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生态环境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2-07-25 09:2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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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生态环境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完整)

 

  — 1 — xx 市生态环境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 xx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快推进 xx 市生态环境局法治社会建设,根据《xx 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 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将 xx 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乡村振兴示范区、共同富裕示范区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

  — 2 — 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治、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文化得到长足发展、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的生态文明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 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增强法治观念

 (三)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1. 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加强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通过组织学习等方式,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2. 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经局党组任命的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人事科)

 、法规宣教科)

 3. 推动“12·4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积极开展“宪法四进”,通过宪法宣誓诵读、集中宣传、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

 (牵头单位:法

  — 3 — 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四)培育法治观念 4.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机关党委 (人事科);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5.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融入各类法治宣传阵地。积极参加每年 5 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民法典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6. 引导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升司法公信力。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 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中心 )

 7.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日常学法机制,每年至少举办 2 期法治专题讲座或法治知识培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人

  — 4 — 事科)

 、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五)健全普法责任制 8.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融入公共服务全过程,建立“以案释法”筛选制度,将依法处理过程变为普法公开课,传播正能量。(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9. 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全面推进 xx市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科普宣传队作用,精心打造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品牌,引导和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 10. 通过参观、学习等方式,在干部职工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三、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制度

 (七)加强推进地方立法建设

  — 5 — 11. 紧盯《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为修订工作献言献策。结合 xx 实际,加强立法调研,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科学选题,完成至少 1 件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适时启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八)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12. 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监测联动等机制,切实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大案,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权益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支队、 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 )

 13. 利用“6·5 环境日”、“低碳日”、“三下乡”和环境宣传月等平台,大力宣传“一极两区”建设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成效,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传播简约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理念,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九)加强道德规范建设

  — 6 — 14. 坚持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全面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实施云南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云岭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15. 深入学习贯彻《xx 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办公室 、 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 各科室、支队、中心 )

 (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6. 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落实环评信用评价体系、规范环评市场,提升全市环评与评估管理水平,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云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优评先、信贷、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等工作中的广泛运用。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四、加强权利保护

  — 7 — (十一)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17. 严格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 xx 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做好决策公众参与工作,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根据决策事项对公众利益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积极采取便于公众参与的方式听取意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xx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和 xx 环保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得少于 30 日,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更加科学、民主,体现社会民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等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18.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会商联席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沟通,涉法涉诉问题主动对接;深挖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定、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潜力;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会议,安排法律顾问列席,发表律师意见,防范相关法律风险;要求法律顾问加强实体证据审查,预防和避免行政侵权、减少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责任科室:

 各县(市、区)分局 , 法规宣教科 、支队 )

 (十二)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 8 — 19.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支队 ; 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有关科室)

 20. 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群众监督评价机制,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完善监督手段,改进评价方法,公开评价结果,倒逼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促进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

 (牵头单位:法规宣教科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 局机关各科室、 支队、中心 )

 21.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市局 机关各科室、支队、 中心 )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三)增强社会安全感 22.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抓好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源头治理。

 (牵头

  — 9 — 单位:支队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局 机关各科室、 中心 )

 23.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强化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和挖掘运用,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研判,做到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全面加强环境应急信息化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

 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 办公室、支队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局机关各 科室、 中心 )

 (十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4. 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对不适用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调解中的解决作用,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重大复杂、涉法涉诉及行政管理矛盾化解,引导群众理性表达,依法维护权益。

 (责任科室:支队,法规宣教科)

 六、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十五)完善网络管理制度 25. 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关键信息的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

 (牵头单位:办公室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局 机关各科室、 中心 )

  — 10 — (十六)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 26. 加强网络法治意识和网络素养教育,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并参与推介“xx 好网民”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加强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引导,大力培育具备爱国主义精神、网络法治观念、文明用网习惯、责任担当意识等素养的新时代中国好网民。

 (牵头单位:

 法规宣教科;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 )分局 , 市局 机关各科室、 中心 )

 (十七)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 27. 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网络空间通讯秘密、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牵头单位:办公室 ; 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分局 , 市局 机关各科室、中心 )

 七、加强组织保障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 28. 各县(市、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支队、各中心要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年度业务工作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推进各分局、各单位法治社会建设领导责任,对重要任务和工作要亲自谋划,亲自过问,亲自检查,推进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把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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