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镇小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11 18:3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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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木镇小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楠木镇小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廉洁从教的师德行为,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机制, 制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系统的满意度。

 我校根据南府发[2013]55 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定, 特制订本方案

  一、 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

 陈功

 副组长:

 宋太平

 张安贵

 伏应友

 成

 员 :

 杨颜萍 易晓燕

 李小丽

 李文才

 马军勇

  王天杰

 任小波

 马祯民以及教代会全体成员

 二、 治理内容

  治理活动内容重点围绕一下几方面进行:

 1.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财政、 发改及教育局文件规定收费, 严禁收取借读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 特长班、 实验班、 奥赛班收费,课桌凳收费, 公物押金、 水电费等, 严禁学校和教师个人巧立名目收费, 捆绑收费和搭车收费。

 2.违规补课收费情况 学校严禁教师个人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学生和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各种培训班、 补习班、 提高班并向学生

  收费,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 兼职。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教辅材料必须在规定目 录内坚持自 愿购买和学校无偿代购原则, 征订工作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 公开透明, 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目录》 外的教辅材料; 学生保险、 校服、 食宿、 饮用水、校讯 通及其他学习用品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尊重学生自愿,不得强制统一收取。

 严禁目 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进入课堂, 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4.学校收费资金管理情况 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 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按政策许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坚持教育收费一证一据。

 同 时 严格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畅通群众举报制度,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规范招生行为情况, 严禁收取幼儿入学赞助费。

 6.教育惠民工程落实情况。

 切实关爱和帮扶留守儿童,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切实做好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 政策及学生营养餐计划。

 7.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法规, 规范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 加强工程量增减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加强学校物资采购和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

  度。

 8.学校后勤管理情况。

 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 统一管理, 封闭运营, 建立、 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学校食堂坚持学生自愿入伙、 按实收费、 不得赢利的原则。

  三、 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采取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 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自查自纠阶段(5 月 3 日------6 月 9 日)

 学校和教师要按照《南部县治理教育系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表》

 所列的项目进行认真清理, 对照检查, 并充分利用网络、 电话、 意见箱等着载体广泛收集问题, 对存在的问题要梳理归类, 建立台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

 0817—5835253.

 (二)

 民主评议阶段(6 月 10 日-----7 月 10 日)

 学校约请乡 镇、 街道办、 家长、 教师和社会各界代表, 学校开展民主评议, 充分发挥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作用, 切实推动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

 及时公布评议情况, 对满意度低、 问题突出的要重点整改。

  (三)

 整改落实阶段(7 月 11 日---10 月 31 日)

 学校对在自查自纠、 民主评议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落实整改责任, 及时组织整改。

  (四)

 总结巩固阶段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

 学校对教育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巩固活动

  成果, 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形成长效机制。

  四、 工作要求

  (一)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必须充分认识专项治理意义, 自觉投 入到专项工作中来。

 (二)

 严明纪律, 学校和教职工要对照文件, 认真查找, 及时整改,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对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的年级和个人,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 并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三)

 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 认真做好教育突出问题的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真正落实依法办学, 依法治教, 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南部县楠木镇学校

  2013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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