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5篇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1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则基本要求。
第二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第三条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每位成员都有就研究讨论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五条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策。党委作出的决定,党委委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职责。党委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
2 二、议事决策范围
第六条 医院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一)医院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2.执行同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 3.医院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党委班子建设等重要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及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奖励、处分等; 5.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宣传等工作的重要事项; 6.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 7.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 8.加强对医院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妇联等群团组织,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领导的重要事项。
9.听取院长贯彻执行党委会决定情况的报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事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报告。
(二)事关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及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1.医院章程、总体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和医院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2.医院内部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聘任和人事调动、人员调整;
3 3.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大额度支出和预算调整,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房产、车辆等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采购和处置,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10万元以上)安排使用; 4.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等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 5.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 6.医疗、教学、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有关项目、经费管理和成果转化、奖励中的重要事项; 7.医院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涉及医院权益的合资合作和投资项目、医院土地的使用和处置; 8.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章程制定、修订,负责人推荐,以及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9.院级及院级以上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事项; 10.医院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1.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交流挂职、人才引进、奖惩辞退、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和医院管理的其他干部的选拔任 用。
3.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讨论决定群团组织换届人选、推选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委员等人选。
4.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以及其他需要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4 (四)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 1.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 2.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的重要措施。
(五)医德医风和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六)职工人事招录、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惩和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需要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第七条 党委会会议一般每 2 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党委书记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 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党委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建议,可在会议之前形成书面意见,委托党委书记代为表达。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列席党委会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职工代表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也可由党委委员或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建议、经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对重要议题,党委书记应当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当暂缓上会。重要行政、业务工作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
5 党委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第十条 党委会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拟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议题相关部门应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视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涉及医疗、教学、科研业务的重要事项,应当充分听取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意见;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基层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对于干部任免事宜,在提交讨论决定之前,应当在党委书记、院长以及分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的领导班子成员等范围内充分酝酿。
第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报制度,凡未经党委书记会前审定的议题,不列入会议议程。议题相关材料应当提前至少 2 天提交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当提前至少 1 天将会议议题及相关材料送达有关参会人员。
第十二条 党委会会议采取一题一议的方式进行,议题由党委委员或分管院领导汇报,相关部门也可以参加汇报。党委会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党委书记同意,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对于干部任免和需要表决的重要事项,会议主持人应当在出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策方案并进行表决。
第十三条 党委会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实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党委书记应当在出席人员全部发表意见后再作表态发言。
第十四条 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
6 决可以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委员的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但不得计入票数。会议讨论或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当场宣布。决定多名干部任免时,应当逐人表决。党委委员因故未出席会议的,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后通报相关情况。
第十五条 如对重要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分歧情况请示上级党组织。
第十六条 紧急情况下不能及时召开党委会会议决策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报告并按程序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 党委会会议决议分为以下几种:批准或通过;原则批准或原则通过;按要求作相应修改后实施或发布;暂不形成决议,责成相关负责人或相关单位另行提出意见再行研究;不予批准或不予通过。
第十八条 党委会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以及与本人有直接利益关系或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九条 党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适合公开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与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条 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党委委员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党委汇报。明确由相关部门负责的,由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促检查。医院党委应
7 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第二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医院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决策执行过程中需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党委会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照第九条规定重新提交议题。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议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委监督,接受医院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
第二十三条 实行党委会议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或决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本应由党委会议集体决策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参会人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决策失误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持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二十四条 医院党政班子和内设组织机构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在决定改变以前必须按决议执行。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 医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分送医院领导和有关单位,归档会议材料等。党委会议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在此基础上编发党委会议纪要。党委会议讨论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党委书记审核签发。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医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终止。
8 琼海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经常性沟通制度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之间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以及《海南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我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经常性沟通制度》。
一、健全完善我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经常性沟通机制,是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具体措施,应坚持依法依纪依规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二、党委书记和院长在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实重大措施、重要决定、重要政策和制度、重要工作前,必须及时进行沟通,取得相互理解支持。
(一)党委会议研究有关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重要议题,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后,再提交党委会议决定。党委书记应在会议召开前 1 至 3 天听取院长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取得共识后再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院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 1 至 3 天听取党委书记意见,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
9 论研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
(三)对干部任免事项的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组织人事领导班子成员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三、书记和院长需及时沟通事项范围: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 (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 (三)医院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等; (四)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大额度支出和预算调整,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事项; (五)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医院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 (六)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 (七)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等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 (八)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10 (九)医院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涉及医院权益的合资合作和投资项目、医院土地的使用和处置; (十)院级及院级以上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事项; (十一)医德医风和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 (十二)职工人事招录、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惩和...
