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3篇
粮食局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1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粮食局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2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工作开展“回头看”的通知》精神,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回头看”自查情况来看,我院教育实践活动自开展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第六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院党支部高度重视,能够严格按照如皋市委市民政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动员,扎实部署,教育实践活动正在统筹协调、由浅入深、生动活泼地展开,基本做到了“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一是保证学习时间。3月8日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及时讨论制定印发了《xx市xx医院集中学习教育安排和个人自学重点篇目》,从12日开始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为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最近充分利用晚上时间集中学习,补缺补漏。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16次;二是落实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了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委会议文件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在xx省xx县调研工作时的讲话,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委文件精神,精学配发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五本必读书目。同时,编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知识要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知应会内容60问》4本等;三是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72余篇,每人达到了3篇以上,并讨论制定下发了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安排,开展了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素质形象、顺应群众期待、加快优质服务”为主题的研讨和心得交流,共发言交流24人(次)。同时,采取提问回答和试题考试的方法,强化学习效果,达到了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四是观看影视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专题片和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等,大家深受教育。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如皋“十四军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文化教育;五是开展专题辅导。邀请市民政局督导组组长曹俊做了题为《加强党性教育,注重自身修养》的专题辅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6次;六是深入基层调研。院部干部按照各自分管工作,确定了调研专题,分别深入所联系的科室,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并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每人都撰写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七是深入“联系点”宣讲。把“面向科室、服务群众”贯穿于活动全过程,结合开展“调研”行动,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全市各村开展精神病人家庭情况调查1次,并帮助指导精神病康复治疗指导,增强了家庭的病人治疗康复的决心和信心;八是确定了自选动作。结合我院实际,确定了“凝心聚力做好本职工作,强化能力提供优质服务”主题特色,开展好三方面活动,即:开展一次“提升效能能力,提供医疗支撑”大讨论活动、开展三次医疗业务培训“一堂课”活动、开展一次推动解决“三无”困难病员的调查研究活动,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实施优先救治方案。
(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如皋市江滨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八个方面具体限时集中进行征求意见活动,并确定了每一个方面的分管领导和科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电话征求、面对面谈话、开设网络专栏、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先后向有关服务对象代表、院全体职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征求了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0余份,征求到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29条,经讨论研究归纳梳理后19条,领导干部个人5条,目前仍在继续征求中。
(三)突出即知即改。针对征求到的我院部门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创新观念、集体领导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不完全符合,医疗体制、制度、指标和方法尚不能全面有效服务于发展需求,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党性不完全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落后于干部群众等问题,我们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能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对精简会议督查、对科室检查指导坚持开门搞教育活动、减轻科室负担、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等6项事项,做到了即知即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和反思第一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对照,在活动的开展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学习教育需进一步深化。学习形式仍然比较单一,集体领学的多,结合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感悟不足,还需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学习实效还需提高,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不够,还没有真正达到深读精读、读熟读好、充分领会精神内涵、入耳入脑入心的目标要求;由于业务工作任务重,工学矛盾比较突出,需认真加以解决。
二是查摆问题还不够深入。在征求意见的广泛深入、存在的问题查实找准方面还做得不够,分析梳理不够准确,归类不够合理。有的同志对“四风”的危害认识比较清楚,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还存在着思想误区。有的认为自己无职无权不存在官僚主义土壤,忽视了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容易产生官僚主义的客观现实;有的感到作为医疗人员工作很清贫,没有享乐主义可言,没有认识到工作中的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也是享乐主义的具体表现。
三是即知即改存在差距。立即整改的事项比较少,整改的措施不够具体,在服务群众更加自觉、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制度规定更加完善等方面还需下大力气提高。
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牢群众观点。继续按规定动作抓好学习,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培训、座谈发言等活动。要把学习教育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坚持边干边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摆在首位,通过深化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群众观点,增强为基层服务的公仆意识。
二是继续查摆解决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此前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继续向思想深处挖掘在“四风”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挖掘问题根源,通过查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指导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
三是要突出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间、分管领导与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都要相互谈心,把握好谈心的内容和目标,坦诚相见,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指出问题。
四是要突出抓好问题整改。要对近期征求的意见进行再次疏理,按轻重缓急、分类分项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
五是要突出撰写好对照剖析材料,从班子成员带头做起,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亲自撰写剖析材料,把存在的“四风”问题查准查透。
六是推动工作,防止“两张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推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将活动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强大动力。
七是要加强与市民政局第六督导组的汇报沟通,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
粮食局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篇3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