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如皋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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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如皋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2022年)

 

 中共如皋市委办公室文件 皋办〔 2013〕 64 号

  ★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 年如皋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共性责任分解》 和 《2013 年如皋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的通知

 各镇( 区、 街道)

 党( 工)

 委、 人民政府( 管委会、 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 市各委办局院行社, 市各人民团体, 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市委、 市政府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负 全面领导责任; 市委、

 市政府主要领导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市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 、 市政府副市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 的党风廉政建设负 主要领导责任; 市纪委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负 组织协调的责任, 协助市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保证中央、省、 市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现印发《2013 年如皋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共性责任分解》 (以下简称《共性责任分解》 )和《2013 年如皋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各镇( 区、 街道)

 党( 工)

 委、 政府( 管委会、 办事处)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 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对本级领导班子和本镇 ( 区、街道)、 本部门、 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 总责。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共性责任分解》, 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开展工作, 确保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位。

 二、 2013 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 主动作为, 创新举措, 整体推进,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 各镇( 区、 街道)

 纪( 工)

 委、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纪检

 组( 纪委、 纪工委)

 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创新检查考核尤其是日 常考核的方法措施, 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 各级领导班子要积极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活动, 对照“责任明确落实好、 制度健全执行好、 改革创新业绩好、 以人为本稳定好、 风清气正形象好”的五好标准, 认真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通过学习 借鉴示范点的先进经验, 着力提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平。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 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新举措、 新办法, 为打造“南通干部清正、 政府清廉、 政治清明示范区”作贡献, 为实现我市深入学习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奋力开创如皋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中 共如皋市 委办公室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4 月 17 日

 2013 年如皋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共性责任分解 共性责任 序号 具体要求 1 领导班子按照“四个一起” 要求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1. 各镇( 区、 街道)

 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 3 次; 市级部门单位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 2 次。

 2. 以党委(党组) 名 义召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大会不少于 1 次, 党委(党组) 主要领导亲自 主持或讲话。

 3.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有计划、 有目 标, 责任分解靠实、 管用、 能考核、 好追究。

 4. 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分值不低于 15%或作为降级降等的“一票否决” 条件。

 5. 党委、 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少于 1 次。

 6. 有下属单位的市级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少于 1 次。

 7.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 信息化监管机制, 发挥村务监督组织作用;加大农村基层干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2 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个亲自 ” 要求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 督促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政准则》。

 对有苗头性问题或信访反映有轻微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2. 每季度听取 1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

 及时审阅有关工作报告。

 3. 亲自 给本镇( 区、 街道)、 本系统、 本单位党员 干部上廉政党课 1-2 次。

 4. 亲自 阅批信访件, 对署名 信访、 重要信访亲自 签署交办意见, 并进行督办审结。

 5. 按要求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后亲自 抓传达贯彻和工作部署。

 6.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 亲自 协调、 解决重要案件查处中出现的问题。

 3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按照“一岗 双责” 要求承担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 1. 把党风廉政工作融于业务工作, 部署业务工作时提出廉政和作风要求, 在督办、 检查重点业务工作时过问廉政建设情况。

 2.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干部经常进行廉政教育, 与分管范围单位的领导、 中层干部、 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 1 次。

 3. 对有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分管业务范围的干部, 及时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4. 指导所分管单位围绕执法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 制定管用、 有效的防控措施。

 4 开展党性教育和检查, 加强以密切党同人民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1. 认真开展党性教育、 5· 10 思廉日 、 国际反腐败日 等专题教育活动, 领导班子成员、 下属单位主要领导、 机关中层干部参与率 100%。

 镇( 区、 街道)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教育活动不少于 2 次; 市级各部门单位全年开展党员干部集中教育活动不少于 4 次。

 2. 深入分析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服务群众、 联系群众各项制度。

 3.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和省、 市“十项规定” 以及厉行勤俭节约要求, 降低公费支出, 探索建立“三公” 经费公开制度。

 4. 组织开展对遵守党章、 执行党章情况的监督检查, 争当“为民、 务实、 清廉” 的标兵。

  5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和执行 1. 深化“两大体系” 建设, 全面实施拟提拔干部道德测评机制。

 2. 以规范、 监督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为重点, 完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配套制度, 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各镇( 区、 街道)

