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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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5篇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培训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5篇

篇一: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积极组织开展《 社会保险法》 培训

  《社会保险法》 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 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17 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于今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它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 在我国社会保险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为认真学习 贯彻《社会保险法》, 掌握社会保险政策,规范社会保险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法》 培训。

 邀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领导、 专家授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 层以上干部职工及新招聘的基层工作人员 共 200 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 省厅、 衡阳市局领导、 专家以自 己细读、 精读、 研读《社会保险法》 后的心得体会, 从如何认识《社会保险法》、 如何理解《社会保险法》、 如何运用《社会保险法》、如何善对《社会保险法》 等四个方面, 阐述了《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关系每位老百姓生活的基本大法, 是一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支架大法, 是一部能给老百姓带来幸福的法律, 并与参训学员 进行了 学习交流。

 精彩观点拓展了 深层思维, 参训干部职工纷纷表示, 这次培训受益匪浅, 今后学习工作中,将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 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 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 贯彻落实工作, 努力让这部民生大法、 幸福大法更好地惠及广大城乡 居民, 为构建和谐耒阳做出积极努力。

 培训总结

 于 2014 年 2 月 16 日到 2 月 27 日, 进行了 全体员工的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为:

 在例会上如何激励、 批评下属; 在例会上如何传达上级的指示; 在与家长交流时应如何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本辅导班的学习情况; 在与家长交流时应如何去与家长分担教学中的责任; 在与家长交流时应如何说服家长给孩子增加课时; 应如何处理学生家长来投诉的问题; 在平时应如何与员工谈心, 激励对方; 如何批评下属员工的违规问题; 如何巧妙地与上司交谈给员工发福利问题; 如何巧妙地与上司交谈上司违规问题。

 关于这次的培训内容可以总结为应如何在不同的环境中与不同身份的他人交谈。

 这次培训可总结出的公式为:

 迎合+事例+总结=成功。

  第一天的培训是; 和家长交流。

  培训目的:

 提高与家长交流的能力,

篇二: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XX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完善和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保基本情况 (一)至 XX 年 6 月底止,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16042 人(其中:企业 262036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企业缴费人数 81301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 %,机关 14230 人 , ,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 % %,享受养老金 397 7 76 人(企业 3016 6 6 人,机关事业 961 0 0 人);参加城乡居民 养 养老保险 470252 人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 %,享受养老金118 5 580人;参加医疗保 险 险888401人,完 成 成江门下达任务%(其 中 中职工医保 10689 9 9 人,城乡医保 781 5 502 人);参加失业 保 保险 68906 人,完 成 成江门下达任务%;参 加 加工伤保险 72510 人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 %(农民工 40504 人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 %);参加生育保险 6 6 6869 人,完成江门 下 下达任务%。

 (二) X XX 年 1 至 6 月各险种 收 收支情况如下:征收养 老 老保险费 43608 万 元 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 %(企业 38412 万 元 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 %,机关事业 4340 万 万元,城乡 8256 万 元 元),支付 36459 万 万元(企业 23982 万 万元,机关事业 820 5 5 万元,城乡4272 万 万元);征收医疗保险 费 费 15292 万元,完 成 成江门下达任

 务%(职 工 工 10004 万元,城 乡 乡 5288 万元),支 付 付 20266 万元(职 工工 11016 万元,城 乡 乡 9250 万元);征 收 收失业保险费 1696 万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 务 务%,支付 208 万元 ; ;征收工伤保险费 70 7 7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 任 任务%,支付 444 万 元 元;征收生育保险费 2 3 38万元,完成江门下 达 达任务%,支付 144 万 万元。

 二、贯彻实施 《 《社会保险法》的工作 情 情况 (一)领导重视 , ,积极部署 自《社会 保 保险法》颁布后,我市 随 随即制定了相关的宣传 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 人 人大常委会常委、市依 法 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副 副主任黄仲儒任组长, 市 市普法办主任李锡沾、 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 局副局长罗荣文、市人 力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 局 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 管 管理局局长蔡国辉任副 组 组长,成员由市依法治 市 市办、市地税局、市人 力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有 有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 组 组。按照市委、市人大 、 、市政府的部署,我市 召 召开了《社会保险法》 宣 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 署 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社会 保 保险法》宣传工作 1 、 、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 人 人员学习。一是召开局 务 务会议,深刻领会。在 《 《社会保险法》颁布前 , ,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 , ,主要领导以身作则, 认 认真学习、仔细研究, 领 领会立法精神,由分管 社 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传 达 达上级有关贯彻实施《 社 社会保险法》的文件精 神 神。以法律为准绳调整 工 工作理念和思路,做

 到 精 精确掌握、运用自如, 依 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业 务 务经办。二是积极组织 工 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股 室 室负责人认真组织工作 人 人员学习《社会保险法 》 》的立法意义,力求全 面 面掌握的重点,确保依 法 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 法 法》。三是组织精干工 作 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 局 局举办的江门市人社系 统 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 法 法》知识竞赛活动,并 取 取得了“优秀组织奖” 和 和“优秀奖”。

