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我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全省防范和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我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止,朱湖办事处无政府债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新的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严格流程管理
1.严格项目审批。各部门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严加强建设(改扩建)项目管理,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围绕脱贫攻坚主战略,突出重点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着力控制投资规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违规审批“花架子”项目。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决不允许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未经批准、未落实资金来源、未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2.严格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拨款机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严禁在没有预算及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向企业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负债超过合理水平、偿债能力弱的企业,从严控制新增债务融资。严禁企业重复利用各类资产担保融资。
(二)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红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余人员按照岗位及职责,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强化债务管理底线思维,严禁各部门、各单位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是节约开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二是严格车辆购置及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出国(境)公务考察活动。四是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节会等费用支出。五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六是严格控制奖励补助发放。七是压缩和控制建设项目。八是行政事业单位压缩财政预算。九是加强企业管理。全方位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运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关精神,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整改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责倒查机制,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盯住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的底线。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2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专门班子,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别重点研究,制定完善和落实1个总方案、1个实施方案,2个融资平台具体化解方案的债务风险防控措施,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全面规范政府和融资平台举债融资,全力以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圆满完成既定目标。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债务监测系统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区全口径政府性债务总额为506573.58万元;政府性债务总额416573.58万元,其中政府债券163769.91万元;政府隐性债务252803.67万元(其中中长期支出责任形成的政府隐性债务11757.29万元);其他需要关注的债务90000万元。
二、2018年9—12月隐性债务化解情况
截至2018年8月底,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420273.58万元,其中隐性债务256503.67万元。按照我区隐性债务十年化解方案,2018年9月至12月底,全区应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为3700万元,经过全面攻坚,实际化解3700万元,相关数据已于2019年1月15日上报省财政厅。
三、平台整合情况
通过大力推动平台转型升级,所有平台公司顺利整合成3家,完成平台整合任务的88%,2019年计划将现有的3家平台公司整合成立2家国有企业,完成上级要求任务。
四、其他有关情况
通过严格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停、缓、调、撤”项目24个,涉及总投资123400万元。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统一管理,2018年对所有国有资产进行摸底核实,计划在2019年对国有资产采取划转、租赁、转让等方式处置,有效实现保值升值。加快国有资源、特许经营权等政府性资源加快出让,力争在2019年落实采砂权、矿产开采权、广告经营权、混凝土经营权等特许经营权转让(拍卖)成功。
五、2019—2020底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及资金来源情况分析
(一)云溪区截止2020年底还本付息总额为125560.59万元
1.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7110万元,其中还本14810万元(2019年3110万元、2020年11700万元),付息12300万元(2019年5800万元、2020年6500万元);
2.隐性债务还本付息98450.59万元,其中还本78478.88万元(2019年45258.44万元、2020年33220.44万元),付息19971.71万元(2019年11098.71万元、2020年8873万元)。
(二)还本付息资金来源情况
1.财政预算可偿债财力。经预算测算,2019—2020年预算可偿债财力为20000万元(一般预算可偿债财力12536.56万元、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7463.44万元)。
2.土地出让收入。对可招拍挂实现出让收入的地块进行出让,对不具备招拍挂的土地迅速完善手续后进行出让。2019年土地出让达到295.72亩,2020年达到316亩,预计两年出让收益为20000万元以上。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⑴长江砂石码头项目,我区与市水务局、市交建投成立合资公司,占比25%股份,预计每年收益1000万元。⑵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预计收益1000万元。⑶长江云溪段砂石开采项目,每年收益4000万元。⑷2019年区垃圾填埋场股权转让收入2000万元。
(三)具体偿还计划
