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供大家参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8 年 3 月 1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共 19 名)
(2018 年 3 月 1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李飞
副主任委员 沈春耀 江必新 丛斌 徐辉 胡可明 刘季幸 周光权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于志刚 王俊峰 闫傲霜(女)
许安标 孙宪忠 吴浩 张荣顺 张勇 郑淑娜(女)
钟志明 柴绍良
推荐访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三届 法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