 2、 开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 动 动。一是联合相关部门 , ,举办台山市贯彻实施 《 《社会保险法》宣传咨 询 询活动。由市人大依法 治 治市办、市总工会、市 司 司法局、市人社局、市 社 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在市 石 石化广场举办《社会保 险 险法》宣传咨询活动, 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 健 健强、市委组织部副部 长 长兼人社局局长刘英欢 、 、市委市府办副主任梅 立 立全等领导亲临现场。

 此 此外,我局还先后在各 镇 镇(街)及规模较大的 企 企业举办社保法咨询活 动 动 7 次,参加咨询活动 的 的群众和企业员工万多 人 人,现场派发宣传资料 8 8000 多份。二是市 宣 宣传部、法治办、普法 办 办、人社局、社保局、 城 城管局、公安局、电视 台 台等部门各司其职,协 同 同做好宣传工作。市委 宣 宣传部、电视台、江门 日 日报台山记者站和政府 网 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市 依 依法治市办做好宣传指 导 导工作;市普法办在市 法 法制宣传栏刊登宣传资 料 料;市人社部门印制发 放 放宣传资料 10 万份, 制 制作宣传横幅、标语 3 0 0 条到全市各镇、街、 场 场悬挂;市城市管理局 提 提供宣传活动场地;市 公 公安局维持宣传活动的 安 安全秩序工作。

 (三 )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 法 法》,积极做好社保扩 面 面征缴工作 XX 年超 额 额完成江门市下达各项 扩 扩面征缴任务:养老保 险 险参保完成率为%,基 金 金征收率为%;医疗保 险 险参保完成率为%,基 金 金征收率为%;失业保 险 险参保完成率为%,基 金 金征收率为%;工伤保 险 险参保完成率为%,基 金 金征收率为%;生育保 险 险参保完成率为%,基 金 金征收率为%。具体扩 面 面征缴措施:一是落实 责 责任制,由市政府向各 镇 镇下达扩面任务,镇政 府 府落实责任制,将任务 分 分解到各企业。二是加 强 强社保扩面督导检查, 由 由市人社局、市社保局 、 、市总工会、市妇联、 市 市经信局、市团委、市 财 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 门 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多 个 个扩面督查组,分组包 干 干,落实责任,分别到 各 各镇进行督导。三是加 强 强职能部门联动,落实 有 有关强制措施,人社部 门 门统筹社保扩面,健全 部 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 门 门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 工 工作,工商部门对拒不 参 参加社会保险或拖欠社 保 保费的企业暂不办理营 业 业执照年检或验证等。

 (四)加强社会保险执 法 法检查 在《社会保险 法 法》实施后,我局从两 方 方面加强社会保险稽核 工 工作:一是通过市社保 稽 稽查队进行经常性执法 检 检查,深入到各镇各企 业 业进行稽查,对个别选 择 择性参保、瞒报人数的 企企业进行处理,以及加 强 强受投诉和举报的企业 的 的稽查力度和加强对这 些 些企业的跟踪和监督。

 至 至 XX 年 5 月底止,共 对 对 92

 户企业进行了稽 查 查,指令新增参保人数 5 524 人。二是利用机 构构改革机会,重新制定 三 三定方案,设立内审稽 核 核部门,建立起社会保 险 险稽核的常设机构,同 时 时健全各项稽核制度。

 (五)实施城乡居民养 老 老保险 为贯彻《社会 保 保险法》有关的规定, 使 使到社会保险覆盖全社 会 会,从 XX 年 1 月起, 我 我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 养 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 镇 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后 的 的名称)。按照《城乡 居 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 》的规定,缴费标准为 年 年缴费100元至10 0 00元 10 个档次;基 础 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 5 5 5 元的标准,个人账户 养 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个人 账 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 3 39。为了保证城乡居 民 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 , ,我局组织养老保险待 遇 遇股的工作人员加班加 点 点,抓紧养老保险待遇 审 审批,保证养老保险待 遇 遇按时发放;同时加强 与 与市邮政储蓄部门沟通 , ,及时做好城乡居民养 老 老保险参保人员和享受 待 待遇人员的信息录入、 更更新和相关数据交换、 衔 衔接。

 (六)提高社 保 保经办服务质量 随着 《 《社会保险法》的实施 , ,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 扩 扩大,我市参保人数大 幅 幅增长, 特别是今明 两 两年实施了城乡医保和 新 新农保后,截至 XX 年 底 底,社保局管理的养老 保 保险参保人将近 60 万 , ,管理的医疗保险参保 人 人达 90 万。为了应对 庞 庞大工作量和办理人群 , ,社保局扩大办公区域 , ,同时招聘工作人员, 缓 缓解人手严重不足的问 题 题。在 XX 年下半年, 社 社保局对

