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6篇

时间:2022-09-06 15:0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6篇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单位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以下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6篇

篇一: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单位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以下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我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建立客观公正、精准科学,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平时考核评价体系和知事识人体系,树立讲政治、讲规矩、重实干、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局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委管理的公务员不列入考核对象。

  三、考核 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考核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群众路线的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承担重大专项、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公务员,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 4 个等次。好等次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 40%以内。好等次名额应当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

  四、考核方式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考核周期,实行“月小结、季评鉴、年度考核”的方式开展。公务员每月进行一次个人小结,考核单元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评鉴,单位根据平时考核结果评定年度考核等次。

  (二)考核指标及分值

  公务员平时考核设置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纪律作风、工作绩效、廉政建设五项考核指标。其中,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纪律作风、廉政建设全市统一设置具体考核指标,工作绩效包括工作目标和工作成效两项指标。考

 核指标总分值 100 分。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纪律作风、廉政建设各 10 分,工作绩效 60 分,其中,工作目标 10分,工作成效 50 分。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加分及扣分指标。加分项目总分值10 分。其中,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因日常工作获得嘉奖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扣分项目总分值 10 分。其中,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小结。被考核公务员对照机关要求、职责任务及考核指标,每月如实对本人表现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上报主管领导。

  2.民主测评、季度评鉴。以分管领导所分管科室或承担专项任务的集体为单位由各机关自主确定考核单元,以考核单元为测评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测评。分管领导(协管领导)、考核单元内人员无记名百分制评分。

  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鉴。结合季度测评结果,根据当季履职情况等,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评鉴,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内人员进行评鉴,分别做出评鉴意

 见,提出平时考核建议等次。其中,同一考核单元好等次不能超过考核对象人数的 40%。评鉴注重加强与机关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绩效完成情况的统筹融合,将平时考核与机关及内设机构的计划总结、工作例会等管理手段相结合,与“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相结合。

  3.审定考核结果。局政治处汇总各考核单元评鉴情况,报单位主要领导或指定负责人审定考核等次建议。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确定考核结果。其中,好等次不能超过本单位考核对象总人数的 40%。

  4.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当期好等次结果。

  5.结果反馈。有关领导或者指定负责人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局人事科反映。

  分管领导每半年对考核结果靠后的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深入分析原因和差距,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进。

  6.考核结果备案。局人事科每半年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考核结果反馈

 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等形式,由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六、组织领导

  成立局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见附件),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组织、协调、调度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将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

 公司 0 2020 年度抓党建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

 按照公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述廉评议考核工作要求,我就 2019 年度抓党建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年度述职通报问题及个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还不够透彻。

 2、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单一,创新不多。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学习计划,本年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将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二是强化个人《学习强国》学习,多方面学习当前党的政策方针,思想理论,截止 4 月积分 16600 分;三是订阅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经济参政报》,全方位提升自身纪检履职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后期我将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党性修养。

  2、针对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单一问题,一是丰富组织生活开展方式,党员带头领学原著、驻外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等方式,来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二是用好争先创优活动载体,开展“星级党支部”、“星级班组”参评活动,三是开展党建业务融合沟通会,以深化党建与经营融合。

 二、履职尽责情况

 (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面

 主题教育开展期间,支部在公司党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措施贯穿始终,确保主题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入心入脑、取得实效。

 一是积极筹划部署。支部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召开主题教育动员会,集中学习了主题教育相关通知文件,并对全体党员进行活动动员。7 月 3 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商议支部主题教育实施办法。

 二是坚持深入学习教育。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主题教育应知必会》等材料,坚持学原著、悟原理。开展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案例教育,并定期在支部群里下发学习材料,督促党员自学,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答题,学习笔记评阅,强化督促学习效果。

 三是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支部委员牵头与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调研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会三次,收集职工群众的问题建议 14 项,支部牵头解决 5 项,未能解决问题 9 项上报公司;开通支部信访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建议。

 四是全面深入检视、整改。严格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查找差距与问题,开展“子女升学”、“小金库”、“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并于 9 月 26 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作自我对照批评、党员互评,公司主题教育指导组包联领导做点评、部署。

 (二)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方面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

 1、持续强化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深入宣贯学习两级“三会”精神,通过党员干部集中学、各部门内部学的方式,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支部每一名员工,并组织开展“三会”精神答题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员的目标意识、责任意识。

 2、积极开展政治理论研究:截止 12 月底,韩城支部撰写论文共计 10 篇:其中企业党建工作研究课题 3 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 2 篇、企业文化建设研究课题 3 篇、纪检监察课题 2 篇,后期支部将继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研究,积极组织论文撰写。

 3、持续推进《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支部每月对党员学习强国积分进行统计排名,对积分排名较后党员进行督促谈话。截止 2 月底,支部党员积分 15000 分以上 4 人,8000 至15000 分 11 人,8000 分以下 6 人。

 二是细化基础工作,提升党支部战斗力。

 1、强化班子建设、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公司党委“党建

 领航、班子引领、干部走在前列”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支部班子建设工作,目前支部委员 5 人,分别从韩城支部不同部门推选,强化支委会工作职能,并进一步修订了支部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细化制度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2、细化党员日常管理:支部每月对党员调动情况进行梳理,更新花名册;建立支部党员钉钉群、支部党纪工团群,及时将公司的各项政策制度、工作部署通知落实;每月按期做好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并及时填写党费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规程,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建立档案资料,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思想谈话。

