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精选文档)

时间:2022-07-24 18: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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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精选文档)

 

  关于报送 2011 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和 2012 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为切实做好 2012 年度学院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计划性和指导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总结 2011 年发展党员工作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以及《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苏委教组〔2010〕 38 号)

 ,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文件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 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 2011 年党员发展工作, 主要内容包括:

 1、 2011 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 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2、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所采取的对策措施, 完善发展工作程序。

 3、 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进一步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 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 提高党员素质。

 4、 如何抓好在优秀青年教师、 骨干教师和带头人中发展工作。

 5、 对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 制订 2012 年发展党员计划 1. 制定发展计划的要求 (1)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 、 《江苏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的要

  求, 遵循“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 紧紧围绕学院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 制定 2012 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

 制订发展党员计划时, 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坚持把工作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大学生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

 准确把握培养和发展、 质量和数量的关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和党员的教育培养上, 不断增强党员素质, 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应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未列入计划的不予发展。

 根据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变化较大特点, 年度内可以对发展计划进行一次微调, 但微调量不得超过原计划数的 15%。

 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由各党总支于 9 月 20 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出具书面报告 (报告必须包含调进和调出计划的人员详细信息和理由)

 ,报党委组宣部审批和备案, 必要时党委组宣部将对调整的计划进行考察和审查。

 当年毕业班学生, 毕业前三个月 原则上不再办理组织发展手续。

 2、 制订发展计划的工作程序 (1)

 党支部提出制定发展计划。

 党支部应在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 根据培养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培养考察情况, 研究提出本支部发展党员计划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2012 年计划发展的党员数; 计划发展对象的简要情况; 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的情况等。

 (2)

 党总支审查。

 各党总支接到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告》 后, 应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查和汇总, 分别填写 2012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申请表、2012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名册(见附件)

 报党委组织部。

  (3)

 党委组宣部审核。

 党委组宣部分析研究各党总支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 提出调整和反馈意见, 然后汇总形成全院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报经院党委同意后, 上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三、 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将 2011 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制订好的 2012 年发展党员计划纸质版(加盖公章和书记签字)

 以及电子版发至 dwzxb@njci. cn, 于 1 月 14 日前上报党委组宣部(明德楼 407 室)。

 特此通知。

  附表:

 1、 南京交院 2012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申请表 2、 南京交院 2012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党委组宣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 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