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边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4篇浅析边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148・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吕岩(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边境管理系,广东广州510663)【摘要】加强公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析边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浅析边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148 ・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吕岩(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 边境管理系,广东 广州 510663)【摘要】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边防派出所作为公安边防部队最基层的执法执勤单位, 只有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 才能构筑起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的战略屏障。
边防派出所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深入分析其形成原因, 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方法,对提升公安边防部队执法能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执法规范化;边防派出所【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391(2013)03―0148―02边防派出所是执行执法规范化建设最基础的主体单元。
如何推进公安边防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理性、平和、 文明、 规范执法, 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一、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
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受社会不良思想干扰和影响, 少数民警执法为民思想不牢, 依法办案意识不强, 法制观念淡化, 利用执法之便谋取私利现象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民警身上,但对整个公安边防队伍形象影响极大,同时也是引发上访事件的重要因素。(二)
执法主体素质偏低民警的补充大多依靠从地方院校接收, 只有少数是从公安院校招收入警的。
因此, 每年充实到各边防派出所的院校毕业生有相当的比例专业不对口。
他们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公安业务知识,专业化水平 “先天不足”,基本上是在工作中边学边干,对正常的工作影响不小。(三)
队伍缺乏稳定性实行现役体制的边防派出所,其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每年都要进行一定的干部调配。
不少干部刚刚熟悉了本职业务又要调配到新的的岗位重新适应, 或者干脆脱离边防派出所工作。(四)
双重领导标准不一上级执法检查存在多种考核机制和标准, 作为边防部队和地方公安最基层的派出所对待任何层面的领导机关检查提出的问题都要整改。
但在实际整改过程中, 地方公安机关和边防部队的要求和标准往往出现冲突。
例如:
在卷宗制作和局裁案件方面就存在多种评卷标准及样本卷样式。
标准不一造成基层无所适从,工作反复。(五)
大量介入非警务活动“有警必接” 本来是为了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 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但大量非警务活动的介入, 使基层官兵产生太多的尴尬和无奈,大大加重了人力、物力负担。
从笔者工作地的 10 个派出所接处警情况分析,不属于警务范围的报警约占全部报警数的 60%。如果对群众的要求不理睬, 又会导致群众的不信任甚至产生对立情绪, 处理得不好,可能直接导致警民关系恶化,甚至上访告状。二、制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原因(一)
思想教育乏力,法制观念落后少数民警片面地认为执法规范化会束缚公安机关的手脚, 是在自找麻烦、 自 寻烦恼, 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口头上支持,内心却十分抵触。
其次,有些民警的思想和观念跟不上改革的步伐,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缺乏。(二)
执法主体成分复杂,培训措施不力地方大学生转现役人员存在专业知识与现实工作不对口的问题。
笔者工作单位 2007 至 2010 年入警的 35 名大学生中,对口专业只有 7 人,其余 28 人为师范、医药、金融、体育等专业,占总数的 80%,这些非法律专业毕业的警官只经过半年的短期培训,缺乏法律知识和执法实践经验,难以适应高强度的执法工作需要。
对基层民警执法经验不足的问题,虽然上级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也尽力组织业务培训,但由于基层任务重,培训时间不长,培训效果不明显。(三)
对现役体制认识不足,未认清边防特色“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边防的主体是部队,执行的主业多为公安业务, 不能简单地把边防派出所同地方公安派出所划等号, 淡忘边防派出所的特色。
部队的体制不容许任何人在同一岗位上无限制地工作,在涉及晋职、晋衔时不得不调整工作岗位。
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必然会给工作带来Mar. 2013No.3 Ser.No. 138湖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2013 年 3 月第 3 期 总第 138 期
・ 149 ・一定的影响。(四)
对自身性质认定不准,沟通协调不及时边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同时也是边防部队的重要基层单位, 作为垂直领导的各级领导机关均设立了相关处室, 定期对基层派出所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地方公安机关是边防派出所的业务指导机关, 派出所在公安业务上要与地方公安机关保持一致, 而上级机关在检查时过多地使用本级规定、制度,使得检查标准不一。(五)
法制宣传力度不够,个体法律素养较低边防派出所管理的主要对象为边民、 渔民以及外来人员。
他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文化素质不高, 对法律法规认识浅薄。
虽然有的沿边沿海地区的居民在经济上富起来了, 可是他们的文化修养和法律意识仍然较低。
群众缺乏法制宣传教育, 极易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是目无法纪, 出了事情多靠 “私了” 或者风俗解决, 常引发大量的民事纠纷和治安案件;一种是什么事情都找边防派出所,导致边防派出所的职权范围扩大。
此外,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匮乏,对群众提出的一些问题出现无法解答、答非所问的尴尬局面,造成群众对执法人员的不理解、不配合,甚至不信任。三、解决问题的对策(一)
加快边防派出所执法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针对边防派出所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方面和环节, 应尽快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 合法、 合理地适用自由裁量权,全面优化执法秩序。一是深化执法理念思想教育。通过经常性的以案析理、 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执法警示教育活动, 使全体官兵进一步提高政治敏感性, 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二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克服简单粗糙的不良习惯, 做到精细化执法办案。
