、遗漏或者相互推诿现象,以降低救助成本 ,提高 救助效果。

 (四 )加强基层救助机构和队伍建设 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一是完善乡镇 一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各乡镇均要建立和健全社 会救助机构,建议从省级层面协调相关部门,尤其是 组织、人事、编办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配齐配强县 乡两级 民政干部 ,确保每个 乡镇 至少有2名专职 民 政工作人员 ,同时可 以从 乡镇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 或采取 “以钱养事”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确保有 人办事。二是合理解决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根据工 作量合理确定县、乡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标准,由县级 财政解决,安排的工作经费视为同级社会救助配套 资金。或者在社会救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 为工作经费 ,确保有钱办事。三是加强救助工作装 备建设。通过 向县、乡两级配发车辆、数码相机、摄 影机、电脑等 ,不断改善救助工作装备水平。

 (作者单位 :岑巩县民政局 ) 责任编辑 :郭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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