篇二: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21-2022 年医院党建工作总结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第一年,也是医院建院 80 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伟大的建党精神中汲取强大动力,奋勇攻坚,创新方式,一手抓疫情常态化防控,一手抓数字化改革、医共体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主要业务 最新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市中心医院以全国排名*位的高分成绩进入 A 序列,全省排名第*位,位列全国县市级医院第 1 名,是全国排名跃升最快、进步最快的医院之一。获评国家级血栓中心优秀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高血压达标中心联盟成员单位,通过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甲等测评。2021 年第一季度综合 CMI 值位列全省同类别医院第一(1.0805),三甲准入性指标已达标 30 个(28 项为合格线),已达到三甲医院准入条件。中心医院医共体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排名医共体第三,其中**院区位列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一。
二、激发党建活力,推进党建业务融合。
(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政治引领。
1.积极动员部署,谋划定制计划。为保证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院党委的带领下从目标任务、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具体内容等方面作出详细的部署与安排。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要求,督促、指导医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2.强化宣传引导,全方位营造学习氛围。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在结合和转化上下功夫,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在全院上下形成严的氛围、学的氛围、干的氛围,把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3.学习形式多样化,学习范围全覆盖。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与实践活动,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个人自学为主,兼顾集体研讨,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院党委不断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与实践活动,坚持以上率下,巩固党史学习学习成果。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各支部书记领学,支部小组集中学,党员自学,红色基地现场学,积极参加市卫健局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医院党委书记和各支部书记至少 1 次专题党课,不定期邀请老党员、宣讲团成员或经验人士开展专题党课等形式,利用主题党日、院周会、党委会、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支部党员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体会、找差距不足、提改进措施,让大家在学习交流中共同提升,实现理论学习入心入脑,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
4.深入调研,检视问题,限时整改。多种方式检视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座谈,对发现问题定期进行全面梳理归类、明确一批患者、家属、职工“愁难急盼”问题清单。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找准症结,深挖根源,提出措施,明确责任及完成时限要求。
5.活动中学习党史,实践中感受文化。在院党委的带领下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在活动中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并做到学史崇德、学史力行。4 月,党委组织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清明节祭扫活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重温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激发党员干部追寻真理味道、践行“五(吾)带头”,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派出选手参加**市卫健系统“献礼建党百年,奋斗在‘医’线”主题微党课比赛,荣获一等奖;派出代表队作为卫健系统代表队参加全市党史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组建了*人合唱团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唱支山歌给党听”合唱比赛、以及“医心向党,奋斗有我”—**市卫健系统庆祝建党百年红歌合唱比赛。参加**市“我心向党”全市合唱比赛荣获大赛银奖和优秀组织奖;派出选手参加 2021 年度**市直机关“践行‘五(吾)带头’、争当‘闯’先锋”--百堂精品微党课现场比拼,荣获最佳微党课奖。5 月,全院党员参加“百年潮涌 、**印记”**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党史知识大赛;派出选手参加**市卫健系统“庆建党百年、医心跟党走”微党课比赛