 三楼的养老保 险 险业务办事大厅和四楼 的 的医疗保险业务办事大 厅 厅进行改建,将原来的 窗 窗口式办公改为柜台敞 开 开式办公,两层的柜台 经 经办岗位由原来 8 个增 加 加到 18 个,并增加了 对 对外服务柜台的人手。

 (七)做好文件清理工 作 作 在《社会保险法》 实 实施后,我市原有一些 政 政策文件与法律的规定 不 不相符,为了理顺政策 , ,完善各项规定,我局 积 积极做好文件的清理工 作 作。在 XX 年下半年, 我 我局组织各股室工作人 员 员对原来的社会保险文 件 件进行全面检查,深入 了 了解现行社会保险文件 条 条文的内容,对与新法 律 律、法规有抵触的文件 进进行清理,并填报清理 文 文件的表格和提出保留 或 或废止文件的意见报市 法 法制局。至 XX 年底止 , ,共清理有抵触或失效 的 的文件 9 份。

 (八) 做 做好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根据《社会保险法》 的 的规定和根据上级文件 的 的要求,从XX 年 1 月 起 起,社保局对全市符合 条 条件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进 进行养老金调整。为了 保 保证调整工作顺序进行 , ,社保局专门组织养老 保 保险待遇股、信息股、 基 基金管理股和办公室负 责 责人开会部署任务,协 同 同做好本次养老金调整 的 的信息录入、统计汇总 、 、数据交换、银行划拨 和 和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 。

 。调整基本覆盖全市所 有 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列 入 入调整共 26526 人 , ,普调月人

 均增加元, 倾 倾斜调整月人均增加元 ; ;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 元 元,调整后元。

 (九 ) )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 题 题 积极贯彻《社会保 险 险法》的规定,不留参 保 保死角,解决镇办企业 和 和机关事业单位早离人 员 员和应参未参人员历史 遗 遗留问题。为了保证工 作 作顺利开展,社保局将 五 五楼 200 平方米 会 会堂设置为早离人员受 理 理前台, 40 平方米

  小会议室设置为审批 办 办公室,设置工作人员 7 7 名,负责全市早离人 员 员和应参未参人员的工 龄 龄审核工作;我局还专 门 门组织人员到全市各镇 、 、各资产公司和各主管 部 部门调查摸底,了解情 况 况和收集材料,以及组 织 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 题 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 出 出现的问题和部署下一 步 步工作。至 XX 年 5 月 底 底止,我局共受理早离 人 人员一次性缴费申请 8 7 718 人,已审批 83 2 27 人;受理应参未参 人 人员补缴申请 2082 人 人,已审批 1135 人 。

 。

 三、存在问题 ( 一 一)在《社会保险法》 实 实施后,因部分的配套 政 政策还未出台,使社保 经 经办机构在执行法律规 定 定上有一定的难处,甚 至至无法执行。如工伤保 险 险先行支付的操作规程 和 和追讨问题,尚未有相 关 关实施细则和规定;养 老 老保险在职参保死亡的 待 待遇问题,尚未明确申 领 领条件;社保经办机构 受 受理社保缴费申报,现 在 在上级部门也未有统一 的 的工作安排等。

 (二 ) )由于大环境的影响和 我 我市实际情况的制约, 江 江门市

 下达的扩面任务 相 相对较重,现时我市用 工 工人数无太大增长,参 保 保人数难以大幅度提高 , ,有些镇甚至下降,导 致 致我市扩面压力甚大。

  四、下一步措施 ( 一 一)继续加强宣传。积 极 极做好《社会保险法》 宣 宣传工作,通过各种传 播 播媒介加强宣传,并组 织 织单位部门和劳动者进 行 行学习,使社会各界认 识 识和理解《社会保险法 》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保 意 意识,激发群众参保积 极 极性。

 (二)继续做 好 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加 加强社会保险执法队伍 建 建设,加大社保稽查力 度 度,不断扩大社保覆盖 面 面;加大社保费征缴力 度 度,加强基金支撑能力 , ,落实层级责任制,努 力 力完成江门市下达的各 项 项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三)努力解决历史遗 留 留问题。认真贯彻社会 保 保险法,不留参保死角 , ,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 题 题,继续做好应参未参 人 人员工龄审核工作,进 一 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做 好 好调查摸底,及时向上 级 级汇报情况,争取早日 解 解决档案材料遗失的人 员 员的参保问题。

 (四 ) )完善各项政策。对于 《 《社会保险法》出台后 , ,部分法律条文的落实 还 还未有相关配套政策的 问 问题,我局也通过各种 工 工作场合向向江门市人 社 社局、社保局反映情况 和 和提出意见,上级部门 也 也承诺积极向省人社厅 反 反映,争取尽快制订和 完

