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7篇

时间:2022-08-26 18:0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7篇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情况汇报社区2016年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我们**社区是XX年城中村改为社区居委会,现有居民1200多人,402户,紧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7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7篇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公路养护工作情况汇报 社区2016年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我们**社区是XX年城中村改为社区居委会,现有居民 1200 多人,402 户,紧邻**过境高速公路,南靠迎春街,北接凯旋街贯穿社区。社区“两委”班子四人,社工 3 人,书记兼主任,副书记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一人。

 案件专项治理和防范工作汇报材料

 xx 年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省联社关于进 一 一步加强案件管理的有关 要 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了案 件 件专项治理和防范工作。

 工业园周边违章建筑情况 汇 汇报

 “xx”规 划 划提出了xx区经济社会 发 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 建 建设“三个 xx”为使我 区 区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 加 加和谐、城市更加优美、 民 民生更加殷实的现代化工 业 业城区。

 课程改革基本 情 情况汇报

 一、构 建 建“学习小组捆绑式评价 ” ”管理体系(一)、概念 阐 阐释所谓“学习小组捆绑 式 式评价”管理体系,是为 了 了强化学生的自主管理, 强 强调以学生为主体、以学 习 习小组为基本单位的评价 体 体系。

 市 2016 年信 访 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近年来,我市信访工 作 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 思 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中发 5 号 、 、赣发 8 号文件和《信访 条 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省 会 会城市信访工作特点,努 力 力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积 极

 极探索建立新的矛盾调处 平 平台,充分发挥信访工作 在 在构建... 全国人大 民 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情况 汇 汇报

 全国人大民 族 族委员会于 x 月 xx 至 x x x 日在 xx 举办了第十七 期 期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 学 学习班。全国人大民族委 员 员会主任委员李xx、副 主 主任委员刘 xx、孙 xx 、 、吴 xx、雪 xx·扎克 尔 尔,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 主 主任苟利军等出席,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民 族 族工作干... 学校管 理 理经验交流汇报材料

  我们学校是城区的一 所所薄弱学校,但在李校长 的 的带领下,学校各项工作 日 日趋走向规范,现就政教 工 工作我向各位领导、同仁 汇 汇报。xx 三中的政教工 作 作具体是这样做的:一、 重 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

篇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88 2020 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经验做法亮点 X,提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全 x 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一、完善体制

 x x 统筹、县级负责、乡村齐抓、社会参与

 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方案指出,通过构建“x 统筹、县级负责、乡村齐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在 x 统筹方面,方案提出,x 交通运输厅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拟订有关农村公路政策,提出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x 财政厅加强 x 级资金统筹,安排x 级养护补助资金。x 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扶贫、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x 政府对各市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各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机制,完善支持政策,筹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加强地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等。

 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的关键是,县级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对此,方案要求,县级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

 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县、乡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县、乡、村三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路域环境整治,县、乡政府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二、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局面

 乡级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一支管养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要求,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

 三、资金保障

 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

 2019 年起,我 x 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着眼未来,方案在资金保障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提出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

 其中提到,要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不得低于 85%,其中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80%,可用于公路改建,不得用于公路新建。自 2021 年起,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 元、乡道 5000 元、村道 2000 元的标准切块到市县。

 为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2021 年起,x、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 10000 元、乡道每年每公里 5000 元、村道每年每公里 3000 元,桥梁(隧道)每年每延米 100 元。其中,x 级投入比例不低于 10%,市、县两级投入比例分别不低于 45%。

 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x 财政厅、x 交通运输厅要建立对市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市、县级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

 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同时,还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对此,要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四、长效机制

 创新养护模式,加快市场化改革

 如何让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建立起一条长效机制?今后需要着力完善的环节有哪些?对此,重点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安排。

 创新养护模式,成功尝试“建养一体化”模式,积极推广市场化专业化养护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日常保养、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

 第三方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

 在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方面,方案则要求,县级政府要保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x),依法向社会公开。

 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健全各级农村公路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按照“公路基础好、路域环境美、服务效果优”的标准,全面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工作。确定负责农村公路保护的行政执法单位,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五、农村公路,建好更要养好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公路通,百业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四好农村路”让农村更强、农民更富、乡村更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意义不言而喻。此前,我 x 积极落实《xx 深入推进“四好

 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成效有目共睹。

 正因如此,以管养体制改革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为全 x 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但面对更高要求,也要清醒认识到,我 x“四好农村路”建设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基础设施特别是附属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短板明显,一些地方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资金保障等要素支撑还不够有力。而且,尤其需要切实解决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农村公路不仅要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

