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供大家参考。
县水利和湖泊局系统 2019 年度意识形态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扎实做好全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对象:各乡镇水管所、局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内容: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分管人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1、系统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局党组专题报告,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2、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计划和目标绩效考核,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使用和奖惩的
重要依据。
3、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4、按照上级和局党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创新活动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
5、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在本系统党员干部中入脑入心全覆盖。
6、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等方面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水利行业,展示水利形象。
7、加强全局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本部门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新闻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危机,
构建和谐水利。
8、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错误思想倾向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9、系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局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19 年
月
日
2018 年度 xx 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 作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具体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精神,落实宣传教育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分管部室(负责部室)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新闻通讯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管理。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动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引导。每月开展 1 次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形成排查报告并上报,同步列出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扎实开展整改;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
态工作进行 1 次督查,并通报工作情况。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社科理论阵地、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宗教工作和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五)加强常态化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落实“书记上讲台”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做一次形势政策报告。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带头上网发声,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导、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新闻通讯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管理。
(七)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潮的少数重点人,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应当做到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舆情管控体化运行,及时组织发声,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重大舆情事件 或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 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 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合、新闻网站等宣 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没有落到基层,工作措施不得力、不到位的。
9.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管辖范围内思想文化活动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1.管辖范围内出现大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12.全县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
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三、考核评价
考核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警告、挂牌督办、重点整改甚至一票否决。
党组书记(签字):
班子成员(签字):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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