 3、严肃组织生活开展:严格落实每月“三会一课”制度,截止 12 月底,共组织开展支委会 12 次,支部党员会议 12次,党课学习 12 次,并及时规范会议记录及各类台账。

 (三)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方面

 一是扎实推进党建项目化管理。支部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营”的工作目标,把党建项目化管理融入“三会一课”制度中,每月开展支部党建与业务融合沟通

 会,销售、供应、物流、财务各部门就当月指标完成情况、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协同联动解决,促进经营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推动党建项目化管理,包联领导常态化对支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和推进措施进行督查指导。

 二是强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支部班子成员持续关注区域内员工思想动态,积极营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党支部成立至今,未发生不良信息传播及泄密事件;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及时对支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投稿,全年韩城公司平台上稿共计 276 篇,陕钢平台上稿 28 篇;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学习活动:“共和国 70 年与钢铁”征文;“重温入党誓词”;“七一”评先树优;“劳模宣讲”等活动。

 (四)强化政治功能、完成重大任务方面

 疫情防控方面:(1)严格落实公司疫情部署要求,排查十个清楚,建立支部防疫跟踪表,每日两次对员工防疫情况、健康情况、返程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跟踪,做到支部防疫底数清、措施清、状态清。(2)严格落实公司党委部署要求,支部党员干部带头落实防疫防控工作,签订防疫包联书,并对办公区防疫划分责任制,党员干部带头负责、带头值班、带

 头开展消毒作业,并号召支部党员防疫捐款 2820 元,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关于公司党委划拨防疫专项党费,2 月 21 日召开支部委员会,集中商议部署防疫专项划拨党费使用,2 月 27 日防疫物资采购到位(口罩 400 个、消毒液 40 瓶、洗手液 45 瓶、喷壶 11 个、防护手套 105 双),并结合岗位实际下发给全体员工。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一是强化纪检责任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深入推进支部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片长为直接责任人,全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和不收违规礼金承诺书,扎实推进“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履职能力,确保支部纪检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强化廉洁纪律教育。每月利用“三会一课”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教育学习,重点学习《八项规定》、《党章》、《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等材料;并邀请驻派纪检员对各部门员工开展集中授课,从岗位实际出发,以案明纪;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宣教月活动 8 次。

  三是强化纪检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子女升学”、“小金库”、“八项规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对各部门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检查、节假日廉洁教育提醒等工作。力争做到检查、提醒全覆盖;开通支部纪检举报平台,在办公区域、425、金波库张贴纪检举报信息,广泛收集职工、客户存在问题建议。

 三、存在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注重加强学习但在学用结合上仍有差距。前期对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进行了学习,但由于自身政治敏锐度、系统理解力方面仍有不足,存在零散化、碎片化的问题,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

 还有没有真正做到融汇贯通、学用结合,把创新理论内化为思考问题的科学思维、指导实践工作的有力武器。后期我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自己的政治敏...

篇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 某县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

 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 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为公务员的使用、 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 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根据《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 等文件的规定, 现就我县公务员的年度(绩效)

 考核工作, 制定

 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 考核原则

 公务员年度(绩效)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 注重实绩的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按照规定的权限、 条件、 标准和程序进行。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 强化平时考核制度、 完善年终考核办法等措施, 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行政效能。

  二、 考核范围和对象

 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

 对由上级党委(党组)

 管理人员的考核, 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 考核指标和权重

 年度(绩效)

 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综合全面考评公务员的德、 能、 勤、 绩、 廉等方面表现情况,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 按照本《办法》 规定的考核指标, 从工作数量、 质量、 效率、 效益、 创新等方面,以合法规范、 准确高效、 保质保量为原则, 通过“数字”、 “时间”、 “行为”(见文尾附注:

 关于“量化”问题的说明)

 这三种表示方式, 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德, 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 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 是指责任心、 工作态度、 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 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 质量、 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 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为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 “绩”在整个五项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按不低于 50%掌握。

  四、 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

  年度(绩效)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高;

  2、 精通业务, 工作能力强;

  3、 工作责任心强, 勤勉尽责, 工作作风好;

  4、 工作实绩突出;

  5、 清正廉洁。

  (二)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 熟悉业务, 工作能力较强;

  3、 工作责任心强, 工作积极, 工作作风较好;

  4、 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 廉洁自律。

  (三)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 工作责任心一般, 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 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 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 质量和效率不高, 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 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 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 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或在工作中因失误、 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 存在不廉洁问题, 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五、 年度(绩效)

 考核的组织者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绩效)

 考核时应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由本机关领导成员、 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的职责是:

  (1)

 组织、 指导、 协调本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工作。

 根据年度(绩效)

 考核的统一要求和本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绩效)

 考核实施方案;

  (2)

 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

  (3)

 向本机关公务员公布考核计划, 组织必要的学习, 使公务员明确考核目的和要求, 自觉参与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4)

 审议主管领导对公务员的评语和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并将审核后的意见报机关负责人审定;

  (5)

 监督考核工作的程序, 对不按照程序进行考核的, 责令纠正。

  六、 年度(绩效)

 考核的实施

  年度(绩效)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

 平时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平时考核是指导、 检查、 激励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 努力提高素质、 保证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 是年终考核的基础, 同时也是年度(绩效)

 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时考核的分值在年度(绩效)

 考核总分中的权重一般应不低于 35%。

  1、

  平时考核内容。

 以公务员的职位(岗位)