 当然,无论是推动落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还是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乃至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诸多改革举措都是为了向公路使用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让这一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能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要把改革实施方案落到实处,还需要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举措、责任主体、考核问责等。

 道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此次方案推出,必将以深化管养体制改革为牵引和突破口,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推动我 x 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篇三: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交通运输部 部 财政部 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 “ 四好农村路 ” 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扶贫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部署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十三五”期,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有效提升了全国“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但同时,农村公路区域发展不均衡、服务能力有短板、治理体系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仍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各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作为发挥省市两级统筹指导作用、夯实县级主体责任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效载体,精心谋划,扎实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不断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三、创建标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标准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省、全国示范市、全国示范县创建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效果明显。健全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制度政策体系,推进农村公路地方立法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规范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推

 进分级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省、市、县、乡、村各级责任。建立农村公路绩效考核机制,推进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显著,主要指标纳入省、市、县、乡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三)农村公路网络体系建设推进有力。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地理、人文、文化传统等因素,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序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农村公路联网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衔接。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规划和实施农村公路的穿村路段,灵活选用技术标准,兼顾村内主干道功能,因地制宜支持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改善特色小镇、美丽休闲乡村、农林牧场、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四)农村公路管养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扎实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效果显著,省、市、县、乡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日常养护

 和养护工程实施到位,农村公路路况水平维持较好,路域环境有效改善。(五)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农村客运的应用,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融合管理、养护、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网点、电商、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服务功能。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六)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健全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民创收增收。落实“七公开”制度,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话语权。(七)农村公路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机制,扩大示范创建范围,开展示范市、示范县、示范乡镇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荐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命名为省级示范市的时间不少于 6 个月,推荐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命名为省级示范县的时间不少于 1 年。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

 (八)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农村公路基础信息数字化,加强互联网、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建立数据采集、处理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公路综合监管能力,强化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九)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逐步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保障农村客运安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全国示范县应满足近五年农村公路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全国示范市应满足近五年农村公路未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四、工作程序“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将分类有序压茬推进,新一批全国示范县和全国示范市定于 2021 年启动评选,全国示范省定于 2022 年启动评选,具体时间、目标、任务、标准、程序等安排,由交通运输部另行通知确定。(一)“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示范县创建程序按照县级申请、省级核查、报送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实地复核、命名确定等程序开展。

 1.县级申请。拟申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对照创建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并形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联合地市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省级核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本辖区相关规定,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对拟推荐县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提出整改要求。推荐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现违纪违法的(创建周期内),不得通过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批及今后全国示范县推荐资格,并建议撤销其省级示范县称号。核查后的拟推荐县名单应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务网站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作为推荐对象。3.报送申报材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报送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一批次每省推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不超过 10 个,西部省份优先推荐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先考虑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显著的县。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县排序、推荐过程、经验做法,推荐县省级核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承诺、人民群众满意度情况,及主要证明材料等。4.专家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对创建过程流于形式的,取消省级推荐资格。专家组评审后,提出评审意见,明确推荐排序,向交通运输部提交评审结果。

 5.实地复核。交通运输部组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县进行实地复核,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视情派员参加。实地复核结束后,复核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交通运输部提交复核情况报告,明确复核排序,提出复核意见。6.命名确定。对通过实地复核的县,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文命名公布。(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示范市创建程序按照市级申请、省级核查、报送申报材料、专家评审、实地复核、命名确定等程序开展。1.市级申请。拟申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对照创建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形成申报材料,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省级核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和本辖区相关规定,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对拟推荐市进行全面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提出整改要求。推荐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现违纪违法的(创建周期内),不得通过核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批及今后全国示范市推荐资格,并建议撤销其省级示范市称号。核查后的拟推荐市名单应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务网站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作为推荐对象。3.报送申报材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报送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一批次每

