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个细节看选人用人新导向(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五个细节看选人用人新导向
中央近日 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 改进完善。
细节凸显导向,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 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细节 1:
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
2013 年 6 月 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的要求, 并明确了 好干部的标准:
“信念坚定、 为民服务、 勤政务实、 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 鲜明地将这二十字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 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提出了 新要求。
专家表示, 这二十字标准既坚定不移地体现着党对干部任用一以贯之的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标准, 又充分体现出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 体现了 正确的用人导向。
细节 2:
第一环节从“民主推荐” 改为“动议”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 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 增设“动议” 一章, 拆分“酝酿” 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
动议、 民主推荐、 考察、讨论决定、 任职五个环节, 构成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 过去选拔干部, “民主推荐” 是第一环节。
但从干部工作的实际操作程序看, 负责干部工作的领导同志和组织部门的同志往往会对岗位状况、 干部结构、 人选要求
等有个初步的酝酿, 这一过程客观存在, 但过去没有明确进入干部工作程序, 因而导致存在暗箱操作、 人情因素、 临时动议、 突击提拔等不规范之处, 现在把“动议” 这一环节明确提了 出来作为初始环节, 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 也更为透明。
细节 3:
民主推荐结果由“重要依据” 改为“重要参考”
将民主推荐由选拔任用 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的同时,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 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改为“重要参考”。
同时, 条例明确,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从而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 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峰认为,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 坚持和改进完善民主推荐, 既有继承又有创新, 这是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扬民主更好结合起来的一个亮点。
细节 4:
公开选拔、 竞争上岗防止“凡提必竞”
近年来,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在拓宽选人视野, 打破论资排辈等不少方面积极作用明显。
“但走向极端就会出现问题, 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人员 必须达到干部任用的多少比例, 甚至进一步绝对化为‘凡提必竞’ 。
” 辛鸣说。
专家表示, 过度强调公开选拔、 竞争上岗对那些埋头苦干和离公众视线较远、 做事讲原则、 从大局出发和从长远出发的干部来说并不公平, 而条例的修订既坚持了 公开选拔、 竞争上岗, 又
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 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 还真正干事的干部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
细节 5:
对“破格”“裸官”“复出” 的规定体现从严治吏
近年来, 一些单位在破格提拔上出现不少问题, 有的资格条件把关不严; 有的暗箱操作, 工作不透明。
修订后的 《干部任用条例》, 坚持了 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并从严进行规范, 使之更具操作性。
同时, 条例针对近年社会上广为关注的“裸官” 和官员“复出” 问题也进行了 明确细致严格的规定。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 列出 6 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其中, 配偶已移居国( 境)
外或者没有配偶、 子女均已移居国( 境)
外的“裸官” 明确列入其中。
“条例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 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体现了 ‘从严治党, 从严管理干部’ 的要求。
” 刘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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