 职责为基础, 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具体考核

 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2、 平时考核指标体系。

 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县委、 县政府的要求, 将岗位责任、 服务承诺、 限时办结、 首问责任、 ab 岗工作、 失职追究等制度进行分解细化, 形成符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 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3、 平时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以“一级考核一级”为原则, 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小结、 专项工作检查、 考勤等方式进行, 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对平时考核结果应于当月底或次月 5 日之前在《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平时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 1)

 上进行一次登记, 每半年应对平时考核工作进行一次检查。

  平时考核结果通常表述为“优、 良、 中、 差”四个等次。

 其中, “优”为 100 分、 “良”为80 分、 “中”为 60 分、 “差”为 40 分。

 对被考核人的平时工作的评价, 一般掌握在“良”的水平。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有做出突出成绩、 受到表彰等相关情况的, 应当评定为“优”。

 对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出现因非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等其他情况但又不宜评为“差”的, 应当评定为“中”。

  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做出“优”的评价, 应当向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说明理由;被考核人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 由主管领导做出平时考核为“差”的决定。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被考核人, 应当评定为“差”的等次:

  (1)

 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 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或拖延不予审批的;

  (2)

 不按照部门向社会承诺的为群众服务的办事条件、 程序、 时限等规划, 在承诺期或规定时限内办结的;

  (3)

 对服务对象咨询办理事项, 不按照规定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材料及不予办理理由的;

  (4)

 在符合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 对服务对象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 属本职责范围, 应予解决而不予解决或无正当理由拖着不办的;

  (5)

 对通过电话、 信件、 网络等方式的投诉, 不在制度规定的期限内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的;

  (6)

 不按规范工作、 服务、 执行公务或接待来访群众, 表现为态度恶劣、 作风蛮横粗暴, 造成不良影响的;

  (7)

 不按制度履行证明、 给付、 裁决、 救济、 保护等法定职责, 在办理过程中无法定事由借故拖延、 推诿或人为设置障碍, 歧视刁难服务对象的;

  (8)

 超越职责或滥用职权侵犯公民、 法人合法权益, 干扰其正常生活、 生产、 经营活动的;

  (9)

 在工作和公务活动中欺上瞒下、 弄虚作假的;

  (10)

 在执行公务中吃、 拿、 卡、 要、 报, 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因对方未满足本人私欲有刁难、 报复行为而被投诉并被查实的;

  (11)

 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 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

  (12)

 在本职业务范围, 不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延误工作, 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13)

 经常迟到、 早退, 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无正当理由缺勤月度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或季度累计达到五个工作日的。

  4、 建立完善相应配套制度。

 为准确、 有效的对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 遵守规章和纪律、 依法行政、 廉洁办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 各考核单位应结合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需要, 建立相应的出勤、 过错与失误、 创新与贡献奖励等登记办法, 设立必要的投诉电话和举报箱。

  5、 平时考核结果使用。

 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差”的人员, 实行一个月的告诫期,并要求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提交书面检查。

  (二)

 年终考核量化分值的确定

 年终考核是对公务员全年综合表现的鉴定。

 年终考核应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一般应在翌年 2 月底前完成。

  1、 年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德、 能、 勤、 绩、 廉五方面, 评价按《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度(绩效)

 考核内容量化标准》(附件 2)

 和《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附件 3)

 执行, 考核单位也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或细化。

  2、 年终考核程序。

 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

 个人述职。

 个人总结汇总平时工作情况, 根据本人当年实际表现, 对照《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终考核内容量化测评表》 的要素和标准,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述职。

 述职的具体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2)

 民主测评。

 公务员在述职的基础上, 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听取述职报告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的具体范围由单位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测评结束后, 按本单位考核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比例权重, 将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民主测评成绩进行合成, 并填写《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度(绩效)

 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 4), 合成后的成绩为其年度(绩效)

 考核总成绩。

  七、 年度(绩效)

 考核等次的确定及其他

 考核等次的确定, 应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方法

 单位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应当对照以下标准, 首先确定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1)

 违反工作程序规定, 被群众有效投诉一次及以上的;

  (2)

 工作责任心不强, 责任差错一次及以上的, 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

 因直接责任事故, 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二千元以上, 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

 无正当理由不出勤, 一年内累计超过六天的;

  (5)

 无正当理由迟到、 早退, 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次的;

  (6)

 平时考核一年内有一次被确认为差的;

  (7)

 未完成当年公务员培训任务或培训学时达不到标准的;

  (8)

 有本单位确定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情况发生的。

  单位的考核委员会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经考核工作主管部门核准的优秀比例 (指标),一般应按照本单位年度(绩效)

 考核量化测评得分合成总分后的排序情况, 在不同层次人员中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优秀人员。

  如在某个层次中无法足额产生优秀人员时, 经单位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同意, 可将本层次所空出的优秀人员名额调剂至其他层次人员中产生。

  确定为优秀的人员, 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 确实不符合条件的, 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公示无异议后, 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并将《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 7)

 存入本人档案。

  (二)

 基本称职等次人员的确定

 单位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应当对照以下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确定为基本称职:

  (1)

 工作效率低、 办事拖拉推诿、 服务态度不好、 违反工作程序, 被群众有效投诉

 两次及以上的;

  (2)

 工作责任心不强, 责任差错两次及以上, 并造成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的;

  (3)

 因直接责任事故, 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一万元以上, 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