2019年政府债券到期还本1470万元,以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归还,另未纳入地债系统的1640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债券付息58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专项债券利息717.86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一般债券利息5082.14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0年政府债券到期还本11702.22万元,以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归还;债券付息65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专项债券利息685.58万元列入基金预算支出,一般债券利息5814.42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9年隐性债务还本45258.44万元,付息11098.71万元。其中应由财政资金偿还本金4278万元;其他应还本40980.44万元、付息11098.71万元用区城投公司、工业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有收益的项目经营收益以及土地出让、特许经营收益和债务本金借新还本、展期等方式进行化解。
2020年隐性债务还本33220.44万元,付息8873万元。其中应由财政资金偿还本金8943万元;其他应还本24277.44万元、付息8873万元用区城投公司、工业园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有收益的项目经营收益以及土地出让收益和债务本金借新还本、展期等方式进行化解。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3
今年来,县财政局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债务“红转橙”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狠抓“八个一批”、“14项化债措施”和“黄金10条”措施落实,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今年1-9月共完成化解目标任务61.94%,逐步实现债务风险等级“红”转“橙”,稳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建强专班,高位推动化债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双组长的债务风险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从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农文旅公司、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抽人组成专班具体办公,县政府每两周专门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各专班实行每周调度,各专班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做到有效衔接、无缝对接。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齐抓共管抓实债务化解。严格落实债务管理责任和“一把手”责任,把防风险的责任和化解目标任务分解到债务单位、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要求各债务单位对标全县化债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对接沟通和日常调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多措并举,务实精准,压茬推进债务化解。紧盯“红转橙”目标任务,针对债务结构,找准问题的症结,精准研判,制定一债一策,将政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分类施策,优化工作路径,通过压减预算支出安排资金、依法依法撤销担保推进融资平台转化为企业债务、加强审计核查核减、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盘活土地资产筹集资金等方式不断压茬推进工作,逐一稳步实现一债一化解。
四是抢抓契机,强化对接,凝聚合力抓好债务化解。抢抓国家宏观政策机遇,以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地方债务化解等利好政策为契机,借力省金控集团助力地方政府化解债务,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门、省金控集团和各级金融机构有效对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合力抓好债务化解。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4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统筹财政资金,按时还本付息。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盘活存量、调入资金等方式优化政府预算安排,债务资金还本付息做到应支尽支,没有发生过债务逾期情况,维护了政府信誉。
(二)强化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坚决堵死后门,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在限额内规范举债,切实开好前门。一是用活置换、再融资债券政策,平滑债务风险。再融资券的发行,有效减轻了我县的还债压力。二是发好专项债。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我县积极申报发行专项债,以专项债资金支持了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以及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等,有效推动了我县社会事业的长足发展,为我县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债务风险。制定出台《永修县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永修债务信息公开方案》等制度,按照“底数明晰、疏堵结合、联动协作”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工作职责,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规矩。
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成效
目前,我县政府债务规模适中、增速稳定、结构合理,未发生债务风险,不存在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的现象。平台公司成功转型,各项债务按期偿还,政府债务风险正逐步化解。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5
近年来,“防控金融风险”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词,位列“三大攻坚战”首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已成为县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识,如何打好这一战役,防控县域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关键。
一、对县域政府性债务的认识
近年来,政府性债务在推动县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地方政府性债务作为地方政府的资金筹措手段,目的是地方政府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在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其需要时,借助政府信用,向金融组织或社会法人、其他组织进行举债的行为。而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会助跑经济,另一方面它又会因为对它的依赖性而产生一系列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值得深思。
(一)县城政府性债务的普遍现状。