 省推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不超过 3 个,同时应优先考虑原深度贫困地区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市和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显著的市。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市排序、推荐过程、经验做法,推荐市省级核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承诺、人民群众满意度情况,及主要证明材料等。4.专家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对创建过程流于形式的,取消省级推荐资格。专家组评审后,提出评审意见,明确推荐排序,向交通运输部提交评审结果。5.实地复核。交通运输部组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市进行实地复核,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视情派员参加。实地复核结束后,复核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交通运输部提交复核情况报告,明确复核排序,提岀复核意见。6.命名确定。对通过实地复核的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文命名公布。(三)“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省。全国示范省创建将结合交通强国试点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采用部省共同推进的方式开展。创建程序按照省级申请、专家评审、实地复核、命名确定等程序进行。1.省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照创建标准推进创建工作,并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向交通运输部报送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工作成果、经验做法、人民群众满意度情况,及主要证明材料等。2.专家评审。收到申报材料后,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将重点参考车辆购置税等中央资金“以奖代补”考核成效。专家组评审后,提出评审意见,明确推荐排序,向交通运输部提交评审结果。3.实地复核。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对专家组推荐的省份进行实地复核。实地复核结束后,复核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交通运输部提交复核情况报告,明确复核排序,提出复核意见。4.命名确定。对通过实地复核的省,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文命名公布。五、有关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制定本地区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省、示范市、示范县创建工作。(二)完善长效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管理制度,对已命名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完善管理长效机制,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

 整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本地区“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报送"四好农村路”年度工作总结时,应包含示范创建工作有关内容。交通运输部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建立示范创建复审制度,对已命名示范单位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实现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落实支持政策。交通运...

篇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精神,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试点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全省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 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 8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确保按期完成国办发〔2019〕45 号文件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

  1.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全省农村公路管护政策;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中央和省奖补资金;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指导建立“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乡村道管护新机制,补齐乡村道管护短板;组织全省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2.各市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立养护资金补

 助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监督辖区内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推动路长制和管护新机制实施;组织全市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

  3.县级政府履行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明确农村公路管护机构,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省交通运输厅)

  4.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省交通运输厅)

  (二)强化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 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县级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主体责任。市、县级政

 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 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通过整合省、市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公路管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农村公路+”等部级示范路,加大支持革命老区、黄河滩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力度。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 10000 元,乡道 5000 元,村道 3000 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对县道养护给予重点支持,市、县级财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分担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2.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将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其他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省交通运输

 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1.全面推行以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县级政府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公路工作。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县(市、区)、乡镇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其中村道鼓励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

  2.各县(市、区)政府明确相关机构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报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乡镇政府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省交通运输厅)

  3.省政府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负责全省农村公路路长制统筹、指导、评估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市、县的指导监督;各市政府参照省级模式监督、推进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省交通运输厅)

  4.建立政府部门高效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

 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省交通运输厅)。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省公安厅)。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县各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省财政厅)开展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和有关执法部门)

  5.到 2021 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省交通运输厅)

  (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1.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小修及日常养护

 鼓励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省交通运输厅)

  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

  3.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集约、融合发展、智慧创新等理念,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于 11 月 30 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同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评估机制,省、市有关部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指导监督,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篇五: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号)《xx 省农村公路条例》和《xx 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2021〕11 号)精神,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全面做好“路长制”工作,推动 xx 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78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坚持政府主导,在区政府领导下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落实区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发挥好镇(街道)、村主力作用;坚持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农村公路管理特点和需求差异,深入研究、精准施策;坚持依法治路,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坚持共享共治,切实发挥好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让农民群众成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坚持有序推进,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面的关系,稳步推进我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 xx 区经济

 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 2021 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区、镇(街道)、村道的三级“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到 2022 年底,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全面建立,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 2025 年,农村公路通达深度、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管养水平、运输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组织形式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作用,成立xx 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农村公路“路长制”联席会议部署要求,对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保障制度。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城管、文体旅游、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各镇(街道)总路长组成。

 (二)分级设立路长。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原则,

 建立区、镇(街道)和村三级路长管理体制,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级路长由区政府分管建设部门的同志担任。镇(街道)级路长由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分级设立路长办公室。区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局,主任由区级路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组织、宣传、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管、文体旅游、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建设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镇(街道)级路长办公室设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任由镇(街道)级路长兼任,副主任由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明确各级路长责任,强化逐级检查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组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区级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由区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兼任; 镇(街道)级设监管员,由镇(街道)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里程数量、任务轻重、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农村公路监管员;村设护路员,由养护单位或镇(街道)级路长办公室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养护员。

