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8篇

时间:2023-12-31 18:45: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8篇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规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富民强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健全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的基本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主理财能力,切实保障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到2010年,争取全省村级收入由目前的村均5.9万元增加到8万元,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由村均2.6万元增加到4万元。

  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一是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资金,市州和县市区按规定配套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资金;二是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三是村级收入不能满足村级组织运转支出的,由县乡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的资金。

  村集体经济收入应主要用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也可适当安排部分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用于村干部奖励补贴,但要经过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乡镇政府审核。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全部用于议定的公益事业建设支出,不得用于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为每村每年22000元。具体包括:一是在职村干部补贴。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实际补贴高于此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在职村干部奖励补贴由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视财力状况确定。村干部职数由县市区按村规模大小每村核定3—5名,提倡村组干部交叉任职。二是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实际补助高于此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离任村主干补助对象为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三是村级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10000元。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报刊订阅费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2

  各村(社区):

  为加大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保障力度,促进、维护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皋办发〈2014〉37号)文件精神,将20xx年度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分配方案下达给你们,并就在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理界定村级经费保障范围

  村级经费保障范围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村干部报酬是指村定补干部和误补干部补贴,由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部分构成;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可纳入村级经费保障范围,予以适当补助。村办公室费是指必要的办公用品、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其他必要支出是指村内治安、卫生防疫、垃圾收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村终端站点管理维护等支出。农村五保户供养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其经费按规定划出后,纳入市镇财政预算专项保障,不再列为村级经费保障范围。

  二、合理确定村级经费保障标准

  村级基本运转资金是将各镇上年末统计年报农业人口按2500人/村折合成标准村,每标准村财政专项转移13万元。

  (一)按照省市有关精神,在遵循“政策落实、稳健持续,扎口规范、考核激励”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级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干部报酬待遇保障机制,适当加大市镇财政补助力度,实现村干部报酬与当地农民收入、增长基本同步。村干部报酬来源主要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部分以及村营收入、镇级补助等用于村干部报酬部分。村级基本运转资金保障村干部报酬部分按当年村定补(定编)干部职数每人14000元进入补助。各村在加大工作考核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村级补助,更好地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村办公经费以每标准村9000元计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村办公经费报销范围为村级报刊订阅费(村级报刊订阅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扎口管理,经费由市财政直接划至报刊发行单位,每个行政村每年不得超过2000元,村级办公经费中不可另行支出报刊订阅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费、必要的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三)在村级经费中开支的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按村均2.5万元标准划入“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专户”管理。

  三、统一会计核算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

  镇财政所按按照规定,设置专用科目,规范核算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全面建立健全村级基本运转经费预、决算制度。年初,各村结合实际编制年度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支出计划,报镇长审批,各村根据审批后的村支出计划,编制乡镇村级基本运转资金年度预算,经镇政府审核上报市财政局。年终由镇编制决算并报市财政局、农工办备案。

  四、规范村级基本运转资金支付程序

  村级运转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截留、挪用。村干部报酬要进一步严格考核与审批程序,实行扎口管理。各村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科学制定各村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结算,充分调动各村干部争先创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年度村干部定补报酬方案统一由镇政府讨论审批,报市农办审核备案后进行兑现。每季第一个月市财政根据镇编制的村干部报酬发放清册,通过“一折通”软件平台直接打卡发放村级基本运转资金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40%部分);村级基本运转资金保障村定补干部考核报酬(60%部分)根据考核结果由市财政通过“一折通”软件平台一次性打卡发放。村营收入、镇级补助等用于村干部报酬部分由村兑付到位。村办公经费和其他经费分上半年和下半年由市财政拨至各镇,镇财政根据政府审批的村级基本运转资金使用计划,将村办公经费和其他经费拨至农经服务中心。

  五、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监督管理

  镇纪委、财政所、农经站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平调、挪用村级基本运转资金,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禁超编使用村干部。市级面向农村的专项工作考核补助、奖励资金由市级承担,主要工作量由村承担的专项工作,考核补助、奖励资金镇级可分配部分,分配到村的额度原则上不得低于70%(有专门规定的除外);镇级对村的专项工作考核补助、奖励资金由镇级承担,不得转嫁加重村级负担;村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专项工作考核的名义发放补助和奖励,所有的专项工作考核补助、奖励资金的发放都应报镇农经部门审核、镇政府审批。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村级基本运转资金的检查监督,确保村级基本运转资金规范运作。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3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合并前共有316个建制村、14个城镇社区(安江镇、黔城镇的社区)和12个乡镇社区,合并后有194个建制村和24个社区,其中27个建制村并入乡镇社区,95个建制村与村合并。