坚决防止滥用强制措施及武器警械, 在特定环节警务督察部门应及时介入。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执勤行为。
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工作制度,特别是近年来公安边防部队制定下发的 《公安边防执法操作规程》、 《公安边防办案操作规程》等操作性强、实战性强的规定和制度,规范每一个执法执勤行为,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二)
建立有边防特色的派出所干部管理模式实践中,对边防派出所警官的管理,既要考虑现役部队的客观实际, 又要注重边防派出所业务建设的需要。
一是要按照 “稳定一般警官,流动少数领导”的原则进行,不能搞干部大进大出,即使调整也要先进后出,始终保持一定数量懂业务、熟悉情况的干部,保证警务工作不受影响。
二是要把懂业务、能吃苦、热爱边防派出所工作的干部调整充实到边防派出所,补充基层中层领导岗位编制,如警长、队长、副所长等,防止在干部调动过程中出现人员断层,并在干部培养及相关待遇上给予政策性支持。
三是把每年接收的政法专业、公安专业的院校毕业生充实到边防派出所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优势, 减少不必要的培训浪费; 同时,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统一。(三)
建立并完善执法人员培训体系一是尽快建立一套边防派出所干部的培训制度, 统一组织各种业务学习和执法资格考试, 特别是加强对各种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的学习培训, 对每名业务干部的执法能力备案,补充各级执法人才库,根据警官的执法能力配置边防派出所的警力。
搞好业务上的 “传、 帮、 带” ,形成人才梯次,克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稳步提高边防派出所执法队伍的素质。
二是在信息化建设大发展的进程中, 要进一步加大对边防派出所硬件投入的倾斜力度, 在配发或介绍技术装备的同时,常态性地组织对新科技装备的应用培训,并充分发挥公安网的资源优势, 不断完善网上模拟办案的考核制度,坚持 “日学、周测、月 考” ,提升边防派出所执法办案能力。
三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到地方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跟班学习,让民警切身参与地方公安法制业务工作,使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深入、全面,不断丰富办案经验。
通过审核案卷、回答群众法律咨询, “诊断”边防派出所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
积极改善警务运行方式充分挖掘社区潜力, 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 牢固树立“警力有限, 民力无穷” 的观念。
一方面要推动警务活动社会化,打破单靠增编缓解人员不足的思维定势,充分调动基层治保干部、 群防力量的工作积极性, 坚持 “义务与自愿相结合, 有偿服务与责任风险相结合” , 改被动为主动的管理方式, 保证群防力量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要切实实现警力下沉,正视一线警力捉襟见肘、机关人浮于事的问题;通过整合警力,精简指挥层次,实现警力优化配置;把能力强、素质高、掌握现代科技应用技能的警官和技术含量高、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装备充实到边防派出所,切实提高边防派出所的执法办案水平。(五)
加强与地方各部门的联系,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边防派出所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驻地公安机关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验收中,避免检查交叉重复,减少基层接待负担。
边防派出所要摆正位置, 自觉主动地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加强主动汇报和沟通协调能力, 虚心听取意见, 争取地方党委、 政府和公安机关对边防派出所建设的支持。
同时, 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利用“双拥共建” 平台巩固部门间的合作, 促进交流, 减轻边防派出所非警务活动的压力。
在辖区范围内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把违法犯罪行为尽量消除在萌芽状态, 消除老百姓对边防派出所认识上的误区。
要加强对各地治保组织和企业保安力量的领导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收稿日期:
2013-01-08责任编校:
边 草吕岩:
边防派出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二:浅析边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8Contention and Debate 论点争鸣当前公安边防部队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祝小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
065000)1.问题的提出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社会形势的紧张加剧, 官兵及其家属的涉法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尤其是3G网络、 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迅猛发展, 一些涉军涉警案件常常被大肆渲染, 如新疆喀什袭警、 世博会歌迷攻击武警、 陕西宁强殴打军属案等成为网络舆情的“重灾区” , 严重影响了军队的良好形象,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更为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军队法律服务是指军队司法行政工作、 基层法律咨询工作、 普法教育和官兵(含家属)
维权等工作。
它是保持部队良好运行的“调节器” , 是维护内部和谐稳定的有效工具。
公安边防部队是公安部直接领导下的一支具有对外“执法主体” 资格的武装力量, 由于使命任务的特殊性, 始终未设立专门的军事审判机关和军事检察机关, 缺少军队律师的岗位编制, 即使是发生在部队内部的刑事案件也要移交给地方司法机关审理。
因此, 与解放军和武警内卫部队相比, 呈现出法律服务基础薄弱、 法律人才稀缺、 法律服务滞后、 容易泄露军事机密等问题, 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关键词:
公安; 边防部队; 法律服务; 问题; 对策2. 当前公安边防部队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2. 1部分领导大局意识淡薄, 对法律服务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我军早在1 991 年就将法律服务工作规定为政治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和任务, 2003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政工条例》 )
对其内容进行具体细化, 201 0版《政工条例》 规定为八项, 201 2年3月解放军四总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律师工作的意见》 , 要求把军队律师队伍建设、 法律人才培养纳入军队人才发展规划中来,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可是, 但在实践中却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有的领导认为:公安边防部队任务特殊, 编制体制不同, 应该把主要经历放在“对外” 行政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建设上, 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执法执勤任务; 有的领导功利主义严重, 认为搞“内部” 服务不易出成绩, 不如“侦破几桩大案” 、 “罚没巨额财产” 来得实惠, 热衷于“多露脸” 、 “上头条” , 搞法律服务就意味着自己内部出现了问题, 不但影响政绩还会给上级留下“管理不善” 的印象;有的领导觉得现代官兵文化素质高了,法律观念比较强, 出现犯罪概率较小,所以平时提醒提醒就行了……。