 无正当理由不出勤, 缺勤连续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5)

 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 早退十次, 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三十次以上的;

  (6)

 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 搬弄是非、 破坏团结、 影响工作, 经批评无明显改正的;

  (7)

 平时考核有两次被确认为差的;

  (8)

 当年受到行政警告、 党(团)

 内警告处分的;

  (9)

 其他管理制度中, 规定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人员, 发给《公务员年度(绩效)

 考核结果通知书》(附件 5)

 公务员本人无异议或经重新审核后仍维持原等次的, 报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并将《县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 7)

 存入本人档案。

  (三)

 不称职等次人员的确定

 单位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小组)

 应当对照以下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确定为不称职:

  (1)

 工作效率低、 办事拖拉推诿, 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态度不好、 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制, 被群众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的;

  (2)

 工作责任心不强, 责任差错三次及以上, 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

 因个人主观原因, 未完成年度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4)

 作风散漫、 纪律松弛, 经常迟到、 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 经党委(党组)批评教育两次及以上, 仍不改正的;

  (5)

 无正当理由不出勤, 缺勤连续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二十天的;

  (6)

 执行公务中利用...

篇三: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 20XX 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429 号),结合省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范围 现在册在岗的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当年军队转业人员均参加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机关考核委员会,负责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主任由 XX 担任,副主任由 XX 担任,成员由 XX、XX、XX 组成。

 机关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瑶兼任,成员由刘江、王晶、吴新伟、汤清锋组成,负责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三、考核标准和等次划分 按照省公务员局制定的标准,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负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称职等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 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 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我总结。以处(室)为单位进行。人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表。办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参加分管处室(单位)总结述职述廉会议。( 1 月 30 日前)

 (二)大会述评。召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大会。由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代表本支部和处室在机关全体大会上述职述廉。由分管办领导对口点评,机关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测评(2 月 2 日后)。

 (三)领导提出建议。分管办领导根据平时考核结果,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大会述评后)。

 (四)审核确定。机关考核委员会审议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办党组研究确定(2 月 10 日前)。

 (五)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即为结果确认。

 (六)签名确认。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公务员个人签名确认。

 (七)上报备案。将考核结果、有关数据和考核工作总结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对本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人员,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机关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也可直接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五、等次评定的几项原则

 考核和等次评定要紧密结合年度人防改革发展的实际,充分体现在完成党组确定的目标思路和重大举措中的业绩和贡献,坚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按 100 分计算,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各占 50 分。平时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当年工作任务,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出满勤、干满点,没有无故迟到或旷工的现象,计 50 分。重点参考 1-4 季度平时考核结果。

 二是民主测评与办党组研究确定相结合。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年度各项工作特别是“九个专项”等重大工作完成情况,党组集中统一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三是年度考核与省办机关亮业绩、建台账和评比“铸盾”形象标兵工作紧密结合进行,做到相对照相一致。

 六、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对于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提升公务员行政能力、政治素质,对于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明确目的意义,端正考核态度,以良好的心态和优良的作风,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领导和全体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考评,坚持以实绩说话,论贡献评比。真正把优秀的推

 荐上来,把不同等次的人员考评出来,考出质量,考出动力,考出努力方向。真正发挥公务员考核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

 (三)严肃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执行。

 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比照执行,考核结果一并上报备案。

 2017 年度考核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任现职时间

 单

 位 及 职 务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德

  能

  勤

  廉

  情

  况

 第 1 页正面

 德

  能

 勤

 廉

 情

 况

  工

 作

 业

 绩

 情

 况 第 1 页反面

  工

  作

  业

  绩

  情

  况

  第 2 页正面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 员 会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签名:

  年

 月

 日

 省考核办备

 案

 备注:

 本考核表用 A4 纸双面打印。

 第 2 页反面

 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性别

 聘现岗时间

 岗位及职务

  岗

 位

 职

 责

  个

 人

 总

 结

 个

 人

 总

 结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主 管 领 导评 语 和 考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未 确 定 等次 或 不 参加 考 核 情况 说 明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单

 位

 姓

 名

 现聘岗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 聘 岗 位及 聘 期

  兼任岗位

  个人总结

 完成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登记

  起止

 时间

 项目、课题、成果、教学等专业技术工作名

 称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与、独立)

 完成情况(获何奖励、效益或

 专利)

 备

 注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日

 期

 名称及内容提要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 学 术 会 议 上 交 流

 情

 况

 合

 (独)

 著(译著)

 备

 注

 考 核 结 果 主 管 领 导评 语 和 考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意见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

 说

 明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XX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推进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考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除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之外的本局机关公务员。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一)平时考核 1、平时考核内容。平时考核要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以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工作效能情况为基础,做到“四考五记”,即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急难险重或突发事件处置表现情况等,日常工作中发现失职失信行为、群众投诉查实行为、违规违纪行为、迟到早退旷工等不良行为和所受的表扬奖励要及时予以记录。

 2、平时考核程序。按照计划制定、个人工作记实、定期小结、领导点评、结果反馈等程序进行。每年 3 月下旬、6 月下旬、9 月下旬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表》。

 (1)计划制定。被考核公务员每季度根据本单位、本科室的重点工作、阶段性目标,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制定个人的工作计划,

 按要求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表》。

 (2)工作记实。被考核公务员每季度对照工作计划,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作简要记实,对计划完成而未完成的工作以及新增工作内容作简要说明,并按要求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表》。

