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镇乡)(全文),供大家参考。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镇乡)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各村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街道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村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街道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办范围内各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一)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三)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工程构筑物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四)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五)因人为或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
办事处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主任担任,武装、水利、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各村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基干民兵为成员。
(二)部门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市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审定全办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灾情;储备应急物资,负责协助市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综治办:负责饮水安全应急群众的社会治安及案件查处;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水利站:负责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卫生院:负责对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村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水质实行监测和卫生保障。
宣传办: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安全。
各村应拟定本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村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街道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各村饮水工程管理员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定期组织巡查、检修。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要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管理员要密切观测设施的运行情况,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供水稳定有效。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办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掌握水源地状况、供水范围、水池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如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设立并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各村饮水安全管理员或巡查员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任何单位和社会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报告突发性事件。
(二)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严重)、Ⅲ(较重)、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三)预警发布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市水务局同意后发布。街道农村饮水安全主管部门要积极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各级有关部门要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能及时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预警信息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村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五、应急响应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各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xx分钟内向上一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报告,并进行先期处理。
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由街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任)召集相关部门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专业人员进行会商。会商主要内容是分析饮水不安全原因,明确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制定应急措施,落实应急预案。邀请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调动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
(一)工作部署
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饮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村和镇直有关部门开展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
街道应急指挥部必须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村级干群进行先期处置,并配合市工作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部门联动
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水供应,并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办事处要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时恢复供水。并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源等事件的发生。
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要按照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街道卫生院要配合办事处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三)方案启动
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恢复工程的建设。并且要动员有关部门和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各村委会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组织事发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
六、保障措施
各村要成立相关机构,安排负责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人员,明确任务,根据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供水规模在xxx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一般从附近水源调水。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中毒事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卫生部门和事发地或村派出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处置,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做好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各类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方案,发生事件时,由办事处统一对物资进行调度,确保物资及时供应。同时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工程负责人员和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向上级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经验教训等。街道应急指挥部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办事处负责规划设计,需要上级政府援助的,由办事处提出请求报市政府、水务局。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