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9篇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1
新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是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发展进步的纲领性文件,是信访工作历史上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同时也是地方和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的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
喀喇沁旗地处赤峰环中心城区位置,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不同层面、不同领域逐渐产生并积累了不少“骨头案”“钉子案”,集中在房地产、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领域,长期牵扯着旗、乡镇街干部大量精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已是旗委、旗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特点,贯彻落实好《条例》,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必须紧扣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原则。旗委将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肃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督促乡镇街道、旗直部门履职尽责,把信访工作纳入旗域治理、法治建设、文明城创建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把党的领导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旗委常委会、信访联席会议定期调度信访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研究重大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引领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二是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要求。立足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引导乡镇街道、旗直部门干部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解难题,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作用,畅通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通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让群众满意。三是聚焦责任落实这一关键环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定期对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督导,压实责任。一方面,把信访工作岗位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对工作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旗委组织部、旗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应责任,以铁的纪律保障信访工作高质量开展。四是运用法治思维这一基本方法。认真总结全旗近几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典型陈年旧案的经验做法,推动信访法治化。一方面,坚决杜绝“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全面优化信访事项受理、交办转送、调处化解、问题销号、回访问效等程序,深入推进“治重访、化积案、促稳定”专项攻坚行动,高质量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包案等工作,实现信访积案动态清零。另一方面,按照意见建议、检举控告、申诉求决类细分信访事项,引导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五是抓住源头治理这一治本之策。坚持“去存量、遏增量”的思路,认真对待群众初信初访,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尤其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街道党工委和管理办公室以及村(社区)两委,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随着全旗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可避免地还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我们必须拿出不怕事、不压事、不躲事的担当精神,做到“新官必须理旧账”,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全力保持信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相互呼应,为全旗、全市发展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应有力量。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2
贯彻落实《条例》、实现新旧衔接,需要一个统一思想、完善提高的过程。信访部门作为“推动”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密切关注《条例》学习、宣传、推进情况,做好综合指导、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要利用好《条例》赋予信访工作联席会满分作文网https://Www.zUowEnWang.net/议、信访部门的权限,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建议等职能作用,帮助有关机关、单位解决好具体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督查指导,利用信访部门熟悉法规政策的优势,督促有关机关、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为《条例》落实落地提供坚强保障。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3
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首先,对上访群众开展《信访条例》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向信访群众广泛宣传信访过程中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六种禁止性行为,明确告知扰乱信访秩序的法律责任。教育和引导上访群众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访。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访事项的紧急报告制度。对可能或已经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详细制订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处置无理上访行为协调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信访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聚集滋事、滞留,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真正做到“有理上访热情接待,无理上访及时劝解,违法上访依法处置”,敞开大门,善待信访群众,维护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4
2022年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群众“急难愁盼”的焦点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融入“大信访”格局,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申诉复查工作是案件审理室处理信访举报类案件的重要一环。如何依纪依法、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申诉复查案件,有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利,是我们一直以来且行且探索的重要课题。通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给我们妥善处理申诉案件以很多有益的启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部署。从政治高度把握申诉复查工作,把申诉复查业务放在纪检监察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合法权利。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案件办理。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理申诉案件,及时处置申诉信访,加强释纪释法和思想教育。
三是坚持以评促进,做实以评促改。围绕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原案处置和办理效果等进行评查审核,实事求是指出申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瑕疵问题。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强化申诉复查和信访、审理的部门联动,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5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6
通过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让我对如何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
树牢政治意识。从政治高度把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融入“大信访”格局,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不断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方向正确。
树牢大局意识。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治理乃至政党命运,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信访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和某一个人的事,要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努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辖区内和谐稳定。
树牢服务意识。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心接待、用情解释,把群众心结纾解开、情绪疏导顺、怨气化解掉,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树牢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主动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敢于为群众说话,敢于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推动信访举报件得到及时规范处置,实现案结事了。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7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赤峰市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的领域。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条例》的施行,为我们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运用好《条例》,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借助《条例》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筑牢赤峰市社会稳定的根基。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8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赤峰市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的领域。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条例》的施行,为我们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运用好《条例》,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借助《条例》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筑牢赤峰市社会稳定的根基。
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9
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6章50条,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9000多字的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一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通读学习,受益良多,现浅谈几点体会:
一、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众心声。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耳朵”,倾听群众心声,决不能闭眼塞聪。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于信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既方便了人民群众,也加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善用工作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条例明确信访办理流程,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办理时限,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中,没有良好的工作方法,必将举步维艰,只有科学健全的工作制度,才能形成整体联动,有效运转,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一方的和谐稳定。
三、压实信访责任,增强工作使命感。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办理;明确因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以督促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信访事项的发生,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确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直接转送、督办信访事项的责任,重点突出督查、督办等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作用;强化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责任,以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强化源头管控责任,加大领导包案力度,限期化解稳控。基层不稳,地动山摇,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使命必达,每每看到信访人来反映的问题被妥善解决,心中总是满满的成就感,信访人心暖了,我们也就暖心了。
四、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推动解决到位。
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从我做起,走街串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逐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善待上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信访事项,一时得不到解决,信访户变成了老访户,容易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不仅要规范办理流程,更要注重时效,在办理的过程中,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多学、多做、多思,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的实现,献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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