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安全生产月通知(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15 19:4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11年安全生产月通知(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11年安全生产月通知(全文完整)

 

 上海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察队 沪综保安监[2011]

 5 号

 关于综合保税区开展 2011 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 会宣传部, 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浦东公安分局、 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 总工会、 共青团浦东新区委员 会、 新区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月 ” 活动的通知》 ( 浦安管[2011] 8号)

 精神, 全面推动2011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促进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 现就综合保税区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 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和特点, 有针对性、 创造性、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 注重实效。

 采取有力措施, 广泛发动广大从业人员 积极参与, 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 以黑板报、 宣传专栏、 标语、 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要进一步强化基础、 明确责任, 狠抓落实, 让安全生产月 活动为综合保税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打下扎实基础。

 二、 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的主题为:

 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三、 安全生产月 活动时间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 活动时间确定为6月 1日 至6月 30日 。

 四、 安全生产月 活动主要内容及安排 按照浦东新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结合综合保税区的实际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 今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主要内容将作如下安排:

 1、 5月 30—31日 起, 在外高桥保税区各主要马路、 各单位的主要活动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张贴有关“安全生产月 ” 宣传图片及标语。

 2、 6月 1--30日 各单位适时组织收看新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月 ”电视讲话 ( 浦东新区有线电视台或上海新闻综合频道的晚上新闻节目时间段播出)

 。

 3、 6月 1—30日 , 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宣传教育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自 查自 纠自 保” 活动, 切实查找出安全的薄弱环节, 做到“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 不留安全的隐患和死角。

 4、 6月 10—15日 , 保税区安监队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加油( 气)

 站等企业安全检查。

 5、 6月 8—13日 保税区安监队将组织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

 6、 6月 15—19日 , 保税区安监队联合浦东新区消防四大队等相关单位开展对商场、 饭店安全大检查。

 7、 6月 22—26日 , 保税区安监队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8、 安全生产月 期间, 保税区安监队将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从业人员 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 安全生产月 活动要求

 1、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根据统一安排, 结合各自 特点, 切实加强领导, 专人负责, 精心组织, 抓好落实。

 2、 坚持创新, 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在总结以往安全生产月 活动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各自 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 ” 主题, 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 ” 活动的具体实施计划, 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月 ” 活动顺利开展; 要坚持创新“安全生产月 ” 活动的内容, 形式和手段, 使活动内容既突出重点, 又普及全面; 活动形式既丰富多彩, 又富有成效。

 3、 坚持求真务实, 确保一方平安。

 各单位是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主体, 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无事故, 是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根本目 的。

 各单位要通过“安全生产月 ” 活动,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为规范, 实现安全生产保障。

 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的自 查、 自纠、 自 保活动。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并以此来促进全年工作的开展。

 4、 强化安全监管, 加大执法力度。

 在“安全生产月 ” 活动中,将“宣传培训、 执法检查、 隐患治理” 三项行动贯穿于“安全生产月 ”活动始终, 要加强安全行政监察管理,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对组织“安全生产月 ” 活动不力,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 应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 依法处罚; 对发生生产事故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要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的原则处理事故、 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 以维护法律和规章的严肃性。

 5、 及时沟通信息, 认真总结上报。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 及时报道活动开展的情况, 要认真总结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的情况, 并于6月 30日 之前, 将总结材料及填妥的“安全生产月 ”

 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以书面形式报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察队( 联系 地址:

 基隆路9号B206室、 联系 电话:

 58698823、 传真:58698820)

 。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1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情况统计表。

 上海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察队

  二○一一年六月 九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宣传月

  活动

 通知

  抄送: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 会

  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察队

  2011年6月 9日 印发 ( 共印200份)

 附件1:

 2011年“安全生产月 ” 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负责人:

  经办人

 1、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期间, 组织收看领导电视讲话

  人次。

 2、 所属地区 ( 单位)悬挂横幅

 条, 张贴标语

 张, 图幅

 片,出黑板报

 期。

 3、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期间, 提合理化建议

  条, 其中被采纳

 条。

 4、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期间, 组织各类生产安全技术培训

  期。培训

 人次。

 5、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期间,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次, 参加检查人员

 人次; 被检查单位

  个, 查处隐患

 条, 已整改

  条。

  6、 “安全月 ” 活动期间, 发生职工因工重伤事故

  起

 人; 死亡事故

 起

 人。

 7、 本部门( 单位)

 “安全生产月 ” 的宣传教育在内容、 形式及手段上有哪些创新?

  。

推荐访问:11年安全生产月通知 安全生产 完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