政府为什么要举债?归根结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城镇化需求和地方财力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所致。尤其是县级城市是国家城镇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是连接城乡的纽带,处在城乡结合的连接点,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建设的需求最为强烈。而县城相对税源较少,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只有依赖举债,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民生事业的进步,从而拉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举债热席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逐年增长,尤其是县级城市,一些政府秉着不举债就是吃亏的理念,大行举债的现象逐渐蔓延,债务存量规模不断增大,巨大债务导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不断涌现, 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成为了举债热后的一大遗留难题。
(二)县级政府大行举债的原因。
近年来, 举债发展县域经济已经成为各县区非常普遍的现象,县级政府的债务杠杆率越来越高,债务越来越多,县级政府为什么普遍大行举债?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1、财力有限,县域经济城镇化发展资金缺口大。县域经济竞争激烈,投资、消费两架马车动力不足,大量的人力成本、配套资金的配置、创建活动的开支、城镇化建设等压力重重,为抢占发展机遇,各地不得不通过逐年投入大量资金来加快发展,不可避免带来负债。
2、制度滞后,政府债务管理随意性大。从中央到省、市,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成熟的债务预警、管理、监管、评估机制,给予了地方政府非常宽松的自由裁量权。各级政府举债搞建设、举债购买服务在全国上下成为常态,政府举债基本依靠自我约束,
3、监管乏力,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民众监督都未建立常态的监督机制,约束效力十分有限。近年来,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为政府背书,甚至违法为政府举债融资作出承诺或者担保等决议。在各方面需求和利益的驱使下,各种各样的地方政府债务行为在监管空白地带肆意运作,不断膨胀。
4、GDP唯上,政绩观出现偏差。事实证明,举债发展确实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刺激GDP的增长。一些领导干部瞄准了这一“红利”,忽略了风险、无视隐患,大兴举债,给项目穿上更华丽的外衣,让购买的服务更加高大上,将大笔举债而来的资金不计成本的投入到一些面子工程,创造政绩,积累升迁资本。
(三)县域政府性债务的特点
除了政府性债务的普遍特点以外,县级城市政府性债务还存在一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幅迅速、规模巨大。在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大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性债务仍呈增加之势,普遍规模巨大。二是举债无规划,投资随意性大。部分县级政府性债务年初没有制定计划,或随意变更计划,清偿无规划,项目建设没有严格的认证和科学决策。三是使用效益较低。举债资金的使用效益普遍不高,财政无能力安排偿债准备金,偿还债务的来源存在不确定和不稳定性。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负债多、收益低。大量的借款用于新城的开发建设和工业园区的整体发展,比如新城城区道路建设、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园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这些投入都难在短时间内产生效益。
二、县域政府性债务带来的影响
(一)积极作用
近年来,不可否认,地方政府性债务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弥补了地方财力不足的硬伤,在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生事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是城镇化水平提升。许多城市在近五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县城,随着休闲、娱乐、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都不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二是民生不断改善。随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的不段投入,经济的活跃度增强,就业岗位明显增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健身场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廉租住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性措施不断升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三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通过政府举债融资,地方财力明显增强,在促进财政收支平衡、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负面影响
1、内部驱动力削减。长期靠融资拉动经济,“借旧还新”的模式循环,获取短暂的收益,长期来看,足以影响政府的基本宏观手段,从而限制了了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滋生腐败。近些年,随着政府性债务的增加,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越来越多,其经济大权与政府机关的职权交集捆绑,平台公司负责人权利较为集中,监管体制的不完善给腐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将举债当作任意挥霍的通行证,
在举债中坐收渔利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融资平台负责人纷纷落马,腐败现象频发。
3、导致信任危机。政府长期举债,只能依靠微薄的财政收入,甚至许多县城偿债来源主要来自土地财政,过高的地方债直接推高土地和楼市价格,种种现象,容易让公职人员陷入恐慌,更为严重的是逐渐失去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极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4、诱发经济和社会风险。当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得不到有效的防控和化解,必定引发一系列的财政风险,甚至经济风险,从而危及社会稳定。
三、发挥人大优势,着力防化和化解县域政府债务风险
过去的一段时间,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府性债务的监管中长期处于初级摸索阶段,作用发挥十分有限,甚至长期处于缺位状态,这是由历史原因、自上而下监管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以及县级人大对政府债务认识局限等原因所致。近几年来,县域经济发展开始面临新一轮的下行压力,大规模的地方举债,偿债压力尤为凸显,各县级政府是否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是否能够解除债务风险,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鉴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属性,有必要发挥人大的优势,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一)强化实质性监督,对债务风险进行全面把脉。
