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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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优秀范文】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简报 第 5 期

 总第 5 期

 贵州省公路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11 月 25日

  目

  录

 ☆贵州省公路局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工安排 ☆贵州省公路局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 ☆贵州省公路局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进

 行总结

  贵州省公路局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分工安排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 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 工安排》 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 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工安排的通知》, 省公路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治理分工安排》, 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明确了各职能 部门的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

 《分工安排》 主要对成立机构和动员部署、 排查问题分析原因、

 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履行项目 建设程序、

 加强点建设项目 设计管理 提高设计质量、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加强 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管理、 推进公路建设市场诚 信体系建设和建设项目 信息公开、 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等 十个工作环节、 37 项工作任务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单位( 部门)

 , 主 要有:

 专治办、 监察室、 总工办、 养路处、 质监站、 县乡处、 宣教 处、 高建办及各项目 业主单位。

 要求局属各单位根据省公路局的《分工安排》, 结合各自专项 治理工作的情况, 进一步落实责任, 细化措施, 制定本单位的具体 分工安排, 切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贵州省公路局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 中治工发〔2009〕 12 号)、《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交监察发【2009】

 672 号)

 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 黔交建设【2009】

 166 号), 按照《贵州省公路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黔路发【2009】

 130 号)的要求, 切实做好全省公路系统专项治理工作, 省公路局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

 方案中明确了排查范围:

 对 2008 年以来立项、 在建和竣工的高速公路、 二级公路、 国省干线改造、 独立大中型桥梁等工程项目 进行排查。

 排查重点:

 1)

 工程项目 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环节; 2)招标投标环节; 3)

 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环节; 4)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环节;5)工程监管环节; 6)从业单位履约环节;

 7)

 廉政建设环节。

 排查方法:

 1)

 找准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深入摸底, 切实掌握排查项目 的数量、 规模、 性质、 工程进度和项目 资金构成等情况, 并对照排查重点, 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 2)

 深刻分析原因。

 针对发现的问题, 从制度建设、 主观思想、 权力制约和监督、 行政监管、 市场环境等方面, 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 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要求, 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3)

 分类做出处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对一般违规问题, 要及时纠正, 认真整改; 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要立案查处; 对涉嫌犯罪的, 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 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自 2009 年 11 月 开始, 至 2010 年 3月 结束, 分为自 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1)

 自 查自纠。

 项目 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 进行自 查自 纠,梳理自 查项目 , 细化自查内容, 认真开展自 查自纠; 2)

 重点抽查。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统一部署,对负责建设的项目 进行重点抽查。

 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力量, 对部分重点项目 的自 查自 纠情况进行抽查。

 排查工作结束后,各项目 业主单位要对本单位项目 排查情况

 进行认真总结, 总结报告要于 2010 年 2 月 10 日 前报省公路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彻底清查, 找准问题, 认真整改, 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重点抽查不走过场。

 要结合实际, 细化工作内容, 对本单位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 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做出具体安排。

 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 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建立工作台账, 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 2)

 加强督查, 严肃纪律。公路建设领域点多线长面广,必须坚持把监督检查做为推动排查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自 查自纠情况的重点抽查,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 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 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 ; 对拒不自 查、 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 压案不查的, 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

 加强研究, 做好指导。

 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准确分类定性,明确处理的政策界限,正确适用法律和纪律, 宽严相济, 处理恰当, 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 社会和法纪效果。

 要把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边排查、 边规范, 以查促建。

 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要及时向省公路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贵州省公路局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2009 年 9 月 17 日 , 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了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下简称“专项治理”)作动员和部署会议。

 会后, 我局局党委高度重视, 明确了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 中办发[2009]27 号)

 及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 问 题专项 治理工 作方案》 的 通知 ( 黔交建设[2009]166 号)

 的有关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时开展” 专项治理” 工作。

 现就“专项治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组织机构。

 2009 年 9 月 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 成立了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局党委副书记、 局长章征宇同志任组长,

 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谢建平同志和粟周瑜同志任副组长, 局总工办、 科技处、 养路处、 办公室、 计划处、 安全处、 宣教处、 财务处、 审计处、 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 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亦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 底前成立了专门的“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并迅速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至此我局“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全面完成。

