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13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1
近期,我按照镇党委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 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务实的大学生村干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2
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各行业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3
通过持续深入地学习《条例》,我体会颇多。党的纪律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上,让我更加明确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要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如果说《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则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风险。不仅为我们指出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明确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新《条例》较之原《条例》有很多修订之处,令人警醒深思。比如: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新《条例》政治纪律列六大纪律之首,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 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这些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丰富的内容。新《条例》将八项规定写进《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了“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对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起到了“有规可依”的作用。新《条例》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这个说法。这些内容和语言的改变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成果,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做到:一是学习党章,做忠诚的好干部。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总规矩。要认真学习贯彻,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就更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好干部。二是严于律己,做干净的好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遵守《条例》“六大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廉洁自律、清白干净的好干部。三是履职尽责,做担当的好干部。要勤于自省,严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时时刻刻不忘记自己的身份,给自己敲警钟,自重自励,摒弃“关起门来无人知晓”的侥幸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要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咬咬耳朵、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拳”,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规定的认真负责地向党揭发、检举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做敢于担当、责任过顶的好干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4
最近一段时间,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自学,也在分工村的党员活动日上和所在村的党员同志们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同进行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随形势变化而不断更新发展,2013年12月、2015年10月中共中央两次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今年8月26日最新修订版公布,从10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员干部的从政指南,结合农业条线工作,我谈一下以下几点感想和心得:
一、农业工作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略和重大方针政策,按照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工作事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二、在农业工作中,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坚决不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或者其他关系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坚决不从事营利活动、坚决不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财物和服务,坚定执行廉洁纪律规定。
三、在农业工作中,积极作为,认真落实政策扶持、扶贫脱贫等工作事项,重抓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一旦发现绝不姑息,不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分配等事项,督查各村按照规定公开村务,认真遵照群众纪律规定和工作纪律规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我平时的工作也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5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规定;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给予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嘴下,搞两面派给予处分,等等。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6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纪律建设,更加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名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学习过程变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履行尽责的重要过程。
一是在学习中强化政治意 www.niubb.net 识。这次新修订的《条例》,最大的特征就是体现政治性。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条例》以此为遵循,把政治纪律作为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作了重大修改,涉及26条,占到《条例》新增修改的三分之一。学习《条例》,就是要深刻领会《条例》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的重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的权威。
二是在学习中提升履责意识。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走在前列。针对中、省、市在强化政治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肃清魏民洲等流毒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中,开展集中教育整治、“3+2”专项治理、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等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镇党员干部将把《条例》作为常备书,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贯穿到履职全过程,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旗帜鲜明地鼓励担当有为、问责无所作为、查处腐败乱为,践行使命担当。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7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并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严格的党纪,治党就有了强有力的抓手,通过从严执纪可以有效肃清党内各种余毒的影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政治站位,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树立“四个意识”,能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搞“变通”,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整人”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忏悔录中反省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受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理想信念缺失,道德观念弱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为一己之私利肆意妄为,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恶劣的影响,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抹了黑。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认真学习《条例》后,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警钟长鸣,对照《党章》这面镜子,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防微杜渐,坚持“六大纪律”,严于律己,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宣传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我还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原原本本的学、联系实际的学,我将带领全县宣传文化系统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理论学习、工作实践的重要内容,引导全县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不足,努力做到学思结合。发挥好宣传部门职能作用,通过在电视台、零距离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8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
第4页 /(共4页)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到幼儿园工作这几年时间,我一边学习着、一边成长着,但深知需要努力的方面还有很多,因此,对照《条例》,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努力,一路前行。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我还是要向身边的党员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水平,要不断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认真领会《条例》中的内容,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多向有经验的同事学习。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一定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幼儿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9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战略性的措施。党的制度建设是根据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随时间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在实施过程中验证原有制度的前提下,新的《处分条例》增加了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加强党风建设的决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例、党的监督条例以及民主制度的若干意见,这使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内容得到了大大的丰富,增加了条例的可执行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部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10
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结合岗位实际和近些年的工作心得,谈几点体会:
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党性修养是共产党员的必修课,青年要始终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这决定了青年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核心所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离不开学习。作为青年,之所以对事物是非好坏判断不够成熟,是因为对党的理论理解不够透彻,没有认真消化领悟一系列政治理论的内涵。只有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言行,进而用党的理论去分析当下存在的问题,提高自身对政治的敏锐性和鉴别力,才能够使自己更加成熟。
二要遵守党纪党规,做一个纪律严明的人。要真正做到遵守党纪党规,仅仅是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工作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常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遵规守纪、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
三要坚持求真务实,做一个踏实肯干的人。青年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具有创新意识,新时期的改革发展离不开青年。青年有没有作为取决于他们的思想意识,有的青年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所成就,不思进取,白白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没有利用好自己年轻的优势,青年一定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取长补短,刻苦钻研业务,尽职尽责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成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这句话在当前的政治生态下掷地有声,振聋发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此次修订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对于每一名共产党员都是一条红线,必须严格遵守,切实履行。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要从小事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增强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时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照先进典型,激励自我,净化自我,提升自我,强化担当意识,把自己负责的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11
通过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党中央对从严治党的重视程度,《条例》进一步强调了政治纪律,对于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划出了“红线”和“底线”,特别是工作在新疆这片热土上,作为少数民族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领悟,我的学习感受体会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争做合格党员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条例》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给党员干部上了一把无形的枷锁,这把枷锁禁锢了党员干部迈向罪恶的深渊,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种无形的力量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也让我们懂得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在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当下,我们党员干部更应该牢固树立责任担当,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扎实开展稳定工作、脱贫工作、群众工作,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二、认真贯彻《条例》,严明政治纪律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条例》是我们无尚光荣的政治使命。镇党委已将《条例》的学习摆上了重要日程,党委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在学习《条例》过程中,我们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反复学、持续学、深入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找准职责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学会用《条例》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筑牢思想和纪律防线。当前阿合奇镇正处于脱贫攻坚的最后冲刺阶段,我们要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定信心带领全镇广大群众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担负起新形势下共产党人的使命,强化作风,为阿合奇镇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认真领会《条例》,坚定理想信念
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条例》是我们责无旁贷的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常怀感恩之心,拥护党的领导,坚定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反分裂斗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积极引领群众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说违背党的规矩的话、不做违背党的纪律的事、不当破坏党的原则的人,要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每一个共产党员就是遵守规矩的一面旗帜,我坚信,《条例》会让我们党员干部知道,制度是“长牙”的、纪律是“带电”的,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带头遵守《条例》,为阿合奇镇的稳定、脱贫等工作,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1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维护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而成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条例》于2015年进行了一次修订。党的十九大召开,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提出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新要求,并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新版《条例》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将在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是坚持政治性。新版《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人民性。新版《条例》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行动彰显了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决心,致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三是坚持保证性。新版《条例》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了纪律处分规定,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写入了家教家风内容,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篇13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规定;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给予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嘴下,搞两面派给予处分,等等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勿以恶 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