县级人大在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中,应由过去的程序监督转变为实质性监督,切实担当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1、列入重大事项,开展实质性审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将政府举债规模、结构、使用、偿还以及计划情况作为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一项重点内容,对这块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提出意见和要求。
2、纳入工作要点,实现常态化监督。人大常委会可将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进行面上的全口径调查,听取和审议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政府投融资公司经营收支和管理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等内容,根据本市的实际,列入全年工作要点,通过采取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对政府举债的“借、用、还”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适时运用刚性手段,确保监督实效。在开展监督活动过程中,遇到政府性债务的一些重大问题上,适时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甚至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刚性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作用。
(二)强化机构的宏观把控作用,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监督。
由于县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普遍成立时间较短,在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工作中可能存在工作范围广泛、专业力量不足,知识储备还不强的问题,因此,建议县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成立,由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财政经济服务团等专业人士、以及有经验的人大代表组成的政府性债务跟踪监督小组,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督,真正发挥人大监督的效能。具体做到:
一是建立政府性债务情况台账。要求政府的相关机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人大政府性债务监督小组,及时建立政府性预计的贷款计划、债务余额变动情况、本年度的实施项目、贷款计划调整、还贷计划等为内容的台账,以便人大常委会随时了解政府债务情况。
二是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相结合。对政府性债务的进行提前介入,就其合法性、成本分析、效益、偿还计划等进行研究和审查,强化债务管控;督促政府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参与各项调研、视察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的跟踪监督。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进行多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有序推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止损。
四是多渠道普及人大代表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知识。加大组织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人大代表预算审议解读能力和风险防控相关知识储备。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引导人大代表和公众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全方位规范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前期的探索,认真总结,仔细研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报批程序,明确规定人大审查决定的必经程序,对规模、数量以及财政保障机制和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和重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健全债务管理激励和防控机制,把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清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财社〔2011〕14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233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各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并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债务进行初步审核、登记、归类。现将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情况
1、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按文件要求清理本单位长期债务。本次共清理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存在未偿还债务的卫生院有3个,均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医疗卫生机构。按未偿还债务来源拆分本次清理共5笔,债务总余额为627360元。其中平乐瑶族乡卫生院2笔共338560元;乔音乡卫生院2笔共226800元;中亭乡卫生院1笔62000元。
2、债务分类及用途。本次债务清理分为显性负债和隐形负债两类,其中显性负债565360元;隐形负债62000元。用途均为医疗设备购置。
3、各年度债务分布情况。2015年及以前年度递延尚未偿还的1
长期债务总额为312000元,其中显性长期负债250000元;隐形长期负债62000元;2015年度无负债;2011年当年形成的长期债务总额为315360元,均为显性负债。
二、存在的问题
1、2011年形成债务在总债务余额中所占份额较大,不属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范畴。
2、中亭卫生院产生的债务用其他专项经费垫支,造成其他专项经费缺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区、市文件要求,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开展债务化解工作,并及时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执行情况。
凤山县医改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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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债务清理工作汇报[篇2]
各位领导: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永昌县城关镇党委、政府对不辞辛苦莅临我镇开展镇村两级债务调研工作的领导们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城关镇镇村两级债务清理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但愿能为各位领导的调研工作带来一些可供参考的信息和情况。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我镇对1990—2015年期间所发生的镇村两级债务进行了清理汇总,并对2015—2015年的新债务进行了清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关镇概况