 二、 实施方案 我局“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 全面分析我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存在的突出问题,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 于2009 年 9 月 23 日 报经局党委批准, 编制并印发了《全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

 局属 各单位特别是高建办、 二级公路管理中心和各公路管理局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于 2009 年 10 月 底前编发了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编制的完成为我局“专项治理”的工作提供了指导, 为下阶段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 动员部署。

 2009 年 9 月

 29 日 , 我局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会上, 章征宇局长宣读了《实施方案》 , 就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厅和我局《实施方案》 、 扎实开展全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

 任务、 工作重点、 关键环节、 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各阶段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等, 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周金毅书记从思想上进行了总动员, 要求大家统一思考、 认清形势, 切实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提出了认真治理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要做到“四个结合”。

 并对组织领导、 责任明确方面作了要求。

 10 月 中旬局属各单位也都相继召开动员会,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四、 宣传引导 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和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专项治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 将这项工作列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专项治理”工作的舆论宣传以“专项治理”为主轴, 坚持“贯穿全程、 覆盖全面、 突出亮点”的原则, 利用报刊、 杂志、 网络为媒体多渠道、 多方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以网络为主要平台通过工作简报、 网站专栏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开展的情况和典型案件的曝光等进行广泛的、 及时的报道, 使相关单位及部门及时掌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动态, 为全省公路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并设立“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电子信箱,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截止目 前, 我局发布专项治理”工作简报 4 期, 受理上访事件 1 起。

 局属 16 个单位分别发布 2 到 4 期不等的工作简报。

 五、 排查工作

 随着“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局和局属各单位着力解决我局公路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 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 以促进我省公路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 标,于 2009 年 11 月 下发了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路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黔路通[2009]153 号)

 , 并进行了:

 1、 在建二级公路项目 建设管理行为专项稽查活动 我局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 至 10 月 29 日 对在建的二级公路项目 进行了以基建程序及工程“四制“落实情况、 招投标情况、 工程进度、 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廉政建设及投诉处理情况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省公路局根据检查的情况, 分别向省二级公路建管中心和项目 代建单位:

 省公路集团公司、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 省路桥工程总公司下发了《建设管理行为专项稽查报告》 , 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不规范的建设管理行为进行了通报, 并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各项目 参建单位要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为契机, 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进一步加强日 常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对重点工程、 关键环节和主要人员的监管, 保障二级公路项目 优质、 高效、 安全、 廉洁地建成。

 2、 清理施工企业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承包工程专项活动

 2009 年 10 月 14 日, 我局向局属的公路公司、 桥梁公司和路桥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施工企业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承包工程专项活动的通知》 ( 黔路纪[2009]11 号)

 。

 要求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项目 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向公司如实申报其个人和亲属是否在本企业从事工程分包、 转包及其他工程施工活动; 是否在本企业实施的项目 中从事提供材料、 开办料场、 提供设备租赁等经济活动。

 规定了个人申报阶段在10 月 30 日结束, 自我纠正阶段在 11 月 30 日结束、 组织审查及公示监督阶段在 12 月 30 日结束。

 届时, 我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并根据局相关政策规定, 结合具体情况作出诫勉谈话、 经济处理、组织处理、 停职检查、 免职、 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措施。

 3、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开展制度建设活动 我局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 规范参建各方的市场及从业行为,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行政许可的要求, 切实履行好项目 业主的职责, 省公路局高建办积极开展了制度建设工作, 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对国家及省相关部门出台的与高速公路建设相关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 管理制度进行了收集、 归类和整理, 目 前汇编工作已完成; 二是根据公路局的实际情况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的特点, 制定了《贵州省公路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合同管理办法》 、《计量管理办法》 、 《质量管理办法》 、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办法》 、 《应急预案》 、 《财务管理办法》 等建设管理制度; 三是制定了各部门的内控管理制度。

  送:

 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省交通运输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周金毅、 章征宇、 杨清光、 谢建平、 粟周瑜 发:

 局机关各处室、 高建办、 二级公路建管中心、 各公路管理局、 省公路 工程集团公司、 省桥梁工程总公司、 省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通力达 监理公司、 公路勘察设计院

 共印 4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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