 四、工作职责 辖区 126 公里农村公路全面实行“路长制”,其中涉及河东路、汪家寨村 2 条乡道约 7 公里及各行政村 119 公里村道。

 (一)各级路长职责

 1.总路长职责:总路长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负总责。负责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大政策;组织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工作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2.区级路长职责:协助总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3.镇(街道)、村级路长职责:镇(街道)、村级路长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区级路长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二)各级路长办公室职责 1.区级“路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和区级路长的工作部署,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管理范围和责任清单,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监督、指导、考核镇(街道)级路长和有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开发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公益性岗位,制定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选聘、管理、考评等规章制度,负责组织评聘审批、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征迁、水土保持等工作;及时向总路长和区级路长汇报“路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处置要求抓好督促落实。

 2.镇(街道)级路长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区级路长办公室的工作部

 署,协助上级路长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负责监管员和护路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年度考核;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三)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职责 1.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协助市“路长制”办公室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超限超载及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等路产路权行为。

 2.监管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对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水毁、灾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逐级上报,按管理权限安排处置;参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单位考核及养护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市交通综合执法员开展执法工作。

 3.护路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肩、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报告予以查处。

 五、主要任务 通过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落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各项资金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明显效果。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科学合理规划农村公路,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使农村公路建设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推动农村公路与文化、旅游、产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公路附属价值。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推进农村公路“油返砂”和“畅返不畅”整治,巩固提升镇(街道)和建制村“两通”成果,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硬化路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实现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逐年提升,危桥总数逐年下降,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到 2025 年,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达 85%以上。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完善区、镇(街道)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建立农村公路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广区统一执法、镇(街道)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健全镇(街道)协助路产路权执法工作,加强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吸收人民群众力量参与路产保护。落实农村公路执法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农村公路及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

 的通行环境。到 2022 年,基本形成“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区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镇(街道)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 100%。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落实《xx 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养护工程与日常养护资金,加强日常巡查和农村公路病害防治,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路况评定,推进预防性养护,科学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保通应急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公路中断或严重损坏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抢通和修复。到 2022 年,区、镇(街道)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 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 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 5%;到 2025 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 80%以上,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客货运输服务水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为农民群众出行提供普遍服务。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等业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区、镇、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客运组织模式及客运班线代运邮等物流组织模式,实现农村客货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收益”。到 2022 年,通过邮政、快递渠道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到 2025 年,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工作原则,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路长制”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细化工作举措、责任主体、考核问责等内容,确保“路长制”顺利推行。2021 年 11 月 30 日将本地区“路长制”实施方案报送区“路长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2021 年及以后每年年底前将“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报至区“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路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路长制”工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制定“路长制”考核办法,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提出批评教育,对失职失责的进行严肃问责。细化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工作职责,加强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培训宣传。区级路长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 2 次对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的培训。各级路长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板、村务公告栏等,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大力宣传“路长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媒体公告三级路长名单,完善“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1),在县道、乡道、村道起点路线前进方向右侧直线路段的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见附件 2),明确路线名称、路线规模、相关工作人员姓名、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市级半年督查、区...

篇六: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总结 农村公路管养是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全面提升××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提高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和路网服务功能,实现“通、平、美、绿、安”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服务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西双版纳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及年初鉴定的《西双版纳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书》,2017 年度,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及 嬗 上级交通部门有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指示 读 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统一领导、分级责 Z 任,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放到农村工 龀 作重要位置来抓,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 绗 ,较好地完成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任务。

 缪 现将 2017 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瞀 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二、加强领 埝 导,建立机构

 为基本建立符合我县农 臣 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要求的农村公路管 δ 理养护机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 骇 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  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成立了由县交通 圮 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 琛 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地方公路管理段、 塌 路政所、财务室为成员的农村公路管理养 糈 护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艿 。

 由于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为农村 篥 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 弑 基础。

 三、建立长效养护机制四、加 串 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管理五、组织 锖 业务培训,提高管养质量六、加强公路产 砌 权管理

 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 嘉 ,路政执法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农村公路 霍 进行巡查,对占用、利用、破坏公路等行 冬 为依法处理,全年累计公路巡查 3205 鸯 公里,138 人次,发放《公路法》、七 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农村公 偃 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后,我局认真按照国 洞 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州委、州人民政府、 坫 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 工作的指示精神,查缺补漏、规范完善、  大胆创新,一步步地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特 工作推向深入,使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陌 工作步入“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 诺 理、统一考核、统一拨付”的良性轨道。

 养 尽管我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了 骐 一些成绩,但与省州的要求和全县经济快 泷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 酃 乡对道路的需求认识不一。山区迫切希望 谶 尽快将道路修建好,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 囟 ,养护积极性高,而坝区由于道路条件相 葛 对优越,养护积极性相对较差。二是由于 慈 农村公路战线长、等级低。每年

