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时间:2022-08-12 16:0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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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安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安监工作实际,特制定局党组主体等三个责任清单。其中,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包括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每年年初要全面总结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每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析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新一年工作作出部署。每季度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梳理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二)选好用好干部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

 题,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要至少 2 次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约谈。特别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三)加强作风建设责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严防“四风”反弹,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根除“四风”顽症,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三严四禁”实施细则,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责任。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探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五)领导干部作率先垂范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将个人的重大事项变化情况向县纪委报告,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促进

 局机关和系统风清气正。

 (六)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落实整改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支持派驻纪检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样式)

 姓名

  职务 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岗位 职责 领导县安监局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责 任 清 单 责 任 清 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中央、市局、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并及时牵头研究,督促落实; 2.每年要与班子成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每年1 月前,向市局及县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4.每季度要亲自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5.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4 次。

 二、主动履行责任 6.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

 7.每年1 月份要组织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8.每年至少开展1 次与局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约谈、提醒谈话; 9.正确把握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注重廉政教育 10.全年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内容不少于4 次,安排好班子成员谈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体会; 11.支持和主动参与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系列活动,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 次; 12.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 次。

 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13.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收监督,对派驻纪检组提出的廉政建议,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抓好落实; 14.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五、强化监督检查 15.经常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廉政建设; 16.每年至少1 次亲自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 17.按照与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督促落实。

 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8.自觉践行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带头遵守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 19.个人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县纪委报告; 20.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21.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样式)

 姓名

  职务

  岗位 职责 负责

 等方面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

 科室 工作。履行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

 责 任 清 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要在党组专题分析会前,了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报告工作; 2.每年年初指导分管科室,制定与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 3.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督促指导 4.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每月 1 次的督促指导; 5.逢双月的第二周要听取分管科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进展情况; 6.每个季度第一周要召开专题会议,了解掌握分管领域中的来信来访和涉及廉政和行风建设等情况; 7.每年至少 2 次与分管的科室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掌握他们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化情况; 8.了解掌握分管科室有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三公”经费零增长情况有无突破等情况。

 三、支持查办案件 9.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10.及时发现并纠正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报告; 11.支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2.支持机关党支部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职责。

 四、参加检查考核 13.在开展业务工作、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同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一并纳入;

 14.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15.每年至少 1 次参与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

 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16.自觉践行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带头遵守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 17.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8.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9.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六、经常指导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指导督促

 分管科室

 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21.了解掌握“三重一大”的情况,时刻提醒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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