荣获三等奖。6 月,派出代表队作为市卫健局直属机关党委代表队参加**市直机关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不忘初心跟党走”大合唱荣获金奖;派出代表队作为卫健系统代表队参加“巾帼心向党 百年正辉煌”庆祝建党 100 周年知识竞赛,荣获一等奖。7 月,参加市直机关“红色印记”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征集活动,选送作品书画*类件、摄影类*件、文学作品类*篇。8 月,在各支部开展**市中心医院医共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征文活动,并选送文章*篇。
6.从身边小事出发,为民服务解难题。与“最多跑一次”、信息数字化改革工作相结合,坚持“从群众中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患者之“心”、“苦”、“痛”为出发点,对在通过学习研讨活动、调查座谈活动、群众、职工反映等途径发现的为民服务相关的问题,开展“五(吾)带头践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党员服务群众实践活动等,以深化“点亮微心愿”机制形成问题清单,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怨、最盼问题,让“关键小事”事事有回音,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党管干部。在院党委的带领下,根据《**市中心医院内设科室设置及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组织程序,进行中层干部选拔提任。干部任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谈话调研、任前考察、任前公示、党委会讨论等流程。干部任命
档案采用一人一档方式,按任命流程规范存档。每季度进行中层干部测评,对排名靠后的中层干部进行集体谈话。
(三)规范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1.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以机关党建“521”标准化工程建设为载体,抓实“5 个基本”、用好“2 个本子”、完善“1 套指标”,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有效提升医院基层党组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从严抓实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每月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以及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党员档案管理等组织制度的落实。特别是加强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将上红榜、参加志愿者、无偿献血、学习强国全院排名前50 等项目列入加分项;将上黑榜列入扣分项。各支部严肃纪律,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对扣分党员分别进行针对性地提醒和帮助,推动党员干部争当五(吾)带头先锋。
3.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党员观念,各支部相继开展陈望道故居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陈列馆”教育学习等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活动。同时,充分
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以及医院公众号、学习强院等媒介,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提升党员理论素养。
4.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注重质量、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的要求,严格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做好把医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务骨干的“双培养”工作,做好高知分子、医疗骨干、中层干部等优秀青年的培养发展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2021 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其中高知人员 11名,占比 55%;吸收预备党员*名,其中高知*名,占比 42%;预备党员转正*名;组织关系转出*名。党员队伍中高学历、高职称比例逐渐上升。
5.品牌化、特色化开展支部工作。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实现了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亮点。充分发挥支部特色,立足实际,特色开展党建工作。党建队伍形象稳步提升,全体医护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真正实现了“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要求。
6.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号召全院党员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为医院整体发展做出贡献。树立学习模范、先进典型。营造身正为范、立德树人、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树立先锋模范,争当先进典型,提升医院正能
量。在院党委的带领下,召开**市中心医院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暨“光荣在党 50 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党委书记、院长领誓重温入党誓词,20 名老党员荣获“光荣在党 50 年”纪念章。内科第三党支部书记、感染科主任参加**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并被授予**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门诊党支部、内科第三支部被**市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实施医防融合,提高医共体精细化管理。