 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篇三: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2016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完善和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保基本情况 至 2016年6月底止,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16042人;企业缴费人数 81301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3.45%,机关 14230 人,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 100.33%,享受养老金39776 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70252 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7.6%,享受养老金 1185 丸 80 人;参加医疗保险 8884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 无 务 98.48%;参加失业保险 68906 人,完成江门  下达任务 96.37%;参加工伤保险 72510 人,完 鞭 成江门下达任务 100.71%;参加生育保险 6686 鲑 9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6.91%。

 2016 年 1  至 6 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征收养老保险费43608 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72.8%,支付 36459 万 肆 元;征收医疗保险费 15292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半 35.6%,支付 20266 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 16 熊 96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50.78%,支付 208 硬 万元;征收工伤保险费 707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6 斯 1.48%,支付 444 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238 万 光 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52.96%,支付 14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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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情况 领导重视, 嘲 积极部署 自《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市随即制定了相 绛 关的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市依法 掬 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仲儒任组长,市普法办主任 宵 李锡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荣文、市人力 艚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蔡 您 国辉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地税局、市人力 垄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 体 的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召 嗳 开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的工  作任务。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 1、积极 鼾 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一是召开局务会议,深刻领会 疚 。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前,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主要 す 领导以身作则,认真学习、仔细研究,领会立法精神,由 吻 分管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传达上级有关贯彻实施《社会保 怡险法》的文件精神。以法律为准绳调整工作理念和思路, 胆 做到精确掌握、运用自如,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 谧 。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组织 姥 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保险法》的立法意义,力求全面掌握 怼 的重点,确保依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三是组织精 埒 干工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局举办的江门市人社系统贯彻 燥 实施《社会保

 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了“优秀组织 畈 奖”和“优秀奖”。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 啃 是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台山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宣 酣 传咨询活动。由市人大依法治市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伍 、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在市石化广场举办《社 嗤 会保险法》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健强、 霖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社局局长刘英欢、市委市府办副主 鸭 任梅立全等领导亲临现场。此外,我局还先后在各镇及规 埝 模较大的企业举办社保法咨询活动 7次,参加咨询活动的 宫 群众和企业员工 1.2 万多人,现场派发宣传资料 800 砉 0 多份。二是市宣传部、法治办、普法办、人社局、社保  局、城管局、公安局、电视台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 艴 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电视台、江门日报台山记者站和  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市依法治市办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 ;市普法办在市法制宣传栏刊登宣传资料;市人社部门印 帷 制发放宣传资料 10 万份,制作宣传横幅、标语 30 条到 莘 全市各镇、街、场悬挂;市城市管理局提供宣传活动场地 迹 ;市公安局维持宣传活动的安全秩序工作。

 贯彻执行《 ì 社会保险法》,积极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011 年超 刭 额完成江门市下达各项扩面征缴任务:养老保险参保完成 倍 率为 239.26%,基金征收率为 132.61%;医 Ξ 疗保险参保完成率为 101.54%,基金征收率为 15 约 6.65%;失业保

 险参保完成率为 102.76%,基 径 金征收率为 172.79%;工伤保险参保完成率为 10 迭 0.15%,基金征收率为 158.71%;生育保险参 戡 保完成率为 101.18%,基金征收率为 105.40  %。具体扩面征缴措施:一是落实责任制,由市政府向各 幂 镇下达扩面任务,镇政府落实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各企 恿 业。二是加强社保扩面督导检查,由市人社局、市社保局 躔 、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经信局、市团委、市财政局、市  农业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多个扩面督查组,分组包  干,落实责任,分别到各镇进行督导。三是加强职能部门 菇 联动,落实有关强制措施,人社部门统筹社保扩面,健全  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门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工商 唁 部门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拖欠社保费的企业暂不办理营 惠 业执照年检或验证等。

 加强社会保险执法检查 在《社 Ψ 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局从两方面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流 :一是通过市社保稽查队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深入到各 础 镇各企业进行稽查,对个别选择性参保、瞒报人数的企业 拇 进行处理,以及加强受投诉和举报的企业的稽查力度和加 戌 强对这些企业的跟踪和监督。至 2016 年 5 月底止,共 扳 对92 户企业进行了稽查,指令新增参保人数 524 人。

 鲮 二是利用机构改革机会,重新制定三定方案,设立内审稽 ● 核部门,建立起社会保险稽核的常设机构,同时健全各项 谳 稽核制度。

 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贯彻《社会保险 醣 法》有关的规定,使到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从 2016  年 1 月起,我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城乡 也 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缴费标准为年缴费 10 衩 0 元至 1000 元 10 个档次;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 5 挂 5 元的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 壮 存额除以 139。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 疙 ,我局组织养老保险待遇股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抓紧养 w 老保险待遇审批,保证养老保险待遇按时发放;同时加强 绯 与市邮政储蓄部门沟通,及时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姿 人员和享受待遇人员的信息录入、更新和相关数据交换、 嚷 衔接。

