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

时间:2022-09-01 13: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

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推动人才队伍提质升级,加快建成旅游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务全域旅游和“旅游胜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x年,******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引进99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市属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公平、精准、高效地引进人才,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

201x年我市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申报计划,统一发布目录,统一审核方案,统一资格复核,分类分单位组织实施考试、体检、考核考察,统一组织公示,全程监督指导”的工作思路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总体要求是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用人的自主权,采用统分结合联动引进的方式进行,鼓励采用“校园引进或招聘会引进”模式引才,积极探索笔试面试一体化改革,制定科学的实践考核标准,继续完善“目录发布一年内有效、人才随到随引、科学分类测试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走‘高速通道’、硕士研究生引进走‘快速通道’、企业引进人才走‘市场通道’”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公平、公开、精准、高效地引进一批我市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二、引进计划

201x年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共计99名。其中:7个事业单位拟引进81名,4家国有企业拟引进18名;管理岗位拟引进18名,专技岗位拟引进81名(具体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在本市辖区以外工作或已离开我市工作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以是否已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标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⑤在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基本程序:发布目录;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核;考试(面试和笔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二)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免考试环节,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人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引进人选。

(三)企业引进人才除发布人才引进目录以外,均由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

五、政策待遇

(一)职级待遇:通过人才引进新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有职位的情况下,可分别按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进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二)住房保障和安家费:①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货币化,分五年发放);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②引进重点高校(211、985)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3万元(分两次发放)。③引进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2万元(分两次发放)。

(三)生活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市委人才办按规定协助其就业;对引进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市入学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五)医疗服务。由用人单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六)其他待遇见附件1。

引进人才的政策待遇按《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步骤安排

(一)发布人才引进专业目录

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申报引进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和岗位审核,汇总形成《201x年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公开发布。

1.有效时间

引进目录发布后,一年内有效(截止2018年5月15日)。集中引进人才工作完成后,如有岗位继续空缺,可再次按程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也可以采用“校园引进和招聘会引进”模式引进人才;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执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

2.发布范围

省内外媒体:以湖南日报华声在线为主,争取人民网等国内各知名网站转载,另外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发布。

市内媒体:张家界日报、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公众信息网、张家界红星网、张家界教育信息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网、张家界人才服务网等。

微信平台:掌上张家界、张家界组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集中报名时间为201x年5月16日—6月15日(均限工作日);实行校园引才的另行组织报名。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网上(张家界人才在线)报名和资格初审。

市人才资格确认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复核。

(三)各单位申报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各人才引进单位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制定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包括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具体操作办法、成立监督小组和实践考核标准),报市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考试(笔试和面试)

各人才引进单位根据审批同意后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市公开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派人指导,各人才引进单位成立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单位和岗位要求,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可采取专业答辩、技能测试、试讲等有效形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如果出现高层次人才与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同时报考同一岗位的情形,则优先聘用高层次人才。

(五)体检和考核考察

1.体检和考核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考察对象。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程序。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体检和考核考察工作的组织。体检和考核考察工作由各人才引进单位按审批同意后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考察的重点是对拟引进人员的适岗能力和遵纪守法情况作出结论,鼓励采用实践考核的方式进行。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各人才引进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有主管部门的须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同时抄报市人社局。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组织公示。市委组织部根据各人才引进单位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研究确定聘用人员。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

2.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201x年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艾可知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办主任陈叶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社局局长王德光任常务副组长,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雄、市编办副处级纪检员张世桂任副组长,毛新宇(组织部)、黄才书(人社局)、王巧燕(宣传部)及各人才引进单位人事科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叶峰同志兼任,其工作人员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抽调,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公开引进工作。

八、有关纪律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纪律的行为,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个严禁”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2.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纪律的拟引进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公开引进规定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情形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推荐访问:紧缺 专业人才 国有企业 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