(一)医疗服务共建,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供给。
1.加强提升基层能力。持续推进医共体全专科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建设,向各院区派驻各专科、专家门诊*余人次,联合病房病区主任近*人次,提高了各院区收治能力。目前所有院区的门诊收治病种数和住院收治病种数均达标。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目前有两个院区的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 70%。健全完善中医服务网络,强化中医特色服务,所有院区均开设有中医馆,中医师人数占比达到 20%以上。同时通过农民健康体检的中医体质辨识、0-36 月龄中医药服务、中医事宜技术推广、中医药进文化礼堂等各类活动。辖区内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2.开展医共体内“九大管理中心”管理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能力素质培训;采用以理论授课、病案讨论和临床技能实践相结合的模块化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开展医共体省
级医师下乡、科主任大讲堂、学术交流月等,交流分享科室发展经验,不断提升科室管理及各院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开展学术交流 60/次,授课 2800 余/人次。
(二)医疗资源共享,不断优化资源使用效率。
1.进一步深化“一盘棋、一家人、一本账”。“外源输血”和“内源发展”双策并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通过下派专家到院区坐诊,可在较短时间内提升基层院区的服务能力,实现外源输血。根据各院区的实际需求,总院每周会向各院区下派专家百余人次,既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且便捷的医疗服务,减少患者的就医成本。同时还向患者传递了积极的信号,即在基层院区也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医疗健康服务,有助于引导患者长期就医习惯的转变,提高基层首诊率。各院区通过“专家+学科”双下沉提升基层的造血功能,实现内源式发展。下沉的专家不仅提供坐诊服务,还通过“帮、传、带”的形式,推动各院区引进新技术和开设新的服务项目,增设适应民众医疗健康需求的新科室,实现“授之以渔”。同时建立了中心医院医共体预算管理制度,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2.建立医共体医疗质量、院感管理同质化机制,制定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手册,建立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等 9 项,要求医共体临床科室实行技术规范,质量管理统一,各院区成立一体化病房,同质化管理,快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每季度组织督查
各院区,并形成质量报告。持续落实病区主任及执行主任制度,不间断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骨干担任各医共体病区主任和护士长,参与院区重点科室的建设与发展,承担医疗、科室绩效、业务学习、学术提升等管理。负责开展成员单位医务人员模块化培训,不断提升基层临床科室服务能力,2021 年组织各院区开展传染病防控、核酸采样、医疗质量、抗菌药物等全员培训 20余场,还进行了院前急救技能、法律法规培训; 3.抓实双循环,畅通双向转诊。建立双向转诊中心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疾病诊治连续化的诊疗机制建设,顺畅医共体内纵向与横向转诊。完善规范双向转诊办法,优化流程,畅通渠道,实现转诊患者无缝对接,为患者提供方便;同时注重转诊服务,视下转病人的病情,通过派驻各院区的执行主任、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双向转诊中心人员,对上、下转病人的及时追踪对接;定期召开双向转诊分析会,对存在问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转诊的相关制度及流程。
(三)公卫保障共建,不断强化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1.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完善院感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增补院感管理专职人员,及时调整各院区各科室院感监控人员。定期召开院感管理四级组织会议,保证院感工作有序开展。重新修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完善院感管理标准操作流程,提高院感管理效率。采取模块化培训方式,加强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对各院区院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季进行严格督查,发现问题,督促
及时整改,杜绝院感暴发事件发生。加强院感管理信息化建设。各院区统一引进院感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院感报告信息化,院感监控实时化,努力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手卫生管理,努力提高手卫生依从性、正确性。加强耐药菌监测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努力降低抗菌药物使用率及耐药率。
2.加强传染病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指导完成发热门诊规范化改造;完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三区两通道布局”及流程,强化“两员两监督”制度落实,规范消毒隔离,努力减少新冠肺炎、流感、禽流感、登革热、MERS、埃博拉出血热、肺结核、手足口等传染病院感发生。
3.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用织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加强过程督查,严防感染性、化...
