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党员服务队规定,供大家参考。
×县党员服务队规定 ×县党员服务队队规 第 一 一条县党员服务队以全 心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 旨 旨。在活动中遵循“无 私 私奉献、持之以恒、讲 求 求实效”的原则,以实 际 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通过组织 多 多种专业服务和公益活 动 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 锋 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 , ,推动我县三个文明协 调 调发展。
第二条服务 队 队在思想教育、政策宣 传 传、道德建设、产业帮 扶 扶、科技推广、支农支 教 教、扶贫济困、帮孤助 残 残、法律咨询、医疗保 健 健、公共事务以及大型 社 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 供 供无偿服务,为有特殊 困 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 会 会成员提供帮助。
第 三 三条服务队由中共县委 组 组织部领导,监督指导 服 服务队活动。由县委组 织 织员办公室负责管理日 常 常事务,组织协调各专 业 业服务队和各分队开展 活 活动,举办服务队的大 型 型活动。各党委负责管 理 理各自服务分队或代管 相 相应专业服务队的具体 事事务,自主开展服务活 动 动。
第四条服务队每 年 年至少组织二次大型活 动 动,各专业服务队和分 队 队除参加服务队的大型 活 活动外,每年要自主组 织 织活动二次以上。
第 五 五条各专业服务队和分 队 队每半年向县委组织员 办 办公室书面汇报的活动 情 情况,做好每次活动的 信 信息上报工作。服
务队 定 定期向通报党员服务活 动 动情况,争取媒体支持 ,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扩 扩大影响面。
第六条 服 服务队由中共党员、预 备 备党员和积极分子中自 愿 愿报名组成,欢迎和鼓 励 励其中有特长和专长的 同 同志参加。报名者填写 《 《县党员服务队员登记 表 表》,承诺遵守队规, 由 由所在党委呈报,经县 委 委组织员办公室审核同 意 意,可成为本服务队队 员员。
第七条队员在服 务 务队中对各级的各项工 作 作有讨论、建议、批评 、 、监督的权利;有权提 出 出困难和问题,寻求帮 助 助解决;有权参加队内 组 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 ; ;有退队的自由;有困 难 难时可优先得到服务。
第八条队员应遵守服 务 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 服从安排,执行各项决 定 定;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 ,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不 不断提高服务技能;文 明 明服务,维护服务队的 声 声誉和形象;廉洁自律 , ,不以任何理由搞有偿 服 服务,收取钱物,决不 能 能利用服务队的名义谋 求 求私利。
第九条队员 如 如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 纪 纪律,违反队规或做出 有 有损服务队声誉的行为 及 及连续二次接到通知而 无 无故不参加服务活动者 , ,给予除名处理。
第 十 十条队员要求退队,须 在 在一个月前向所在党委 提 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委 组 组织员办公室批准后, 方 方可退队。
第十一条 服 服务队组织大型服务活 动 动时,要打出队旗,应 佩佩佩戴统一标志。
第 十 十二条对积极参加服务 活 活动、认真任务,成果 显 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 和 和队员,给予表彰和奖 励 励。对关心、支持和帮 助 助党员服务队和服务活 动 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集 体 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 号 号。
第十三条本规定 由 由中共县委组织部负责 解 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 条 条本规定自县党员服务 队 队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