城关镇是永昌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商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散地,是全市“一线三点”经济带的节点之一。全镇辖10个村4个社区,总人口72583人,其中城市人口58763人,农村人口13820人。耕地面积37037亩,人均2.7亩。2015年,全镇农业增加值达到5181万元;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13953万元,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4191万元;大口径财政税收达到745.8万元;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04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15元。
二、镇村级债务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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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底前债务情况:全镇镇村两级所负债务主要是源于生产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支出、管理费用及其它。具体是镇村办公场所建设、城乡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农业产业化设施建设、村容环境维护、垫交垫付的乡统筹及人员工资等。镇村两级总负债为4879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信用社贷款58.2万元,村基金会贷款91.2万元,个人借款257.9万元,工程欠款4471.7万元。其中:镇政府负债3684万元,按用途分类:个人借款190万元,工程款3494万元,银行贷款47万元(乡镇企业财政周转金)。村级负债1148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信用社贷款102.4万元,(村基金会贷款91.2万元),个人借款67.9万元,工程欠款977.7万元。
2、2015年债务情况:镇村两级总负债为23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贷款村6万元(基金会贷款),工程队欠款17万元,均为村级债务。
3、2015年债务情况:镇村两级总负债为70万元,按用途分类:生产性支出8万元,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支出62万元(其中:道路建设1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6万元、农户住宅建设配套9万元、乡村改善办公条件建设15万元、人饮工程建设16万元)。按欠款途径分类:银行贷款8万元(村基金会贷款),工程队欠款62万元。镇政府负债10万元(工程队欠款),村级债务总60万元,按用途分类:生产性支出8万元,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支出52万元(其中:道路建设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6万元、农户住宅建设配套9万元、乡村改善办公条件建设15万元、2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7
一、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区因筹融城市建设项目资金而形成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74亿元。
1、地方政府债券债务2.78亿元;
2、区国资公司举借融资债务12.96亿元(其中:①4.1亿元用于景华棚户区改造项目、景德大道延伸工程、资产购置及建设筹融资金;②政府购买服务举借债务7.81亿元用于景德大道延伸工程、高铁商务区项目建设;③1.05亿元PPP合作债务为“三宝国际瓷谷”合作项目的建设方,通过信托公司融资(区政府实际控股合作项目32%))。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财债〔2017〕125号)文件要求,我区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有涉及不合规的担保文件、合同、协议等均与相关银行达成协商,纸质文件单独由银行从档案中抽出另行存押。但银行系统后台影像资料无法整改,合同内有涉及违规文字内容无法更改或更换。
一是违规的担保协议等文件资料,已经录入银行系统后台形成影像资料,无法进行撤离和更改。涉及的债务有:①政府购买服务举债项目共计7.81亿元后台无法更改;②区国资公司融资举债项目共计4.1亿元后台无法更改。
二是财政部门单方面向银行提出撤函,涉及的地方银行支行及分行要求汇报上级部门,待省行统一拿出措施再配合整改,为此导致的涉及违规文件还需留存银行并不能彻底撤除。
三、整改措施
1、领导重视及时部署。一是区政府于6月3日紧急召开整改会议,部署区财政局、国资公司对全区债务的融资担保行为进行摸底排查。二是积极加强与各银行沟通,依法完善合同条款,组织人员认真梳理、排查,对区国资公司已归还部分债务,还仍存在部分违规现象,进一步与各银行协商,加紧整改。
2、按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区财政局在2017年5月18日向违规举债部门下达《关于规范我区举债融资行为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20号)后,于6月3日、6月30日、7月26日分多次下达《关于进一步开展我区举债融资行为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26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整改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37号)、《关于推进我区政府性债务整改的通知》(景珠财字〔2017〕49号)文件,以加强督查力度,明令整改方向,严格要求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严禁承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或保本保息。
3、建立债务监测制度。依托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为平台,建立了我区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机制和月报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债务系统内数据库数据,将新增政府性债务、已还本金情况等及时录入系统,动态监控政府性债务变化情况,每月在系统里上报数据并形成月报。并按要求将区国资公司债务、中长期政府支出事项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每季度按期及时上报。区财政局定期向区政府和人大报送政府债务报告,以提高政府债务的透明度和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监督。
四、工作建议