篇三: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dash; 1 — 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武胜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不包括按科级和管理八级以上职员配备的干部),是指全县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监委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团机关以及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三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性质与限额、职务名称与职数范围配备、调整干部,不得混岗任用中层干部。
第四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 2 — (一)信仰坚定、政治过硬,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水平突出,实践经验丰富,有胜任中层干部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 (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试用期满已转正,且近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个人身份(岗位)应与拟任职务要求相对应,有特殊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从事党务、政工人事工作的中层干部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拔任用为中层干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
任免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中层干部任免审批权限:
(一)县级机关(参公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报县委组
— 3 — 织部审批,其中:县公安局中层干部任免由县公安局党委审批;乡(镇)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县级、乡(镇)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其中:学校(幼儿园)、县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的中层干部任免分别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审批,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政法系统中层干部任免前,需由干部所在单位报县委政法委审核同意。其中:县公安局中层干部任免由县公安局党委审批,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四)县纪委监委派驻(出)部门纪检组、乡镇监察室中层干部,由县纪委监委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任免程序和管理 第六条
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拟调整配备中层干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动议。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单位中层干部职数缺额情况,适时提出调整配备中层干部的建议。提出建议之前,严格按规定审核干部人事档案。
(二)民主推荐。按照谈话调研推荐,党组(委)研究确定进入会议推荐人选、会议推荐、党组(党委)研究确定
— 4 — 考察对象等程序进行;拟任中层岗位因推荐人数较多,可采取竞争(聘)上岗方式进行(根据工作需要设计笔试、竞职演讲等环节)。参加个别谈话及会议推荐人数均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组织考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组建考察组对拟新任人选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县纪委监委驻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须出具书面党风廉政意见。
(四)讨论决定。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会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拟任职对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并形成决议。
(五)任前公示。拟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人员,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在本单位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六)报送审批。确定拟任职人选、考察及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即附件 14):干部任免的请示(拟任职干部考察报告、驻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对拟任人选的党风廉政意见、中层干部职务调整表、中层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 1 至 14 各单位需整理形成专卷存档待查。各单位任免干部前,或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干部任免请示前,须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其中:县级各部门、县直属事
— 5 — 业单位派驻各乡镇机构的中层干部任免前,须书面征得派驻机构所在乡镇党委同意。
(七)研究批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后,行文批复。
(八)任职。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部门(单位)党组织应及时组织开展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
第七条
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任职务:
(一)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应当免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受到组织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按规定应当免职的; (四)政治表现不合格、不担当不作为,经组织认定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 (五)工作需要或者其它原因,应当免去现任职务的。
第八条
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近亲属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亲属不得在本部门(单位)担任该领导分管股室、下属单位重要职务及单位组织(人事)、审
— 6 — 计、财务、项目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中层职务。
第五章
纪律和监督 第九条
各党组(党委)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和议事规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允许个人说了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巡察办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中层干部选任情况进行监督,凡未经审职数限额和编制性质,以及不按规定条件、程序选任中层干部的,其职务不予确认,并责令纠正,派驻各部门(单位)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凡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谈话调研推荐情况记录表 2.会议推荐表(AB 票)
3.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 7 — 4.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5.考察谈话提纲 6.集体面谈提纲 7.干部考察纪实表 8.干部政治表现专项测评表 9.谈话调研推荐情况汇总表 10.会议推荐情况汇总表 11.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 12.考察谈话情况汇总表 13.考察人选公示 14.关于 XXX 等同志任职的请示(模板)
