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级标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城市生活 垃圾分类评级 标准
一、什么是垃圾分类评级
依据各级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在垃圾分类上的具体职责,科学建立指标体系,对每一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对相应责任区域(楼、小区、社区、街道、区)根据其各项得分进行综合评级及评价。
以下为对责任区域进行评级评价的参考标准(m为该区域垃圾分类综合得分):
m>=90 分,评级:一级,评价:优; 80 分<=m<90 分,评级:二级,评价:良; 60 分<=m<80 分,评级:三级,评价:中; m<60 分,评级:四级,评价:差 二、建立垃圾分类评级体系的意义
2016 年 12 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 13 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2017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
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发布,提出“到 2020 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2020年底前,在重点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9 年 4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通知》提出“到 2020 年底,46 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 1 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2 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 1 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 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19 年 6 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总书记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
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为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济南市政府的号召,并切实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建立垃圾分类评级评价体系,建立起科学引导、有力推动、长效管理的垃圾分类政府管理体系,便于对各级主体单位开展的关于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和排名。考核和排名制度的建立,对推进各级责任主体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立垃圾分类评级评价体系是建立可持续垃圾分类模式的必然选择。建立一套科学有效、便于执行的垃圾分类评级体,有利于各级责任主体单位明确建设目标及运营标准,有利于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有据可依、标准统一,使得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可持续性工作进行开展。
2、垃圾分类评级评价体系是将垃圾分类推向深化的必然手段。垃圾分类不是首次提出,但是效果一直不明显,因此垃圾分类必须要改革,而垃圾分类考核平台的建立,则可以通过监督和考核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的深化。
3、垃圾分类评级评价是垃圾分类走向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目前垃圾分类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却存在管理混乱的情况,垃圾分类评级评价通过明确的指标考核,使得垃圾分类由粗放管理转为精细化管理。
4、垃圾分类评级评价是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的催化剂。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领导站在当代技术的前沿来改变城市的管理手段。通过建立垃圾分类考核平台,促进城市管理手段创新、以此为催化剂,
实现管理和考核模式的创新,形成以数字化为标志的体制协调、运作高效、方式先进的垃圾分类考核体系。
三、垃圾分类评级评价对象
1、市级主管部门对区县进行垃圾分类综合评价 2、区县对街道进行垃圾分类综合评价 3、街道对各小区进行综合评级评价 四、评价指 标
评价原则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扩展性和实用性的构建原则来进行考核。
评价指标总体分为以下五大类:
基础设施:容器配置率、容器完好率; 宣传教育:知晓率、宣教活动次数; 分类处置:各类垃圾明确去向率;资源化率; 长效管理:建立评级评价体系; 分类实效:参与率、准确投放率、可回收垃圾收集率、厨余垃圾收集率、其他垃圾减量率; 1、知晓率。上级考核单位可以设置考核范围内的居民总人口数(或总户数),并设定考核知晓率,最后通过实际知晓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知晓率进行考核。知晓率应按公式(2-1)计算:
% 100 RiRc
(2-1)
式中γ c ——知晓率(%); R i ——居民知晓垃圾分类收集的人口数(或户数); R——评价范围居民总人口数(或总户数)。
2、参与率。上级考核单位可以设置考核范围内的居民总人口数(或总户数),并设定考核参与率,最后通过实际参与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参与率进行考核。参与率应按公式(2-2)计算:
% 100 RRjp (2-2)
式中 p——参与率(%)
R j ——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人口数(或户数); R——评价范围内居民总人口数(或总户数)。
3、容器配置率。应配置容器数的计算宜符合附录一第 1 条的规定。容器配置率考核范围应在 100%±10%范围内, 最后通过实际容器配置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容器配置率进行考核。容器配置率应按公式(2-3)计算:
% 100 NiNed (2-3)
式中γ ed ——容器配置率(%);
Ni——实际容器数;
N——应配置容器数。
4、容器完好率。容器完好率反应垃圾分类设施的完好情况,上级单位按照容器完好率不应低于 98%进行考核,最后通过实际容器完好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容器完好率进行考核。容器完好率应按公式(2-4)计算:
(2-4) 式中γ id ——容器完好率(%); N j ——容器完好数; N i ——实际容器数。
5、车辆配置率。应配置车辆数的计算宜符合附录一第 2 条的规定,上级考核单位设定考核车辆配置率,最后通过实际车辆配置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车辆配置率进行考核。车辆配置率应按公式(2-5)计算:
% 100 PiPev (2-5)
式中 γ ev
——车辆配置率(%);
P i ——实际车辆数;
P——应配置车辆数。
6、分类收集率。上级考核单位可以设置考核范围内的垃圾排放总质量,并设定考核分类收集率,最后通过实际分类收集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分类收集率进行考核。垃圾排放总质量的计算宜符合附录一
第 3 条的规定。分类收集率应按公式(2-6)计算:
% 100 Wsws (2-6)
式中γ s ——分类收集率(%); w s ——分类收集的垃圾质量(t); W——垃圾排放总质量(t)。
7、资源回收率。上级考核单位可以设置考核范围内的垃圾排放总质量,并设定考核资源回收率,最后通过实际资源回收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资源回收率进行考核。资源回收率应按公式(2-7)计算:
% 1001 Wwr (2-7)
式中γ r ——资源回收率(%);
w 1 ——已回收的可回收物的质量(t);
W——垃圾排放总质量(t)。
8、分类运输率。上级考核单位可以设置考核范围内的垃圾排放总质量,并设定考核分类运输率,最后通过实际分类运输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分类运输率进行考核。分类运输率应按公式(2-8)计算:
% 100w Www (2-8)
式中γ w ——分类运输率(%);
W w ——分类运输的总质量(t);
W——垃圾排放总质量(t)。
9、末端处理率。上级考核单位可以设置考核范围内的垃圾排放总质量,并设定考核末端处理收率,最后通过实际末端处理率来对下级实施单位的末端处理率进行考核。末端处理率应按公式(2-9)计算:
% 1002 Wwt (2-9)
式中
γ t ———— 末端处理率(%); w 2 ——填埋处理的垃圾质量(t); W——垃圾排放总质量(t)。
五、综合评级
四级考核评价体系总分值共计 100 分,每一项考核得分按照 100分×权重值计算,每一项考核得分都有各个的权重。各考核内容权重如下:
考 核内容 知 晓率 参 与率 容 器配 置率 容 器完 好率 车 辆配 置率 分 类收 集率 资 源回 收率 分 类运 输率 末 端处 理率 权重 8% 8% 8% 8% 8% 15% 15% 15% 15%
1、知晓率得分:100×实际知晓率/考核知晓率×8% 2、参与率得分:100×实际参与率/考核参与率×8%
3、容器配置率得分:100×实际容器配置率/考核容器配置率×8% 4、容器完好率得分:100×实际容器完好率/考核容器完好率×8% 5、车辆配置率得分:100×实际车辆配置率/考核车辆配置率×8% 6、分类收集率得分:100×实际分类收集率/考核分类收集率×15% 7、资源回收率得分:100×实际资源回收率/考核资源回收率×15% 8、分类运输率得分:100×实际分类运输率/考核分类运输率×15% 9、末端处理率得分:100×实际末端处理率/考核末端处理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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