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精选推荐】

时间:2022-08-12 16:1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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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精选推荐】

 

 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镇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承担 19 项责任。

 (一)加强部署检查,组织领导到位

  1.做好年度任务部署。每年年初,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

  2.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按照“五抓五看”和“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追究”的要求,向各村(场)、镇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同步推进,并以主体责任清单制订、落实、检查、考核、追究为抓手,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驾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及时听取镇纪委、各村(场)和镇直机关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镇纪委及下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明确意见。

 4.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每年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述廉述责时进行自查并接受评议,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县委和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县纪委请示、报告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

 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等情况。

  5.支持和配合做好巡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查处和整改工作,按时报告整改情况。

 (二)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选任到位

  6.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推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抽查、任前廉政考察与廉政谈话、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等制度;严肃追究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等行为。

 7.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对拟提拔干部廉政把关机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暂行办法》,对拟提拔领导干部凡提必测,测试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并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委备案。

 8.强化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镇党委每半年集中学习讨论一次以上,每年组织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一次以上。

 (三)加强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到位

  9.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和黄志丽、刘龙清等先进典型,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四下基层”、干部走村入户,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等机制;推行“马上就办”制度,不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加大效能督查力度,深入整治庸懒散、“吃拿卡要拖”、不干事不担事等现象。

 10.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整治民生领域和发生在基层的突出问题,管好管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定期通报各单位查处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现场督办,约谈主要领导。

 (四)加强监督制约,源头防范到位

  1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镇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改革等三个方面的制度措施;抓好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13.健全完善我镇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改革与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4.完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加强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五)加强检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到位

  15.加强对各村(场)、镇直各单位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1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

 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每年组织镇党委委员带队,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加强指导督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到位

  17.领导和支持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镇三套领导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定期听取镇纪委工作汇报,提出具体意见,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领导和支持“一案双查四问责”,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支持和督促纪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追究。

  18.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和“两个覆盖”,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支持纪委按规定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县管干部案件线索。

  19.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清单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具体承担 10 项责任。

  1.确保镇党委班子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组织班子成员就镇党委班子责任内容进行研究和分解部署,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

  2.督促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各村(场)、镇直机关单位党支部书记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听取以上人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次,掌握基本情况。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制度;带头开展宣传教育,带头作出廉政承诺。每年亲自讲授廉政党课一次以上。

  3.亲自研究、把握、协调、督促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重要问题、

 重点环节。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镇党委会议等,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指示和要求,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两次以上。

  4.加强对班子成员、各村(场)和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日常监管。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社会评价排名靠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不正之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以及对机关作风问题不敢抓、不敢管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招呼提醒,批评教育。

  5.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对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信访举报件,要及时批办,并督促及时调查,及时上报反馈。

  6.领导督促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强化“两个责任”追究。

  7.加强对重要案件的领导和督办。及时听取大要案、典型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坚决反对和制止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办案工作的行为。

  8.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好表率;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 “三重一大”、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9.每年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

 内容,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

  10.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承担 9 项责任。

  1.主动承担和落实镇党委班子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2.组织抓好具体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集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项工作牵头和协办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深入到分管单位进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结合分管、主管及联系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确保落到实处。

  4.结合业务部署,指导、督促分管的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5.督促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6.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带头开展廉政宣传、廉政承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每年对分管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一次以上;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查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同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单位发生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做好配合调查,抵制说情风,排除办案阻力,坚持“一案双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

  8.带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严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

  9.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1.严明党的纪律。对全镇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纪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受理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大对轻微违纪党员干部的教育挽救力度,做到轻处分、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为极极少数。

  2.维护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3.坚决贯彻落实镇党委和上级纪委部署的工作、批办的案件、信访件,结果及时反馈。

  4.强化作风督查。持之以恒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督查,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每年开展专项督查两次以上。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以及党的十八大以后

 顶风违纪的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各部门、单位查处情况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约谈相关负责同志或进行现场督办。

  5.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6.加大廉政提醒力度。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对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履行职责、选人用人失察、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部门和单位,由镇纪委负责同志约谈下级党支部书记,督促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班子成员与所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每年一次以上。

  7.严厉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8.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9.加强纪律审查质量管理。严格审查程序,严明审查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和审理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做好案件整改工作,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

 10.加强巡视对接。对中央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向上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

  11.深化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健全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配套制度和措施,完善“五统一”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基层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办案质量“零差错”、办案安全“零风险”和办案队伍“零污点”。

  12.有序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协作机制。建立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后备人选队伍,健全交流推荐机制,加强对乡镇纪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经常性考核考察机制。

  13.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14.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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