种种错误观念, 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2. 2对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才缺少编制保障, 基础工作面临困境伴随社会转型的加快和官兵维权意识的增强, 部队、 军人及军属面临的涉法问题逐年增多。
中央军委和解放军总部早在2000年5月起就正式在军、 师、旅三级部队政治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处,编制了军队律师岗位, 从而为依法维护军人权益搭起了“舞台” , 并要求部队各级政治机关建立以专职军事律师、 司法干部为核心, 军务、 宣传、 保卫、群联等部门参加的法律咨询站, 使军人涉法问题在第一时间有专门组织、 专业人员处理。
但时至今日, 公安边防部队始终未设置法律顾问处和解决军队专职律师的岗位编制。
法律服务工作多由司令部法制处(科)
或政治机关保卫部门负责, 这些部门也只是兼职代管, 一个总队仅极少数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地方上的)
律师从业资格, 律师资格证也只能挂靠在社会公共法律服务部门。
一旦发生紧急事件, 不能以“军队律师” 的身份第一时间进行法律援助,无法为边防部队服役的官兵启动司法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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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S中安网警察助程序, 造成服务延迟。
一些综合素质较高、 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受到编制、 职级等因素的影响, 不是选择转业到地方发展, 就是不愿从事这项工作, 造成部队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绝大部分总队、支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都是兼职兼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工作经验普遍不足。2. 3基层官兵(含家属)
涉法问题处理不妥当, 法律服务工作相对滞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步深入, 有关基层官兵及其家属的人身权益、 经济合同、 宅基地纠纷和邻里关系等法律问题逐年增多, 若不能妥善处理, 极易影响部队内部的安全稳定。
据调查, 部分官兵涉法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部分领导仍习 惯于用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解决涉法问题。
不是把涉法问题当作一般的行政问题, 一级批给一级处理, 就是怕涉法问题会影响本单位的成绩, 对官兵反映的问题不调查、 不研究、 不关心。
一旦出现法律纠纷, 不问缘由先压下再“各打五十大板” , 致使官兵有了法律纠纷不敢讲, 自认倒霉。
二是个别官兵家属依赖部队处理涉法问题的思想严重。
常以军属自居,得理不饶人,一旦遇到情况就往部队打电话, 给子女写信提要求, 大事小事都要部队出面; 有的认为没有部队作后盾, 在地方打官司、办事没份量。
从涉法问题的构成来看, 也以官兵家庭涉法问题居多, 官兵自身涉法问题较少。
三是部分官兵及其家属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遇到法律问题往往不知所措, 不是寻求“私了” 就是忍气吞声, 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贻误了“维权” 的最佳时机。
这些现实对部队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2.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保障不到位, 普法教育内容老套形式单调根据《政工条例》 和1 993年总政治部颁布的《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 法律服务工作的主体主要包括军队各级法律顾问处、 法律咨询站(组)
、 军队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如法律咨询员)
等。
从事军队律师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 同时还应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由师(含师级)
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就目前实际情况, 公安边防部队距上述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首先是总队、 支队级单位律师人数极其稀少, 执业资格也是挂靠在总队所在省会城市的司法厅法律服务中心,基层部队普遍存在真空地带, 基础保障很不到位; 其次是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多由本单位的政治主官(如教导员、 指导员)
兼任, 其个人素质无法适应法律行业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无法应对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诉讼; 再次教育内容老套, 边防部队侧重于日常执法时常用的《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XX省边境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对普遍出现的宅基地纠纷、 人身权益损害等案件相配套的《侵权责任法》 《物权法》《合同法》 《继承法》 等民事法律鲜有涉猎。
同时, 教育手段仍停留在“案例念一念、 条文读一读、 要求提一提、 笔记记一记” 的简单层面, 教育效果难以保证, 入心入脑无法保证。3. 提高公安边防部队法律服务工作水平的对策3. 1转变思想观念, 坚持以党委统管为核心, 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问题在基层, 根源在机关。
各级党委要树立正确的“大局观” 和“政绩观” , 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把它当做对对部队建设负责, 对官兵成长进步负责的大事来抓。
一是思想认识要深化。
纠正认为“边防部队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对外执法、 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 等片面观念; 杜绝对部队内部出
110现官兵权益被侵害案件还隐瞒不报, 依靠行政手段, 依靠人情关系来解决涉法问题的陈旧观念和涉法问题出现就证明部队管理不善等错误思维定势。
各级党委要做到分析部队安全形势时, 及时过问所属单位是否出现官兵涉法案件。
进行总结考评时, 改变以往那种“无事最安全” 考评机制, 而把对涉法案件的解决情况作为评价指标。
二是组织领导要强化。
建立“总队党委抓总、 基层党委靠前、 党支部联通” 的组织体系, 健全以政治机关为核心, 党支部、 团支部、军人委员会为助手的基层服务网络, 做到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政治机关迅速介入, 解决情况及时过问。
三是职责要细化。
团级单位应健全法律服务站, 站长一般有保卫科长(或相当于此级别)
担任; 基层单位要设立法律咨询组, 组长由教导员(指导员)
担任; 班排应发挥“三互” 小组的重要作用, 出现问题及时汇报。3. 2落实编制保障, 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 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专业的人才保证据调查, 多数总队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并没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现行部队体制上缺少对法律岗位的编制保障。