   二、村(社区)运转经费测算

   202-年村(社区)运转经费由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绩效奖励、节约核定职数奖励四部分组成。专项资金由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组成。

   1、202-年村(社区)在职干部基本报酬测算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善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2-〕5号)要求: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7的比例确定。202-年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核定为每月1600元(2016年洪江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148元,202-年村党组织书记需≧1525元/月)。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书记和其他核定职数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原则上按照1:0.9:0.8:0.7的比例确定。

   社区运转经费:黔城镇、安江镇、托口镇的16个社区基数是每个20万元/年,其他乡镇的8个社区基数是每个12万元/年,村与社区合并的每合并一个村加10万。

   2、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奖励报酬的测算

   根据湘组发〔202-〕5号文件中“村干部报酬可采取基本报酬加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绩效考核奖励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干部年度业绩考核等情况确定,并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局备案”的要求,市财政按村(社区)支部书记基本报酬的10%给予村(社区)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共安排资金37.25万元。

     3、村(社区)干部节约职数经费测算

   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按洪办【202-】10号文件核定的村(社区)干部职数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并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到人。通过村干部交叉任职节约出来的村干部职数,在届期内(202--202-年)按每节约一个职数每年奖励5000元的标准奖励给该村。

   4、村(社区)办公经费的测算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发〔202-〕5号)要求: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一般不低于2万元,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每年不低于3万元,并根据物价增长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今年按照每村不低于9万元确定,(202-年1月10日怀化市委彭国甫书记在《县市区委市级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上的讲话》要求,202-年村均运转经费增加到10万元以上)。市财政共安排村办公经费867万元

       5、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惠民项目资金

   202-年按每村2万元(含乡镇社区)安排村级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黔城镇、安江镇、托口镇共16个社区按每个社区3万元安排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合并村(社区)以叠加的方式核定。共安排资金696万元(村级578万元、社区118万元。

   202-年黔城镇、安江镇15个社区按7万元/个的标准共安排105万惠民项目资金。

   三、202-年我市村级运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1、村级运转经费2675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84万元,共计3159万元。

   2、社区工作经费525万元,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5万元,惠民项目资金105万元,共计675万元。

   四、换届选举再次测算后的经费情况

   根据怀化市关于202-年村均运转经费要达到10万元的要求,结合我市各乡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后基本情况,经测算(详见附表),全市共需追加村级(社区)运转经费745.56万元。

   1、村级运转经费3092.56万元,比年初预算2675万元增加417.56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578万元,比年初预算484万元增加94万元。共需追加村级经费预算511.56万元。

   2、社区工作经费686万元,比年初预算525万元增加161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18万元,比年初预算45万元增加73万元;惠民项目资金105万元。以上3项经费合计909万元,共需追加社区经费预算234万元。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规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富民强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目标任务。通过建立健全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的基本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主理财能力,切实保障村级组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到2010年,争取全省村级收入由目前的村均5.9万元增加到8万元,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由村均2.6万元增加到4万元。

  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来源主要有以下渠道:一是中央和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资金,市州和县市区按规定配套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对村级补助资金;二是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村级资金;三是村级收入不能满足村级组织运转支出的,由县乡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的资金。

  村集体经济收入应主要用于兴办村内集体公益事业,也可适当安排部分作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用于村干部奖励补贴,但要经过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乡镇政府审核。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全部用于议定的公益事业建设支出,不得用于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为每村每年22000元。具体包括:一是在职村干部补贴。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实际补贴高于此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在职村干部奖励补贴由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视财力状况确定。村干部职数由县市区按村规模大小每村核定3—5名,提倡村组干部交叉任职。二是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实际补助高于此标准的,维持现有水平。离任村主干补助对象为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三是村级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10000元。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报刊订阅费及其他办公费用支出。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5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战斗堡垒和组织保证。近期,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结合脱贫攻坚监管工作,对贵州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总体来看,所调研乡镇经费保障标准得到了足额有效落实,村级组织运转情况较好,同时也发现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发放拨付不够及时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保障水平、壮大集体经济。

  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有关政策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标准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按月足额发放到人”、“凡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所需要出钱出物的,有关部门应按‘费随事转’的原则,相应安排工作经费”。对此,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行了细化落实,规定“在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核定,其他村干部参照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财政保障最低标准调整为每村每年2万元”,同时还明确了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必要支出的保障标准。

  202-年4月,《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补充,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并规定“自202-年起,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提高至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以后年度视情逐步提高,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目前,贵州省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

