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水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2-09-02 10:0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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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水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城市供水水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居民饮用水水质,加大全市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力度及保障供水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具体方案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4个集中式净水厂供水水质合格率达97%以上,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

二、实施范围

全市4个集中式供水净水厂。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管护

1.合理布局饮用水源地。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筹考虑水源地水量、水质、人口分布、水厂制水工艺、用水安全、供水管理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和调整饮用水源地。通过城市水厂扩网等方式,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加大资金项目投入,争取实施驷马桥水厂水源地(关门石电站)取水口上移工程。

2、加大原水水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负责饮用水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开展水质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水质状况,提出监督措施和整改建议,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3.强化水源保护区标志建设。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规定,规范设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完成界碑和警示标志设置工作,并合理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宣传牌,确保保护区标志设置明显可见。保护区界碑设置要充分考虑地形特点,设立于人群易见处。穿越保护区的道路、桥梁等警示标志应设在道路、桥梁以及水域沿岸明显处,其位置内容应分别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和《内河助航标志》(gb5863)有关规定。

4.实施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包括建隔离墙、隔离网、植树等),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乡村道路、高速公路和桥梁等公共设施,实施限速通行并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规范设置界桩。

5.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纳入规划控制范围,依法审批有关建设项目。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存在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无工业、农业、生活排污口,无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无新增种植和经济林;二级保护区内,无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无工业、农业、生活排污口,无有毒有害废弃物暂存或者转运站,无化危品、化厂原料堆放和生活垃圾转运,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原住居民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排放,无条件的原住居民生活污水要消纳处理。

6.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住建、水利、环保、农牧农村、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和各街道办联合参与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执法巡查机制,加强巡查,加大饮水源保护区内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从事养殖、乱砍乱伐、盗采砂石、旅游、垂钓、游泳、洗衣等可能造成污染水体的活动。

(二)加强供水水质监管

1.加大出厂水水质监测。按照市政府常委会会议纪要要求,我市以每季度1次的频次对城区4家水厂的出厂水和4个重点管网末梢水开展水质监测,并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监测报告。加强对供水企业运行监管,一旦发现水质监测不合格的供水企业,要求第三方机构加密监测,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令供水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水质检测仍不合格的从严从重处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确保供水工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8-2006)规定。同时,要求市供排水公司着力加强水质检测工作,每月按时上报水质检测报告。

2.完善供水企业视频时时监控系统。在取水口和水厂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控供水水质;争取对规模化供水企业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整合,实现数据共享。

3.加快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加大资金项目投入,督促市供排水公司在2020年底前,逐步加强对城区老旧供水管网和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减少管网二次污染。

4.加强供水企业的日常监管。一是要求建立完善的水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城市供水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技术培训。二是要求供水企业严格制水处理工艺流程。充分利用沉淀池,扩大沉淀面,延缓沉淀时间,采用二氧化氯加药设备消毒,并时刻检查、保养,确保设备优质良好,正常运转。

(三)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

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保护区及影响区范围内的风险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饮用水源地管理单位和供水企业必须制定“一源一册”或“一厂一册”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应急技术、队伍、专家库及装备保障,每年开展一次饮用水源地、水厂应急演练,提高水源地、水厂风险防范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计划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住建、水利、环保、卫建、农牧科、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主任为成员的城市供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提升饮用水源水质和供水水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对重点供水企业、重要饮用水源地、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办。

(二)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研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各饮用水源地的市、镇、村级河长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市供排水公司负责人和水厂厂长是各净水厂的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将饮水源水质监测和管理维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指标纳入街道办、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饮用水源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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