 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质量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  实施,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参保人数大幅增长 嚅 , 特别是今明两年实施了城乡医保和新农保后,截至 2 非 016 年底,社保局管理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将近 60 万, 钨 管理的医疗保险参保人达 90 万。为了应对庞大工作量和  办理人群,社保局扩大办公区域,同时招聘工作人员,缓 欧 解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在 2016 年下半年,社保局对 掇 三楼的养老保险业务办事大厅和四楼的医疗保险业务办事 谖 大厅进行改建,将原来的窗口式办公改为柜台敞开式办公 蜥 ,两层的柜台经办岗位由原来 8 个增加到 18 个,并增加 藁 了对外服务柜台的人手。

 做好文件清理工作

 在《社会 胆 保险法》实施后,我市原有一些政策文件与法律的规定不 ㄠ 相符,为了理顺政策,完善各项规定,我局积极做好文件 窈 的清理工作。在 2016 年下半年,我局组织各股室工作 肓 人员对原来的社会保险文件进行全面检查,深入了解现行 秕 社会保险文件条文的内容,对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文 旱件进行清理,并填报清理文件的表格和提出保留或废止文 欤 件的意见报市法制局。至 2016 年底止,共清理有抵触 荠 或失效的文件 9 份。

 做好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根据《社 杲 会保险法》的规定和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从2016 年 铮 1 月起,社保局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养 窍 老金调整。为了保证调整工作顺序进行,社保局专门组织 匾 养老保险待遇股、信息股、基金管理股和办公室负责人开 邝会部署任务,协同做好本次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录入、统计 翟 汇总、数据交换、银行划拨和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调整 纛 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列入调整共 2652 ∮ 6 人,普调月人均增加 140.05 元,倾斜调整月人均  增加 401.04 元;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 1141.0 坪 2 元,调整后 1281.8 元。

 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埯

 积极贯彻《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留参保死角,解决 镇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早离人员和应参未参人员历史遗 锱留问题。为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社保局将五楼 200 平 で 方米

 会堂设置为早离人员受理前台,40 平方米小会议室 镨 设置为审批办公室,设置工作人员 7 名,负责全市早离人 香 员和应参未参人员的工龄审核工作;我局还专门组织人员 蝮 到全市各镇、各资产公司和各主管部门调查摸底,了解情 楮 况和收集材料,以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屁 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部署下一步工作。至 2016 年 傲 5 月底止,我局共受理早离人员一次性缴费申请 8718 傩 人,已审批 8327 人;受理应参未参人员补缴申请 20 办 82 人,已审批 1135 人。

 三、存在问题 在《社会 崾 保险法》实施后,因部分的配套政策还未出台,使社保经 轭 办机构在执行法律规定上有一定的难处,甚至无法执行。

  如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操作规程和追讨问题,尚未有相关 莒 实施细则和规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死亡的待遇问题,尚 侄 未明确申领条件;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社保缴费申报,现在 峁上级部门也未有统一的工作安排等。

 由于大环境的影响 陪 和我市实际情况的制约,江门市下达的扩面任务相对较重 枉 ,现时我市用工人数无太大增长,参保人数难以大幅度提 嘛 高,有些镇甚至下降,导致我市扩面压力甚大。

 四、下 绚 一步措施 继续加强宣传。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 粟 工作,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加强宣传,并组织单位部门和劳 髻 动者进行学

 习,使社会各界认识和理解《社会保险法》, 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保意识,激发群众 再 参保积极性。

 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加强社会保  险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社保稽查力度,不断扩大社保覆盖  面;加大社保费征缴力度,加强基金支撑能力,落实层级 聆 责任制,努力完成江门市下达的各项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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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不留参 毪保死角,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应参未参人员 鳕 工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做好调查摸底,及 妗 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早日解决档案材料遗失的人员的 缀 参保问题。

 完善各项政策。对于《社会保险法》出台后 隔 ,部分法律条文的落实还未有相关配套政策的问题,我局 蕾 也通过各种工作场合向向江门市人社局、社保局反映情况  和提出意见,上级部门也承诺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争取 寮 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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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2016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完善和健全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保基本情况

  至 2016年6月底止,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16042人;企业缴费人数 81301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3.45%,机关 14230 人,完成江门市下达任务 100.33%,享受养老金39776 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70252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7.6%,享受养老金 118580 人;参加医疗保险 888401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8.48%;参加失业保险 68906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6.37%;参加工伤保险 72510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100.71%;参加生育保险 66869 人,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96.91%。

  2016 年 1 至 6 月各险种收支情况如下:征收养老保险费43608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72.8%,支付 36459 万元;征收医疗保险费 15292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35.6%,支付 20266 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 1696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50.78%,支付 208 万元;征收工伤保险费 707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61.48%,支付 444 万元;征收生育保险费238 万元,完成江门下达任务 52.96%,支付 144 万元。

 二、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工作情况

  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自《社会保险法》颁布后,我市随即制定了相关的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仲儒任组长,市普法办主任李锡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罗荣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蔡国辉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有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召开了《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