— 8 — 附件 1 谈话调研推荐情况记录表
推荐职位:
序号 谈话人 推荐人选 姓名 现任职务 现任 职级 人选 1 人选 2 人选 3 人选 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考察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9 — 附件 2
A 票
会 议 推 荐 表 (以姓氏笔画为序)
推荐职位:
推荐人选 是否同意作为此 推荐职位的补充人选 姓
名 现任职务 同意 不同意
填表说明:
1.请在每位现有推荐人选对应的“同意”、“不同意”栏选择一项划“√”,多划无效。
2.可以另行推荐符合条件的其他人选,请在预留的空白处填写其他人选的姓名及现任职务,并在“同意”栏划“√”,同时否定一定数量的现有推荐人选。
3.同意现有推荐人选和另行推荐的其他人选的总数不得超过推荐职位数,否则按废票处理。
4.A 票由科级以上干部填写,B 票由其他干部填写。
— 10 —
B 票
会 议 推 荐 表 (以姓氏笔画为序)
推荐职位:
推荐人选 是否同意作为此 推荐职位的补充人选 姓
名 现任职务 同意 不同意
填表说明:
1.请在每位现有推荐人选对应的“同意”、“不同意”栏选择一项划“√”,多划无效。
2.可以另行推荐符合条件的其他人选,请在预留的空白处填写其他人选的姓名及现任职务,并在“同意”栏划“√”,同时否定一定数量的现有推荐人选。
3.同意现有推荐人选和另行推荐的其他人选的总数不得超过推荐职位数,否则按废票处理。
4.A 票由科级以上干部填写,B 票由其他干部填写。
— 11 — 附件 3 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
姓名:
现任职务:
测 评 项 目 评 价 意 见 总体评价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综 合 测 评 德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能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勤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绩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廉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专 项 测 评 忠诚干净担当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主要特点与 不足
填表说明:
1.每一栏目各选项只能选一项,请在相应选项后的()内划“√”;进行综合测评时,请结合测评对象在主动担当作为,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法守法用法、落实环境保护监管和安全生产职责以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河长制等方面情况作出评价;
2.“主要特点与不足”内容较多时,可另附纸张填写。
— 12 — 附件 4 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单位党组(委)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察组 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13 —
附件 5 考察谈话提纲 (供参考)
按照干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经
党委(党组、部务会、班子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XXX同志为XXX中层干部考察对象。现与您谈话,请您谈谈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
1.您是否同意XXX同志作为XXX中层干部拟任人选? 2.若同意,请您简要介绍一下XXX同志的德才表现、党风廉政情况和主要不足。(注意突出政治标准,介绍该同志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是否存在不良反映?)
3.您是否听到关于XXX同志的不良反映? 4.请问您是否还有需要补充的? 注意:对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了解。
(各考察组应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 14 — 附件 6 集体面谈提纲
1.请你介绍一下你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请你介绍一下你在现任岗位上的主要工作情况。
3.请你介绍一下你的主要特点和不足。
4.请你介绍一下你的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
5.请你介绍一下你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
6.你有没有需要向考察组特别说明的情况和问题。
7.考察中,有同志反映你存在方面问题或不足:
一是
; 二是
。
现在反馈给你,请谈谈你自己的看法。
— 15 — 附件 7 干部考察纪实表
考察任务:推荐考察拟任 XX 中层干部 X 名 考察时间:2020.XX.XX 项
目 工
作
纪
实 考察组成员 组长:XX
成员:XX、XX、XX
考察组工作会议 2020.XX.XX 中午 XX:XX,考察组全体成员参加。
谈话调研推荐 2020.XX.XX 上午 XX:XX 考察组汇总谈话调研推荐情况:XX 同志得 XX/XX(XX/XX)票。
会议推荐 及民主测评 2020.XX.XX 上午 XX:XX 考察组汇总会议推荐情况:xx 同志得 XX/XX(XX/XX)票;民主测评中 XX 同志总体评价“优秀”率为 100%,各单项测评项目“优秀”率分别为:德(XX%)、能(XX%)、勤(XX%)、绩(XX%)、廉(XX%)、忠诚干净担当(XX%)。政治表现专项测评合格。
考察公示
XX.XX 至 XX.XX 专项调查 无(如“有”,如实填写)。
查阅干部档案 2020.XX.XX,XXX、XXX 同志查阅干部档案。
集体面谈 2020.XX.XX 下午 XX:XX 进行集体面谈。
— 16 — 考 察 组 讨 论 情 况
XX(组长):现在对 XX 同志谈话了解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分析,请各谈话小组全面介绍情况,包括党风廉政方面是否听到有不良反映。
XX:德才表现(略)。在考察过程中,均未听到 XX 同志在党风廉政方面有不良反映。
XX:
XX:
考 察 组 意 见
XX(组长):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是否赞成 XX 同志作为拟任XXX 人选,请大家发表意见。
XX:从谈话了解情况综合分析,若下一步县纪委反馈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方面没有发现有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同时,也未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有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我赞成 XX 同志作为拟任 XXX 人选。
XX:意见同上,赞成。
XX(组长):我个人也赞成。综合谈话了解情况和大家的意见,考察组一致同意 XX 同志作为拟任 XXX 人选,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组成员(签名):
2020 年 XX 月 XX 日
(与考察材料时间一致)
— 17 — 附件 8 干部政治表现专项测评表
姓名:
现任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测评项目 评
价
标
准 评价意见 好 较好 一般 差 政治忠诚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四个服从”,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篇四: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任职试用期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要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全面、简便有效,考用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的XX 中
层管理干部。
第四条 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工作在 XX 党委领导下进行,
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落实考核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在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
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德。
全面考核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核干部的政治品质,