 (3)领导点评。主管领导对考核周期内的“四考五记”情况记录在案,同时对被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及时进行沟通反馈,以便更好地推进工作。平时考核评价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由主管领导确定考核等次(科长、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点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科长由科长或部门负责人进行点评)。

 (二)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内容。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四考五记”记录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年内历次平时考核(每年共 3 次平时考核)优秀次数不足 2 次的,年度考核等次不得评定为优秀(该项规定自 2016 年开始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 15%以 内。

 2、年度考核程序。按照个人总结、群众评议、考核小组评鉴、考核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每年 12 月份,个人按要求填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 2)。在全局公务员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详见附件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4)。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特殊情形可以直

 接确定为“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

 三、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士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陆明军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党群科及纪检组成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各部门要把考核工作作为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队伍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公务员个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结果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篇四: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OO 六年度如东县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各镇党委、 政府, 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 新区、 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县委各部委办局, 县各委办局, 县各群团组织, 县各直属单位: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全面提升我县公务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 公共服务的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和中央、 省有关加大干部业绩考核的要求, 以及《南通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 现就 2006 年度全县公务员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 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

  公务员绩效考核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紧紧围绕县委、 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

 坚持客观公正、 民主公开、 注重实绩的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 平时与年度、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通过目标责任制管理, 加大对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的考核, 建立以业绩为导向、 效益为目标的公务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促进如东跨越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 绩效考核对象和要求

  (一)

 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公务员、 参照管理公务员。

  (二)

 本年度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公务员, 其考核单位按以下办法确定:

  1.调任、 转任的公务员, 参加调任、 转任后所在单位的考核, 其调任、 转任前的有关情况, 由原单位提供。

 2.挂职锻炼、 外借工作的公务员, 参加原单位的考核, 其工作情况分别由挂职、 外借单位提供。

 ⒊帮扶民营企业的公务员, 按东办发[2006]63 号文件规定考核。

 ⒋本年度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 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 其转业前的情况, 可参考转业时的鉴定, 凡未受党纪、 政纪处分的, 当年应定为称职等次。

 ⒌单位公派学习、 培训的公务员参加原单位的考核, 其学习、 培训情况由所在培训、 学习单位提供。

 ⒍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和洋口化工园区、 洋口港开发区、 专业招商局借用公务员分别由上述单位考核。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 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2.当年因病(工伤除外)、 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当年 6 月底前到达退休年龄的。

 三、 考核内容和方法

  公务员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重要依据。

 (一)

 平时考核

  1.平时考核的主要内容。

 以公务员履行职位情况为基础, 突出工作实绩, 具体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和改进服务、 创新工作、 提高办事

  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2.平时考核的指标体系。

 由各部门(单位)

 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科室, 再以年度百分考核责任书的形式细化到每个公务员职位, 并结合职位特点和要求, 确定考核指标和依据。

 3.平时考核的方法。

 实行主管领导考核责任制, 一级考核一级, 由主管领导按月考核, 按季点评。

 (1 )

 制定考核指标。

 年初各单位依据考核要求和重点工作内容, 制定考核指标, 与公务员签订百分考核责任书, 作为全年考核依据。

 (2 )

 公务员按照完成工作目标的序时进度, 在《考核记实手册》 记实, 并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我分析和评价。

 (3 )

 主管领导依据考核指标和工作标准对被考核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 效率、 实绩进行考核, 作出综合评价。

 对公务员存在《如东县公务员平时考核确定为差的标准》(附件1 )

 情况之一的,平时考核评价意见应确定为差,由所在部门(单位)

 党委(党组)

 集体确定。

 (二)

 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的内容。

 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为德、 能、 勤、 绩、 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具体考核公务员政治思想素质、 政策理论水平、 依法行政能力、 公共服务意识、 遵纪守法情况、 全年工作业绩等。

 2. 年度考核结果和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单位)

 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12%以内。镇职领导干部(镇党委、 人大、 政府副职领导、 纪委书记), 局职领导干部(局

  党政副职领导、 专职书记、 纪检组长)

 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的领导干部总人数的 15% 以内。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务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

 (1)

 到新岗位工作不满 1 年的。

 (2)

 提拔任现职不满一年的。

 (3)

 因工作失误, 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和被诫勉谈话的。

 (4)

 镇经济工作综合考核非前 6 名的镇主要负责人。

 (5)

 在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未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6)

 县委、 县政府有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

  3.年度考核的方法。

 年度考核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1)

 个人总结、 自认等次。

 被考核公务员按照岗位责任书考核内容和记分标准, 对年度履行岗位职责、 完成工作任务的表现以及自身政治、 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 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主管领导评价。

 主管领导审阅被考核公务员的年度工作总结, 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结合平时考核情况, 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

 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部门(单位)

 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民主测评(民主评议), 分析、 汇总考核情况, 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

 确定考核等次。

 部门(单位)

 党委(党组)

 听取考核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 根据平时考核、 民主测评和主管领导的建议, 对照考核政策规定, 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

  ① 优秀等次的拟定应从平时考核优良、 民主测评优秀得票率高的人员中遴选。

 县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正职和各镇党委、 人大、 政府正职领导参加本单位的述职和民主测评, 评定等次由县考核办依据有关文件提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确定。在县级机关整体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镇经济工作综合考核中名列前 6 名的, 其主要领导由县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基本称职、 不称职等次的确定, 应结合平时考核情况, 按照中纪委、 中组部、 人事部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 (组通字[1998]19 号)《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 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苏人发[2004]31 号)