  1、积极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一是召开局务会议,深刻领会。在《社会保险法》颁布前,我局召开了局务会议,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认真学习、仔细研究,领会立法精神,由分管社会保险工作的领导传达上级有关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文件精神。以法律为准绳调整工作理念和思路,做到精确掌握、运用自如,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业务经办。二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社会保险法》的立法意义,力求全面掌握的重点,确保依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三是组织精干工作人员参加江门市人社局举办的江门市人社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

 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了“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奖”。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台山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宣传咨询活动。由市人大依法治市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等部门联合在市石化广场举办《社会保险法》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健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社局局长刘英欢、市委市府办副主任梅立全等领导亲临现场。此外,我局还先后在各镇及规模较大的企业举办社保法咨询活动 7次,参加咨询活动的群众和企业员工 1.2 万多人,现场派发宣传资料 8000 多份。二是市宣传部、法治办、普法办、人社局、社保局、城管局、公安局、电视台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电视台、江门日报台山记者站和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市依法治市办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市普法办在市法制宣传栏刊登宣传资料;市人社部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 10 万份,制作宣传横幅、标语 30 条到全市各镇、街、场悬挂;市城市管理局提供宣传活动场地;市公安局维持宣传活动的安全秩序工作。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积极做好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011 年超额完成江门市下达各项扩面征缴任务:养老保险参保完成率为 239.26%,基金征收率为 132.61%;医疗保险参保完成率为 101.54%,基金征收率为 156.65%;失业保

 险参保完成率为 102.76%,基金征收率为 172.79%;工伤保险参保完成率为 100.15%,基金征收率为 158.71%;生育保险参保完成率为 101.18%,基金征收率为 105.40%。具体扩面征缴措施:一是落实责任制,由市政府向各镇下达扩面任务,镇政府落实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各企业。二是加强社保扩面督导检查,由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经信局、市团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多个扩面督查组,分组包干,落实责任,分别到各镇进行督导。三是加强职能部门联动,落实有关强制措施,人社部门统筹社保扩面,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地税部门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工作,工商部门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拖欠社保费的企业暂不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或验证等。

  加强社会保险执法检查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局从两方面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一是通过市社保稽查队进行经常性执法检查,深入到各镇各企业进行稽查,对个别选择性参保、瞒报人数的企业进行处理,以及加强受投诉和举报的企业的稽查力度和加强对这些企业的跟踪和监督。至 2016 年 5 月底止,共对92 户企业进行了稽查,指令新增参保人数 524 人。二是利用机构改革机会,重新制定三定方案,设立内审稽核部门,建立起社会保险稽核的常设机构,同时健全各项稽核制度。

  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为贯彻《社会保险法》有关的规定,使到社会保险覆盖全社会,从 2016 年 1 月起,我市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缴费标准为年缴费 100 元至 1000 元 10 个档次;基础养老金按每人每月 55 元的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我局组织养老保险待遇股的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抓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保证养老保险待遇按时发放;同时加强与市邮政储蓄部门沟通,及时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和享受待遇人员的信息录入、更新和相关数据交换、衔接。

  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质量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参保人数大幅增长, 特别是今明两年实施了城乡医保和新农保后,截至 2016 年底,社保局管理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将近 60 万,管理的医疗保险参保人达 90 万。为了应对庞大工作量和办理人群,社保局扩大办公区域,同时招聘工作人员,缓解人手严重不足的问题。在 2016 年下半年,社保局对三楼的养老保险业务办事大厅和四楼的医疗保险业务办事大厅进行改建,将原来的窗口式办公改为柜台敞开式办公,两层的柜台经办岗位由原来 8 个增加到 18 个,并增加了对外服务柜台的人手。

  做好文件清理工作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我市原有一些政策文件与法律的规定不相符,为了理顺政策,完善各项规定,我局积极做好文件的清理工作。在 2016 年下半年,我局组织各股室工作人员对原来的社会保险文件进行全面检查,深入了解现行社会保险文件条文的内容,对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文件进行清理,并填报清理文件的表格和提出保留或废止文件的意见报市法制局。至 2016 年底止,共清理有抵触或失效的文件 9 份。

  做好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和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从2016 年 1 月起,社保局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调整。为了保证调整工作顺序进行,社保局专门组织养老保险待遇股、信息股、基金管理股和办公室负责人开会部署任务,协同做好本次养老金调整的信息录入、统计汇总、数据交换、银行划拨和相关政策宣传等工作。调整基本覆盖全市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列入调整共 26526 人,普调月人均增加 140.05 元,倾斜调整月人均增加 401.04 元;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 1141.02 元,调整后 1281.8 元。

  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积极贯彻《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留参保死角,解决镇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早离人员和应参未参人员历史遗留问题。为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社保局将五楼 200 平方