1、尽快建立涵盖地方政府债券申报、资金分配使用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体系。这将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性债务管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科学、规范、完善的权力内控机制,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设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权限。认真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国办函〔2016〕88号)文件精神,尽快出台《珠山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设立《珠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全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当我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将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二是梳理各项法规、制度和程序。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68号)文件,尽快出台《珠山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珠山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化解工作方案》,从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风险控制、监管等方面,制定具体规定,有效控制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珠山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确保实现项目资金拨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8
为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横县财政局六大措施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一、制定政府性债务化解和风险应对方案。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横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严格控制债务限额。通过对我县政府债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来反映当前我县政府债务风险情况,按照预警线,监控债务规模和风险。
三、妥善处置到期债务风险。通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平台,全面、及时掌握我县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每月月底前按时将当月的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情况录入系统,及时接收新发行的债券额度、期限。同时全面测算当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按照每季度到期的本金、利息支出,及时做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严禁出现政府债务本金、利息逾期的情况。
四、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为确保相关债务及时还本付息,我县财政部门积极主动向上级申请新增政府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以减轻财政还款压力。
五、千方百计增加县本级财政收入。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增加税收。同时,配合横县自然资源、横县征拆办等部门,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收入绝大部分用于化解债务,确保当年到期债务能清则清,将年度化解计划落到实处。
六、明确专人负责,专职管理政府债务相关工作。横县财政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债务化解有关工作,负责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及时录入、审核、完善我县债务系统有关数据,确保债务数据真实、准确,为我县有序化解政府债务工作提供保障。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9
(一)加强管控,严防新增债务
坚持疏堵结合、长短并进,辩证处理好抓发展与防风险、上项目与化债务的关系,不断健全政府性债务管控和监督约束、责任追究等机制,从严控制政府投资规模,做到可上可不上的项目坚决不上,可花可不花的钱坚决不花,坚持量入为出。
(二)多措并举,严守风险底线
围绕“八个一批”和“新十条”化债措施,在展期融资、增收节支、盘活土地、国有资产处置、向上争取政策、审计审减等方面重点发力,不断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资金池管理并充分发挥效用,全力做好债务风险舆情管控工作。
(三)外部联动,提升化债效能
强化市场合作,不断创新举措,立足荔波旅游优质资源,加强与各资本方对接联系,形成联动力量,拓宽纾困化债路径。强化州、县联动,定期报告债务风险及化债工作推进情况,寻求州级指导和帮助。
(四)多点突破,增强内生动力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业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做优旅游板块、做活农林板块、做强城投板块,提升市场运营和盈利水平,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发展潜力。充分激发景区扩容提质内在潜力,辐射带动荔波旅游持续保持高速发展,以旅游产业为引领,培育壮大一批优、特、新的“旅游+”集群产业,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财税增收点,苦练“内功”,从源头上破解化债难题。
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篇10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策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格要求、严肃问责”的原则,切实打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2018—2020年三年努力,力争全县政府性债务综合债务率降至80%的警戒线以下。
三、主要措施
(一)减项
1.减一批。重点压减已开工建设且停建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建。
2.停一批。停止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停止一批项目指挥部的运转。
3.缓一批。虽已开工建设但停止之后无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暂缓。
4.撤一批。对2017年7月15日以后举借的系统外需要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撤销相应项目,筹措资金予以归还。
5.保一批。对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中央重点项目、省市安排的民生实事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二)增收
1.土地增收。一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力争2018—2020年每年新增储备土地2000亩以上,科学出让商居用地600—800亩,每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二是严格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住房保障、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三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城建投、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镇带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乡镇加大集镇土地收储力度,有序推进集镇开发建设。
