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08-14 10:3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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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1 XXX 局 201X 年巡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局党委决定吸收借鉴巡视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六大纪律为尺子,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对各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巡察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局长、纪委书记 成

 员: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部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设在局纪检监察部,负责落实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巡察办主任由纪检监察部主要负责人兼任。

 (三)计划成立两个专项巡察组,具体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由局党委指派科级干部担任。每个巡察组组员原则上不少于 6 人,根据专项巡察的具体任务从局本部相关部门及各单位择优选聘。

 二、巡察对象及时间 (一)巡察对象 XXX 局和 XXX 局两家单位。

 (二)巡察时间 巡察总体时间为 201X 年 7-11 月,驻点单个被巡察单位

 2 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月,以摸清摸透有关情况和问题为准。

 三、巡察内容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扣“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深化“四个着力” (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盯住“十个重点” (落实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领导班子建设、执行“八项规定”、“三重一大”决策、选人用人工作、问题线索处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业务领域风险管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根据信访案件、内部审计、监督检查、法律事务、人事人资等反映的问题线索,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察。重点关注的领域及环节包括:

 (一)落实从严治党。检查被巡察单位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是否存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等现象。

 (二)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三)领导班子建设。检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团结协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作风情况。

 (四)执行“八项规定”。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是否存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3 (五)“三重一大”决策。检查被巡察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情况。

 (六)选人用人工作。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情况。

 (七)问题线索处置。检查被巡察单位对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的处置是否得当,是否存在消极办案或者线索初核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八)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检查被巡察单位在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过程中,组织领导是否得力、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采取措施是否有效,能否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九)业务领域风险管控。检查被巡察单位在业扩报装、大修技改、工程建设、物资管理、多经企业管理等业务领域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检查被巡察单位对于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依法依规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 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巡察业务培训。收集人事、法律、监审、党建等职能部门发现的问题,开展针对性访谈,查阅文件和资料,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确定巡察重点和方向,带着问题线索开展专项巡察工作。

 4 计划完成时间:201X 年 7 月下旬 (二)实地巡察 巡察组根据实际需要,立足于发现问题,以摸清摸准摸透需要了解情况为目的,灵活选用听取汇报、民主评议、集体座谈、个别谈话、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列席会议、走访政府和群众等方式方法开展实地巡察。巡察期间不再新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直接沿用已设置的纪委信箱和已公布的局纪委举报电话与邮箱。

 计划完成时间:201X 年 9 月中旬 (三)巡察报告 巡察组要及时对巡察过程中收集的各种材料信息进行分析和总结,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向巡察办反馈巡察工作情况。经局党委批准方可对被巡察单位结束巡察工作,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巡察办上报巡察工作报告。

 计划完成时间:201X 年 9 月下旬 (四)巡察反馈与整改 巡察办负责组织巡察组向局党委汇报巡察工作情况。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巡察办提出处理意见,经局党委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被巡察单位党委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在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巡察办。对于巡察移交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被巡察单位党委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组织处理或者立案调查等意见,并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察办。

 5 计划完成时间:201X 年 11 月下旬 五、工作要求 (一)巡察组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密纪律,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被巡察单位纪律审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资产支配等方面具体情况或者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个别谈话情况,以及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自觉遵守回避、廉洁自律等规定,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等,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安排的娱乐、旅游和联欢等活动,不得在被巡察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2.正确履行职责。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问题,对重大问题不随便表态。对被巡察单位干部员工反映强烈、属于巡察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应当了解而没有及时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3.日常费用管理。巡察工作费用预算由巡察组成员所属单位承担。费用标准严格按照单位相关标准。住宿应安排在被巡察单位附近的经济型酒店,就餐应安排在被巡察单位食堂。

 (二)被巡察单位工作要求 1.遵守工作纪律。被巡察单位要自觉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不得向巡察组赠送任何纪念品、礼品、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等,不得为巡察组安排娱乐、旅游和联欢等活动,不得

 6 为巡察组成员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2.自觉接受监督。被巡察单位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供文件材料,不得干扰和阻扰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存在违反巡察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并纳入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3.积极配合检查。被巡察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办公条件,为巡察组深入基层调研或走访提供必要的向导。

 4.做好参会协调。被巡察单位在被巡察期间召开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均应提早 2 个工作日将时间、地点和议程以邮件通知巡察办,同时电话通知巡察组组长。其它会议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也应通知巡察组。

 5.准备备检材料。包括近三年来本单位经营情况、工作总结,近三年来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本单位员工花名册,以及巡察组所需其他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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