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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毒瘤——租界是怎样产生的
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 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外国侵略者依据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强辟上海等地为通商口岸, 并且以 “华洋杂居”会引起冲突为由, 在通商口岸向昏庸的清朝地方官员勒索土地, 作为在华外国人居留地。
此后, “居留地” 就逐渐发展演变为租界。
外国侵略者建立租界后, 就设官治理, 掌握租界的行政权、 司法权, 实行殖民统治, 使得租界日益成为“国中之国”。
外国侵略者以此为“乐园”, 开设跑马厅、 赌窟、 舞场……过着奢华无耻的生活; 又以租界为据地, 扩大对中国的殖民侵略。
近代上海的租界, 典型地反映这一历史进程。
1843 年 11 月 17 日, 上海正式开埠通商。
当时的上海只是一个临近东海的小县城, 上海的城厢区仅限于城墙以内的旧城区和东门外沿黄浦江的码头作业区和商业贸易区, 城厢的实际面积不到两平方公里。
在城厢区里, 居住着大约 20万以上的人口, 既拥挤嘈杂, 又混乱肮脏。
这时来沪的外国人很难在上海找到一块让他们感到舒适安身的地方, 部分外国商人可以无视条约、 法令之规定, 不受中国政府和他们驻华领事的约束, 在上海县城外以低价购买土地, 营造他们的公司用房, 而进入上海的外国领事及其他领馆人员则需遵守条约的规定, 在上海地方政府的帮助下, 租借中国人的民房作为办公地点安顿下来。
在鸦片战争以前, 上海几乎没有西洋人来过, 知识阶层也只是从古书《山海经》 等中了解, 在中国之外的遥远的大洋彼岸, 生活着与中国人肤色、 模样不同的“异人”。
所以, 当鸦片战争后, 那些身材魁梧、 白皮肤、 黄头发、 蓝眼睛、高鼻子的外国人进入上海城厢, 而且要和中国人长期同处同居, 上海人当时既害怕又好奇。
时间久之, 上海人开始对外国人有了一定的认识, 原先担心害怕的情绪逐渐减少, 一些胆大而天真的儿童往往会爬上屋顶, 用惊奇的眼光看外国人刷牙、 剃胡子、 喝牛奶、 啃面包; 而那些胆小怕惹事的老人和妇女, 则心有余悸,仍把外国人看作是“异人”, 会做出违背人伦道德一类的事, 他们一遇到外国人,就会惊慌失措地边跑边喊:
“赤佬来了!
快跑!
快跑!”( “赤佬” 在上海俗语中,相当于“鬼”)。
而当时来华的外国人, 由于语言不通, 习惯风俗也不一, 他们也很难和中国人接触。
他们好奇地看着上海人在受污染的河水中淘米, 感到不可理解; 当看到上海人在同一条河中洗菜和刷粪桶, 认为简直不可思议; 他们看到裹着小脚的中国妇女行走艰难的步态, 更认为这是对女性的残害。
在当时这种“华洋杂居” 的局面下, 确实发生过一些外国人与华人之间的摩
擦和冲突。
但当时作为来华外国人的管理者外国领事, 不仅没有及时阻止和调解这些冲突, 相反, 他们却在私底下 支持自己的同胞, 扩大事态。
因为这些外国领事他们不满意《南京条约》 中的有关规定, 即外国人在通商口岸租赁房屋或营建住房, 必须与中国官方协商和经中国官方认可, 而且这种规定还妨碍他们扩大殖民侵略, 如英国驻上海的第一任领事巴富尔, 他在上任前, 英国侵华军全权代表就告诉他, 到任后必须把上海北城至吴淞江之间约一公里的滩地变成英国皇家的居留地, 因为这里不仅是兵家必争地和上海的生命线, 也是发展商业的最佳位置。
所以巴富尔到任后, 处心积虑地要想结束“华洋杂居” 的局面, 尽早将上海县城北郊沿黄浦江的地方建为英国人的居留区。
同时, 上海人也不断地把冲突事件的报告和诉状送到上海道台衙门, 希望上海道能给一个公道。
上海道此时也认识到, 洋人久住城里多有麻烦, 如再不想办法把洋人迁出城外, 也许会闹出更多更大的华洋纠纷来, 不但无法向地方交代,就连自己的乌纱帽也保不住了。
于是, 迫于外国侵略者的压力, 在 1845 年 12月 9 日, 上海道台宫慕久与英国领事巴富尔签订了《1845 年上海租地章程》, 划出了上海县城北郊的地方(今外滩)
作为英国人的居留地, 这个居留地就是后来的上海英租界。
1848 年和 1849 年, 美国和法国也以相似的方法, 取得了与英国人相同的待遇。
租界建立后, 外国侵略者不仅不满足于居留地的面积太小, 在以后屡屡利用种种机遇侵夺租界外土地, 使租界面积成几倍、 几十倍的扩张。
如英租界最初占地为 830 亩, 到 1848 年即扩充至 2820 亩, 1899 年英美租界合并成的“公共租界”, 占地竟达 33500 余亩。
同时他们还在租界内劫夺中国主权, 建立市政组织和领导机构, 如 1854 年英国人在上海英租界正式成立工部局, 把它作为租界的最高市政机构。
更有甚者, 太平天国革命时期, 租界以“武装中立”、 保卫租界为由, 成立了上海义勇军(即“万国商团”), “保卫” 租界的安全。
以后, 这支商人武装发展成为拥有骑兵、 步兵、 炮兵等多兵种的准军事武装。
1864 年英国领事与上海道订立 《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章程》, 在这个章程中明文规定建立 “会审公堂” 制度, 由英国领事和上海道各派代表组成会审公堂, 审理租界内华人与华人、 华人与洋人之间的诉讼及违禁事件, 又规定外国领事的裁决为终审判决,实质上“会审制度” 是临时裁判权的扩展, 至此, 中国政府实际上已丧失了对租界内居民的保护和审判权。
继上海第一个出现专供外国人租地聚居地“租界” 后,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及以后, 广州、 宁波、 天津、 镇江、 汉口、 九江等地相继出现了类似的区域。租界实质上是外国侵略者用强权移植在中国土地上的西方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仿制品。
但它是在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情况下, 外国侵略者
通过侵略强加给中国的。
它是侵略的产物, 就必然带有民族压迫的性质, 这种性质还随着中国居民大量进入和定居租界而日益突出。
租界当局还在辖区内开设了跑马厅、 赌窟等娱乐、 色情场所, 既吸吮中国人民的血汗钱, 也借此来麻醉、 腐蚀中国人的民族精神, 租界成了罪恶的源头。
(叶根发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