 等文件规定执行。

 ③平时考核有一次定为差的, 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 平时考核有两次定为差的, 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④参加考核, 但不定等次的公务员按县委、 县政府东发[2000]29 号文件规定执行。

 (5)

 公示与反馈。

 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要在本部门(单位)

 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对有异议的, 应及时查核, 并作出处理意见。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个人。

 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必须告知其规定的复核时限。

 三、 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

 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年终奖金、 年度部门目标考核奖金的依据

 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 以其本人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 发给一个半月的奖金, 全额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定为称职等次的以其本人

  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 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全额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奖金; 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不发年终奖金, 减半发放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定为不称职等次或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不发年终奖金、年度部门目标考核奖金。

  (二)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行政奖励的依据

  公务员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具有获得奖励的资格。

 连续两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可给予嘉奖; 连续三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可给予记三等功。

 嘉奖人数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 8%; 记三等功人数一般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 2%。

 (三)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级别增加工资的依据

 公务员在现任职务层次内, 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 按照有关规定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公务员累计五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 按照有关规定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视同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四)

 考核结果作为职务升降的依据

 公务员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 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降职后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五)

 考核结果作为健康修养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 可享受健康修养。

 四、 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

 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 由县公务员考核委员会领导, 下设公务员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

 公务员考核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

  (二)

 各部门(单位)

 和镇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在部门(单位)

 和镇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 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由部门(单位)

 领导成员、组织(人事)

 和监察负责人、 中层干部和办事员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 按照程序组织考核。

 对考核中出现徇私舞弊、 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 一经查实, 将按照《公务员法》 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

 各部门(单位)

 和镇可依据本指导意见, 结合实际, 制定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四)

 各部门(单位)

 和镇应于翌年 1 月底前将公务员考核结果报送县公务员考核办公室审核备案。

 审核备案材料包括《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手册》、《公务员考核花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奖励登记表》 及名册和其他呈报材料。

 (五)

 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可参照上述有关精神, 仍按往年办法组织实施。

  附:

 如东县公务员平时考核确定为差的标准

  1 . 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 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2 . 因主观原因, 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3 . 不认真履行职责, 贻误工作, 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 . 工作效率低, 办事拖拉推诿, 服务态度不好, 违反办事原则、 程序、 时限等规定, 被群众有效投诉的;

 5 . 弄虚作假、 虚报瞒报成绩, 作风浮夸, 徇私舞弊, 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

 6 . 作风散漫, 纪律松弛, 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经常离岗, 搬弄是非, 破坏团结,无理取闹, 影响工作, 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

 7 .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脱岗3 天, 或累计迟到、 早退7 次以上的;

 8 . 违反社会道德, 打架、 酗酒闹事、 参与赌博、 迷信、 色情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

篇五: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 和《公务员 考核规定( 试行)

 》 , 结合工作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实施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 旨在将重点工作任务与公务员 岗位职责相结合,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目 标, 通过施行公务员 绩效考核, 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 的工作态度、 工作状况及工作实绩, 激励和引 导公务员 积极工作, 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督促公务员 增强工作责任感, 尽职尽责, 努力工作。

 二、 考核原则 ( 一)

 坚持依法考核、 科学规范的原则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 和《公务员 考核规定( 试行)

 》 规定的权限、 条件、 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 二)

 坚持客观公正、 注重实绩的原则 。

 紧紧依据公务员 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绩效计划, 以岗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实绩和效果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

 ( 三)

 坚持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

 发挥公务员主管领导的考核主体作用和管理职责, 重视省局机关各部门干部群众的评议, 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 四)

 坚持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

 年度考核以

 平时考核为基础, 强化公务员 日 常管理, 培育其良好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状态。

 ( 五)

 坚持定性考核与 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

 注重考核公务员 工作的数量、 质量、 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省局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 省局成立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考核在省局机关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局长是省局机关公务员 绩效考核工作的总负责人, 同时指定一位副局长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按照局领导工作分工,各位局领导为各自 分管处室( 部门)

 公务员 绩效考核的负责人,各处室( 部门)

 负责人为本处室( 部门)

 公务员 绩效考核的具体负责人。

 各层次负责人对责任范围的公务员 负有日 常监督管理及公务员 绩效目 标任务完成情况评鉴的责任。

 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具体负责公务员 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 考核的范围 在编公务员 。

 事业单位人员 的考核可参照此方案执行。

 五、 考核的内容、 指标及权重 以各处室公务员 岗位职责为依据, 以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计划

 为重点, 对每个公务员 岗位进行全面量化考核, 在涵盖德、 能、勤、 绩、 廉各个方面的同时, 所有考核项目 能够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直接量化的, 采取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将考核结果转化为分值计入得分。

 ( 一)

 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 指标 1. 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 其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的数量、 质量、 进度等方面情况)

 ;

 2. 工作效率和效果( 其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的效率、 效果等方面情况)

 。

 3. 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 其中, 综合素质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水平、 学识水平、 业务能力、 协调管理能力等方面;敬业精神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 工作态度、 工作作风等方面)

 ;

 4. 思想品德和廉洁自 律( 其中, 思想品德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态度、 思想品质、 职业诚信、 法制观念、 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 廉洁自 律的考核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奉公守法、清正廉洁、 遵守纪律、 艰苦奋斗等方面)