2.清理增收。一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欠缴土地出让收入专项清理。二是由田浩同志牵头、住建局和规划办负责,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容积率专项清理。三是由陈淼同志牵头、国资局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经营收入专项清理。四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力争每年财政收入在年初预算收入计划的基础上超收10%,2018年实现超收1亿元以上。五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产权发证清理。六是由陈淼、汪洋同志牵头,金融办、农商行负责,开展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七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全面清收单位债权,对干部职工借支、拖欠单位公款长时间不还的,采取下发催缴通知、从工资中代扣等手段予以清收。八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全力回收置换债券资金和财政出借资金(简称“两项资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两项资金”偿还额度列入年度预算,制定方案,主动偿还;财政局负责建立“两项资金”回收台账,密切掌握各单位资金信息,必要时采取代扣代缴手段;有偿债任务的单位在未完成“两项资金”回收任务之前,不得结算单位上解的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3.争项增收。一是由艾志军、陶海音同志牵头,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下达争项争资任务,力争每年新增债券资金4亿元、老区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以上,交通、水利、教育、国土资金每年增长15%以上,其它单位争取资金增长10%以上,对争项争资有贡献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二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积极推行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工业、旅游投资运营,通过让渡可经营项目的股权,推动债务资本化,化解债务存量。
4.政策增收。由田同志浩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快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流转,力争收益最大化。
5.产业增收。由潘如意、魏移宗同志牵头,平江高新区、旅发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贸促会负责,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5个以上、5亿元以上项目4个以上,做大、做强、做优工业、旅游和商贸物流产业,每年新增税收1亿元以上。
(三)节支
1.紧缩机构。开展临时机构清理,事情办结的临时机构一律予以撤销,财政不安排工作经费。临时机构结余资金一律收归财政,防止乱发、滥用、私分。
2.紧缩人员。①严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各单位超编人员,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②凡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人员,必须将工资关系、人事编制关系一并转入新的工作单位,逾期一个月不转者,停止其原单位工资发放;③由人社局、编办牵头,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三性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每违规使用“三性”人员1人,年终结算时扣减单位预算经费10万元;④严禁借在职不在岗人员套取工资经费,对单位申报不及时造成财政支出漏洞的,将所发工资全额从单位经费中加倍扣回;⑤由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牵头,开展“吃空饷”、应退休未退休人员清理。
3.紧缩开支。①牢固树立“预算即决算”理念,除上级有明文政策规定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开支出口子,不再审批单位追加工作经费报告。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缩5%以上。③继续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征收政府调节基金,控制线以下征收6%,超出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总额的部分按200%的标准征收。④由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联合开展“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检查,抓好问题整改。
(四)明责
按照“谁借谁还、谁用谁还、风险自担”的总原则,县级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自行举借或转贷的债务原则上不兜底、不救助。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有效压减债务规模,降低潜在风险。
1.融资平台债务(不含转拨各乡镇的镇带村项目资金),由城建投牵头筹措资金逐步偿还;
2.镇村存量债务,属乡镇本级举借、转贷的(包括财政置换债券和城建投转贷的镇带村项目资金),由乡镇负责偿还;村级债务由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3.教育体育、卫生计生、园艺示范中心等领域的政府性债务,各单位要通过争取上级财力补助、经营性收入和有关化债政策,筹措资金偿还;
4.2015—2017年县政府按3:3:4比例兑付农村计划外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形成的债务,要从有关交通专项补助中予以置换偿还;
5.水利、平江高新区等领域的债务,由相关部门单位筹措资金偿还。
(五)改革
1.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改革
①成立专门班子。由陈淼、田浩、汪洋同志牵头,城建投、金融办、编办、财政局、国资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旅发委、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参与,迅速启动城投公司转型,争取在2018年6月底之前完成融资平台转型。
②理清权责边界。理清政府与城投公司的权力和责任边界,妥善处置城投公司存量债务,完善城投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转型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③做实融资平台。一是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将市管中心、自来水公司、发电公司、黄金公司、华腾汽运公司等国有企业资产注入城建投公司,充实资本金;同步划出原注入城建投公司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二是努力盘活城区土地市场,力争近三年每年新增储备土地2000亩,出让600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政府储备土地一律不得低于成本价划拨;严格规范工业用地,所有优惠政策必须与投资密度、税收回报挂钩。三是支持城建投公司参与砂石等国有资源开采;支持成立或收购一家建筑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参与县域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支持以土地或资金形式入股房地产开发企业。
2.推进工程款支付改革。由田浩同志牵头、城建投负责,将三年支付完工程款的“四三三”模式改为四年支付完工程款的“三三二二”支付模式。
3.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由艾志军同志牵头,政务中心、发改局负责,以“最多跑一次”为核心内容,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六)严管