 雨季都有  大量塌方、水毁等工程保通难度大,资金 菁 缺口大,资金难以筹措。下一步,我们将 √ 从三个方面重点努力:一是继续加强领导 篌 ,进一步完善责任链。落实各级各方面在 坑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责任,特别是发挥 鹆 好乡、村两级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作 嫒 用。二是选好重点,以点带面;选择一个 也管养农村公路较为重视的乡进行试点,充 钣 分调动党、团、民兵、妇女等群团组织的  积极性,建立党、团、民兵、妇女管养示 汪 范及亮点路,再组织其它乡参观学习,起 锰 到以点带面,激励先进,鼓励后进的作用 戛 ,以便农村公路取得实质性发展。

篇七: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总结_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1 -

 山政办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山亭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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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部署,加快建立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0〕14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基本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短板问题,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 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 8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 .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将各镇(街)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基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给予支持;区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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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金融等部门要制定和细化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2.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区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镇级政府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区、镇(街)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区、镇(街)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3.发挥好部门及镇、村作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镇(街)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一支管养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要求,逐步完善“区市指导、镇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的乡村道管理养护新机制。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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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4.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 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区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的主体责任。区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 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通过整合省、市、区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公路管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支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农村公路+”等省部级示范路“两个试点”创建。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给予县道养护重点支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级奖补资金,落实省、市、区、镇(街)四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每年每公里“县道 10000 元、乡道 5000 元、村道 3000 元”的标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5.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区里建立对镇(街)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区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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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纳入监督范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6.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 7.全面落实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区、镇(街)、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路域环境整治、路面扬尘防治、道路绿化、道路保护等方面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8.全区路长制运行日常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具体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交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各镇(街)要明确相应机构承担相应工作,镇(街)农村公路路长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9.区政府成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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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考核、补助奖惩等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镇(街)政府的指导监督;镇(街)政府参照区级模式成立相应机构,推进镇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0.建立政府部门高效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一是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二是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三是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区各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四是开展农村公路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五是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六是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七是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和有关执法机构)。

 11.到 2021 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责任单位: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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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运输局)

 (四)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2.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小修保养鼓励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日常保养(保洁)等非专业项目,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由镇(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保洁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支持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3.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保障农村公路交安设施建设投资,交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交安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全面完善,及时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排查整治,完善安保设施,治理安全隐患,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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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审批服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4.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权登记,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加快交通执法体质改革,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等理念,大力实施预防性养护,积极推行路面再生利用,鼓励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坚持“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发展,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开展美丽示范样板路建设,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当中,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坚持智慧发展,推进信息化技术、智慧检测评价技术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域中的应用示范,推广应用全市“路长制智慧管理养护平台系统”和“枣庄智慧农路出行服务系统”,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和养护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15.加强道路平交路口管理。已硬化的平交路口道路定期清扫清洗,确保干净整洁;未硬化的道路全面实施硬化工程,做到硬化向内延伸不少于 100 米,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同时,加强道路沿线巡查管控力度,严禁擅自增设平交路口。(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按照方案分工组织开展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分别作为县、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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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各镇(街)深入分析本地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地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资金保障等内容,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方案同时抄送区交通运输局,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二)扎实开展试点。各镇(街)要认真开展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围绕“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美丽公路建设”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遴选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镇(街)、试点片区、试点主题在全区乃至全市、全省推广,力争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山亭经验。

 (三)强化督导评估。区政府要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加强对镇(街)、部门工作的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督导评估,对各镇(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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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营造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山亭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山亭区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3.山亭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4.山亭区县级公路区级路长名单

  5.各镇(街)乡道里程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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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组

 长:刘宗国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农村公路总路长

  副组长: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

 品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侯一铭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翔

 区发改局局长 王洪斌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程卫国

 区交运局局长 杨国华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李永来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延成

 区审计局局长 王海龙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孙印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斌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楚

 斐

 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周一鸣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贾继勇

 山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伟

 西集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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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荣阔

 桑村镇镇长 刘

 敏

 城头镇镇长 颜世鹏

 冯卯镇镇长 王

 涛

 店子镇镇长 李

 岩

 水泉镇镇长 刘建华

 徐庄镇镇长

  白

 涛

 北庄镇镇长 姚东伟

 凫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侯一铭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卫国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一鸣,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孙祥军,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区林业资源发展中心主任张宗文,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