 修订或制定相关制度不少于 2 件; 市级各部门单位修订或制定相关制度不少于 1 件。

 3. 针对新情况、 新问题, 及时修订完善适合本部门、 本单位的廉政行为规范和违规处理办法。

 4. 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机制为重点, 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规范党委(党组) 议事规则, “三重一大” 内容具体明确,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讨论、 民主决策, 且程序科学、 规范、 公开。

 5.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 纠正、 处理不严格执行制度的问题。

 不发生因违反制度规定被外部监督机关责令整改或查纠的情况。

 6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1. 按照“有组织、 有目 录、 有载体、 有制度、 有考核” 的“五有” 要求, 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五有” 到位率达 100%。

 2. 全面实行政务公开, 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行权网运行率 100%, 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3. 推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干部、 财务、 工程招投标、 物资采购的“四个不直接分管” 制度。

 4. 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 排查岗位廉政风险, 制订防控措施。

 5. 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健全, 运行有效。

 未发生被外部监督机构查处的案件; 无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 变更的案件, 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实行行政过错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6. 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被市纪委信访监督的件次不超过上年,

 班子成员无被查实的信访举报。

 7. 班子成员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无人被上级纪委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

 8. 创新督查方式, 强化对中央、 省、 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大问责力度, 保证政令畅通。

 7 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1. 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 2 次, 监督检查工作有部署, 有结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整改措施。

 2. 对信访反映较多的下属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及时化解矛盾, 确保不出现越级集体访。

 3. 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和监督, 及时查纠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确保下属单位不发生被外部监督机构查处的案件。

 8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 干部, 防止和纠 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制度, 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度。

 2. 认真落实干部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 无不落实此项制度的情况。

 3. 干部任用满意度调查中, “满意”、“基本满意” 率之和达到 90%以上。

 4. 及时、 认真查处用人方面的信访问题, 确保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

 5. 无因用人失察、 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发生。

 9 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纠 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 认真开展上级统一部署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纠正教育、 医疗、 涉农、 征地拆迁、 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组织领导有力, 工作成效明显。

 无顶风违纪问题发生。

 2. 领导干部作风扎实, 关心群众疾苦, 能及时解决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

 无异常访、 群体性事件、 恶性网络事件发生; 全年越级访次数比上年有所下降。

 3. 认真落实“一创四提”, 机关形象好,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中未发现明显问题。

 4. 镇( 区、 街道)

 党风廉政问卷调查满意度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5. 扎实开展“优作风、 提效能、 惠民生” 系列活动, 进一步促进“勇于负责、 敢于担当、 狠抓落实” 作风的形成, 推进为民办实事的有效落实。

 6.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 群众投诉处理率 100%, 满意率 95%以上。

 7.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三解三促” 活动要求, 参加活动对象的参与率 100%, 调研时间不低于相关要求。

 8. 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促使其规范有序发展。

 9.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 着力推进法规体系建设、 市场体系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10 查办案件、 惩治腐败 1. 办案经费保障到位,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

 2. 加大对大案要案、 有影响案件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全面完成办案工作目 标。

 查办案件数量稳中有升。

 3.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 坚决反对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4. 无隐瞒不报、 压案不查或干扰办案等情况发生。

 2013 年如皋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工作 序号 责任单位目标要求及工作措施 1 法院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1. 对久调不立、 不结案件进行重点监督。

 2. 加强对执行措施不到位案件的监督。

 3. 加强审务督察。

 4. 强化司法巡查。

 2 检察院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1. 加强内部监督。

 严格落实《南通市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2. 开展风险排查。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 特别是对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 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 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3. 深化检务公开。

 积极拓宽与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渠道。

 3 农工办 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 信息化监管机制, 发挥基层监督组织作用 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 信息化规范活动, 认真组织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和取消村级招待费等工作专项检查。

 4 发改委 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做好“项目 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的维护工作, 及时更新项目 审批信息及政务信息。

 加强对重大项目 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1. 着力推进重大项目 建设, 确保 2013 年完成投资任务。

 2. 全力服务重大项目 建设, 继续加大国家、 省层面审批的重大项目 追批力度。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 1. 严格按照国家、 省规范要求审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建设。

 2. 执行好政府投资项目 前期评审制度。

 5 教育局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1. 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 严查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问题。

 2. 建立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名 制学籍信息系统, 严格控制招生数量。

 3.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择校比例不超过省规定指标, 禁止在择校生之外招收借读生、 自 费生。

 4. 规范幼儿园收费并开展专项检查。

 5.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均衡配置, 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6. 督促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规范学校食堂管理。

  6 财政局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1. 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 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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