与解放军相比, 公安边防部队未设置“军队专职律师”的岗位, 这就意味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在晋职晋衔时仍要与其他军政后警官“同台竞技” , 与其同等竞争不如及早从事那些“热门” 岗位更容易获得提拔的机会, 导致人才外流与浪费。
笔者认为, 针对现阶段公安边防部队的实际情况, 可以增设类似于专业技术干部的“法律技术岗位” , 对那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警衔与职务的晋升比照于专业技术干部。
或是效仿边防检查员级别任免机制, 一定的等级对应一定的警衔职务(如四级检查员对应副师职)
, 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法律服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退而言之, 即使一时难以落实编制建制, 也要加大对在职警官(士官)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扶植力度, 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报销学习费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 并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
此外, 做好在职警官的法律培训工作, 增加法学专业入警大学生的招录数量, 真正培养一批“热爱本职、 业务精湛” 的专业法律人才队伍。3. 3军内军外联动, 坚持以维护官兵利益为着力点, 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证近年来, 官兵(含家属)
涉法问题对部队的日常管理影响日益突出。
一旦出现涉法案件, 务必以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及时解决涉法问题, 确保官兵安心服役, 保证执法执勤工作的顺利完成。
因此, 应注重抓好以下环节:
一是情况汇报制度。
对案情紧急、 复杂, 带有一定倾向性、 影响性的民事纠纷或事故案件, 一定要及时上报, 杜绝“压藏隐瞒” , 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抓住“第一时间” , 军地多方会诊。
现行涉法问题的处理, 一般由官兵家庭反映给官兵, 再由官兵反映给部队领导, 由领导再批复给有关部门, 由于时间拖延,
往往错过了调查取证的“第一时间” , 影响问题的解决和法律诉讼。
为此, 可以给每个官兵发一份“法律联系卡” , 将司法行政职能部门的地址、 电话、 传真告知每个官兵, 让其遇到涉法问题时, 直接与职能部门联系。
同时, 要充分发挥武装部的桥梁纽带作用, 依靠地方政府处理涉法问题。对官兵涉法问题要坚持摸清情况, 积极协调、 稳妥解决的原则, 主动向地方政府、 司法机关反映,
按照法律程序办事, 切忌大包大揽。
三是服务跟踪反馈。
对工作落实情况和官兵思想反映等, 随机回访调查。
根据反馈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 总结前期工作, 做到赏罚分明。3. 4丰富手段内容, 坚持以教育引导为前提, 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思想保证一是教育内容要全面。
不仅要组织官兵学习与部队执法执勤有关的法律法规, 还要适时加大对民事、 经济以及诉讼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常识, 区分不同层级, 结合警种任务实际, 根据官兵主体素质的不同学习相应内容。
二是教育形式要多样。
改变传统的教育守法, 通过组织官兵上公安网、 观看电视节目、 警示图片展览、 法律知识竞赛、 邀请驻地法官授课等方式, 增强普法教育的辐射面和渗透力。
三是教育活动要经常。
公安边防部队随时面临突发事件, 难免占用法律教育的时间, 应坚持“可串不可占” 的原则, 执行任务后及时补课。
此外, 普法教育要经常, 与“两个经常性工作” 紧密结合, 每逢新兵入伍、 老兵复退、 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等时机要深入开展法律教育活动, 切实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祝小茗
(1987年~)
男
法学学士, 军事学硕士, 武警学院训练部研究生一队, 研究方向为公安现役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 军队政治工作。
曾任长白山公安边防支队池西边防派出所法制员。作者简介:Contention and Debate 论点争鸣
篇三:浅析边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境边防检查机关执法不足、 原因及对策研究AS tu d yo n R e a so n sa n dC o u n te rM e a su r e s o fS h o r tc o m in g so fth e A c tiv e E x it a n dE n tr yF r O n tje rIn sp e c tio n作者姓名:王烁专业名称:
军事法学指导教师:
李韧夫教授学位类别:
法学硕士答辩日期:
20 11年5月 2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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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彩争.日期:训, /年岁月 z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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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口博士学科专业:
法学硕士论文题目: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执法不足、 原因及作者签名:乙够争.指导教师签名:w , /秘月妇作者联系地址( 邮编):
吉林大学法学院( 130 0 12)作者联系电话:
1357 8 8 7 56 18
论文摘要出入境边防检查是国家通过设在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依法对出境入境人员、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携带、 载运的行李物品、 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是维护国家主权, 保卫国家安全, 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 保障国家正常经济和对外交往秩序的必要手段, 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也是一种中央事权的行为。
目前,出入境边防检查存在现役制与职改制两种体制。
本文所涉及到的出入境边防检查, 仅指现役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近来, 全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狠抓队伍和业务建设, 严格管控, 提高通关效率, 热情服务。
无论是奥运安保、 国庆安保、 还是世博安保, 经过重大任务的洗礼与锻炼, 边检机关通过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并且改善通关环境, 提高维稳能力与科技应用水平等途径, 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边防检查任务, 实现了长足进步与飞跃式的发展, 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边检机关作为窗口执法单位, 其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形象, 影响到中国法律的威信。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 舆论监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人民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 大力加强执法建设, 提高边检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 现役制边防检查机关工作执法中的不足已经日益凸显出来, 严重影响着边检执法工作的发展。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立法工作滞后, 处理队伍内部与外部关系存在双重标准, 现役队伍编制不尽合理, 现役队伍结构失衡等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提出了解决对策。