重点了解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情况。考核干部的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坚守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
全面考核干部履职尽责特别是抓意识形态、应对突发事件、
推动学科发展、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的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
(三)勤。
全面考核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发扬革命精神、斗争精神,坚持“三严三实”,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紧抓快办,锐意进取、敢于担当,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
全面考核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
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情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成效。
(五)廉。
全面考核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公用权,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反对“四风”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情况。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六条 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要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并如实填写《干部试用期考核表》。
2.述职与民主测评。
考核对象要在 XX 或本部门进行个人述职,一般采取会议述职形式,若采取书面述职,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述职后进行民主测评。
3.个别谈话。
考核组听取考核对象所在部门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其他与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的干部的意见,并征求分管院领导和纪委意见,进一步了解考核对象在试用期的各方面情况。
4.形成考核结果。
考核组根据汇总的考核材料,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形成考核组意见,对每个考核对象作出初步评价。党委办公室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及评价意见,提出考核结果建议,上报 XX 党委会讨论研究。
5.反馈。
由 XX 党委办公室向考核对象反馈考评意见和考核结果。考核对象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核或者申诉。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七条 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干部任职试用期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
(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XX 决定贯彻执行不认真,贻误工作,甚至自行其是,顶着不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三)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在科内影响较差的;
(四)组织领导能力弱,责任心差,工作实绩不突出,不能履行或者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
(五)工作作风飘浮,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庸懒散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纪律观念淡薄,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的;
(七)其他原因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第九条 试用期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经综合分析给予容错的,应当客观评价,合理确定考核结果。
第十条 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
误,不宜继续试用的,经院党委研究讨论后,提前结束试用期,
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试用期考核为合格的干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干部,免去试用期所任职务。被免去试用期所任职务的人员,一般按试用前原类别岗位安排适当工
作。被免去试用期所任职务的人员均按其岗位重新确定相应待遇。
第五章 考核纪律 第十二条 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搞形式、走过场;
(二)不准隐瞒、歪曲事实;
(三)不准弄虚作假;
(四)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五)不准泄露谈话内容、测评结果等考核工作秘密;
(六)不准凭个人好恶评价干部、决定或者改变考核结果;
(七)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八)不准干扰、妨碍考核工作;
(九)不准打击报复干部和反映问题的人员。
第十三条 试用期干部应当正确对待和接受组织考核,按要求参加和认真配合考核工作,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情况。
第十四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五: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院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提纲: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
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
四、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医院党委及班子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对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
七、其它需要向纪检监察组说明的情况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今年以来,本人在市卫健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把管党治党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两个维护”自觉性。
一是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卫健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坚持把重心放在医院发展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上。二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党史学习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组织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 5 次,专题总支书记会 5 次,不断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院意识形态领域研判分析;随时把握职工思想动态,实施 24 小时舆情监控,舆情处置及时有效,处置率达 100%。四是建立常态化、立体化思想建设机制。采取“线上+线下”“集体+个人”模式打造全方位学习阵地,全面筑牢从严治党的思想根基。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委专题学习会 5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15 次,支部组织生活 558 次,开展固定党日活动 513 次。