 米 会堂设置为早离人员受理前台, 40 平方米 小会议室设置为审批办公室,设置工作人员 7 名,负责全市早离人员和应参未参人员的工龄审核工作;我局还专门组织人员到全市各镇、各资产公司和各主管部门调查摸底,了解情况和收集材料,以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部署下一步工作。至 2016 年 5 月底止,我局共受理早离人员一次性缴费申请 8718 人,已审批 8327 人;受理应参未参人员补缴申请 2082 人,已审批 1135 人。

  三、存在问题

  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部分的配套政策还未出台,使社保经办机构在执行法律规定上有一定的难处,甚至无法执行。如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操作规程和追讨问题,尚未有相关实施细则和规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死亡的待遇问题,尚未明确申领条件;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社保缴费申报,现在上级部门也未有统一的工作安排等。

  由于大环境的影响和我市实际情况的制约,江门市下达的扩面任务相对较重,现时我市用工人数无太大增长,参保人数难以大幅度提高,有些镇甚至下降,导致我市扩面压力甚大。

  四、下一步措施

  继续加强宣传。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加强宣传,并组织单位部门和劳动者进行学

 习,使社会各界认识和理解《社会保险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保意识,激发群众参保积极性。

  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加强社会保险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社保稽查力度,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加大社保费征缴力度,加强基金支撑能力,落实层级责任制,努力完成江门市下达的各项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不留参保死角,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做好应参未参人员工龄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做好调查摸底,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早日解决档案材料遗失的人员的参保问题。

  完善各项政策。对于《社会保险法》出台后,部分法律条文的落实还未有相关配套政策的问题,我局也通过各种工作场合向向江门市人社局、社保局反映情况和提出意见,上级部门也承诺积极向省人社厅反映,争取尽快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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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人社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

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 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提高常委会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工作情况质量,高质量开展好《社会保险法》专题询问工作。根据专题询问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分别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XX,副主任XX 任组长的两个调研组,于 X 月 X 日至 X 日,利用 X 天时间,深入到西丰县、开原市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县 (市)社保、医保工作机构,多家医院、企业,听取了县(市)人社局、医保局工作专题汇报,召开了分层次座谈会 X 次,参加座谈人员百余人。在前期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7 月 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春久为组长,副主任曾科为副组长,常委会部分委员和代表为成员的视察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活动。视察组先后察看了 XX 市社保中心、市医保中心,XX 市中心医院,XX县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XX县中心医院,听取了市、

 县两级政府工作汇报,并召开了由市、县两级人社局、市医保局等市政府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交换了意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精心组织部署、全力推进,制度建设、扩面征缴、基金监督和经办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我市“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形成,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 一) 社保意识明显增强。一是政府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社保基金监管工作;二是部门响应,推进措施扎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开展 《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培训活动,全力构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三是企业配合, 责任意识提高。自觉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明显增 强;四是劳动者认同,维权意识提升。职工依法参保续保、依法维权意识显著增强, 不少职工在应聘时,把用人单位是否办理保险作为从业的前提条件,在处理保险纠纷 时更多地能按照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通过依法向执法部门举报、申请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 二) 社保基金总体运行比较稳定。《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方针,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全市参保扩面不断提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均衡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应参保人数 X 万人,已参保人数 X 万人,基金收入 X亿元,支出 X 亿元,当期结余 X 亿元,滚存结余 X 亿元。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X 万 人,其中,在职参保人员 X 万人,离退休人员 X 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 收入 X 万元,支出X 万元,当期结余 X 万元。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 数 X 万人,基金收入 X 亿元,支出 X 亿元,当期结余 X 亿元,滚存结 余 X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X 万人,基金收入 X 亿元,支出 X 亿元, 当期结余 X 亿元,滚存结余 X 亿元。1-5 月,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X万人,基金收入X亿元,同比下降X%,支出X亿元,同比增长 X%,滚存 结余 X 亿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 X万人,基金收入X亿元,同比 增长X%,支出X亿,同比减少X%,滚存结余 X 亿元。

 ( 三)。

 社保基金监管体系比较健全。市政府始终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 位一体,不断健全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落实内控要求,全力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保障各项社保

 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完善建章立制。我市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队、社保基金监管科和经办机构稽核科,实时对疑点数据进行核实,鼓励全社会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同时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完善政策标准,加强人员管理和内控 机制建设;二是健全基金监督制度。积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领取养老保 险待遇 APP 资格认证、基金财务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规范政策实施与业务经办,有效堵塞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漏洞;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力度。通过对社会保险基 金安全隐患点、重要业务经办流程、社保待遇支付等开展排查,核查养老、工伤、 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3万人,涉及欺诈冒领 X 人,追回基金 X 万元。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实现全覆盖,检查处理定点医疗机构 X 家次,审核扣款、追回基金 500 多万元。

 ( 四)“ 疫情期间” 社保工作有序推进。我市结合疫情影响和防控实际,积极支 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推进各项社保扶持政策落地落实。一是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至上半年,我市累计支出养老金X亿元,返还代扣职业年金X亿元,发放失业金X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 贴 X 万元;二是积极实施援企稳岗和社保费减免缓政策。截至 6 月,累计为 X 家企业减免养老保险 X 万元、

