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出学习相关规定(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外出学习相关规定 包括学术交流、 学习班
1、 科室主任、 正高级职称人员、 博士每年可参加一次省外(国内)
学术会议; 科室副主任、 副高级职称人员、 硕士每 2 年可参加一次省外(国内)
学术会议; 中级职称及以下医务人员每 2 年可参加一次市外(省内)
学术会议。
2、 区级及以上重点专科科主任、 副主任、 学术骨干, 市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 因学科建设、 课题论文需要外出交流者, 可酌情增加一次参加学术会议的机会。
3、 科室主任、 正高级职称人员、 博士可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4、 参会人员应提交论文大会录用通知并填写“外出开会学习批复单”, 经科室同意后报科教科审核, 院领导签字后方能参加会议, 并将通知单以及批复单复印一份留科教科存档; 出国开会需提交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参加省外国内的学习总费用不超过5000 元, 参加省内的学习总费用不超过 3000 元, 超出部份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