例如, 完善立法工作; 加强教育培训, 全面提高执法者素质; 完善机构设置, 加强执法监督; 合理调整编制, 为部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完善用人机制, 促进队伍健康发展; 正确处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与媒体、 当地政府关系等。本文拟从现役制出入境边防检查概念与现行体制出发, 分析目前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总结原因, 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解决这些问题, 将有助于现役制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发展。关键字:
边防检查边防检查执法现役制I
A b str a c tE x it a n de n tr yf r o n tierin sp e c tio nis a k in d o f a d m in istr a tio n . T h ep eo p le’ SR e p u b lico fC h in a se tu pe x it a n de n tr yf ro n tierin sp e c tio nsta tio n s a to p e n p o rts,a irp o rts, sta tio n s a n db o r d e r th o r o u g h f a r e s. Ino r d e r tosa f e g u a r dth eso v e r e ig n tyo fth esta te a n d m a in ta in itsse c u r itya n d so cia l o r d e r ,f r o n tie r in sp e c tio nsta tio n se x e r cise th ef o llo w in gf u n c tio n s:
c a r r y in go u t f ro n tierin sp e c tio na n dsu p e r v isio no np e r so n s le a v in g o re n te r in gth e c o u n tr ya n d th eir lu g g a g ea n d o th e rp e r so n a lbelo n g in g s, a n do nm e a n s o ftra n sp o rta tio n le a v in go re n te r in gth eco u n tr ya n d th e irf r e ig h tin a c c o r d a n c e w ith th e r e le v a n treg u la tio n so fth esta te; g u a rd in grestricteda r ea s inp o r tsa n dm a in ta in in gth e o r d e r o fe x it a n de n tr y ; a n d p e r f o r m in go th e rf u n c tio n s a ssig n ed b yth ec o m p e te n ta u th o rities o rstip u la ted b yo th e r la w s a n da d m in istr a tiv ereg u la tio ns.A tp r e se n t, th ec o e x iste n c e a n d c o m m o nd e v e lo p m e n to f t w osy ste m s, th ea c tiv e sy ste ma n dp r o f e ssio n a l sy ste m , h a sb e e n o n e o fth e ch a ra cteristic. th a t tellsC h in af r o mo th e r sta tes.T h e a c tiv e e x it a n de n tr yf ro n tierin sp e c tio nn o to n lym a k e sg r e a tef f o rts tote a m f o u n d a tio n a n dp r o f e ssio n a l sk ills, w o r k ef f icien cy ,b u ta lso se r v e sp a sse n g e r sw a r m h e a r te d , a c c e le r a te se c o n o m icg ro w th . T h ereu se d to b em a n y b ige v e n t s inC h in a , su c ha s th eO ly m p icG a m es, N a tiona l D a y ,a n dW o r ldE x p o sitio n . T h ea ctiv ee x it a n den try a c c o m p lish e dta sk s o fm a in ta in in g se c u r itya n dsta b ilitysa tisf a cto rily ,m a k in gam a te r ia l c o n tr ib u tio n toth e s u c c e s s o fth e seb igevents. T he a c tiv e ex it a n den tryf ro n tierin sp e c tio nn o to n lysta n d s f o ro u rco u n tr y ,b u ta lso s e r v e s o u rc o u n tr ya saw in d o wu n it.H o w e v e r , t h e r ea r e a lso so m esh o r tc o m in g s e m e r g e d . T h ela wisla g g in gb e h in dth e d em a n d . T h er e a r e d o u b le sta n d a r d b e t w e e n th e in sid e a n d th e o u tsid e . T h eesta b lish m en t o fth e f ro n tierin sp e c tio nisu n rea so n a ble. M ea n w h ile, th estr u c tu r e isa lso o u t—o f - ba la nce. It is o fg rea t im p o rta n cetoim p r o v ea n dra ise th e lev el o fla wen f o r cem en t.N o w a d a y s, th ea ctiv e ex ita n de n tr yf ro n tierin sp e c tio nf a ces as e v e r ech a llen g e.T h eg lo b a le c o n o m icin te g r a tio nh a sbro u g h tah ig h —sp eed g r o w tho fp o r t p e o p le . Ino r d e r to a d a p tto th e tr e n d s o fg lo b a l e c o n o m icin teg ra tio na n d th e c o n v e n ie n tc ir c u m sta n c e s o fex it—en try ,a n dto so lv e th o sep r o b le m s, c o u n te rm e a su r e s sh o u ldb eII