 医疗保险 X 万元、工伤保险 X 万元、失业保险 X 万元;累计为 X 家企业申报企业稳岗返还补贴 X 亿元,已返还 X 亿 元,稳定岗位 X 万个;三是强化医疗基金保障。从医保基金中预拨两批周转金 X 万元,解决了医院防控基金周转问题;四是推行社保经办业务 “不见面”“延 时”办理。采取电话办、预约办、网上办等方式开展社保业务经办服务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市政府在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 一) 政策制度有待完善。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百姓对新政策不了解;二 是带量采药,由于数量有限,导致供需矛盾突出,中药颗粒及特病患者所需的特殊 药品未纳入报销目录;三是目前我市原新农合参保居民未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四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中人”养老金新办法计发迟缓;五是部分参加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因当时政策允许也同时参加了老农保,这部 分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与新政策执行矛盾突出;六是工伤就医定点医院的范围较窄, 企业和工伤患者家属迫切需求的专科医院未纳入定点范围。

  ( 二) 基金保障有待加强。一是受调待、降费率、人口老龄化及经济下行影响,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日益扩大,企业养老金支付存在风险;二是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均未实现市级统筹,仍实行县 (市)区统筹,统筹层次低,个别县 (市)区医保基金保有量、可支付月数较低,抗风险能力不强; 三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未实现真正合并缴费;四是部分县 (市)区拖欠定点 医疗机构、拖欠省级平台结算基金。

 ( 三) 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目前,我市社保、医保信息化建设滞后,系统功能 还不健全,部分业务无法实现网上办理, “网上办”和 “一网通办”还不能达到国 家、省里的要求,影响了便民服务工作实效。特别是医保、社保使用的两套系统均 未实现与民政、卫生、公安、税务、财政等社保业务相关部门联网,难以实现信息 共享。

 ( 四) 机构建设有待强化。我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面积 小、设施陈旧、经办力量不足、专业人员缺乏,难以满足当前高质量社会保险服务 需要。特别是医保监管执法急需的医疗、财会、信息等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各县 (市)区均没有成立专门的医保行政执法队伍,监管力量薄弱。

 三、意见建议

 ( 一) 提高政治站位, 做好宣传引导。《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社会保险法》对保民生、促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 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泛、系统、深入、准确的宣传, 使法规广为知晓,正确引导各方参保行为。一是要注重宣传的广泛性和系统性。对社保机构服务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好专业培训,确保人人吃透政策。充分利用报纸、 电台、电视台、手机信息等宣传平台,延伸宣传触角,确保政策法规宣传到基层; 二是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特殊人群,利用社保工作机构服务窗口及 信息平台推送通俗易懂的社会保险宣传 “小册子”、宣传单、宣传栏等,原原本本地 宣传法规条文,准确诠释条文含义,并将宣传法规作为工作机构服务窗口的重要工 作内容,将其说清说透,切实提高群众对法规的知晓度 ( 二) 加大基金征缴, 管控支付风险。一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征缴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社保费 “减、免、缓”政策的同时,依法依规做好社保基金扩面征缴工作;二是要密切跟进国家、省调剂金政策,努力向上争取基金支持;三是要不断强化社保基金支出管理,严格领取资格认证制度,杜绝基金支出 “跑冒滴漏”。定期对社保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堵塞漏洞,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要进一步强化预警

 应急机制,及时调度各地保发放情况,对重点地区进行点对点跟踪监控,确保掌控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医保基金不透支穿底。

 ( 三) 完善制度建设, 增强监督能力。一是市、县两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加速医保基金市级统筹,保证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二是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工作;三是要大力推进按新办法准确计发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确保“中人”待遇平稳过渡。并妥善处理好“老农保”遗留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四是要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监管队伍人员配置,提升监管能力;五是结合我市实际解决好带量采购药品数量、合理调配医保报销目录、扩大工伤定点就医范围、增加专科医院等相关问题。

 ( 四) 强化信息平台建设, 疏通工作堵点。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保、医保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升级金保二期、新农合信息系统,着力建成符合当前工作需要、便捷高效的社保、医保信息化系统。同时,为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合并缴费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二是强化信息资源共享。要合力打通各个环节,构建相关部门的长效联系、沟通机制,实现民政、卫生、公安、税务、财政等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必要数据的有效传递共享,切实解决因部门间信息

 不畅带来的重复享受、不符条件人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等问题。

 ( 五) 优化经办环境, 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市、县两级政府要整合经办资源和力量,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合理调优人员结构,确保重点经办岗位由在编人员顶岗;二是着力解决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人员不足问题,适当增加公益性岗位配备,吸收专业人员充实到社会保险队伍中来,以适应当前高质量社会保险服务需要;三是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努力加强服务场所建设,不断改善社保经办环境,为 社会保障工作提供高效、便捷、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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