 。

 ( 二)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的分值权重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总分分值为 100 分。

 1. 平时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的 80 分。

 其中, 绩效计划完

 成情况占 40 分; 工作效率和效果占 20 分; 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 10 分; 思想品德和廉洁自 律占 10 分。

 2. 年终考核。

 组织个人总结和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占年度考核总分的 20 分, 其中省局领导评议占 30%权重。

 六、 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 一)

 制定年度岗 位绩效计划指标, 确认公务员 个人绩效任务 将年度工作分解量化到本处室的每一名 公务员 , 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指标赋予合理的分值, 形成分阶段、 分步骤、 分层次、分人员 类别的公务员 年度岗位绩效计划。

 每名 公务员 要制定 3 项以上绩效工作任务, 其中要达到 1 项以上是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公务员 年度岗 位绩效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各处室公务员 的岗位绩效计划由处长审核; 正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计划由主管局领导审核), 报公务员 岗 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作为公务员 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 二)

 平时考核 各处要建立公务员 个人绩效考核档案, 注意公务员 平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证明材料的归集, 整理。

 每季度形成一份工作完成情况的小结。

 今年 7 月 和明年 1 月 , 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 完成工作任务写实、 专项工作检查、 日 常考勤等方式, 由主管领导对所负 责管理的公务员 的绩效计划落实情况及工作效率、 效果, 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 思想品德和廉洁自 律以及交办

 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按照 A( 优秀)

 、 B( 良好)

 、C( 一般)

 、 D( 较差)

 四个等次, 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由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员 主管领导的评价意见进行汇总, 折算成分值后, 报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下半年的平时考核一般结合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 三)

 年终考核 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 由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1. 个人总结。

 公务员 本人进行工作总结, 填写《公务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并如实向主管领导提供有关工作成绩与效果等方面的基础材料, 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 民主评议。

 由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公务员 民主测评, 对公务员 的工作态度、 办事效率和效果、 依法行政、 思想品德、 廉洁自 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按照A( 优秀)

 、 B( 良好)

 、 C( 一般)

 、 D( 较差)

 四个等次, 给出评价意见。

 公务员 民主测评画票时, 得 A( 优秀)

 的比例不得超过 20%。

 3. 分值折算。

 由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平时考核、 民主评议)

 结果中的 A( 优秀)

 、 B( 良好)

 、 C( 一般)

 、D( 较差)

 等次, 分别按 95%、 85%、 75%和 55%的权重进行折算。

 4. 岗位绩效考核加减分。

 对岗位工作业绩突出, 受到上级表

 彰, 或岗位工作创新创优成效显著, 所做工作在相关会议上作专题交流, 工作经验或举措被正面宣传报道的公务员 , 应适当予以加分。

 未完成岗位绩效工作任务的不予加分, 加分每年最高不超过 3 分。

 对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要进行适量减分。

 如: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 学习培训、 会议等)

 ; 违反有关保密制度; 违反病、 事假制度; 无故旷工等。

 加减分审核由公务员 岗 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汇总, 报由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 汇总结果。

 由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公务员 的平时考核、 年终民主评议结果和加减分情况折算, 按照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的权重进行汇总, 形成每名 公务员 年度考核总分。

 6. 提出等次建议。

 根据平时考核、 年度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 由主管领导写出评语, 填入 《公务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年终绩效评估等次所对应的公务员 年度考核优秀比例限额, 按年度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7. 确定等次。

 根据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公务员 绩效考核等次建议, 确定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 90 分以上的公务员 , 具备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资格, 优秀等次公务员 不超过公务员总数的 20%; 80 分以上的公务员 , 确定为称职等次; 79 分至 70

 分的公务员 , 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69 分以下的公务员 , 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8. 组织公示。

 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 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 5 至 7 个工作日 的公示。

 9. 结果反馈。

 由公务员 岗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经审定的每名 公务员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填入《公务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 , 公务员 本人签署意见。

 公务员 本人如对年度考核等次的意见或主管领导评价等次意见不服, 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七、 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 经省公务员 局审核备案后,按照《公务员 考核规定( 试行)

 》 有关规定予以兑现和使用。

 ( 一)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1. 平时考核须有一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当年年度考核具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资格;

 2. 平时考核有一次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 当 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3. 平时考核两次均被确定为一般等次的, 或有一次被确定为一般等次且有一次确定为较差等次的, 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4. 平时考核两次均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 当 年年度考核确

 定为不称职等次。

 ( 二)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1. 公务员 岗 位绩效年度考核结果, 作为调整公务员 职务、级别、 工资以及公务员 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1)

 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 2)

 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 3)

 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 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 4)

 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1)

 对其诫勉谈话, 限期改进;

 ( 2)

 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 3)

 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 4)

 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 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按照下列规定

 办理:

 ( 1)

 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 2)

 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 3)

 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 4)

 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公务员 , 予以辞退。

 2. 公务员 岗 位绩效年度考核结果, 作为行政奖励和培训的条件。

 公务员 岗位绩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当年给予嘉奖, 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800 元)

 ; 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记三等功, 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1500 元)

 。

 公务员 岗位绩效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的, 可优先作为行政奖励对象进行推荐。

 有条件的部门可以组织参加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健康疗养等活动。

 公务员 岗位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由本级政府公务员 主管部门组织不少于 10 天的离岗培训。

篇六: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汇编(7 篇)