ta k en . W e sh o u ldd e e p e n th e r e f o r m in ex it a n de n tr y f r o n tierin sp e c tio nw o r k toe sta b lish cen tr a liz ed a n d ef f icien tsy ste mo fex ita n de n tr yf r o n tierin sp e c tio n . A tth esa m etim e , w e m u st r e in f o r c eleg a l sy ste m , a d o p tw o r k a b le m e a su r e s o fth e w h o le.M e a n w h ile , th e r e la tio n sh ipw ith th e lo ca lg o v e m m e n ta n d m e d iar e p r e se n ta tiv e sm u stb e h a n d le da p p ro p ria tely .T h ea u th o ra n a ly z e sth er e a s o n so fth ec u r r e n tsitu a tio n , a n d sh o w e dth ec o u n te rm e a su r e s o f th esh o r tc o m in g s. Itis o fg r e a t v a lu e o fso lv in gth e sep r o b le m stoa d v a n ce th ed e v e lo p m e n to fth ea c tiv e e x ita n de n tr yf r o n tierin sp ectio n .K e yw o r d s:
e x it a n de n tr yf r o n tierin sp e c tio n ; a d m in istr a tiv ela we n f o r c e m e n t; a c tiv eIII
目录引言…………………………………………. 1第1章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概述……………………. . 21. 1出入境边防检查的基本概念…. . …………. …. . . . . . 21. 2我国现代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 …. . …. . . . . ……. . 21. 2. 1中央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 ………. . 31. 2. 2省级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31. 2. 3专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 . ………. . . . . ……. . 31. 3我国边防检查执法制度的发展…………………. . . . 41. 3. 1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涵义. …. ………. …. ……51. 3. 2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特征……………. . . . . …. . 51. 3. 3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原则……. . ……………. . 8第2 章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执法工作不足………………102. 1出入境检查中执法存在的不足………. . . …………102. 1. 1证件检查存在不足. …. . . …. . ……. . . . . . . . . …112. 1. 2人员检查存在不足. . . . . . . . . . . . …. ……. . . . . . . . 132. 1. 3情报信息渠道存在不足. . . . . ……. . . ………. . . 152. 2处理内外关系双重标准. . . ……. . . . . . . . . . ………. . 152. 3编制设置不合理. . . . . . . . . . …. . . . . ………. . . …. . . 162. 4队伍结构失衡.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第3章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执法中不足的原因…………. . 183. 1外部原因. . . . . . . . . . . …. ……. . . . . . …………. . . 18
3. 1. 1社会经济发展…. …. . . …………………. . . 183. 1. 2机械简单的重复操作. . . . …. . . . . . ……………183. 1. 3“实用主义” 价值标准. ……. …………. ……183. 2内部原因…. . . ……. . . …. . . . . ………………. 19第4 章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执法中存在不足的解决途径……204. 1完善立法工作……. . …. . . . . . ……. …:
……. …204 . 2全面提高执法者素质. …………………………. 2l4 . 2. 1加强教育培训……………. ………………214. 2. 2加强对执法人员引导……. . . . ……………. . . 234. 2. 3完善用人机制…. …. . . …. ………………. . 234. 3完善机构设置…. . …. . . . ………. ……………. 244 . 4 正确处理与外部关系…………………………. . 254 . 4 . 1正确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 254 . 4 . 2正确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26结论………………………………………. . 27参考文献………………………………………. . 28注释………………………………………. . 29作者简介………………………………………. . 31后记…………………………………………3 2II
引言己I’ , 1皇日当前,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入,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 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权利意识日益增强, 舆论监督、 社会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行使着国家赋予的特定职权, 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执法效果包括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1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既是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追求, 也是现代法治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执法行为直接关系着广大出入境旅客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 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边检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在这新的形势下, 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严格、 公正、 文明行政执法秩序, 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研究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自20 0 7 年以来, 经过提高边防检查服务水平活动和奥运安保、 国庆安保、世博安保等重大任务的洗礼, 边防检查工作实现了飞跃式的发展。
然而, 但从中暴露出的现役制边防检查工作立法滞后、 编制不合理、 执勤警力不足、 执勤队伍梯次结构失衡等内在的深层次问题已不容忽视, 严重影响着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的健康发展。近来, 笔者在现役制边防检查一线进行了充分调研, 听取了一线执勤官兵关于加强业务建设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 对当前现役制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 现与大家共同探讨。1