  二、所调研乡镇经费保障运行情况

  以本次调研的某镇为例,该镇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年由县级年初预算在“农林水事务——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安排。村组干部报酬由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卡发放,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县级财政拨入乡镇财政“村财乡镇代管资金专户”,按规定报账列支。

  该镇现辖17个行政村,全镇村组干部的年度报酬需200余万元,平均每村约12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方面,每个行政村根据规模大小从2万元到2.5万元运转经费不等。从经费保障标准来看,该镇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已达到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标准。

  三、调研发现的问题

  一是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发放拨付不够及时规范。以202-年为例,该镇村三大员的报酬个别月份延迟至次月发放,村宣传员的报酬存在几个月集中在一起发放的情况;村民组长、兽医员报酬的发放没有相对固定的周期,而是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接县级财政局通知后发放;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方面同样存在拨付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保障有待提高到位。当前,乡镇要求村级配合开展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村居消防安全、汛期安全、低保户评定、突发疫情防控等大量工作,虽然财政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但“费随事转”保障仍有不足。以该镇为例,202-年以来县级财政除每年安排年度预算村级运转经费外,另安排了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经费;但同时,帮扶单位还资助该镇各村工作运转经费以及扶贫项目经费,用于弥补有关事务工作经费和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的经费需求缺口。三是村级集体经济对村级运转的支撑较弱。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体薄弱,17个行政村中只有2个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其中一个村的食用菌项目202-年9月首次获得分红已用于购买发放老人保暖内衣和发放贫困户保洁员工资及困难户援助;另一个村的生猪养殖场项目202-年8月首次获得分红,目前未使用。其他15个行政村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维持村级组织运转,以及获得捐赠资金予以补充,自我保障能力明显不足。

  四、相关建议

  (一)坚持落实财政保障主体责任,在足额预算基础上严格规范预算执行。一方面要认真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足额发放的规定,避免发放周期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保障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县级财政应及时拨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同时探索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执行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日常跟踪和考核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二)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切实强化落实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加强乡村治理需要吸引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来担任村组干部,建议对村支书、村主任等村级主要岗位参考所在乡镇政府人员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强化村级公共服务“费随事转”,落实工作经费,保证村级组织良性运转。

  (三)不断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提高自我保障能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路径方法,但由于地域环境、资源禀赋、基础保障等方面的差异,部分村的工作效果还在逐渐显现中。建议进一步加大指导帮助力度,夯实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特别是统筹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产业项目落地,形成的收入为村级组织运转提供支撑。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6

  为推动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1+8”文件精神,保证全市社区和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现就加强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障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和行政村。

  二、工作经费

  (一)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

  核定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二)村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

  核定每个村每年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其中: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30万元(市承担20万元,区县及经济区各承担10万元),其余15万元由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盘委办发〔2016〕11号)要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由市、区县(经济区)、街道(镇)按4∶4∶2比例承担。

  四、资金筹集和监管

  市、区县(经济区)要将社区和村运转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确保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及时足额拨付。要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切实防止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7

  为推动全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1+8”文件精神,保证全市社区和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现就加强全市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障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和行政村。

  二、工作经费

  (一)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

  核定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二)村工作经费标准、用途及来源

  核定每个村每年工作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公用经费、党建经费、文化活动经费、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等。其中:宜居乡村建设维护经费30万元(市承担20万元,区县及经济区各承担10万元),其余15万元由市、区县(经济区)各承担50%。

  三、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盘委办发〔2016〕11号)要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由市、区县(经济区)、街道(镇)按4∶4∶2比例承担。

  四、资金筹集和监管

  市、区县(经济区)要将社区和村运转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确保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及时足额拨付。要加强资金监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社区和村基本运转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切实防止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村级运转经费实施方案篇8

  各村(居)委员会:

  我镇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和村级运转经费已全额按照县规定打入各村“三资”账户(具体数额见附表),根据县相关文件规定,现将两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补资金和集体经济收益使用规定:

  1、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补资金,必须及时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支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2、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的三分之一必须用于补充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使用范围

  1、服务群众支出。主要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服务设施维护、困难群体关爱等服务群众专项支出,该项支出不得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

  2、村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支出、水电费支出、通讯网络费支出、村级组织活动、卫生治安等村级运行管理支出。

  3、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开展党内集中性教育和其他党组织活动,主要用于党员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慰问、表彰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订阅或购买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4、其他属于村级运转经费使用范围的支出。

  请各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办法,使用两项资金,具体规定内容详见附件2《寿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附件3《寿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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