 目录 1.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镇乡)

 .............................. 1 2.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 4 3.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局机关)

 ................................ 7 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 11 5.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镇乡)

 ............................. 16 6.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 22 7.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25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镇乡 )

 为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关于做好 xxxx 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 组通〔xxxx〕x 号)文件精神,结合 xx 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xxxx 年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时间 xxxx 年 x 月 xx 日至 xxxx 年 x 月 x 日。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核范围和对象包括:xxxx 年 xx 月

 xx 日前全镇在职县管干部以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是对被考核人全年综合表现的鉴定,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核单位应结合被考核人员的岗位实际,将岗位责任、服务承诺、失职追究等制度进行分解细化,对照不同岗位实际考核的指标,以加强考核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五、考核等次及评优比例 (一)考核等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二)优秀指标分配原则。根据 x 组通〔xxxx〕x 号文件规定,我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总数 xx%评定,评优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凡当年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记三等功以上表彰奖励(不含年度考核记功奖励),且当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不占本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名额。

 根据规定,我镇本次符合考核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x 名,评定优秀等次 x 人。

 六、考核程序 (一)建立考核机构,制定考核方案。按要求成立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xxxx 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对被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和评价。

 (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被考核人要对自己本年度完成岗位工作的基

 本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在总结时,要重点说明工作业绩,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剖析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改进的办法和努力的方向。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各单位可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确定相应的范围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被考核人要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撰写工作总结等。

 (三)提出考核意见,初步确定等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的内容与标准,主动征询或听取群众(包括其他组织)对被考核人的反映和意见后,进行综合分析,本着客观、全面、慎重和负责的精神,不能回避矛盾、推卸责任,更不能搞迁就照顾,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一般工作人员由直接领导写出评语,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四)公示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有关工作人员负责将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以及本年度被考核人出勤、奖励、惩戒、培训等情况综合汇总后,提交经单位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拟定等次,在本单位公示 x 个工作日。考核拟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单位主管领导签署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对反映的问题,考核委员会要及时认真核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工作人员,并由被考核工作人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镇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涉及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其他事宜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考核,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xxxx〕xx 号)、《xxx 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经考核单位教育后仍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年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共 xx 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x 委组通〔xxxx〕xx 号)、《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清委组干〔xxxx〕xx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镇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数量、

 质量、效率以及产生的效益等。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小结。公务员每季度记录平时工作情况,填写个人《长校镇公务员平时工作考核表》(见附件),主要填写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要客观全面、重点突出,反映工作进展、结果和存在问题。

 (二)开展季度考核。按季度对公务员进行平时考核,考核方式为领导打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加减分项目。加分项目包括:表彰奖励、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对上争取、信息宣传、工作创新等。减分项目包括:无故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或安排工作;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被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属违纪违规、服务态度差被查实,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党政纪处分等惩戒处理等情况。

 (三)反馈考核结果。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等形式,由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四、结果运用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 x 个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为好的在总得分 xx 分以上人员中择优确定,较好的在总得分 xx—xx 分之间,一般的在总得分 xx-xx 分之间,较差的在总得分 xx 分以下。平时考核为好的公务员比率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xx%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开。

 (一)对平时考核一贯获得较好以上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在交流轮岗、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进修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等次的公务员,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帮助改进。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五、相关说明 (一)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工作学习时间未超过 x 个月的,其平时考核由学习或服务单位提供考核意见,派出单位分管领导提出平时考核评鉴意见和等次;工作学习时间超过 x 个月的,由学习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报镇党委备案。

 (二)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不得评为“好”等次。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镇里将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等为副组长的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把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

 (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是对公务员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务必严格按照职责权限抓好落实。被考核人要实事求是,按要求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要客观公正,按时间节点完成好评分。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要做好汇总备存和公示。

 (三)严格纪律,抓好落实。严格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确保平时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考核工作能按时间节点完成。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局机关 )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务员平时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不含工勤人员和挂职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办公室领导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组员。下设考核办(挂靠局办公室),负责平时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周期:每季度开展一次。

 (二)主要内容及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勤、绩方面(xx 分):重点考核公务员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承担重点工作等方面内容。

 德、能、廉方面(xx 分):重点考核公务员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廉洁从政等方面内容。

 减分情形 ①受效能告诫、诫勉一次扣 x 分; ②受党内警告或政务警告处分一次扣 x 分;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记大过以上党纪政务处分扣 x 分; ④其他应当给予扣分的情形。

 加分情形 ①获得国家级部门表彰的加 x 分; ②获得省委、省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加 x 分; ③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 x 分; ④获得区委、区政府或区级部门表彰的加 x 分; ⑤其他应当给予加分的情形。

 五、考核程序 (一)明确任务。公务员根据机关和所在内设机构的年度及阶段重点目标任务、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分解任务等情况,结合个人职位职责,制定个人工作目标。对专项工作、新增加的工作或临时任务,应及时纳入个人工作目标。

 (二)个人记实。公务员按照平时考核周期,对照个人目标任务及平时考核量化指标(附件 x),如实对本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记实并自评,重点记录影响推进工作目标完成的阶段性、关键性工作成果,填写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 x)报分管领导。

 (三)审核评定。分管领导负责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后由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审定。审核评定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研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定考核结果,必要时可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

 (四)结果反馈。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听取本人意见。反馈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对下一阶段工作目标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考核办备案。

 六、结果确定和运用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 x 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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