1.严控增量。严明“十个一律”:①全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按《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平政发〔2015〕5号)实施;②村级投资规模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报乡镇审批管理,需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严格按程序办理;③凡没有资金来源、没有按程序审批、没有按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的项目,县乡一律不安排资金;④村级需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一律归口由乡镇统筹管理、统一申报,村级不得越级向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递送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⑤县直单位一律不得受理村级递送的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一律不得“戴帽”直接安排项目或资金到村级;⑥乡镇一律不得越级向中央、省、市有关单位或有关领导递送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不得请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县级安排项目和资金;⑦凡没有财政资金分配职能的县直单位(含临时机构)一律不得向乡镇和村级拨付资金;⑧各单位一律不得乱开支出口子,不得滥发奖金、福利;⑨凡因盲目铺摊子搞建设、滥发奖金福利造成运转困难的,县级一律不调度资金支持;⑩违反以上规定的,对所有责任人员一律从严问责。
2.优化存量。由财政局牵头,采取降息、限息、停息等方式,优先清退和偿还各单位的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年利息降至12%以下,力争两年内全面偿还单位的个人债务。
3.减少总量。①财政局负责每年安排偿债准备金5000万元以上,用于县本级债务还本付息;负有政府性债务的乡镇(含园艺示范中心)要建立偿债准备金,每年分别从本级年初预算中安排3%以上、从乡镇体制结算补助收入中提留50%、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15%、从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益中安排50%作为偿债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存量债务。②凡通过政府融资平台举借或政府债务资金建设的项目,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单位,其收费收入的30%专项用于偿债。③由财政局负责,每年从县本级安排的工业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中计提25%,用于偿还存量债务。④由国资局牵头,拿出分期分批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方案,适当处置部分闲置国有资产用于归还融资债务。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2日前,召开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4月26日前,召开全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动员大会,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开展债务管理政策业务培训。
(二)清理整改阶段:5月15日前,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上报的债务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甄别,锁定债务余额,对综合债务率超出警戒线的乡镇、县直单位发出风险提示。6月15日前,各单位制定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集中偿债阶段:从2018年开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通过压项、增收、节支等手段,有效筹措偿债资金,集中偿还全部或大部分存量债务,确保到2020年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
(四)总结验收阶段:每年11月底前,由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三看”“两查”(看账务、看项目、看成效;查偿债是否规范、查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是否停止)考核验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对偿债不主动、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继续违规举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平江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汪涛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黄伟雄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淼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风行和县政府副县长汪洋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政府办、金融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局、人民银行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做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子方案,配强力量,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二)强化监测,及时预警。财政局要会同纪委监委、发改、审计、人民银行、金融办等部门建立政府性债务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由财政局负责,设立综合债务率80%的警戒线(债务余额÷当年可用财力×100%),对乡镇、县直单位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对超出警戒线的乡镇、县直单位,不得申报新增债务规模,不得新开工基本建设项目,不得采购配备大宗办公用品,不得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同时要制定债务风险化解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降至警戒线以下。
(三)正面宣传,把握导向。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各单位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总结债务风险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纳入绿富双赢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单位不得发放绿富双赢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奖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奖。对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确保相关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防风险工作的督导,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要把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范化解作为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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