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时间:2022-07-23 18:1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供大家参考。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城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一)加快终端处理设施体系建设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建立完善分类处理终端设施。加快厨余垃圾处置场、危险废弃物处理厂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建设。

  1.建设厨余垃圾处置场。2020 年底前,由市统一筹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以便于统筹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化运营,改造、升级垃圾处置场设施设备,建设厨余垃圾处理生产线,解决全市厨余垃圾处理问题。

  2.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2020 年第一季度前,完成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3.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2020 年底前,建成可回收收运体系。利用现有废品收购站建立完善可回收物资网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各县(区、管委会)至少建设 1 个具备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进行统一布置,规范管理,严格登记造册等。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4.建设大件垃圾处置场。2020 年底前,建设 1 座大件垃圾收集破解处置场,负责处理居民家庭沙发、橱柜、床铺等大件垃圾及园林修剪的绿化垃圾和一般工业边角料,解决大件垃圾、绿化垃圾、一般工业边角料处理问题。

 5.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2020 年底前,各县(区、管委会)至少建设 1 个规范运行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若干个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 1 个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场。

  (二)建立健全分类收运体系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配齐收运车辆、规划收运路线、模式,形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 6 大收运体系,配备 6 种不同类别的收运车辆,统一喷涂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做到标识清晰、分类收运,避免混装。

  1.建成其他垃圾收运体系。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专职保洁或管理人员将其他垃圾收集桶汇集至垃圾收集点,辖区环卫部门或垃圾收运企业安排垃圾收集车定时定点收集,运送至垃圾转运站进行中转,每天 2-3 次定时定点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2.建成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配齐可回收物专用收运车辆,制定可回收物收运模式及收运频率,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也可联系经商务部门备案核准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企业直接上门收集,分拣后依托各品种资源化处理中心进行资源化处理,确保满足可回收物分类收运需求。探索完善绿色账户、积分兑换、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等激励机制,促进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

  3.建成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配齐厨余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制定厨余垃圾收运模式,按照收运路线定时定点进行

 收运,物业小区或各单位安排人员负责将责任区内的厨余垃圾投放到专用运输车辆上,每天 2-3 次定时定点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4.建成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配齐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制定有害垃圾收运模式。各单位将收集的有害垃圾暂时妥善储存在各个乡镇(街道)设置的暂存点,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的危废收运处置企业安排车辆,每月不定时收运 1-2 次。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置服务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5.健全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莆田市餐厨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6〕154 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餐厨垃圾二级收运机制,配齐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及人员,做到餐厨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并建立全链条的工作记录,形成闭环监管。

  6.建成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一般工业边角料由各县(区、管委会)、乡镇及街道自行收集运输至市大件垃圾收集破解处置场。各县(区、管委会)科学制定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一般工业边角料收运模式,通过预约上门、定时定点收集等方式建立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大件垃圾有偿收运等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科学构建分类收集体系

  1.科学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小区因需设置至少 1 个以上固定垃圾投放点,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单位要

 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合理规范摆设;在责任区域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布局图,标明投放点的具体分布位置、投放种类;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标识要规范、清晰,颜色正确;垃圾桶外观干净、密闭、无残缺破损问题。

  2.构建垃圾分类收集责任体系。居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牵头负责,乡镇及街道全面负责指导辖区物业、小区及各单位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协助其与分类收运单位建立工作对接。社区居(村)委会具体负责指导辖区内无物业小区、单位、社会团体等按照分类投放要求进行垃圾投放;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安排人员督促小区居民及保洁人员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收集工作。市场主体、学校、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场所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工作。

  各小区、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由责任人监督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同时与收运部门对接,组织分类转运。

  3.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社区、居民常态化监督机制。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要定期深入社区(物业小区)、单位等检查、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社区、物业小区每 300 户配 1 名督导员,督导员日常工作重点是对不按照分类要求投

 放垃圾的居民加以劝导和教育,对分类不准确的居民加以指导。

  4.建立基础台账强化信息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完整记录各类垃圾产生量、分类投放正确率、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信息。建立垃圾产生单位、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单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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