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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论文
进一步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问题研究
长久以来, 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 怎样建设党。
是我党长期不懈探索的目标。
中央纪委第十七届第二次全体会议工报告要求, 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 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艰苦奋斗、 自觉奉献, 是我们党克服各种艰难困苦的重要保证, 也是我们党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保证。
我们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 也是靠艰苦奋斗发展壮大的。
我们党带领人民夺取政权、 建立新中国的斗争充满艰辛, 我们党带领人民巩固政权、 实现现代化的实践同样充满艰辛。
我们要大力发扬戒骄戒躁、 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 大力发扬一心为民、 自觉奉献的优良作风, 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 扎扎实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社会发展的历史, 本质上就是从事生产物质财富的劳动群众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历史。
人民群众是物质资料生产的直接承担者, 是推动社会发展变革的决定力量。
毛泽东指出:
人民, 只有人民, 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在阶级社会中, 生产关系的变革, 社会制度的更迭, 都是通过人民群众推翻反动统治阶级的革命来实现的。
正如列宁所说, 没有干百万觉悟群众的革命行动, 没有群众的英勇气概,是不可能消灭专制制度的。
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 实质上就是人民群众的生产斗争、 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实践活动, 离开了人民群众就无从谈起人类历史的发展。
那么, 怎样才能发挥和调动起人民群众的伟大作用来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呢?
首先, 制度保障是基础
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 同时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 需要我们完善两个方面的制度, 从而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 完善保障群众利益的制度。
如果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 但是其基本权利没有得到保障, 其参与的积极性必然受到严重的打击和挫伤, 发挥不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在现实生活中, 人民群众举报了腐败分子而受到打击报复的现象时有发生, 而又没有相关的方法措施为人民群众的利益提供保障, 这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积极性, 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性。
如果我们了完善相关的措施, 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民群众也就会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
二、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
制度创新是防止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
目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完善, 有的制度执行力比较差, 被一些别有用心者钻空子、 打擦边球, 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因此, 必须结合实际, 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一整套合理、 健全、 有效的制度防范体系。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纲要》 的要求, 落实负责人的主抓责任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 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 一起检查、 一起考核, 建立责、 权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量化考核标准, 严格责任追究,使“软任务”成为“硬指标”。
切实解决责任不具体、 考核无标准、 追究无规定的现象。
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
确保重大决策、 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防止由“一把手”或少数人说了算, 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三是建立完善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要借鉴党内监督的一些成功做法, 积极探索干部述
职述廉的办法, 通过民主评议和测评, 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改进工作、 提高效率、 搞好服务, 加快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其次、 加强宣传是关键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新情况、 新矛盾不断出现, 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往往抓了这方面的问题, 又冒出那方面的问题, 治标难治本, 工作上颇有力不从心之感。为什么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 有的甚至愈演愈烈,使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越来越多, 不满情绪越来越大, 有的甚至站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去了。
表面上看, 这是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 工作方法问题, 实质上是缺乏理论武装、 思想认识不明的问题, 是理想信念动摇、 宗旨意识淡忘的问题。
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
正是因为理论上的不清醒, 政治上的不坚定, 才导致了工作上的盲目, 导致了腐败行为以及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种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反复出现。
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科学分析世情、 国情、 党情的新变化, 认真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 深入研究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课题, 不断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 科技创新、 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 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待, 奋发有为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我们要牢记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始终同人民群众心连心、 同呼吸、 共命运, 从党和国家工作各个方面、 各个环节实现好、 维护好、 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使党和国家事业不断获得最广泛、 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调动和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来,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 让群众树立监督我们的干部的信心, 努力同腐败行为作斗争。
最后、 民主监督是保证
人民民主是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和防止权力变质的最根本的保证。
因此, 一定要扩大群众对党和党员、 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定要把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力真正实行起来, 保障人民群众有权对搞特权、 特殊化、 玩忽职守、 违法违纪的干部, 依法进行检查、 控告、 弹劾、 撤换、 罢免, 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 并使他们受到应有的纪律、 法律处分。
如何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一要思想政治教育, 努力增强党员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努力营造“人人接受监督, 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
二要加强反腐倡廉形势教育, 坚定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我们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过程中, 要加大形势教育的力度, 让群众懂得, 我们党内的某些腐败现象只是暂时的, 并不是制度性的, 只要我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就一定能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胜利。
只有澄清了群众的模糊认识, 增强群众对消除腐败的信心, 才能促使他们把加强监督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要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使干部选配与群众监督结合得更紧密。
在实施公开招考、 竞争上岗、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试用制及任期制等制度中都要注意引入群众监督机制, 扩大群众参与推荐、 评议的范围, 使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真正有知情权和发言权。
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要重视群众意见, 力求从多个层次、 多个角度了解拟提拔人选的情况。
要定期面向群众, 在较大范围内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定量测评, 及时在动态中了解干部, 不断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力度。
四要增加行政的透明度, 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
权力监督的基本前提是必须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
因此, 要进一步落实和改进政务公开、 厂务公开、 村务公开等制度, 努力提高权力的透明度, 减少权力的随意性, 保证权力运行的规范性, 从而促使掌权者公正地行使权力,
防止滥用权力和权力的“幕后交易”, 从根本上防止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
如果政务不清、 规则不明、 透明度不高、 随意性大、 人民群众不知情, 那么, 人民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因此,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 重要决策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资金开支等, 都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并及时向党内外群众公开, 只有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动”, 才能真正调动人民群众对权力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
在当前群众监督机制还不健全、 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备的情况下, 采取信访举报方式是群众参与监督的有效途径。
六要完善监督措施, 促进监督转化, 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群众监督在通常情况下, 不会对被监督者直接产生作用, 只有把群众监督转化为专门机关的监督, 才能发挥作用。
制度只是手段, 监督也只是手段, 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我们党和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 加强沟通, 发挥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当我们的干部都从思想上、 行为上保持廉洁高效求实的作风, 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没有这么紧迫和艰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