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宣传活动总结6篇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宣传活动总结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彰显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以科学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顶层设计,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必须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精准理解把握蕴含其中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以下四点。
时刻牢记政治属性。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做好信访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最直接的检验。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站在为党守江山守人心、夯基础固根基的政治高度,站在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的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信访工作,切实担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推动信访工作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信访工作的价值追求,也是信访工作人民性的鲜明体现。在开展信访工作中,接待每一位群众、处理每一封来信、化解每一宗案件,都能从中见立场、见党性。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个信访案件办理中,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认真落实好领导接访、信访包案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带着责任和感情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真正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切实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依法解决信访诉求。法治是信访工作的基石,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路径。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方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用法治思维厘清职责边界、明晰权责清单,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逐步把信访工作引入法治化轨道,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落细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是确保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信访工作条例》明确健全党领导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了党委、政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信访工作整体合力。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把工作细分到末端、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信访责任压实推动信访工作落实。必须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发挥上联下达、横纵相连的作用,善于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打好教育、调解、疏导等“组合拳”,“法理情并用”解开信访群众心中的“疙瘩”、推动“事心双解”。必须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宣传活动总结篇2
兴安盟是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之地,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早实践地,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肩负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政治任务,做好兴安盟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等方面作出整体部署,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阳光化,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兴安盟信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举行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组织一系列集中培训、开展一场集中宣传、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五个一”活动,积极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定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用心倾听群众声音,用情解决群众诉求,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四大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推进群众来访接待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必须认真核实信息、必须详细了解情况、必须准确告知办理程序等“七个必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健全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来访接待机制,全力推进“人民满意窗口”创建。进一步畅通网络信访渠道,加快推动网上信访工作平台、网上群众之家、网上信访代理窗口“三个一”建设,为群众反映诉求和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引导信访群众变“走访”为“网访”,全面提高群众信访便捷度和办案效率。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包案领导“五包”责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抓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加强整体统筹和业务指导,盟委、行署“两办”督查室将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列入年度督查计划,联合组织、纪检等部门加强督办指导。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将治理重复访、化解积案和信访事项“三率”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年考核重点,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信访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化能力,确保各地信访工作扎实高效推进。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依法依规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用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共识。严格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会商机制,做好群众涉法涉诉事项依法终结后的教育疏导、矛盾化解、帮扶救助。研究细化《信访工作条例》配套措施,统筹做好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新增、更新、完善、废止等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与《信访工作条例》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
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要始终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突出工作重点,把源头和基层作为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工作重心,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属地稳控、源头治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不上交,矛盾不上行。注重关口前移,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行在乡镇(街道)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发挥好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作用。坚持综合施策,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多种办法,善作善为、善作善成,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强化机制保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听取群众意见,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宣传活动总结篇3
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的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原则要求、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法规。通辽市将坚定不移抓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完善举措,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刻认识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为党分忧、为党尽责的使命担当。政治属性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属性,信访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政治问题,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问题,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这一重大问题。作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信访工作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证、最大优势,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事权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人民立场,不断厚植为民解难、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将信访工作喻为“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强调“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信访工作条例》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充分彰显了“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和价值取向。从当前情况看,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面是责任问题、作风问题,本质是立场问题、观念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思想层面入手,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奋斗。其次要从行动层面深化,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用心做好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再次要从方法层面求细,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到反映问题的群众家中去,与群众坐在一个炕头、一条板凳上,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自家事来办,以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实际成果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
三、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全力做好问题化解、源头治理的各项工作。做好新时代的信访工作,必须把《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去存量,也要抓前端、防未病、遏增量。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三到位一处理”的重要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等制度,深入推进治理重复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推动存量问题“案结事了”,决不能把责任推给上面、踢给下面、留给后面。另一方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快推进“最多访一次”改革,着力推行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夯实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宣传活动总结篇4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宣传活动总结篇5
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宣传活动总结篇6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就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定下了“硬制度”、立起了“铁规矩”。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应从四个方面领会和把握。
一是树牢政治思维,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二是树牢民本思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说到底,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人民信访为人民,信访工作应当有温度,让信访人有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才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领导干部带头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带头落实接访制度,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信访诉求当家事,采取重点约访、定期接访、现场接访等方式,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带头落实下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信访工作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发现问题“症结”,解开矛盾“心结”。带头落实包案制度,对涉及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亲自研究研判、亲自推动化解,针对房地产“三难”问题,乌兰察布市实行市县两级领导包联推动落实机制,包问题化解、包思想疏导,推动十多年来的历史积案有效化解。带头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基层网格建设,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作用,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有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根据信访事项性质的不同,区分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申诉求决类事项,分别明确受理办理程序,保证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制度层面,明确实施诉讼和信访分离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更好地推动信访事项、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在接访环节从严把关审核,耐心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相关诉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支持各级政法机关建立完善联合接访、分别设立窗口等接访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四是树牢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指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根据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提升联席会议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好的制度在于执行,推动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访工作再提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业务流程机制。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重塑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工作始终规范开展,制定信访业务工作标准,建立起信访业务标准化管理规则,实时跟踪办理进度,自动催办提醒,切实提高信访基础业务的规范化水平。创新完善基层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水平,打造联合平台,把信访部门受理办理与职能部门解决问题整合起来,推动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坚持分类施策,采取教育疏导、协商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和回应群众诉求。创新完善信息支撑保障机制。把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与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有机结合,持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开展信访问题日常、专项和集中排查,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群众上访前。
推荐访问:信访 为人民 信访工作 为进一步开展好信访宣传工作 信访工作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心得 信访工作具体举措 信访工作题目 落实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做法 信访的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