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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
实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集,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派出所、财政所、综治办、党政办、民政办、信访办、司法所、卫计中心、文广中心、中学、小学、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乡宣传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能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研究确定全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制度及重点任务,协调解决全乡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精心设计载体性活动,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常态。
督促评估全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同时配套建立重要事项会商、特殊情况通报、定期督导评估等制度。按照制度要求,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交流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明确阶段性任务;遇有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出现或发生,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有关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协调理顺关系;定期对全乡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及时向党委报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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