(二)强化责任敢担当,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制度,建立党委书记和院长定期沟通制度,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决策机制。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 39 次,决策并落实事项 350 项。二是深化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协同发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医院各项工作一体推进。三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支部工作联系点机制;以“智慧党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支部特色品牌 57 个,有效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班长”,常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2021 年共开展日常约谈、谈心谈话 180 人次;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和规定,健全干部培养教育、交流锻炼、考核评价和监督约束体系,注重干部年轻化。
(三)标本兼治反腐败,构建严密惩防体系。
一是深化警示教育。坚持党章党纪国法学习经常化、持续化、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例、组织院党政班子成员观看《黑白人生》警示教育片、阅读典型案例教育读本,同时要求进行对照反思,引导干部规范廉洁从业。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围绕院党政班子成员及总会计
师工作职责,排查风险点 62 条,制定防控措施 62 条;在全院 70 个科室中排查 920 条岗位风险,制定 1025 条防控措施;对 26 个行政职能部门排查涉及经济活动事项风险点 220 条,制定防控措施 273 条。三是加强效能督导。聚焦医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事项推进情况进行效能督导。今年共对 274 项工作督导314 次。四是瞄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监督。紧盯医院药品、耗材试剂、设备设施等采购环节开展监督督查。组织对抗疫专项绩效发放、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五是完善纪检监督体系。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工作。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六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和“三假一治理”工作;应用信息化手段,落细落实对诊疗全过程的实时监控,无异常信息。七是强化内控管理。制定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规范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今年以来,医院组织事务所对 2020 年 813 份经济合同进行专项审计,独立审核经济合同 373 份。八是用好问责利器。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畅通信访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截至目前,院纪委接上级纪检部门转办信访件 1 件,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四)持之以恒抓发展,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一是供给能力新突破。2021 年,医院编制床位增加 1200 张,门诊量将达 300 万人次,住院将达 10 万人次,供给能力进入全国大型
综合医院行列。二是便民服务全面展开。全面提升了信息化水平,以“智慧医院”建设为抓手再造就医流程;打造了集中检查预约中心、24 小时回访投诉中心等“一站式”服务模式。2021 年,患者满意度位于全省三甲综合公立医院前列。三是学科建设再上台阶。新增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1 个,新增市级重点学科 5 个,省级重点学(专)科达 9 个,市级重点学科达 23 个。四是高端人才集聚发力。职工总数 3600 余人,博士总数达 180 人,博士后 9 人,高端人才数量创历史新高。五是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医院全力构建现代医院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积极推进医保专项系统治理,并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全面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六是全面体现公益性。医院连续三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定点扶贫先进单位;院党委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在新冠疫情防控中荣获“五一劳动奖章”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七是百年文化传承厚植。医院文化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2021 年,媒体报道 1930 次,其中 CCTV《新闻联播》《朝闻天下》《纪录东方》栏目对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党治党压力全面传导不够。虽然坚持把方向、促落实,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贯通联动、协同发力,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需进一步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持续改进还不够。部分干部在深
化源头治理、着力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回应群众诉求方面还需进一步下深水、见实效。
三、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是医院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廉政风险防控和动态监管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廉洁文化与仁济文化有机融合的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三是内涵建设需加强。医院刚刚步入发展新阶段,规模发展和内涵提升双重压力交织,扁平化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中,内涵建设亟待提升。四是职工理念尚待提高。部分职工思想上精神区位还不高,大局意识不够,工作上缺乏创新思维,现代医院管理理念尚未完全建立。五是“三型医院”尚待完善。医院正在大力推进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三型”医院建设,但部分职工尚未完全适应当前的学习环境,尚未完全养成学习、创新的良好习惯。六是智慧保障尚需夯实。医院信息化提档升级虽在不断推进,但信息化尚未与医疗服务和运营管理全面深度融合,实现“信息化”向“智慧化”过渡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四、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融合引领系统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还需加强,未充分将党史学习和系统治理同步延伸到临床一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工作实际学还不够,需进一步将党史学习转化为内生动力,引导医务人员在深化治理中比实干、比奉献。二是部门联动性不够。医院业务体量大,点多面广,各部门在系统治理中联动性还不够,未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五、医院党委及班子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需进一步深入,面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联动性更加突出的现状,新形势下医院党建工作对医院中心工作的促进落实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六、对驻委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
无
七、其它需要向纪检监察组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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