笫1章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概述第1章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概述1. 1出入境边防检查的基本概念出入境边防检查是国家通过设在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依法对出境入境人员、 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携带、 载运的行李物品、 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是维护国家主权, 保卫国家安全, 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秩序, 保障国家正常经济和对外交往秩序的必要手段, 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边防检查站是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基层组织。
主要承担本口岸出入境人员、 证件的检查;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 包括汽车、 火车、 船舶、 飞机)的检查、 监护和管理; 出入境人员携带行李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载运货物的检查; 出入境枪支弹药的检查与管理; 口岸限制区域的警戒和管理; 打击非法出入境以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等。
2边防检查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稳定和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工作。
31. 2我国现代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虽然在我国的古代, “没有独立的行政部门, 没有纯粹的行政活动” , 4 却有着用于出入境边防管理的比较具体的措施。
而实际上,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 现代意义的边防检查才得以建立。随着政治、 经济、 文化的发展, 各种形式的人员往来越来越多, 各个国家都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允许外国人以合法目的入境和居留, 并且每个国家都制定了规定外国人入境、 过境、 出境、 居留、 旅行和本国公民出境、 入境的法律法规,国家之间也签订了若干相关的条约和协议。个人或团体入出国境必须具备有效的护照或证件, 有的还需要办理签证手续。
但是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 并不意味着最终一定能进入前往国, 持证人必须接受本国和前往国边防( 或移民机关)对所持护照、 证件和签证手续的检查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明确指出:
出境入境外国人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出境、 入境登记卡, 向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2
第1章出入境边防检查执法概述境证件, 经查验核准后, 方可出境、 入境。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领导体制指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设置、 领导隶属关系、 管理权限划分、 任务分工等方面的体系、 制度的总称。
其实质是出入境边防检查各要素如何进行科学配置, 其核心是出入境边防检查事权的划分, 其内容包括空间划分、 任务划分和管理权限划分。1. 2. 1中央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我国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的全国最高领导机关是公安部. o 公安部内分管这项工作的是出入境管理局和边防管理局。
出入境管理局内设边防检查处具体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业务和职改的边防检查总站、 边防检查站,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内设边境检查处具体管理现役制边防总队和边防检查站。1. 2. 2省级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由于边防检查体制试点工作尚未完成, 目前我国地方边防检查体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序列。1.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目前我国已有9 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副厅级建制), 它们是:
北京、 上海、 天津、 广州、 珠海、 厦门、 海口、 汕头。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管理本辖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业务。
下设办公室、 政治处、 督察处、 后勤处、 业务处、 技术处和培训中心等。2、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公安边防总队。
除以上九总站所辖区域外, 我国其他地区均为公安边防总队管辖本地区的边防检查工作。
公安边防总队通常为正师或副师建制, 下设司令部、 政...
篇四:浅析边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和对策
边防派出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 要:
公安边防派出所是公安边防部队的基层执法力量, 它担负着维护边境一线社会安宁和稳定的神圣职责。
本文旨在探讨边境地区改革开放纵深发展的今天, 在公安边防派出所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 新问题, 并对如何解决这些新情况、 新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
边防派出所建设; 问题; 对策
公安边防派出所是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执法力量, 随着边境地区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 从事打工、 经商的外地人员日趋增多, 发案率上升, 各种不良因素滋生, 处于边境前沿的边防派出所也产生诸多不容忽视的新情况、 新问题。
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公安边防派出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
边防派出所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
公安边防派出所的管理权限不规范
我国边境线漫长, 边境地区情况复杂, 周边国家形势多变, 各地边防派出所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不一, 从而决定各派出所的管理权限不一致, 有些边防派出所没有治安管理权。
具体表现为:
有的边防派出所只承担户籍管理, 有的只承担治安管理、 渔船民管理, 有的不管户口、 治安,仅管渔船民等等。
改革开放以来, 边防体制几经变动, 一些权限的所属权变来变去, 也致使边防派出所的管理权限无法统一。
2.
“所站合一” 的情况突出
有的地方把边防派出所和边防工作站合二为一, 即叫边防派出所, 又叫边防工作站, 一个单位两块牌子。
这种情况在沿海地区比较普遍。
从短期看, 这些做法的确提高了行政效率, 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浪费, 但它严重的破坏了 公安边防部门执法的统一、 严肃、 有理有据的特点。
3.
现役体制不利于保留人才
边防派出所的现役体制, 决定了 干部服役年限短, 许多同志在边防派出所苦干了十几年, 积累了许多实际工作经验, 工作正处在成熟期, 但由于受服役年龄的限制, 不得不考虑转业去向问题。
(二)
在边防派出所内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
部分边防派出所管理防范能力差
一是边防派出所基层领导把边防派出所的业务工作简单、 片面地认识为是档案管理, 簿册的建立和硬件的建设, 未能将重点转移到管理防范上,在防范多发性犯罪方面措施办法不多, 社会治安问题突出。
二是情报工作不够扎实, 秘密力量利用率不高。
三是部分片警对辖区的安全隐患迟报、瞒报, 使其辖区内的突出问题, 不能被上级机关所及时掌握, 从而无法展开有针对性的工作。
四是干部调动频繁, 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
2.
一些干部办案能力低
一是边防部队干部队伍来源不一, 成分各异, 大多数警务人员, 并非警校毕业, 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警务教育, 对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
二是个别基层领导干部“重使用, 轻培养”, 部分官兵长期得不到系统的在岗培训, 整体素质一直无法提高。
三是部分官兵“重业务, 轻学习”, 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深、 不细、 不实, 流于形式, 影响
了自身素质的提高。
3.
个别干警各种消极思想严重
一是受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
少数官兵价值观念偏离正确方向, 产生了“当兵虽然光荣, 但不能长期下去” 的消极认识。
一些年龄偏大、 接近服役年限的干部, 对自己的后路考虑较多, 没有长期打算, 工作缺乏后劲和责任心。
二是受繁重任务的影响。
边防派出所的任务在不断增加, 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 官兵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 一些干不完的工作只能应付。
三是受所处地理位置的影响。
公安边防部队高度分散, 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官兵由于人员少, 任务重, 缺乏严格的军政训练, 个别边防派出所军政主管缺乏管理部队的经验, 找不到部队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
二、 解决边防派出所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路
(一)
解决边防派出所体制问题的对策
1.
规范边防派出所的治安管理权
边境治安管理是公安边防保卫工作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部分。
公安边防派出所必须与公安派出所一样, 有完整的治安管理职能, 不管是沿边还是沿海的边防派出所, 都要既管户籍又管治安, 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边防派出所的职能作用。
2.
调整一乡 两所、 一所多制、 混合设所等现象
在边境一线和沿海地区一线(含岛屿), 应坚持一乡 (镇、 苏木)
一所, “全线设防、 减少失控” 的设置原则; 对尚未设置边防派出所的, 要根据边防工作的需要, 按照轻重缓急, 逐步设置; 已设置公安派出所, 又
因工作需要设置公安边防派出所的, 由所在地(县、 市)
公安机关与边防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同一沿边沿海一线乡 (镇、 苏木)
同时设置有边防派出所和公安派出所的, 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调整, 如确需保留公安边防派出所的, 按照边防派出所管理沿边沿海一线村(屯), 其它地区由公安派出所管理设置。
另外, 要严格规定边防派出所和边防工作站的管理权限, 在权限上做到“不重叠, 不遗漏”, 避免“所站合一” 情况的出现。
3.
在边防派出所普通干警中实行技术职称
派出所技术干警服役可以不受年龄限制, 或放宽对年龄的限制。
这样就可以为部队挽留住很多执法技能强的干警, 使其在服役期间始终保持稳定的心态, 不再有“走”、“留” 的顾虑, 安心边防事业。
(二)
解决边防派出所内部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
统一思想, 深化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发挥政治教育的传统优势, 统一思想、 深化认识、 作好动员, 使民警充分认识边防派出所工作的必要性。
二是要加大对边防派出所的宏观指导力度。
建立领导责任制, 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相关部门协同抓。
总队、 支队两级首长应建立联系派出所制度, 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 关心支持边防派出所建设, 加强面对面的指导, 并制定针对性强、 操作性强的措施, 逐步解决边防派出所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
减少边防派出所行政执法中的漏洞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 加强检查指导力度。
必须对执法程序加以全面规范, 要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检查指导作用。
通过现场指导、 季度考核、 年
终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 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 完善执法程序。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结合公安边防部队的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追究制度, 使过错责任具体行为人和主管领导都受到责任追究。
同时还要根据情节轻重, 实行累计追加淘汰制, 对一些连续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出错的干警及时实行离岗培训, 经培训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转业或复员。
3.
增加投入, 创造条件, 提供良好保障
一是要增强警力、 经费、 装备等投入, 充实一线力量。
精简机关, 充实基层, 并保证责任区民警工作岗位相对稳定, 不随意调动。
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节约经费, 倾斜经费投入方向, 为边防派出所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二是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
广辟教育培训渠道, 采取岗前培训、 举办业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 大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实现“一警多能” 的目标。
三是加强科技强警, 提高科技含量。
4.
完善机制, 公平竞争, 激发工作热情
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
根据边防派出所领导和责任区干警担负的职责, 将任务量化分解, 做到考核标准统一, 责任明确, 指标清楚, 使每个干警都能明确本职工作应达到的目标。
二是实施“发案倒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长期案件高发、 管理秩序混乱, 重点对象、 重点部位漏管失控的, 对群众不满意的边防派出所要追究领导和责任区干部的责任, 使基层领导和责任区干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建立激励奖惩机制, 实施正确的目标导向。
把干警的晋职晋衔、 提拔使用、 评功评奖与工作成绩紧密挂钩, 做到奖勤罚懒, 奖优罚劣, 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
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力。
参考文献
1. 章文权. 公安边防派出所业务知识问答. 内蒙古边防总队. 辽宁民族出版社 . 2001
2. 余国海. 公安边防派出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武警学院学报. 2002. 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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